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15章

作者:孑与2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方正不解的道:“龟兹城已经荒废了,我们收四千贯已经是白得的钱,咱大唐一个中县的商税都没有四千贯呢,已经很好了。”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要做这样的决定,只能是都护府,或者刺史府,都护府户曹跟刺史府司户也做不了这么大的决定。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做完这件事之后,云初又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化学老师刘天成,这是一个能在二流中学的简陋实验室里人工合成青霉素的人,死的时候那么孤单,那么凄凉。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今天何远山已经把话说的非常通透了,云初想要户籍没问题,想要各种便利也没有问题,前提是他必须证明大关令衙门里的人都必须是一伙的。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第二三章 红尘中打滚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用了半个时辰,大关令方正就已经处理好了户曹问询互市事宜,司户要求查证的官衙属员餐食靡费问题,以及工曹询问的龟兹城损毁状态等问题。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方正哈哈笑道:“你终究是年少啊,去吧,去吧,隔壁的第九折冲府团来自京畿道商州,已经屯驻龟兹四年,你跟他们交好,上了战场,多少有个照应。”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唐人的军营外人进不去,方正这种官员也不行,有事只能在营门外等候通报。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知道了商州府兵跟家人交往的方式,也就基本上明白了此时关中的人情风俗,不至于回到关中之后露怯。

  府兵泛指某将军府、某都督府或某某军府的兵,这是府兵的通称。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这个称谓在两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直到西魏宇文泰大统年间正式确立之后,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至今。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这东西没有出来之前,大地还一片冰凉,等他露头之后,西域广袤的土地立刻就进入了烧烤模式。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以上其实不算什么事情,当府兵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家里免税,府兵们明明没有死,家里的官府却已经把这项福利迫不及待的给取消了,明明是吉庆有余的上户人家,一瞬间就成了低人一等的中户,害的家中子嗣再也没有当府兵的资格。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爷娘在上,孩儿给您二老叩首,儿活着,有军功一转不知州县可曾传达,赏金是否拿到。

  分别四年,小髭儿是否平安长大,如果平安长大,则将某家之钱财尽数付给,张氏若能瑾守门户则容她,若不能,则休之,权衡尽在爷娘……”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天山苦寒之地,猪怜儿还在苦苦坚持,听闻再有三载就能归乡侍奉爷娘。最后,问一句:张家小娘是否任然未嫁,能否再等我三年?”

  “爷娘……”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回桑林地休憩的时候,云初看到了站在城墙上的老羊皮,老家伙今天为了显得明显一些,特意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皮大氅,如此闷热的天气里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会不会中暑。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老羊皮摆摆手笑道:“他能去哪里呢?西域虽然很大,却也很小,朋友不可能永远都是朋友的,亲人也永远不可能一直是亲人。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人这一生,苦楚太多,快乐的时候太少,能多快乐一分,就多快乐一时,因为,那是幸福的,就像地狱彼岸花开,就像佛陀割肉的笑容,也像玄奘东去不归的脚步,都是值得记忆的。”

第二四章 太有意思了

  “世人皆苦!”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老羊皮就站在招牌底下,巨大的招牌像是被他背在背上,跟一只拖着巨碑的老乌龟一般。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云初对老羊皮道:“没有那么苦,自己的快乐需要自己用双手去博取,博取不得的人才会感到痛苦。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石先生,你也该这样想,把你不多的日子尽量的过好,过的可以在临死前露出笑容才行。”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云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经商过所,轻飘飘的放在老羊皮的手上道:“自己去吧,我知道你心有不甘,四年前,大唐太宗皇帝亲自为玄奘法师主持了入大慈恩寺升座仪轨。

  从文书里得知,那座由现在天可汗主持修建的寺庙虹梁藻井,丹青云气,琼础铜沓,金环华铺,艳丽异常,你可以去看看。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老羊皮抬头看着天,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过了一阵子才收回放逐青天的目光,看着云初认真的道:“我与玄奘过瀚海之时遇到了一座孤独的山峰,我们爬到山峰上休憩的时候,玄奘依靠的一块石头裂开了,里面盘坐着一个僧人。

  僧人睁开眼睛之后问玄奘:现在是哪一个佛年的昌盛时代?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僧人又问道:燃灯佛哪里去了?

  玄奘说:“自然是涅槃,自然是归于虚无。

  僧人又说:“我一觉睡了十万六千年,还以为世界早就归于平静,没想到还是这般的聒噪,去休,去休,不如睡去。

  就在那个僧人又要进入寂灭的时候,他又睁开了眼睛,瞅着不远处的龟兹道:有意思,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说完就沉入了地底。”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老羊皮皱眉道:“不能肯定,玄奘离开让我留下来,就是想要看看那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所以,我去大唐,你就该跟我一起去,我修佛没有修好,玄奘修的很好,让他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僧人口中的有意思。”

  老羊皮说着话,抬手就把云初放在他手上的经商过所撕碎了,轻轻一吹,碎纸片就如同蝴蝶一般纷纷落地。

  云初瞅着老羊皮的背影道:“我不会改变我的计划,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计划!”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