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霍休无所谓的笑笑。
沈炼的江湖名声非常值钱。
众所周知,沈炼从不贪钱。
只要不贪钱,霍休便全无所谓。
他喜欢喝酒。
喝酒是不能自己喝的。
一个人喝的是闷酒,就算是窖藏百年的佳酿,喝闷酒也会越喝越苦。
或许有人喜欢独自喝酒,但那个人肯定不是霍休,霍休不喜欢喝闷酒。
喝酒就是人越多越热闹。
霍休不喜欢热闹,但他喜欢找上三五个好友,品尝窖藏的陈年佳酿。
再者说了,作为首富,无论多么不舍得花钱,有些钱是不得不花的。
捕快吃拿卡要,他早已习惯。
沈炼使了个眼色,左诗从背后包袱中拿出一尊精致的白猫,白猫大肚子上写着“恭喜发财”,竖起右爪,右爪上面有四个字,是“招财进宝”。
猫肚子里有特殊的机关,猫爪可以不断地摇晃,好似是在捞钱一般。
“霍大老板,这是招财猫,祝您财源广进,招财进宝,恭喜发财。”
霍休笑道:“沈捕头这句话,比我这里所有的美酒都值钱,可惜忘了携带下酒菜,着实有些失了趣味。”
“霍老板好鼻子,竟然知道我带着五香驴肉,猜到我本打算独享。”
陆小凤问道:“沈炼,你不是在苗疆喂蚊子么?什么时候回来的?风四娘去哪里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沈炼道:“大理的任务很顺利,完成任务我就回来了,师姐去了关中,看望她的徒弟,也就是我的师侄。
至于我为何在这里?
那当然是因为我的劳碌命。
刚回来就遇到了大案子。
这案子与你有点儿关联,我找不到别的线索,只能先来找你问问。”
陆小凤冷哼道:“我最近半年都是老老实实,什么事情都没做,你若是想扣屎盆子,可以去找楚留香!”
“人家是留香,不是夜香,而且明确与此案无关,找他做什么?”
“我犯了什么案子?”
“绑架案!”
“我绑架了谁?”
“花家七公子,花满楼!”
“噗!”
陆小凤爱酒如命,却忍不住把酒喷了出来,霍休由于太过震惊,忘了运转真气抵抗,被喷的满脸都是酒。
“放你的屁,你这个混蛋!”
“昨天接到花家报案,七公子花满楼被人绑架,目前生死不知,以花满楼的警觉性,江湖中能绑架他的,似乎只有你陆小凤,我不找你还能找谁?”
陆小凤:!!!∑(°Д°ノ)ノ
霍休:(;OдO)
沈炼接着胡诌:“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要么武功超凡入圣,要么是熟人作案,超凡入圣的高手,不屑于做绑架案,花满楼的熟人不算多。”
“你不是花满楼的熟人?”
“当然是,但我是办案的捕快,我非常确认,案子不是我做的!”
第169章 陆小凤,把黑锅背好
“听闻姑娘是酒神传人,不知老夫收藏的酒水,能否入姑娘法眼?”
霍休很客气的给左诗倒了杯酒。
他没有丝毫中原首富的架子,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非常的真诚。
哪怕用读心术去观察他的思维,最终也只能读出一个结论——真诚!
霍休是个生意人,是除了商铺的利润,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生意人。
只要能给他带来利润,无论那个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男是女,是佛是道,他都会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左诗就属于这种人。
陆小凤是霍休的酒友,可以在他比较郁闷的时候,发泄一些郁气,也可以参与某些算计,但多数情况下,只能带来情绪价值,不能带来直接收益。
沈炼如果能给他开通行证,那就非常有价值,否则只是在讨好官差。
忽略掉特殊的情况,只算平常状态下的价值,左诗才是最值钱的。
因为她是酒神左伯颜的女儿。
她精通左伯颜的酿酒技术。
酒水能够带来非常庞大的利润。
如果左诗愿意加入麾下,霍休绝不介意奉上高额薪水。
霍休甚至后悔自己手慢了,如果当初是他救下左诗,现在怕是已经开了十几家大型酒厂,赚取巨量的金银。
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江湖人。
江湖人永远离不开酒。
酒,就是钱。
这叫什么?
学好数理化,穿越也不怕!
诸天万界的第四天灾,沈炼身前的亿万前辈,都是靠着知识发家的。
沈炼偶尔会觉得有些丢脸。
自己没钱了只会去挖宝藏,比起利用自身的学识,自强不息的前辈们
——实在是太特么爽了!
——偷懒虽然偶尔有些愧疚,但躺下之后的日子,是真的很舒服啊!
酿酒是非常讲究天赋的学科。
既要懂得选材,还要能把控温度、测算时间,自身嗅觉、味觉,都必须非常灵敏,最好还有千杯不醉的胃。
左诗并非嗜酒如命的性格,但年纪轻轻就能继承家族的酿酒术,天赋自然是顶尖,舌头尤其敏感灵活。
拿起酒杯喝一口,便能说出酒水的产地、酿造方式、窖藏时间、适合什么样的人群、储存时有哪些失误。
霍休甚至被激发出火气,拿出藏在房间最深处的,窖藏一百三十年,堪称是酒王的陈年佳酿、极品杜康。
一般而言,酒越是窖藏越香醇,但储存过程中,如果储存不当,反而会散去酒水的香醇,失去醇厚本味。
霍休这坛“酒王”便是如此。
很香,但不够纯净。
很浓,但不够绵长。
喝下去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这是绝品的佳酿,但却不是绝品的杜康。
酒水到了喉咙的时候,能够感觉到香醇滋味,到了肚子里时,酒味就会散去六七成,没有回味无穷的感觉。
左诗略有失望的说道:“这坛酒前一百年储存的很好,后三十年有两次储存不当,味道反而变得差了!”
霍休闻言竖起大拇指:“不愧是酒神传人,果然技艺惊人,比我麾下那些自称大师的,强的实在太多。”
认输的滋味当然不好。
但如果认输能学到酿酒技艺,赚取丰厚的利润,那就是极大的享受。
至少对霍休而言是享受。
霍休享受一切能赚钱的事情。
记下左诗说的储藏要点的同时,暗暗决定,回去之后,就把看守酒窖的那些人严厉处置,让他们记住教训!
由于他们的储存不当,不仅让自己丢了老脸,还让自己亏了大钱。
丢脸无所谓。
亏钱是万万不允许的!
霍大老板从来不做亏钱的生意。
一桩生意,如果能够让霍休提前付出巨量成本,肯定会有百倍利益。
这种事情,霍休做过很多次。
无数次的“百倍利益”,让霍休成为中原的首富,并组建了青衣楼,麾下成员高达万人,妥妥的黑道豪雄。
霍休的钱,就算每日花天酒地、吃喝玩乐,也足够他花销十辈子。
甚至,以商铺的赚钱速度,只要不出现特殊的意外,十辈子之后,他的钱可能会更多,很“难”败光家产。
更别说霍休不赌钱、不好女色、不好口腹之欲、不喜豪宅香车,除了非常喜欢喝酒,没有任何奢侈的享受。
以他的家产,就算整天喝,日日喝,夜夜喝,醉死在酒缸里,花销也只是九牛一毛,两三天就能够赚回来。
拥有这么多的金钱,按理说霍休应该退休享受人生,不要再瞎折腾。
霍休却不这么认为。
这个看起来很豪爽的霍大老板,嘴上说着对钱没兴趣,实际上正在策划一本万利的生意,要狠狠地捞一笔。
霍休本名叫做“上官木”,是边远小国金鹏王国的旧臣。
金鹏王国国小民弱,但由于内部盛产金沙和白垩,因此极为富庶,靠着对周围强国上贡,得以维持生存。
怎奈数十年前,中原大乱,群雄打的血流成河,哪有心思管金鹏国?
不去抢钱就算是厚道了!
四十多年前,金鹏国遇到了不厚道的强敌,人家不要细水长流,就是要杀鸡取卵,大军进攻,覆灭金鹏国。
金鹏国王自知绝无胜算,让四个顾命大臣带着小王子逃到中原,趁着中原大乱的时机,或许可以东山再起。
金鹏国国库的珍宝,被老国王平均分成四份,四个顾命大臣各一份。
按照国王的想法,就算有人会在中途背叛王子,至少还有回旋余地。
国王小看了顾命大臣。
国王高看了自家儿子。
四人分别是:
国舅上官瑾,一直跟随小王子;
大将军严独鹤,改名独孤一鹤,加入峨眉派,成为峨眉道宗掌门。
大内总管阎立本,改名阎铁珊,中原最豪奢的珠宝商,身家巨富。
户部尚书上官木,改名霍休,青衣楼楼主,中原首富,武功奇绝。
峨眉掌门,珠宝豪商,中原首富。
这三个身份,说明三人在武功和经营方面,具有非常强的能力,如果三人联手辅助小王子,定能建功立业。
他们为何没能建功立业呢?
因为复国要吃很多的苦,看看慕容复就明白了,那种滋味非常难熬。
到了中原,看到中原花花世界,想想复国腥风血雨,再加上群雄纷争,流血漂橹,直接吓破小王子的胆子。
小王子当即拍板,除了国舅之外,你们都给我躲远点,你们手中的钱我全都不要了,算作给你们的辛苦费。
话说的好听,但花钱的人,永远不知赚钱的辛苦,小王子花天酒地,钱财有出无进,最终成功把家产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