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还是那句话,这家伙在感情方面着实是个混蛋,是连他自己都觉得非常欠揍的混蛋,别的方面却非常不错。
义气、豪气、勇敢、大度、潇洒、不羁、热血、善良、厚脸皮……
在沈炼主动表示,会把胡铁花押回去解决情债之后,唐竹权等人很快改了方才的态度,开始与胡铁花拼酒。
萧峰拿起一袋高粱酒,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唐竹权不甘示弱,紧跟着也喝了一袋,胡铁花当然还是一袋。
眼看三人越喝越多,颇有些要在今晚分出胜负的意思,沈炼提醒道:“咱们带的酒不多,你们省着点喝。”
沙漠之上,水贵比黄金,酒比水更贵数分,酒水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军中禁止饮酒,但为了照顾随行的武林高手,还是带了一些酒水,但这么点儿酒水,最多能撑三四天时间。
胡铁花醉着嗓子说道:“我刚才看到你买酒了,你买了很多的酒。”
沈炼点了点头:“就是那个你追了四年没追到的老板娘,我和她说,我把你卖给她,换整个酒馆的酒水。”
“她答应了?”
“她把酒馆送给我了。”
“你不会真的这么做吧?”
胡铁花谨慎的看了看四周,觉得东厂的锁天箭阵,似乎正在瞄着他。
沈炼笑道:“你外出七年,可能没听过我的名声,我最大的特点,就是为人一诺千金,一口唾沫一颗钉!”
楚留香点头表示认可:“老沈许下的承诺,从来都会认真完成。”
唐竹权道:“十足真金的完成。”
萧峰道:“比金科玉律更严谨!”
李玉函、沈浪等人,纷纷为沈炼的人品作证,连沈在宽都来凑热闹。
胡铁花只觉得口中的美酒,比马尿更酸涩,看了看楚留香:“你刚才怎么没阻止?难道你眼睁睁的看着?”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我觉得你们还是很相配的,乃是天作之合!”
“老臭虫,你……”
“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你被卖掉。”
“这还算是句人话。”
“我会闭上眼睛的!”
“呕!”
胡铁花发誓,自己至少三天时间不想喝酒,能让这个大酒鬼,发下誓言戒酒足足三日,可见老板娘的威势。
沈炼当然没有这么无聊,只是掏钱把酒馆买了下来,让老板娘带着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心的开店。
想找个伴就去找个伴!
不想找,总比在大漠好很多。
这家酒馆倒也没有浪费,靳一川留下几个东厂探子,把这里作为一处东厂情报据地,名字改为——有间客栈!
沈炼原本建议龙门客栈,但靳一川觉得这个名字杀气太重,与东厂似乎有些相冲,并且他为人比较低调,给情报据点取的名字,大多都很普通。
有间客栈,一间客栈,这是客栈,客栈入口,基本上就是这种名字。
最狂的就是“客栈入口”,靠着这个奇葩名字,挤垮周围好几家客栈。
胡铁花忽然说道:“沙盗来了!”
他在沙漠生活了将近四年,当然不是白白浪费时间,除了在酒馆喝酒,偶尔会去探险,对于沙漠非常的熟悉。
他知道沙漠气候多变,白天能把人晒成肉干,晚上能把人冻成冰块。
他知道沙漠风暴频发,这一刻是高高的沙丘,下一刻可能变成沙坑。
他知道沙漠有无数天然陷阱,看起来平平无奇,实际上是流沙绝地。
胡铁花更加知道,沙漠中最危险的不是气候,而是阴险恶毒的人心。
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
蛇毒不算毒,人心第一毒。
长期生活在沙漠的沙盗,能够潜伏在黄沙之下,突然发起突袭,不足盏茶时间,就能把一支商队变为死尸。
最为阴险的沙盗名为驭风者。
这些人从唐朝时期便已经存在,世世代代生活在沙漠,能数天不喝水,能抵御炎热和冰寒,能轻松辨别方向,也能在转瞬之间,把人剔成白骨。
据说武周时期,宰相狄仁杰曾带兵剿灭驭风者,击杀驭风者首领。
此举虽然重创驭风者,但却没有彻底覆灭驭风者,驭风者这种沙盗,只要有一个人活着,过得几十上百年,他们便会卷土重来,肆虐在大漠之上。
他们是沙漠中最凶残的恶狼。
无论谁出现在他们眼前,他们都会凶狠的冲上去,狠狠地咬下一口肉。
胡铁花曾经和驭风者打过交道,那是他此生最为危险的一战,若非反应足够敏捷,差点被人剔成一具骨架。
远处升起一条黑色的细线,紧跟着化为滚滚波涛,黑衣黑袍的驭风者,喊着独特的口号,向使团冲击而来。
“小胡,他们在喊什么?”
沈炼随口问了一句。
胡铁花不满的说道:“凭什么我和楚留香是小楚小胡,唐竹权这个死胖子就是老唐,凭什么我不是老胡?”
“老胡,他们在喊什么?”
沈炼忽然觉得有些不对。
老胡,胖子,如果高亚男追来,凑上最后的名额,这岂不是铁三角?
莫非精绝古城是真实存在的?
胡铁花道:“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是驭风者,我听不懂鸟语。”
“你确定是驭风者?”
“非常确定!”
沈炼高声说道:“诸位,对付驭风者不能近战,全都换上长兵刃。”
驭风者的刀法实在是太快,能够在转瞬之间,把人剔成一具白骨,稍稍有半分不慎,便要和手脚说再见了。
对付这种快攻高手,还是长兵刃更加好用,就连李元芳那种人物,面对驭风者的狂攻,也是以红缨枪反击。
靳一川大笑道:“二哥别急,早就听说驭风者的厉害,我倒是想看看,驭风者能不能突破东厂锁天箭阵。”
东厂锁天箭阵名传天下,也可以说是臭名远扬,听到这四个字,就连涵养极好的李玉函,面色也有些苍白。
“放箭!”
伴随着靳一川的命令,东厂黑衣箭队开始放箭,各种箭头先后飙射。
射出之后箭头分散为十几个小箭头的无天射雕箭,射中之后会弹出倒钩的犬齿倒钩箭,能拐弯的凤尾箭……
这些箭头专门针对武林高手,驭风者不是武林中人,却也在高手之列。
驭风者多是由草原异族组成,蒙元瓦剌金国满清全部都有,骑射是他们的看家本领,甚至比刀法更加擅长。
东厂放箭,他们紧跟着放箭,同时驾驭战马躲避箭矢,用各种散乱阵型避开弓弩,竟然和东厂杀得有来有回。
集群冲锋的时候,绝对不是一股脑儿的冲上去,那是找死的活靶子。
驭风者若是这般愚蠢,不可能流传到现在,能够传承数百年,就说明他们有这个能力,他们的传承足够强!
弓箭对弩箭。
驭风者虽然有诸多损失,但却硬扛着黑衣箭队,冲向使团,准备砍杀。
沈炼持枪在手。
“今日谁与我冲锋?”
唐竹权高声道:“他奶奶的,老子家里祖传枪法,肯定是要去的!”
胡铁花瞪了他一眼:“你敢去,老子难道不敢?老子难道比你差?”
风四娘提了条白蜡杆。
这些时日教导上官雪儿,她也学了一些枪法,虽然并不怎么擅长,但两军对冲辅助沈炼,却已经完全足够。
第245章 沈在宽: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学霸
驭风者来的非常不正常。
他们是肆虐大漠数百年的沙盗,追求的是金钱、美色,是绝对的利益。
有好处就扑上来疯狂撕咬,没好处就躲得远远的,除非有人重金雇佣,否则他们绝对不会对大明使团出手。
使团代表的是朝廷脸面。
任何针对使团的挑衅,都相当于对大明的挑衅,甚至可能会引发战争。
这话绝对不是虚妄之言。
唐朝的时候,此事有过先例。
玄奘取经归来之后,李世民派王玄策出使天竺,正好赶上天竺叛乱,有人派兵进攻使节团,王玄策孤身逃离。
然后,王玄策以大唐使者的名义向周围国家借兵,带领大军杀了回去。
生擒敌酋,杀敌无数,俘虏一万两千余人,各种牲畜三万,把天竺闹个天翻地覆,杀得他们请求“老子像”。
玄奘是一人辩驳五千僧人,对他们当头棒喝,让他们尊崇正藏法道。
王玄策是一人领兵灭国,让这些不知所谓的家伙明白,谁才是祖宗。
这件事非常的可惜。
大唐贞观年间兵锋正盛,对外胜利实在是太多,王玄策的丰功伟绩,竟少有历史记载,当真让人……自豪。
当然要自豪!
这是兵锋正盛的大唐啊!
哪个华人不会为此感到自豪?
就连沈在宽这种文弱书生,读到相关的故事,也会表现得热血沸腾。
不过此次出使是为了安抚西域,不是为了与人打仗,应该以怀柔为主。
什么叫做以怀柔为主?
原本沈炼对此一概不知,沈在宽也没有相关经验,好在前番出使大理,沐英亲自展示了什么叫做怀柔手段。
先露出拳头,再表现仁义。
朱棣在西夏战场连连取胜,亮出了最强硬的拳头,沈在宽倒是省了几分力气,如今这些驭风者,就算是大明使团到达西域之地的开胃小菜吧!
沈炼当仁不让,持枪冲了过去。
孤问划过凄厉至极的弧度,挥手间划过三个喉咙,反手洞穿一人胸口。
一枪刺出,枪杆晃动,好似数十条毒蛇张开利口,疯狂的噬咬血肉,又像猛虎张开獠牙,把猎物吞入腹中。
往来倏忽,变化莫测,快如闪电。
没有任何招式变化,就是快如闪电的突刺,但每一枪刺出,都能收走数位驭风者的性命,如同在割麦子。
羽觞飞急!
就连沈炼也没想到,自己创出的十四招枪法,最先大成的竟是此招。
沈炼好似一根长长的楔子,钉入驭风者的战阵,锦衣卫紧随其后,数人一组挥刀围攻,黑衣箭队放箭掩护。
萧峰、李玉函等人,各自拿了条枪冲锋陷阵,就连楚留香也不例外。
楚留香虽然从不杀人,但手中长枪每次挥舞,都能把人击倒在地,随后枪杆轻轻一环,把人扔回使团队伍。
萧峰出招大开大合,十荡十决,韦青青青传授的大气磅礴神功,为他提供无穷的动力,让他不必担心损耗。
李玉函出招潇洒大气,手中虽然是长枪,用的却是剑法,他家学渊源,剑法在同辈之中,属于顶尖之列。
唐竹权虽然主修指法,却也看过老爹练枪,他身子宽大沉重,寻常战马很难背负他,他便以长枪步战,用最狂傲的方式,挑落一位位驭风者沙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