这个影帝要加钱 第12章

作者:游方老盗

  丁修露出笑容,对着思过崖里的溶洞做出请的手势。

  思过崖是搭景,花了剧组一百万,场面宏大,布置精美,几乎是一比一还原原生态山洞模样,看过场景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说张纪忠良心。

  不过丁修有不同看法,他觉得老张应该是吃回扣了,因为这个一百万的景就拍了几场戏。

  现场挑选了一把明朝道具刀,试试手感后丁修插入刀鞘,刀有点短了,重量太轻,勉强凑合着用。

  “杀青了,你干嘛?”元兵一头雾水。

  “我和于前辈切磋切磋,不想被外人打扰,借山洞用几分钟。”

  顺着丁修目光看过去,元兵见于承蕙也挑了一柄剑,顿时兴奋了:“包在我身上,肯定没人打扰你们。”

  二人一前一后进入洞中,其他人好奇想过来看,被元兵呵走。

  丁修和于承蕙相隔五米,一人持刀,一人持剑,双方拉开架势,相互拱手抱拳。

  “前辈,我们只分高下,不分生死。”

  于承蕙眼皮一跳,感情要是不说这句话,两人就要分生死了,比个武还把命搭上?

  “请。”

  “请。”

  看到于承蕙扎了一个马步,双手握剑,丁修来了兴趣。

  “双手剑吗?有点意思。”

  “没错,是双手剑。”于承蕙开口道:“这种握剑的优势在于速度快,小子,小心了。”

  丁修半眯着眼道:“我的刀也很快,力量也很大。”

  洞口,元兵目不转睛看着即将开始的切磋。

  于承蕙的剑法他见过,本来人就高大,双臂比普通人长,还双手握剑,速度说是快如闪电都不夸张,一刹那就顶到喉咙,让人防不胜防。

  业内人士对他的评价是速度快,角度刁钻,招式毒辣,力量大,非常具有实战性。

  不过在看到丁修的右手放在刀柄上的手势后,元兵皱起了眉头。

  “阴手刀!”于承蕙说出了他的疑惑。

  正常人握刀的手势是虎口朝着刀尖,这叫阳手刀。反握刀把,虎口朝外,这叫阴手刀,在日本的剑道中常见,通常用于居合斩,也就是拔刀斩。

  没有回他,丁修已经闭上眼睛。

  等了几秒,见他没动,于承蕙觉得受到了侮辱,虎目一瞪,喝了一声,连续几个跨步上前,身体一沉,一剑斜刺。

  “好刁钻的剑。”元兵替丁修捏把汗。

  内行看门道,老头别看年纪大,剑圣的名声倒是不虚,这几步看似寻常,其实内有玄机,前面几步是假动作,不到最后一秒,你都不知道他的剑是刺向哪里。

  出乎元兵的意料,下蹲也是老头用的假动作,半秒钟不到直接起身,朝上的剑及转而下,来了一招力劈华山。

  这才是杀手锏。

  丁修动了,在剑光即将落下的时候眸子睁开,嘴角带着几分笑意。

  “锵!”

  长刀出鞘上挑,横向格挡于承蕙的剑。

  老头年纪大,力气也大,相碰的一刹那让丁修手腕发麻,不得不后退小半步降低身体重心。

  在刀剑相错间,丁修猛的左转身避开剑锋,并改用双手握刀,之后身体快速下潜,从上到下,一刀斩向于承蕙呈下落之势来不及收回的剑。

  “哐当!”

  半截剑身掉落在地上。

  一把刀轻轻搭在自己肩膀上,手握半截剑的于承蕙傻眼了。

  唯一的观众元兵张大嘴巴,烟头掉在地上都没反应过来。

  他看到什么?一个照面,一招之间二人就分了胜负,丁修先是拔刀格挡落剑,然后跨步转身,改用双手握刀。

  一阴一阳,两只手不一样的握刀姿势同时往下砍,一下就断于承蕙的剑。

  “不可能,怎么会这么快?”元兵不敢相信的摇头,喃喃道:“丁修后发,怎么会先至呢。”

  突然,他看到丁修身后,躺在地上的刀鞘,明白了什么。

  丁修的出刀快就快在拔刀的同时左手抽掉刀鞘,节省了零点几秒时间,别小看这零点几秒,但凡慢一点,于承蕙的剑就已经落到他的面门了。

  “你这是什么刀法?”于承蕙问道。

  丁修挽了一个刀花,捡起地上刀鞘,把布满裂痕的刀重新装回去:“倭刀术听说过吗?”

  于承蕙摇头,又道:“岛国刀法?”

  “戚家刀法。”丁修淡淡道:“来自戚家军,专门用来破倭寇刀法的。”

  “好刀法。”于承蕙不管三七二十一,听到是曾经用来对抗倭寇的就夸,说完才低头看了看半截剑:“我的剑为什么会断?”

  “我两次都斩在同一个位置,不断才怪。”

  “那你的刀为什么没断?”

  “第一次刀剑相碰,我用的是刀身中间的位置,第二次用刀身靠前的位置,两次刃口不一样,所以损耗不大。”

  归根结底还是武器质量不好,剧组的道具刀剑为了逼真也是钢的,只是没开锋,伤不了人。

  这种钢没有经过千锤百炼,一碰就卷,一用力就断。

  如果是丁修曾经的梅莺哪还有这么多事,都不用砍同一个地方两次。

  把半截断剑丢地上,于承蕙掏出手机道:“留个电话,以后有机会再切磋。”

  “好!”记下于承蕙的号码,丁修道:“像你这样的人多吗?”

  “你猜人家为什么叫我剑圣?”

  “懂了。”

第二十章:临走前的礼物

  一场和当代剑圣的比武就此结束,前后不到一分钟,严格地说从出手到结束还不到十秒钟。

  慢吗?

  不慢了。

  真正的比武就是这样,顷刻间决出胜负才是常态,高手决战大战三百回合是小说,是影视剧。

  看看各种拳击比赛就知道了,要不是有回合制,有裁判吹哨,一分钟之内战斗就已经结束,要么站在,要么躺着。

  丁修和于承蕙的战斗前后不到十秒,也不能说是于承蕙弱,老头挺强的,从他那双手就看得出来。

  以丁修的眼里来判断,一般的年轻小伙肯定打不过他,一把剑在手的话,估计能捅翻一片人。

  说到剑,丁修有点胜之不武,于承蕙擅长用的是双手剑,这种剑一般是特制的,剑柄要长一点,剑身也要长一点,这样才符合双手握以及他的身高。

  今天现场道具剑是普通的剑,单手握行,双手太过勉强,发挥不出全部实力。

  不过于承蕙没有辩解,丁修也没就坡下驴。

  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真到了战场上谁管你用的什么武器,先撒石灰再捅刀子都是常有的事。

  进入山洞前丁修和于承蕙气氛很凝重,出来后有说有笑,两人握着的手一直没有分开。

  主要是于承蕙不舍得分开,粗糙有力的大手一直紧紧握着。

  “民间的高手其实挺多的,早年间我练的比较杂,螳螂拳,五行拳,洪拳,什么都会一点,后来才改用剑。”

  “你想找高手的话,我推荐你去找一个叫余海的,他是正宗的螳螂大师,一手七星螳螂拳非常硬。”

  丁修问道:“年纪多大,有实战经验吗?”

  如果是年轻人的话他没多大兴趣,七零后,八零后出身的习武之人有时代局限,基本没有实战的机会。

  武功如果没有实战,那就是健身。

  扎马步,绕桩,抖大枪,学招,拆招……实战。

  如果习武分学历的话,前面的扎马步啥的都是小学初中,学招,拆招,把师门传承全部学会是大学毕业。

  没有踏出社会经过实战检验,一辈子都是大学生。

  拿于承蕙来说,虽然他没讲,但丁修感觉得出来,百分之百是经历过实战的。

  有过实战的和没有实战的差距非常大。

  老一辈人习武比较早,在那个时代干架是家常便饭,打群架动刀子都算文明的。

  年轻人就没有这种机会。

  现在走大街上,陌生人无缘无故给你一个大弊兜子,只要不是涉及到生命安全,你还手就是相互斗殴。

  被人打了,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比我小一点,五十九岁,有实战。”见丁修眼睛闪过兴奋的光芒,于承蕙赶紧道:“人家年纪也不小了,你出手悠着点,比武嘛,切磋为主。”

  俗话说拳怕少壮,余海确实厉害,但年近六十气血下滑,未必打得过丁修这样的小年轻。

  “明白,明白。”丁修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下次要是想到新的高手记得告诉我。”

  于承蕙笑道:“得亏你小子生在这个时代,不然就你这尿性,在古代肯定不是啥好人。”

  现代人学武大部分为了强身健体,丁修这种动不动找人比武的是少数,好胜心太强。

  如果是在古代,给他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参军要么当土匪,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施展一身所学,光明正大的厮杀。

  丁修轻轻挠头,心想还是于承蕙懂他,知道他不是好人。

  ……

  晚上,丁修摆了一桌请大家吃饭。

  黄剑中那边拍着令狐冲的戏来不了,现场就来了几个人,都是平时接触比较多的元兵,苗乙,陈丽风,许情。

  酒过三巡后,有点醉的元兵打了一个酒嗝,拉着丁修的手道:“你回去也没事干,要不跟着我吧,来元家班,保证你三年在北平买房。”

  北平的房子普遍三千多一平,一套六十平的房子二十多万就能拿下。

  三年买房,代表着一年最少赚六七万,不比当演员来得少。

  “好意心领了,我性子野,不想被人管。”丁修的回答并没有让在场的人有多意外。

  和他接触时间长了就知道,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一副浪子心态,压根不是服管的人。

  也就看看将来能不能找个漂亮媳妇让他归心。

  “行吧,随便你,我的电话你知道,想通了随时找我,元家班的大门一直为你打开。”

  “唉,元导演,你说你要是个富婆多好。”

  “哈哈哈哈……”

  众人大笑。

  “明早我们都有戏,就不送你了,这个给你留纪念。”许情从包里拿出几本老旧,但保存精美的书给丁修:“笑傲江湖首版,三十多年的老古董了,上面有金老爷子的签名。”

  “谢谢。”丁修打开看了一眼,繁体字,港版的,扉页写着赠许情,心目中最美的任盈盈等等话,落款是金庸。

  “这不合适吧?”

  许情摆手:“没什么不合适,我都不爱看书,繁体字看得我头疼。”

  苗乙也给出了自己的礼物,用包装盒包起来的:“快入冬了,北平冬天冷,给你买了件衣服,也不知道合不合身。”

  两人都送了礼物,陈丽风也没空着手来,她送的是一副帅气的墨镜,说是外货,去年爆火全球的黑客帝国基努里维斯同款。

  收下她们的礼物,丁修目光转到元兵的脸上,喝红脸的元兵尬住。

  他哪里想这么多,空着手就过来了。

  被盯得是在不好意思,元兵道:“我送你三百六十五个祝福,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歌唱到一半,元兵唱不下去了,最后一狠心把手腕上戴着的表撸下来递了过去。

  丁修不认识表,只是觉得金光闪闪的不错,试了试,刚刚好。

  次日,日上三竿,元兵捂着头从床上起来,昨晚喝得有点多,怎么回来的都不记得。

  拿起床头的手机一看,快十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