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264章

作者:孑与2

  区区数十万贯,一百万贯的银钱,只要皇帝向他张口,他立即就会召集关陇勋贵们在第一时间给皇帝准备齐全,休要说是一百万贯,就算是两百万,三百万,长孙无忌也不认为是一件难事。

  他需要的是让皇帝知晓,这天下事还是离不开关陇,他们不论在任何时候,都是大唐的中流砥柱。

  世上事,最无奈的便是不被人需要……

  从东征大军开始的那一天,长孙无忌一群人就在计算钱粮的花销,在他们的预计中,皇帝能动用的钱粮,仅仅可以支持东征大军征伐高句丽,且必须在征伐高句丽之后,迅速撤军,否则,朝廷将无力承担军费。

  长孙无忌此时心中空空的,他一直以为皇位上坐着的那个年轻人,还跟以前一样的懦弱,无助,处处需要他这当舅舅的扶持。

  他还记得当太子李承乾谋反失败,魏王泰警告晋王治之后,这个弱小的年轻人是如何在自己的府邸哭泣的,是他这个舅舅出现在他的背后,为他抵挡了无数的风雨。

  现在,这个孩子终究不需要自己这个舅舅的庇护了,甚至有些厌烦这样的庇护。

  不被需要,就说明,长孙氏将会没落……

  李治的心情非常好,一次性花出去七十万贯钱的感觉很好。

  花这样的钱,才能对拿钱的人下达各种指令,提出各种要求,而不是花别人的钱的时候,自己还需要接受很多的屈辱与条件。

  这一刻,李治对于掌握大量的属于自己的钱财的想法越发的浓烈了。

  他觉得等云初回来以后,要好好的跟他讨论一下,如何在不影响国计民生的情况下,弄到更多的钱。

  左春已经带着人快马去了莱州,抵达莱州之后,他就会组织一支巨大的船队,将云初存储在大行城的钱全部起出来带走。

  因为,云初在给皇帝的奏疏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大的一笔钱,导致他不得不跟英公拗着干,也要留在大行城。

  所以,对他来说,这笔钱就是一个巨大的麻烦,他需要尽快的甩掉,才能轻装前进。

  李治刚刚离开大殿,巨熊就连滚带爬的跑过来,第一时间将自己的圆耳朵放在李治的手边。

  手里抓着熊耳朵,李治对于这头熊的身材非常的满意,能在跑动的时候,让皮肤跟水波纹一样抖动的巨熊,应该只有这一头吧。

  就在李治满意这头熊的肥硕身材的时候,他对自己目前的状态也非常的满意。

  肚皮上的赘肉如今早就没有了,就连往日让他痛恨至极的头晕目眩的老毛病也很久没有发作过了。

  请老神仙请脉之后,得到了一个“五脏调和”的评语,这让李治欢喜莫名。

  就算是自己少年时期,请老神仙诊脉,也没有获得过这样的评价。

  所以,在带着巨熊在竹林里寻找嫩竹子给巨熊吃的时候,李治也辅助着给一些蜀中进贡上来的冬笋。

  今天心情好,李治就多给了巨熊一根冬笋。

  站在冬日暖暖的阳光里,听着巨熊喀嚓喀嚓啃咬竹笋的响动,李治觉得应该作一些诗一类的东西把今天的好日子记录下来。

  心情好,作诗的时候就非常的爽利,片刻功夫就写出来一首御制诗。

  端居临玉扆,初律启金商。凤阙澄秋色,龙闱引夕凉。野净山气敛,林疏风露长。砌兰亏半影,岩桂发全香。

  满盖荷凋翠,圆花菊散黄。挥鞭争电烈,飞羽乱星光。

  柳空穿石碎,弦虚侧月张。怯猿啼落岫,惊雁断分行。

  斜轮低夕景,归旆拥通庄。

  刚刚在这首诗的顶头题下《十二月二十日》这个名字,低头就发现自己诗里面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东西,比如岩桂,比如荷盖,比如黄菊,与题目不符。

  所以李治立刻就把《十二月二十日》这个名字涂掉,换上了《九月初九》的名字,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将手里的诗递给宫人道:“交给皇后赏鉴。”

  “父皇这首诗写的一定极好。”李弘膝盖跪在一张椅子上凑到母亲身边一起观摩他父皇的御制宏篇。

  武媚看了一遍这首诗道:“这首诗算是陛下难得的精品,假如不涂改诗歌名字的话,就完美无缺。”

  李弘在一边认真的道:“孩儿临摹父皇的字已经一年多了,不如,就让孩儿亲手把这一首诗抄一遍,再送到秘书监,让秘书丞录入《起居注》?”

  武媚瞅着儿子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一时间分不清儿子是天真无邪呢,还是工于心计。

  不过,见儿子跟自己的身子挨的紧紧的,还注意到他的脚,为了不让自己的脚碰到母亲的大肚子,特意跪在椅子上,能注意到这样的细节就很难得了,在他这么大的孩子里面,除非是真的濡慕父母,断然做不出这么精妙的事情。

  见儿子铺开一张纸跪在椅子上抄录他父皇的御制诗,武媚就轻声道:“听说你最近喜欢上了种菜?”

  李弘一边抄录一边随口回答道:“孩儿贪玩了,还请母亲莫要责怪。”

  武媚道:“为何要种菜呢?”

  李弘一边抄录一边道:“为了亲农。”

  “身为太子,亲农是好事,却不可沉迷。”

  “孩儿不会沉谜的,圆葱这个东西乃是我太子六率中的人走遍天涯才找来的好东西。

  孩儿如果随意糊弄,对不住他们付出的苦劳。”

  武媚点点头道:“确实如此,身为太子,一举一动都受人瞩目,要嘛不做,一旦要做了,就一定要做好。”

  李弘笑道:“母亲说的是。”

  武媚拿起李弘抄录的御制诗,跟李治的原文对比一下,发现一字不差。

  鉴于此,武媚现在相信,他儿子亲近她,恭维他的父亲,都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刻意而为之。

  因为,但凡心中有鬼,就做不到在抄录诗的时候还能跟母亲对答如流。

第七十九章 李弘的日常

  完成了日常拍父亲马屁,日常亲昵母亲的重要任务之后,李弘就去了东宫。

  尽管他已经六岁了,因为已经是正式太子的身份,所以,他现在每日都居住在跟皇宫一墙之隔的东宫里。

  大唐的东宫不好,传说十三年前,也就是贞观十七年的时候,这里死掉了很多人,血糊满了地面,腥臭之气三年之后才渐渐消散。

  以至于在东宫里,生长的最旺盛的花就是吃荤的牡丹,与柳树,槐树。

  每年春日,东宫的牡丹是长安城中开的最艳丽的。

  李弘不喜欢这东西,主要是喜欢穿花衣,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娜哈会被牡丹引来的蜜蜂蛰。

  不是因为他喜欢娜哈,而是因为娜哈被蜜蜂蛰了,就会抓一只蜜蜂扎他一下才罢休。

  东宫里种植圆葱就很壮观了。

  东宫里种植白菜也非常的壮观。

  东宫里种植圆白菜也非常的壮观。

  李弘已经决定,一旦白菜长到五斤以上,就去找父皇报喜,并且将白菜命名为显庆菜。

  圆白菜如果抱出来的球茎足够大,李弘就准备拿去献给母亲,并且准备把这个东西命名为皇后菜。

  至于圆葱,李弘决定留给自己。

  从皇宫出来回东宫的时候,李弘看到了背着手看青天的长孙无忌。

  李弘没有犹豫,立刻走了过去,只是这一次他没有施礼,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是太子,是君,舅爷就算再厉害,也只能是臣。

  长孙无忌似乎从迷茫中清醒过来,低头看着李弘,施礼道:“见过太子。”

  李弘还礼道:“不必多礼。”

  行过君臣之礼之后,李弘就立刻放开了吗,笑着对长孙无忌道:“老祖在这里晒太阳吗?”

  长孙无忌挤出一丝笑意道:这里的太阳不暖和。”

  李弘道:“那里的太阳暖和呢?”

  长孙无忌道:“你皇祖还在的时候的太阳,就很暖和,就算心再冷,晒一会就会变暖。”

  李弘奇怪的瞅瞅天上的太阳,今天长安没有风,太阳还是很暖和的。

  等他再想跟长孙无忌说话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人已经走出去老远了。

  李弘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以前长孙无忌可是很喜欢他的,甚至还把他抱在腿上,跟父皇闲聊。

  站在皇宫丹墀之上,随便朝下看一眼,就能看到大慈恩寺那座高而古怪的大雁塔。

  看到大雁塔,李弘就想去大雁塔下那座平平无奇的小院子。

  今天李义府的痔疮发作了,所以下午的宴讲就停止了,很奇怪的是上官仪也同一时间告病,也不知道是不是跟李义府一个毛病。

  没有了师傅,李弘这个太子就可以逍遥一整天。

  绝对不要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这是云初跟李弘临别的时候说的话。

  所以,李弘并没有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学业上,他的父亲在学业上就很差,比不过李承乾,比不过李泰,也比不过李恪,所以,李弘觉得要是学习太好的话,让父亲在他身上找到以上几个伯伯的影子就不好了。

  “出宫,我们去晋昌坊。”

  李弘吩咐一声,等他走到宫门的时候,马车,卫队已经准备好了。

  李弘的卫队首领是圆葱将军陈志。

  陈志原本应该是宁远将军,可是,李弘不喜欢,就称呼他为圆葱将军。

  在他麾下,还有一名白菜将军,一名圆白菜将军。

  虽然都是菜将军,但是,他们的武力可一点都不菜。

  圆葱将军带着八百骑兵在西域闯荡不下万里之遥,终于给他弄回来了圆葱,不论是武功,还是脑子都是一等一的好人才。

  李弘待他最好。

  早上起来的太早,导致李弘被马车摇晃一下就睡着了,直到马车进入了喧闹的晋昌坊,他才打着哈欠醒过来。

  李弘将脑袋从车窗外伸出去,小狗一样的嗅嗅巷子里浓郁的煮肉味道。

  然后就从马车里跳下来,用脚踩着路边的一株歪七扭八的槐树,爬上墙头,再纵身从墙头跳下去。

  这里是晋昌坊大食堂专门用来煮肉的地方,每一天都有五六千斤牛肉,猪肉,鸡肉,驴肉,狗肉从这里煮出来,最后再卖给全长安的人。

  一群群油腻的肥胖妇人面对从天而降的太子殿下没有感到任何的诧异。

  即便是抱着巨大的蒸笼,也仅仅是朝太子殿下弯弯腰,就当见礼了。

  这里是一个属于胖子的世界,不论是男女都非常的胖,李弘以前还以为是因为他们偷吃肉导致的。

  后来才知道,这些整日忙着煮肉的男女,宁可去啃竹子都不愿意吃自己煮的肉。

  可是,他们一个个真的很胖。

  李弘最喜欢刚刚煮熟的大块牛肉,云初说过,小孩子多吃这东西,不但长个子还长瘦肉跟力气。

  一个胖厨子拿着铁钩在一口巨大的铁锅里翻检一下,就从大锅里捞出来一块肥瘦相间的牦牛肋条肉,用手中一尺长的刀子将这一块肉上发黄的油脂修整一下,一块不肥不柴的足足有人头大小的牛肉,就被李弘用一根小小的铁叉子叉着,一边凶猛的撕咬,一边示意一个仆妇拿来一张梯子。

  众人已经习惯了墙头站着的那些东宫护卫,这些人可以看,如果想跟太子一样肆意的从大锅里捞各种肉吃,却是不被允许的。

  上楼梯一般的踩着梯子上了高墙,再从那棵七扭八歪的槐树上走下去,就踏上了马车。

  路过马球场的时候,李弘啃着牛肉,无聊的看着那些女子撅着屁股骑在球马上打马球,看了一会,就看见娜哈从另一边溜溜达达的走过来了。

  见到李弘,娜哈就凑过来,从没被李弘口水污染过的牛肉块上,扯下来一块牛肉,一边吃一边问:“你跟他们一样,都是来看这些女人屁股的?”

  李弘疑惑地叼着一块牛肉想了一下道:“应该不是吧,屁股有什么好看的?”

  说着话,话特意绕到娜哈后边看了一眼,摇摇头道:“没什么好看的。”

  娜哈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两人就吃着牛肉进到了云初家里。

  目送太子进了云初家,只有陈志跟两个年纪很大的嬷嬷跟着进了云家。

  云家现在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只要是能见到阳光的地方,都被洁白的棉花给铺的满满的。

  这些棉花还不怎么蓬松,也不那么洁白,必须等晒干水分之后,再进一遍弹棉花作坊,那时候的棉花才能跟天上的白云相媲美。

  虞修容坐在屋檐下正在给李弘的妹子李思扎头发,这孩子脑袋大,头发少,还黄,偏偏还是一个喜欢臭美的,一天会花很多的时间在自己的头发上。

  云锦跟云瑾,已经可以摇摇晃晃的在厚厚的棉花垫子上乱跑了。

  李弘从牛肉块上撕下来一条牛肉才要喂给云锦,就被虞修容一把给打掉了。

  “她还吃不了这东西。”

  李弘瞅着满地的棉花道:“你们这也算是赚钱?”

  崔氏在一边道:“这都不算赚钱,太子殿下倒是给老太婆说说什么生意才是能赚钱的生意?”

  李弘看看天上的太阳,眯缝着眼睛道:“率十万军,跨越千山万水,远征蛮夷,一场下来,弄个百十来万贯的钱不难。”

  虞修容看着李弘道:“怎么,你父皇派出去的五十万大军给大唐赚回来了百万贯的银钱?”

  李弘四处看看,发现只有自己跟云家人,就点头道:“云师傅一次就给我父皇上缴了银钱一百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