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122章

作者:孑与2

  这如画江山,终究与他无缘。

  李慎走后,李治立刻快步走向后宫,见武媚正抱着孩子在大殿中漫步,就急冲冲的道:“云初那边又出新的好玩的东西了。”

  武媚笑道:“他又怎么了,弄出来了什么新的东西来了,上一次若不是怀有身孕,妾身还真得想尝尝他们制作的那两百多道菜式呢。”

  李治笑道:“朕其实也想吃,终究是不符礼制,还是算了吧,别为了一时口腹之欲,酿成大祸。

  不过这一次他还真得弄出来了一些新花样,成亲之时竟然召集了平康坊一多半的教坊一部女子,在晋昌坊关闭坊门之后,灯火大作之时,无所不用其极的卖弄风情,帮助晋昌坊商户卖东西……”

  武媚从袖子里掏出一方手帕轻轻地擦试一下李治嘴角的口水道:“陛下可是动了白龙鱼服的念头?”

  李治沉默良久,慨然摇头道:“不去也罢。”

  “不如由妾身出面,将那些歌姬,舞姬召到曲江,为陛下一人歌舞如何?”

  李治瞅着武媚道:“你应该知晓,朕不是想看美人,朕是想混在人群中看那些百姓们看到美人的模样。

  朕若是想要漂亮女子,何处不可得呢?”

  武媚轻笑一声道:“臣妾至今还记得小的时候,被母亲带着在长安城过上元节的模样,灯影重重,满街都是佩戴面具游荡之人,妾身当时年幼偶得一个小小的走马宫灯,那座灯奇怪至极,妾身走,它便走,妾身停步,它便停步,于是,妾身就奔跑起来,那盏走马灯也就旋转的更加厉害了。

  等妾身跑累了,再回首的时候,已经找不到母亲与家仆,妾身没有哭泣,如果哭泣,定然会被人拐走,陛下可以猜猜,臣妾是怎么做的,最后平安找寻到母亲的?”

  李治挠挠头发道:“定然是大声呼唤?”

  武媚笑着摇头道:“妾身当时吓坏了,就找到了一家门口有老大一座灯山的人家,看到人家的家主正在点亮巨灯,妾身就跳出去大喊:我乃应国公武士彟之女,此灯应该由我来点亮。

  那一户人家乃是一个侯爵,听我这样说,也没有为难我,而是派遣了仆人去我家报讯,我自己留在了人家的灯会上,吃吃喝喝好不快活,直到母亲匆匆赶来。

  可惜,这件事没有一个好结果,回去之后不但被母亲责罚,还被禁足三日。”

  “哈哈哈……”李治放声大笑,却不小心惊醒了沉睡的女儿,于是,父亲的大笑声与孩子的哭嚎声,汇成了一道奇妙的场景。

  李治似乎陷入了一种难以名言的情绪中,瞅着哭嚎的女儿含住了母亲的奶房停止了哭泣,这才道:“我懂事之时,母后病重,兕子经常发烧,我去问候母后,母后要我照顾好兕子。

  我不眠不休的坐在床上抱着兕子,用尽办法想让她好起来,我总觉得,只要兕子好起来,母后就能好起来。

  结果,兕子好起来了,母后却走了,我曾经后悔了好长时间,总觉得如果我去照顾母后,母后说不定就不会有事……可是,每当我这样想的时候,心又会发痛,我也不想兕子有事……

  我什么都想要,结果,母后走了,就在我生出悔意的时候,兕子也走了,她那么小,走的时候,一边咳嗽,一边抓着我的手说痛……”

  大殿中沉默了许久,李治觉得脸上冰凉一片,用手抹一把,才发现满脸是泪。

  他强行笑着道:“要不,我们就白龙鱼服去一遭晋昌坊!”

  注:兕子,太宗皇帝之女,母,长孙氏,字,明达,封晋阳公主,薨,十二岁。

第五十章 让长安城动起来

  一队背着红色旗子,穿着红色绸衫,带着红色蹼头,脚蹬红色快靴的骑士从朱雀大街上疾驰而过。

  半眯着眼睛假寐的李绩,只来得及看到旗子上硕大的“晋昌坊”三个字。

  他愣了一下,就掀开马车的帘子,朝外瞅了瞅,然后又看到一队背着绿色旗子,穿着绿色绸衫,带着绿色蹼头,脚蹬绿色快靴的骑士有一次从他面前经过。

  这一次,他看的很清楚,绿旗子上用白颜料写着“天下美食会”五个大字。

  “晋昌坊天下美食会?”

  立即刚刚把两队人马旗子上的字连起来,又有一队身着蓝色衣衫,背着蓝色旗子的骑士又进入了他的眼帘。

  “九月九,寿者半价?”

  就在李绩感到疑惑的时候,他又看到一队黑衣骑士背着旗子从远处跑过来。

  “看美人,品美酒,此乐何极?”

  一队队衣着极为鲜艳夸张的骑士不断地从李绩的马车前走过,让平日里人来人往的朱雀大街顿时停滞了下来。

  “敕令晋昌坊天下美食会?陛下在干什么?云初在干啥?”

  李绩觉得自己的脑子不怎么够用,就问追随了三十年的老仆李安。

  “郎君,这是商家的把戏,就是把一众美食,美酒,华服,美人,杂耍,歌舞,凑到晋昌坊,大家再花两百文进到晋昌坊里面,就能喝酒,吃饭,观看美人歌舞,好大赚一笔。”

  李安说着话,还从袖子里掏出一张印满了字的薄草纸拿给李绩看。

  李绩拿着这张纸看了半天,才终于弄明白万年县到底要干啥了。

  不过,他最后还是把目光盯在敕令这两个字上,一对寿眉就不由得紧蹙起来。

  吴户曹瞅着晋昌坊的百姓把小水景池子洗的干干净净,然后开始往里面倒酒,他的面皮就哆嗦的厉害。

  云初用一根长柄竹勺舀一勺酒放嘴里品味一下,点点头对看守酒池的人道:“罩上纱网,另外,这种竹勺一定要多备几个,不准他们,包括你们直接用竹勺喝,要喝就倒进陶碗里,每个陶碗多少钱来着?”

  “哦,两文钱,还算合适,到时候瞅着,如果人多,就把陶碗卖三文钱,尽量的降低酒水的成本。”

  晋昌坊的人对于这种把戏早就见怪不怪了,有时候羊毛没有长在羊身上,需要去猪脑袋上去薅。

  云初见吴户曹战战兢兢地,就不耐烦的道:“直到现在,万年县共投入了多少?”

  吴户曹见这位终于问道成本问题了,连忙道:“绢一百八十一匹,绸五十六匹,麻布,二十三匹,各种竹木物料共计七十六贯一百二十四个钱。”

  “怎么用了那么多的绸缎跟绢布?”

  吴户曹连忙指着晋昌坊高墙上密密匝匝的各色旗帜道:“旗帜,以及骑士衣衫,搭建彩台,以及制作衣衫,就用了这么多,县尉,万年县上下绝无一人占用一寸。”

  云初笑道:“跟着我很难是不是?”

  吴户曹觉得鼻子酸酸的,强行忍住眼泪道:“没有,没有,县尉高风亮节,实属卑下们的楷模。”

  云初呵呵笑道:“再忍忍,等你们都习惯了我做事的方法,以后不会亏待你们的。

  说起来,从蚊子腿上劈精肉算得什么本事,等我们把这万年县这头猪养肥了,到时候,让你们一个个都正大光明的富裕,还不用提心吊胆的遭罪。

  等百姓拿到他们该拿的,功勋们拿到他们该拿的,朝廷拿走该拿的,剩下的不就是属于我们的那一份吗?”

  吴户曹连连点头,心里头舒坦一点了,就是还想哭。

  刘义带着一群人从云初身边走过,只来得及匆匆施礼,就带着人跑了。

  吴户曹皱眉道:“这个老奴太过无礼。”

  云初瞅一眼吴户曹道:“等你什么时候忙着办理公事分不开身,你也可以无视我,我保证不会生气,反倒会非常的欣慰。

  吴户曹伸长脖子瞅一眼远去的刘义问道:“他在干什么,怎么身边围着的全是长安城有名的商家?”

  “拿了人家的钱,就要给人把事情办妥,那些人是在瓜分这七天来,晋昌坊的地皮。”

  “他们进来做买卖,要给晋昌坊钱?”

  云初瞅了一眼吴户曹道:“不给钱,我们万年县投入这么多的绢帛,绸缎跟铜钱,谁给我们还回来?”

  吴户曹哆嗦着道:“还回来?”

  “不还回来,我们万年县这么折腾干啥?”

  “好了,从今天起,除过留下三队捕快,武侯铺的人各司其职不得动弹之外,六曹每日留一曹应付突发事件,其余人等统统给我来晋昌坊巡查。

  七日后论功行赏。”

  “唯。”

  狄仁杰手里抓着一大把烤羊肉,一边走一边吃,见云初过来了,就分他一半。

  “我看了一遍啊,晋昌坊这几日最大的问题就是防火跟骚乱。

  到时候,全坊共有七千多盏灯笼会悬挂,每一个灯笼都是一个着火点。

  还有,天上还要飞六盏巨型孔明灯,这东西好看是好看,却更加的不保险啊,我问过匠人,他们说孔明灯里用的是猛火油,啧啧,这东西一个控制不好,晋昌坊就有被火烧连营的危险。

  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孔明灯一旦着火,必要的时候就切断绳索,反正孔明灯很高,落不到你晋昌坊。

  还有,就是骚乱,你弄来了那么多的美人,好几个还是不怎么穿衣服的,一旦人群开始骚动,哈哈哈,踩死几十上百个有钱人是非常有可能的。

  哈哈哈,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云初把吃剩下的烤羊肉还给狄仁杰道:“你这么有见地,那就你去办吧。”

  狄仁杰点点头,他知道晋昌坊里能用的人不多,而安全问题又是重中之重,非他莫属。

  崔氏这段时间,对于做生意这种小事情根本就懒得理会。

  不论是云家,还是虞家,都是没有长辈来操持婚事,而且先前说好的虞家叔伯要来,后来被虞家的大姑姑不知道说了什么,现在不来了。

  这让虞修容这几天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所以,她已经分不清自己是男方的管事,还是女家的管事,不过,这一次,她准备豁出命去,也要把这场婚事办理的整整齐齐,合规合理,让任何人都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既然虞家不给颜面,那么,云氏这一次就放低身子,用高娶的姿态将这个虞家人看不起的女子娶回来。

  十里红妆而已,对云氏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在晋昌坊挑选两百个壮汉,两百个喜娘,十对福寿人,在从寄居在晋昌坊里的数百国子监学生里面,邀请一些年轻,模样周正的士子,吟唱催嫁诗,这场面还不够吗?

  即便是一些大族,想要有这样的场面,也是难上加难,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敢这么铺张。

  云家可以,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如今要娶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就算热闹到天上去,也是一场正正经经的婚礼,不是什么大家族蝇营狗苟的联姻。

  如果这还不够,崔氏就准备在纪王李慎身上打主意。

  自从这个家伙发现了娜哈的宝库之后,每次来云家,目标基本上都是宝库。

  害的娜哈总以为这个看到白石头眼睛会发光的家伙偷她的东西。

  好在,李慎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些白石头,每一次来都只是看看。

  如果让娜哈小娘子,赠送纪王两块白石头,不知道纪王肯不肯在家主大婚的那一天当主宾?

  如果这事成功了,家主大婚有纪王做主宾,即便是在崔氏,也是难得的脸面。

  想到就做到,纪王如今就在娜哈小娘子的宝库里看石头呢,而小娘子则带着大肥守在宝库里监视纪王呢。

  “娜哈,你用守着我,本王是王爷,不会偷你的玉石的。”

  李慎手里拿着一块拳头大小的羊脂白玉,在对着太阳看过之后,他就有些舍不得放手。

  这块白玉虽然还没有雕琢,可是,放在那里就像一块凝固的羊油,握在手中还有油感,如果这块料子给他,他觉得自己一定能雕刻出一尊绝世珍品。

  “不成的,你上一次也这样说,可是就是不肯把手里那一块石头放下来。

  对,就是你手上的这一块。”

  “娜哈,你看啊,我是一个王爷,我家里有很多很多的好东西,要不然我带你去我家,你看上啥,就拿啥,你把这块白石头送我吧。”

  娜哈的大眼睛转了好几圈,见李慎的模样实在是可怜,正想答应的时候,就听崔氏的声音从外边传来。

  “哎呀呀,妾身正愁着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请动王爷大驾呢,没想到这就找到了。”

  崔氏的声音才传过来,李慎立刻就站直了身子,笔直的如同一杆标枪一般,凛然不可侵犯。

  “你在说什么?”李慎皱眉道。

  崔氏施礼道:“我家郎君想要邀请王爷做婚礼主宾,不知王爷意下如何?”

  李慎断然摇头道:“三个月前上拜帖,一个月前登门邀请,十五日前送四样礼,三日前送茶水漱口,一日前送蜜水甜嘴,方才符合礼仪。

  如今,距离婚礼之日仅仅剩下两天,你这样无理的邀请,你以为本王会答应吗?”

第五十一章 动起来的世界才是活着的世界

  云初进门的时候,正巧遇到笑呵呵往外走的纪王李慎,连忙施礼,想要表达自己接待不周的歉意。

  李慎却毫不在意,拍拍云初的肩膀道:“待你迎亲的时候,本王会派出两个寺人,举两翅扇屏为你助阵。

  归来时,本王为主宾,邀诸位宾客共饮。”

  云初颇有些受宠若惊,李慎这个亲王混得不好,他的仪仗里面只有一对翅扇屏。

  这东西实际上就是两个长柄团扇,扇子很大,亲王走前边,两个人就举着扇子跟在后边,一来是为了遮挡阳光,二来是为了挡风,不过,这两个作用都没有屁用,主要是让别人一看,就知道来了皇族里的大人物。

  一般情况下,非大礼仪不用依仗,一旦出动了仪仗,这就是最高礼仪了。

  平日里亲王女婿去丈人家丈人不用迎接,一般礼仪即可,女婿,女儿一旦带着仪仗回娘家,丈人,丈母娘,以及一家老小就要跪迎。

  云初不明白,自己哪来那么大的脸面,让李慎把自己仪仗扇子赏赐给他充一回门面。

  这可是非常非常大的脸面。

  要知道,他先前不是没有邀请过李绩,苏定方,梁建方他们,然而,人家只说礼物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