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107章

作者:孑与2

  “我没瞎说。”

  “好,好,就算你没瞎说,你又没去过安南,怎么知道人家的事情。”

  云初大笑着指着脑袋道:“我经常在梦里旅行,坐地日行三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指的就是我这种人。”

  虞修容抱着云初的脑袋摇晃几下,咬牙切齿地道:“真想钻进你的心里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好不容易等到太阳落山了,长安城里却变得更加闷热了,空中一丝风都没有,矗立在最高处的风车也一动不动。

  燥热难耐的虞修容,在娜哈跟公孙的带领下去了澡堂子,希望通过洗热水澡来获得片刻的阴凉。

  云初躺在躺椅上,摇着蒲扇,听崔氏有一句没一句的讲述家里的生意经。

  丁大有那个贤惠的老婆死了,听说是死于难产,新娶的老婆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

  大户人家的妇人很少有像丁大有老婆这么没用的,除过貌美年轻之外,再找不到一点长处。

  把好好的粮食生意硬是给干得稀碎,即便是拥有大食堂这种普天之下最优质的的客户,如今也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了。

  “怎么个难以为继了?是你们断了和她家粮栈的合作?”

  “是啊,那个女人就是一个眼皮子浅的,以前经常送一些陈粮过来,妾身也就忍了,最近居然把一些霉烂的粮食也敢送过来,妾身就下令断了跟丁家的合作。

  还告诉掌柜的,如果想要继续做生意,就让丁将军来咱们家谈。”

  云初点头道:“你这样做是对的,生意就是生意,还是少掺和一些人情。

  我欠丁大有的人情,我自己会还,没必要拉扯上大食堂,谁做生意都不容易,咱们家的大食堂既然有了一个好口碑,就要把这个好口碑保持下去。”

  崔氏答应一声,不再说话了,今天为了这个事情,她下了很大的决心,没想到郎君并没有责骂,反而坚定地站在自己这边。

  天黑不久,狄仁杰就回来了,一回来就扯掉外袍,甩掉马上封侯的靴子,只穿着里衣一口气喝了大半壶凉茶,似乎才通透了一些。

  “怎么,曲江宴上的饭食不好吃?”

  “不是的,是人不对,更可笑的是你们进士科的一个老冬烘,竟然在酒宴上痛哭流涕,感激陛下对他的擢拔,还一口气作了不下十首颂扬陛下的诗。”

  云初笑道:“说明人家会做人,你没当场骂人家是屁精吧?”

  “如果陛下在,我也就认了,人家为了早早捞一个好官位,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只是,陛下并不在,鸿胪寺也只有一个员外郎作陪,主考官们就在宴席上喝了两杯酒,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这家伙是对着空气,慷慨激昂地诗兴大发,拦都拦不住啊,你没看到那个人鼻涕糊满脸的样子,恶心至极。

  与此等人为伍,是狄某人平生之耻!”

第二十六章 一切都是为了张柬之

  张柬之再一次毫无意外地被黜落了,这就是狄仁杰在曲江宴上看到那些人狂欢的时候,为什么会狂怒的原因。

  那么好的人才,落得一个“落榜大将军”的称号,如今在破败的小酒馆酩酊大醉,而那些脑满肠肥的惯会溜须拍马之辈,却高坐在曲江宴上大言炎炎。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云初更加喜欢这个真实的狄仁杰了,哪怕他刚才还大力揉捏了娜哈的脸,被娜哈提着棒子追打。

  年轻人似乎都不怎么待在家里。

  早在狄仁杰进京的时候,家里就派来了一个老仆,一个书童,这是进京考试的官宦子弟的标配。

  书童负责保护自家公子的安全,老仆负责公子的行为矫正,免得他把带来的钱没有用在读书上,而是全部丢进了平康坊的无底洞里。

  自从到了京师,狄仁杰就不准书童跟老仆跟着他,在城外给他们租了一间农家院落,自己独自进城了,那时,狄仁杰腰里就装了不到五百个铜板。

  现在,他大概有一百多贯钱,属于非常富裕的进京考试的士子。

  云初问起他钱财的来源,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反正干了一些事情,就有人给他送钱,见了一些长辈,也有人给他送钱,三年来日积月累,就积攒下这么多。

  “我赚的最大一笔钱,好像是帮一个女人找一只狗,狗找到了,她就给了我一把金豆子……看到女人抱着狗嚎啕大哭的样子,流言兄就说我干了一件对不起女人丈夫的大坏事。”

  “流言兄怎么样了?他也参加了这场大比,听说高中了,他准备去那个地方当官?”

  “人家说了,祖传的风闻奏事本事,千万不敢到他这一代就把祖传的手艺给丢掉,当然是去西台当后备监察御史,听他说,他最喜欢的职位就是巡城御史,走街串巷,吃吃饭,喝喝茶,听听民间的趣闻,就把大事给办了。”

  “这狗日的,可不敢弄到万年县当巡城御史,他到哪里,哪里就是官员的灾难之地。”

  “那可没办法,人家的阿祖是台院的二号大佬,人家的大伯是殿院的大御史,就是那种可以在大朝会上喝退无礼官员,滚出大殿的那种御史。

  这样的人家,既然想当巡城御史,还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你上回提着人家脖领子,把人家丢出窗外的事情忘了?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弄不好就要来万年县当巡城御史。

  要不要先弄一个饭局,增进一下情感?”

  云初打了一个寒颤摇头道:“你想多了,这种人最拿手的本事就是顺杆爬,你跟他打的交道越多,他就对你越是了解……

  除非请他去青楼,否则,就不能跟他一起胡混。”

  “你这是胡说呢,‘监察六法’之下,他敢去青楼?这是取死之道。”

  云初抓抓头发道:“有他在,很多事情就办不成了。”“咦?你又想杀人了?”

  “什么叫又?我就没有杀过人。”

  “三年间把下半身锯没有的丘神绩不是你弄的?

  哦,还有裴行俭,按照大唐律法,你们两个才是导致丘神绩一年锯一条腿,两年锯两条腿,三年当太监,至今吃喝多少,拉撒多少在床上的罪魁祸首。”

  “这就是说,没你什么事是吧?”

  “当然没我什么事,我当时就吼了一嗓子,说的还是“杀狗”这样的闲话,就算把我拉上公堂,我也没事,最多被抽五下嘴巴,惩戒一下,不准我以后胡乱吼叫,现在我是官身,抽不了我嘴巴,最多警告一下。

  说说,你这一次又把谁摆在你的案板上了?上餐桌的时候记得叫我一声,我也尝尝。”

  云初起身从书架上取过一张地图铺在桌案上,狄仁杰举着蜡烛看了一遍地图,用手指点着地图道:“吐谷浑?你有那么大的案板吗?”

  “剁碎了再在案板上处置。”

  “你准备先从哪里下手?”

  “膏腴!”

  “先吸走膏腴,留下骨肉,继续与吐蕃抗衡?”

  “是的,邀请吐谷浑勋贵头人们来长安定居,支持吐谷浑牧人与吐蕃决一死战。”

  “然后呢?”

  “等吐谷浑战场被清理干净之后,大唐兵马屯驻,让那些在长安没有土地的唐人,去吐谷浑放牧,屯垦。”

  “我觉得可能没有唐人愿意去。”

  “只要永业土地给的足够多,几年内不用纳税,再给一定的扶持政策,这世上就没有荒地。”

  “你说的膏腴就是吐谷浑勋贵跟有钱的人?”

  “是啊,自己有足够多的财富,却没有地方享受,想必这是很多吐谷浑贵人们的遗憾,我打算填补他们的遗憾,欢迎他们带着全部身家来长安定居。”

  “如此一来,长安就成了一座胡人之城。”

  “你想错了,他们只是带着钱来建设长安的,建设好之后的长安,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如此,恐怕难以服众。”

  “这个众人指的是谁?胡人吗?”

  “如此一锤子买卖恐怕不能长久。”

  “相信我,只要长安足够好,天下的胡人多的是,而且有钱的胡人大多是部族中最聪明的一群人,这群人来得越多,留在部族中的蠢人就越多,力量就越弱,可以方便我们继续羁縻那些胡人部落。

  更何况只要那些有权,有钱的人到了长安,他们如果想要一直维持自己奢靡的生活,在长安,他们没有捞钱的渠道,只能继续回头去压榨他昔日的部族,或者族人。

  以后即便是他们的部族,被他们压榨得民不聊生,百姓奋起反抗,这个时候,百姓愤恨的人并非是大唐,而是那些压榨他们的族长,头人。”

  狄仁杰点点头道:“这个时候,只要长安这边,将那些因为压榨族人,弄得战火四起的罪魁祸首的头颅,送还给那些满腔仇恨的人,就能轻易地平息祸乱,是吧?”

  “是这样的,不过,我们一定要做得更进一步,以后,大唐在所有胡人心中,不该是征服者,压榨者,像梁建方在牢山弄什么狗屁的京观,还把活人丢进火堆这种低级行为一定要严厉禁止。

  大唐在西域的安西军,也应该做出一些改变,以后,他们不再是压制一方的力量,而应该是那里的保护力量,屠杀马贼,土匪,悍匪,保护牧民可以安心放牧,商贾可以安心上路为主要作战目的。

  大唐如果想要在西域做到长治久安,应该把自己定性为裁决者,保护者这个身份。

  哪怕一定要当屠杀者,也一定要站在西域百姓们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能动不动就在地图上随便用手指画个圈,就把圈子里的老鼠都杀光。

  长安想要兴盛,就必须把触角向西延伸,如果只想着让东边,南边的本族人用举族之力支援长安,时间长了,必定会有怨言出现,这只会让长安日益衰落,最近传出来的迁都洛阳,就是这个局面的一个例证。”

  “贞观年间之所以强盛,原因就在太宗皇帝被尊为”天可汗”,是普天之下所有人的可汗,所有有钱的部族首领都愿意把自己的子侄送来长安。

  自从太宗皇帝龙驭宾天,来长安的胡人更多了,然,这些胡人都是今天来,明日走的胡商,这些人固然能给长安带来繁荣,不过,这样的繁荣只是昙花一现。

  只要胡人找到更好的经商之地,长安就不再重要了,你想让胡人勋贵们定居长安,这个策略极好,唯有如此,才能让你以前常说的财富落地长安。”

  “对的,就是这样,钱财不必看在谁的手中,只要钱财在长安城这座大锅里,就成了。

  这些钱财可以让长安变得更加繁荣,增加无数的房屋,无数的店铺,同时还会带给穷人无数的活路。

  这就是我要全力经营吐谷浑的原因。”

  “你跟我说这些恐怕是有原因的吧?我是不可能帮你去吐谷浑布置这样一个大场面的……

  哦,你想要张柬之?”

  跟狄仁杰谈话真是又省时又省力,三两句下来,总能一把抓到事物的核心,并且还能拾遗补缺。

  “张柬之多好的一个人才啊,可惜,再一次被黜落了,而我又知晓,此时的张柬之的心中一定悲愤难平,急于寻找机会来证明自己其实身负盖世才华。

  这时候的张柬之,对于生命安危是不会在乎的,此时此刻,只要给他一个可以发光,发热的机会,我觉得他一定会全力以赴,你说呢?”

  狄仁杰思考片刻道:“我觉得你说得很对,如果让张柬之就此消沉下去,是对他一身才华的浪费,也让他无颜见家乡父老,毕竟,他来长安上太学的时候,可真正是举族之力送来的。

  所以,他在长安,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云初瞅着狄仁杰钦佩地道:“孟将兄,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正是三生有幸啊。”

  狄仁杰笑道:“我辈读书人此生只求建功立业,不论生死,就让他去吐谷浑吧,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也是我这个做朋友的,能给他的最大的帮助。”

第二十七章 给一点阳光就灿烂

  “这边走,那边走,只需折花柳。

  这边走,那边走,且饮金樽酒。

  啊——这边走,那边走,莫厌金樽酒。”

  张柬之狼藉一片,倒在胡姬怀中举着一个酒壶往嘴里倒酒,一口酒,才下去,又是一阵鬼哭狼嚎。

  这几日,长安市上多的是这种酒鬼,只不过张柬之比较克制,明明整个人都崩溃了,还是克制着自己,只在长安市上的胡姬怀中鬼哭狼嚎。

  胡姬笑吟吟的,她听不懂张柬之在喊叫什么,只知道这个留着山羊胡须的男子,没有在她身上作怪,就是大喊大叫一阵,而且钱袋还鼓鼓的。

  淡绿色的酒线落在他的脸上,张柬之不管不顾,落进嘴里的就喝,落不到嘴巴里的,就任由酒水打湿衣衫。

  不愿意走路的云初跟狄仁杰是坐船进的西市,才进入酒肆一条街,就看到张柬之倒在一座看起来有些破旧,胡姬也明显上了一些年纪的酒肆里哇哇大叫。

  狄仁杰挠挠脸有些难堪地道:“这里的酒水可能便宜一些。”

  说完,就朝岸上吼叫:“孟将兄,孟将兄……”

  张柬之睁开惺忪的醉眼,四处瞅瞅,没看见熟人,就干脆抱着胡姬,将脑袋扎在人家的胸口里寻找安慰。

  云初抽抽鼻子,对狄仁杰道:“胡姬怀里的味道很大,尤其是这种眼睛发蓝的。”

  狄仁杰怒道:“人家都喝醉了,还落榜了,你有没有一点人心,这样了还拿捏人家的不是。

  孟将兄,孟将兄,我们在船上。”

  张柬之充耳不闻,这一次干脆拉开胡姬的衣襟钻进去了。

  云初瞅着脸色发绿的狄仁杰道:“明明能跳上岸去找张柬之,你干嘛非要用喊的?

  你是不是也觉得很丢人,不想被连累?”

  狄仁杰怒道:“我不上去,就是想给孟将兄留一些颜面,直接上去,他更受不了。”

  云初大笑道:“胡说八道,是朋友即便在猪圈里喝酒也应该一起,快上去吧,再不上去,这家伙就把脑袋塞人家裙子里了。”

  “你不能这么糟蹋人——啊?孟将兄,醒醒啊,这么多人看着呢。”

  狄仁杰眼看着张柬之又掀起了人家的裙子,一个虎跳就上了岸,推开一大群看热闹的闲人,一把就将堪堪把头往胡姬裙子里塞的张柬之提起来。

  云初用突厥话对胡姬道:“去,这条街上,最好的酒,最好的菜,最美丽的胡姬,统统给我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