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320章

作者:孑与2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这种事情已经成了唐人妇人的日常。

  虞修容跟娜哈换上了以前的衣衫,云锦,云瑾两个孩子的屁股也被包在短裤里了,李思穿着小小的束胸襦裙,拿着一柄比她脑袋小不了多少的团扇,看起来以娜哈这个孩子更像是一个优雅的仕女。

  自从这个孩子的头发开始变得密集了,虞修容就喜欢把能上头的装饰物都插在这孩子的脑袋上。

  不是虞修容媚俗,而是为了安慰李思这个孩子久远以来要把脑袋变成头饰展台的雄心壮志。

  每一次去栖云寺,云氏基本上都是空群出动,就连腿好之后,还是不愿意动弹的老猴子都被仆人连带着他的裘皮堆一起抬上马车。

  再加上崔氏带着的四个丫鬟,肥九带着的六个仆人,云氏一家就浩浩荡荡的离开了侯府。

  天热的时候,正是长安勋贵们离开长安城的家去城外的别业度假的好时候,因此,云氏一家的马车混在长长的马车队伍里一点都不起眼。

  灞上的地势高,因此比城里清凉的多,再加上那里树多,水多,是长安城外,仅次于骊山的避暑胜地。

  才出城门,云初就看到城外的林荫道边上站着很多无所事事的富家公子。

  这些人的目光全部锁定在路过的马车上,而同时,马车帘子往往会掀开,露出马车里坐着的衣着清凉的女子。

  看这些人的衣着,大部分都是国子监的学生,一个个装模作样的在读书,或者吟诗,甚至还有人张嘴唱着缠绵的情歌。

  云初本身就是国子监里出名的恶霸,哪里会不知晓这些人想要干啥。

  见别的富贵人家敢怒不敢言的样子,云初没有维护蓝田侯府荣誉的想法,在国子监的时候他就是著名的恶霸,现在,依旧是。

  所以,他骑着枣红马就杀了过去,宝马如风,云初出手如电。

  手里的软柳条被他使唤的如同鞭子一般,从头抽到尾部。

  一般的纨绔子弟云初之抽一柳条,遇到钱心宇这种打定主意吃软饭的纨绔,云初狠狠地抽了两柳条,在别的纨绔脸上,云初只留下重重的一撇,在钱心宇的脸上,云初留下了重重的一撇一捺。

  抽完之后,看着这些纨绔子弟们抱着脸鬼哭狼嚎的,云初不由得升起一股子非常浓重的没落之意。

  他记得他上国子监的时候,里面的学生就算有一些废物,也不至于像这些人一般废物的如此彻底。

  在自己上国子监的时候,温柔这种可以跟着他冲锋陷阵的学子虽然不多,却也不少,像狄仁杰这种可以以一人之力打翻两个壮汉的学子,就很普遍了。

  不像现在从头抽到尾,竟然没有一个人可以避开他手中的柳条,尤其是那个钱心宇居然捂着脸哭泣了起来。

  云初知道娜哈在偷偷地朝外看,他假装不知道,让这个孩子看看软蛋是是啥样的也好。

  在大唐,当一个纨绔子弟其实是一个力气活,必须比家里面的长子更加厉害才能当上一个真正的纨绔。

  所谓纨绔,第一就是有钱,第二便是有才,第三一定要有一定的容貌,如此,才能算的上是一个合格的可以依靠女人飞黄腾达的纨绔。

  长安城里的公主很多,很多胡人大臣家的子女也不少,总体上来说都算得上是一条终南捷径。

  没有以上三点,那么就必须有强悍的身体资本,当年嫪毐能成为秦始皇嬴政假父,就是因为人家的身体条件好到了极致。

  不是云初看不起眼前这些人,他们连长安真正的纨绔贺兰敏之的一根毛都比不上,至少人家能把吐蕃大妞顿珠迷得死心塌地的,这本事一般人没有。

  娜哈眼瞅着向她投来含情脉脉眼神的钱心宇被哥哥用柳条在脸上写了老大的一个人字。

  这个没心没肺的姑娘,竟然笑了起来,且笑的前仰后合的,丝毫没有心疼檀郎被哥哥抽脸的心思。

  虞修容对小姑子的表现很满意,这就说明所有的事情才刚刚开始,还没有进入不可自拔的热恋时期。

  云初的举动赢得了那些有钱人家的一致好评,还有几家特意送来一些吃食当谢礼。

  云初抽人的时候是先报了自己的名字之后才开始动手抽的,摄于云初威名,几个纨绔捂着脸跑了,还有几个纨绔高声叫骂着,声称要请家里的长辈出来主持公道,唯有钱心宇捂着脸,将自己满是仇恨的目光从指缝中间投注在云初远去的背影上。

  从长安城开始,直到灞上,栽满了棉花,云初一边骑着马走,一边关注着路边的棉花长势。

  如同他预料的那样,今年,棉花的长势不好不说,还出现了很多的蚜虫。

  以前,发现有蚜虫的时候,只需要往棉花苗上喷药就能防治,现在,云初手里没有农药,所以他也没办法,年初的时候曾经恳求老神仙给他配出来几种可以有效杀死虫子的毒药出来,结果,被老神仙给拒绝了。

  以他道家的说法就是——无为而治。

  他们认为世上出现的任何东西都是有原因的,包括这种吃棉花的虫子,然后再以道家生生相克的道理,既然出现了这种病虫害,大自然自然会有克制这种蚜虫的东西出来。

  老神仙还说,人不能过于贪婪,作物下地之后,天收三分,地收三分,人得三分,如此才能称之为道法自然。

  老神仙心胸宽大,可以装下自然万物,看任何事情都从广义的范畴里去看,只看总体是不看个体的。

  云初不一样,他是治民官,考虑的就是一家一户的得失,一家不成,就有一家哭。

  蚜虫已经出现了,再加上棉农们的人心已经散了,所以,今年的棉花减产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看着叶子已经开始发黄,还开始起卷的棉花,云初心中毫无波澜。

  明明是一件事关棉花产业生死的大事,人们只关心棉花能带来的利润,至于棉花该是一副什么模样,是没有人去管理的。

  关中大地上也该出现一次棉花的灾害了,要不然,会让所有的人以为,种棉花这种事,真的是稳赚不赔的一项买卖呢。

  在马车走到灞上的时候,云初在棉花地里看到了一颗秃头。

  整颗秃头被太阳晒得黝黑锃亮,等秃头听到马车声音,直起身体的时候,云初才发现,这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和尚便是玄奘大师。

  娜哈跳下马车,飞快的向棉田里的玄奘大师飞奔过去,跑到跟前了还高高地跃起,像一只乳燕一般投向玄奘大师的怀抱。

  玄奘大师的脸上浮起笑容,张开了双臂,让这个穿着淡黄色衫子的小姑娘,沉没在他那一袭宽大的青色僧袍里。

第一百六十七章 蚜虫的治疗方法

  跟往常一样,玄奘大师眼中依旧只有娜哈,虞修容,甚至在崔氏向他施礼的时候也颔首微笑。

  两个走路都走不得不太稳当的孩子他见了更是欢喜。

  至于云初跟老猴子两个人,玄奘大师就像是没有看到一般。

  对于这种反应,云初早就适应了,同时,老猴子也非常的适应。

  在他看来,一个和尚生了一个儿子,终究不是什么光彩的好事情。

  老猴子很理解玄奘的心情,云初却没有办法理解,他一直期待能跟玄奘大师来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可是,直到今天,这个老和尚依旧不给自己这个机会。

  云初觉得他从那个世界突兀的来到大唐这件事,用佛法没办法解释清楚。

  用爱因斯坦的理论可能会解释的更加透彻一些。

  云初在老和尚停脚的地方看了一下,地上有一个钵盂,还有一支毛刷,钵盂里有绿了吧唧的蚜虫在蠕动,数量非常多,看样子,刚才老和尚躲在棉田里干的就是用毛刷把蚜虫从棉花上刷下来的勾当。

  云初觉得老和尚干的这件事情真的愚蠢极了。

  棉田一望无际,蚜虫多的数不胜数,一个人一天又能拯救多少棵棉花苗呢?

  老猴子见到玄奘一般就会年轻起来了,不管怎么说,玄奘都是他的师傅,在师傅面前他还没有道理认为自己是一个老人。

  棉田里还有别的和尚存在,他们干的事情与玄奘干的事情是一样的。

  不过,因为总是要修永远都修不成的闭口禅,云初跟他们打招呼的时候,他们只是含笑稽首,笑容中充满了悲天悯人的假笑。

  云初总是喜欢从一件很美的事情中挑拣出其中的恶毒来,怀疑一切才是他受过的教育告诉他必须这样做。

  云初作为一个从艰难困苦中走出来,一个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一个曾经经历过最残酷背叛,最痛心失误,最后走向光明的队伍的后代。

  怀疑一切,并坚持走自己路才是他心中最坚定不移的信念。

  这种信念不是李治的皇权能收买的,也不是玄奘的佛法能感化的,更不是老神仙的道法可以救赎的。

  他有自己的信念。

  玄奘用刷子刷下来的蚜虫自然不能弄死,因为和尚们不杀生。

  蚜虫自然也不能放到别的地方,这样一来,和尚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其余的和尚们将自己钵盂里面的蚜虫统统倒在云初手里的钵盂里。

  于是,云初就得到了满满一钵盂的蚜虫。

  抱着钵盂回到栖云寺里,玄奘正坐在水池边上,将双脚浸泡在水中,跟娜哈说着话,不知道娜哈在说啥,玄奘听得非常愉悦。

  老猴子瞅着玄奘对云初道:“想好怎么处置这满满一钵盂的蚜虫了没有?”

  云初道:“没有想出来,我准备静观其变,毕竟,这些蚜虫都是和尚们抓来的,如果死了,罪孽应该在和尚们的头上,关我屁事。”

  老猴子低声道:“当年我与玄奘大师一起在戈壁大漠上旅行的时候,玄奘大师不是没有杀过生。”

  说完话,还冲着云初神秘的笑了一下。

  云初就找来一块湿布,盖在钵盂上,还把钵盂放在窗台上,这些蚜虫能不能活下来,看命。

  没有错,这就是云初的应对之法,因为和尚们跟道士们在有些道理上是相通的,比如——听天由命。

  逆天改命这是儒家才会讲究的东西,世上所有的宗教,都有听天由命的说法,所以说,很多的宗教人物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都表现得极为从容。

  云初希望这一钵盂接受过佛法洗礼的蚜虫也能做到这一点。

  栖云寺里凉风习习,柿子树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云初仰面朝天躺在一张竹床上,才发现柿子树开花了。

  柿子花很朴实无华,没有惊艳的外形,就是一串串淡黄色的小花,它隐在叶片间,远远的看去,你看得到叶看得到枝,但看不清它的模样,更别想嗅得到实实在在的花香。

  所以说,柿子花开的非常的无聊,不香,花朵不好看,即便是这样,还把自己的身体藏在肥厚的叶子后边。

  虞修容带着全家老少去了栖云寺,老猴子裹在皮毛堆里又睡着了,云初自然也准备酣睡一场。

  “明善大师,你可以说话了吗?”

  “啊呀,嘴巴长在脸上就是用来说话的,你干嘛要修闭口禅呢?”

  “要不要喝点酒啊,我还特意去光福坊给你带来了一些狗肉,听说是红烧口的,你最喜欢这东西了。”

  即便是隔着一堵厚厚的,高高地墙,娜哈诱骗僧人破戒的声音依旧顽强的传过来。

  这一次僧人们似乎非常的坚定,即便是隔着一堵墙,云初也能想见明善大师正用和善的笑容对着娜哈。

  少林寺僧人的日子过得很苦,由于在深山里面,布施很少,据说只有山下的一千多亩地维持着生计。

  因为是一个穷寺庙,没有佃户,所以很多僧人在拜佛修行的同时,还要种地。

  听说娜哈给少林寺花了不少钱,才让少林寺的山门口的韦陀将他的韦陀杵从杵在地上,变成了横在臂弯上。

  也就是这个缘故,少林寺的和尚们对于继续驻扎在栖云寺才显得心甘情愿。

  想到这里,云初也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他那个时代的少林寺大和尚,说起来,真的很不错,将少林寺弄成了一个大公司,唯独没有了修佛者。

  第二天,云初揭开钵盂上的已经干燥的麻布看了一眼,里面的蚜虫大部分都活着,当然也有不少死掉的。

  云初给麻布喷了一些水,继续覆盖在钵盂上,他满怀期待的等待着这里面的蚜虫全部死光。

  通过娜哈云初告知玄奘大师,他捉来的蚜虫已经死了很多,娜哈却没有带回玄奘大师的回答。

  娜哈说,玄奘大师就是无声的笑了一下。

  很敷衍的完成了哥哥交代下来的任务之后,娜哈就带着李思,云瑾兄妹提着一个篮子继续去蛊惑那些少林寺的和尚们破戒去了。

  少林寺的武僧是可以吃肉喝酒的,这一点娜哈也知晓,但是,她就是喜欢带着酒肉去引诱那些和尚犯戒。

  有的时候,云初真的不知道娜哈这是在给和尚们投食,还是真的有什么奇怪想法。

  自从怀上孩子之后,虞修容就不肯在院子里的纳凉睡觉了,按照她的说法,她肚子里的孩子可是一个正经孩子,可不敢睡在外边被一些奇怪的东西给冲撞了。

  她这样说是有根据的,被李义府从监牢里弄出来的那个声称能读懂甲骨文的叫做淳于氏的小妾,在李义府去河北道担任黜陟大使的时候,给他生下来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居然长着尾巴!

  虽说李义府去河北道已经一年了,淳于氏于三天前才生下一个属于李义府的孩子这非常的夸张。

  但是,李义府非要说是“情深所致!”别人也就没有办法再说啥了。

  毕竟,这孩子的来历太神奇了,生下来的时候,长了一条半尺长的尾巴。

  晚上的时光是虞修容最喜欢的时光,这个时候,她就可以靠在丈夫怀里,两人耳鬓厮磨的说一些不足与外人道的闲话。

  “夫君在辽东的时候有没有想我?”虞修容抬起一条腿搭在云初的腰上低声道。

  “想啊,尤其是睡在烂泥地里的时候,就想抱着你暖暖的身子睡觉。”

  “没有干点别的?”

  “也不好干别的,在辽东,很多时候睡觉的时候身边都是同袍。”

  “怪不得妾身没有身孕呢,原来是这样啊。”

  “我不在的时候,你要是怀孕了,信不信我能把家里一把火给点了?”

  “嘻嘻嘻……人家李义府就能……哈哈哈。”

  看着虞修容笑的满床打滚,云初不愿意继续在栖云寺说这些流氓话。

  见窗外的明月将大地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就起身来到院子里,就着月光掀开了钵盂上蒙着的湿布。

  才掀开湿布,一群长着翅膀的飞虫就从钵盂中腾空而起,看不清这些虫子的颜色,一个个被月光照耀成了白色,翅膀更是透明的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