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冰云现在才明白,最好的谎言就是九真一假,天命教出售的情报,除了金刚不坏神功,别的都是真的。”
“其实,最好的谎言,应该是全部真话但稍有隐瞒,这样才是……”
沈炼话未说完,靳冰云左手伸到沈炼的后腰,纤纤玉指提起软肉:“夫君在天命教的情人是哪位妖女?”
沈炼:(⊙_⊙)?
靳冰云得意的说道:“夫君刚才已经承认了,除了金刚不坏神功,别的情报都是真的,这些情报中,记录夫君曾经沉迷在天命妖女的石榴裙下。”
沈炼:这就是女人的天赋吗?
这个天赋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事以后再说,我先和你说说四方城的事,以及最珍贵的宝物。”
沈炼略显生硬的换了话题,靳冰云没有继续纠缠,示意沈炼讲故事。
“四方城最珍贵的宝物,莫过于神月教的总舵,据说总舵有条密道,能从此地进入沙漠之甍,那是沙漠中最珍贵的秘境之一,价值远超四方城。”
“沙漠之甍?我记得市面流行的瓜果蔬菜、五谷杂粮,大部分是唐朝时期某位先贤,从沙漠之甍带出来的。
除此之外,这里还有诸多矿石,铸造龙魂刀、凤血剑的七彩水晶母,便产自沙漠之甍,这是一处大宝藏。”
靳冰云听过沙漠之甍的传说。
在慈航静斋的记载中,沙漠之甍恍若瑶池仙宫,拥有无数奇珍异兽,更有数不清的珍宝,乃是无上的宝地。
如果神月教掌握了进入沙漠之甍的秘密通道,怎会在乎区区四方城?
就算是以四方城作为掩饰,悄咪咪的闷声发大财,也应该更加兴盛。
至少比至尊盟强吧?
靳冰云说出心中疑惑,沈炼对此也有些不理解,只能过段时间,亲自去神月教总舵探查,看看有没有密道。
“接下来比较珍贵的,则是四方城的几个晚辈,与西域奇人边疆老人和古木天有关,能联系到两位前辈。”
“夫君想找前辈打架?”
“不是,我想找边疆老人求医,当初他从灵鹫宫取走换眼之术,不知这么多年过去,有没有领悟到精要。”
“眼睛真的能替换么?”
“当然可以。”沈炼对此有着十足的信心,“医术是传承的学科,只要一代代的传承,早晚能研究出来。”
“夫君,我想在城里逛逛。”
“巧得很,我也想去逛逛。”
……
欧阳飞鹰虽然强凶霸道,治理能力还算不错,靠着丝绸之路,四方城赚的盆满钵满,百姓生活颇为富足。
要想富,先修路。
丝绸之路就是无穷无尽的宝藏。
不需要特别高的能力,只要堵着门收过路费,再开几家销金窟,就能赚到金山银海,财富如潮水般涌来。
如果没能占据这等宝地,也不是货物中转站,发展难度提升数十倍。
西域比较富庶的城池,或多或少与丝绸之路有关,否则哪怕挖到金矿,家里有一座金山,也会坐吃山空。
既然处在丝绸之路的节点,四方城自然是招待四方贵客,城内各色商品琳琅满目,靳冰云看得眼花缭乱。
慈航静斋走苦修之路,庞斑不可能陪她逛街,做了这么多年宅女,每日读书练武,何曾体会过逛街的美妙?
有沈炼在,无需为银钱发愁。
逛了一刻钟,沈炼身上便挂满大大小小的包裹,沈炼无奈,临时买了一根扁担,如同货郎般挑着担子前行。
“夫君,有卖货郎的故事么?”
“有卖油郎的,你要听么?”
“卖货郎整日沿街叫卖,嗓子肯定非常好,有没有专门的歌曲?”
“我在北地听过。”
“夫君,这个是什么?”
“这个叫做铜胎掐丝珐琅,又称为嵌珐琅,在铜质的胎型上,用柔软的扁铜丝掐成各种花纹,然后把珐琅质的色釉填充在花纹内,烧制成器物。”
沈炼补充一句:“嵌珐琅在四皇子的封地很常见,陛下六十大寿,四皇子以此作为寿礼,陛下龙颜大悦,提笔写下景泰二字,因此也叫景泰蓝。”
“夫君竟然懂这些?”
“因为沈家也做这个生意。”
“沈家什么生意不做?”
“赔钱的生意!”
逛了约莫一个时辰,眼见沈炼的担子越来越大,简直像是行为艺术,靳冰云停下购物的脚步,去饭馆吃饭。
“这家店的羊肉做的很不错,最好的是羊肉汤和羊排,开胃小菜……最好的小菜是萝卜干,还有酸黄瓜。”
沈炼轻轻一嗅,嗅到了招牌菜。
招呼小二,点了二十斤羊排,一盆羊汤三盘小菜,再来五个烤馕。
“冰云,羊肉是最好的肉,多吃点对身体有好处,肉类的滋补,最好的是牛羊肉,其次则是鱼肉……”
沈炼给靳冰云夹了块羊排。
直面庞斑后,靳冰云心中的阴霾彻底消散,胃口大开,夹起羊排,小口小口的吃了下去,然后又夹了一块。
两人吃得开心,外面走来两个人。
准确的说,是走进来一个人,另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被人搬了进来。
第529章 欧阳明日,我想请你踢蹴鞠
走进来的是个壮汉。
身高体壮,手臂粗壮,满脸胡子,一看就是莽夫,再看更像是莽夫。
轮椅上的是个俊公子。
面如冠玉,纤尘不染,清贵优雅,眉心一点朱砂痣,好似点在心头,此人的风采,不亚于花满楼、李寻欢。
莽夫缓缓把轮椅放下来,从怀中掏出一锭金子,放在柜台上:“这家店我包下来了,请大堂的客人离开。”
大部分人看到手臂比大腿还粗的粗鲁大胡子,都会老老实实离开,尤其这个大胡子很客气,只要你离开,他就为你支付饭钱,没吃完的打包带走。
沈炼好似没听到大胡子的话,依旧在啃羊排,整个大堂都是嘎吱声。
大堂的氛围变得异常古怪。
英俊绝伦的俊公子。
力大无穷的大胡子。
文静优雅的仙子。
大口吃肉的莽汉。
无论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怪异。
众人大眼瞪小眼,不言不语,厅堂内只有沈炼大口大口啃肉的声音。
——还有大黄狗的呜咽!
前番去铸剑城,一方面是休整,一方面是对外宣称自己无事,另一方面则是带回月牙儿和大黄狗,大黄狗陪两人逛了一上午,早就饿了,正在啃沈炼扔在脚边的骨头,发出护食的低吼。
大胡子想劝沈炼离开,但看着仙子般的靳冰云,竟不知该如何开口。
大胡子不好女色,不爱美人,只不过靳冰云身上的气质,与自家公子的气质太过相似,让人不忍心说重话。
俊公子同样没讲话,看向沈炼的目光颇有些羡慕,不是羡慕沈炼有风华绝代的红颜,而是羡慕沈炼的姿态。
自由自在,恣意张狂,好似魏晋时期的狂生,又像春秋时期的游侠。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毫无顾忌。
他把食客都赶走,不是霸道,而是因为他非常孤独,他习惯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吃饭,不懂如何与人交流。
与此同时,他内心渴望朋友,只不过自幼残疾,内心残缺,有些自卑,心绪非常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刺激。
沈炼道:“两位兄台,萍水相逢即是有缘,不如过来一起吃吧。”
大胡子看了自家公子一眼,俊公子轻轻嗯了一声,立刻推他过去。
“我叫沈炼,她叫靳冰云。”
沈炼做了最简单的自我介绍。
俊公子笑道:“原来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虎威侯沈炼,久仰久仰。”
“虚名而已,不值一提。”
“从庞斑拳下安全逃脱,这份战绩绝对不是虚名,而是真材实料。”
“如果逃命算是战绩,古往今来的英雄好汉就太多了,如果哪天我能追着庞斑暴揍,那才算是真的虎威。”
“我叫欧阳明日。”
“赛华佗?久仰久仰。”
“比老前辈还有很大差距。”
欧阳明日非常谦逊。
如果是武者交流,说人家是老前辈有讥讽年老体衰的嫌疑,但医生是越老越吃香的职业,老前辈是赞语。
西域有两位赛华佗。
老的那个医术高明,还有三根续命三仙针,能以自己十年寿命为代价,强行封住一切损伤,就算心脏被刺穿,喉咙被割破,也能让人说完遗言。
这门神针,便是用自己的寿命换取别人的生命,考验的不仅是医术,还有医德,没有仁心,万万不行修成。
年轻赛华佗便是欧阳明日,单纯比较开方治病,欧阳明日未必逊色,怎奈他太过年轻,而且身患残疾,不免让人有些小觑,名声不如老赛华佗。
“虎威侯来四方城做什么?”
“找半天月,听说他知道如何进入沙漠之甍,我想去沙漠之甍看看。”
欧阳明日闻言一愣。
他是欧阳飞鹰的亲生儿子。
由于带有先天残疾,欧阳飞鹰觉得他丢了自己的脸,让仆人丢弃,母亲不忍孩儿受难,悄悄把孩子寻回。
欧阳飞鹰勃然大怒,想亲自处理掉欧阳明日,母亲无奈,让忠仆送去边疆老人那里求医,期盼能治好残疾。
忠仆不顾身体疯狂赶路,到达边疆老人隐居地时,油尽灯枯而死。
边疆老人感念他的忠义,发誓三个月内治好欧阳明日,怎知这是先天而来的残缺,根本就治不好,边疆老人便把他收为弟子,传授毕生所有本事。
这些年,边疆老人多番奔走,还曾去灵鹫宫讨教医术,可惜无论如何用针灸刺激,也无法贯通双腿经脉。
这是边疆老人的心病,同时也是欧阳明日的心理阴影,此次来四方城,他不知道要做什么,是要复仇么?还是保护那个作恶多端的父亲?无论怎么选择都是错误,内心变得越发纠结。
听到沈炼的话,欧阳明日也想去沙漠之甍看看,欣赏沙漠中的奇观。
“虎威侯……”
“你可以叫我沈兄,你和我两个朋友非常相似,我觉得,咱们两个肯定能成为朋友,用不着这么客气。”
“不知是哪两位朋友?”
欧阳明日心中出现些悸动。
沈炼是个很健谈的人。
也很擅长开导他人心中的阴霾。
欧阳明日心头的伤痕再怎么深,难道能深过靳冰云不成?
沈炼笑道:“一个叫李寻欢,他也有个大胡子……贴身护卫,还有一个名叫花满楼,身上同样带有残缺。”
“花满楼?我听说他虽然看不见,却是最懂得享受生命的人。”
“因为他从来都不孤独,他有一群贴心的朋友,能开导他的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