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655章

作者:孑与2

  钟馗道:“让我去青海头,你在防备谁?”

  云初道:“徐敬业,这一次泰山封禅,英公的儿子,孙子都有封爵,徐敬业没有,他就离开了长安,听说去了河西一带,他可能变成真正的盗贼了。

  你要是不小心遇见他,就杀了他。”

  钟馗点点头,云初对他有恩,他一直希望报答,这是一个很好的报恩机会。

  跟着钟馗去了他家。

  钟馗的大女儿十一岁了,颇有些国色天香的意思,可惜,不是钟馗生的,是他老婆带来的。

  钟馗的二女儿九岁了,小丫头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是一个有福气的,可惜也是他老婆带来的。

  钟馗的儿子长得……怎么说呢,很大方,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手长腿长的脖子后面还有一块青色的长着绒毛的胎记,嗯,总之,是一个很大方的孩子,一看就是钟馗亲生的。

  今年已经三岁了,拖着一条黑毛犬走过来,想要云初帮他把狗给杀了,炖着吃。

  “这狗是养来看家护院的,不能杀。”

  钟馗很喜欢这个儿子……

  温朝云挎着一个篮子跟一个丫鬟从山脚处走出来,露水打湿了们的裙摆,见云初站在她家门前,就远远的施礼。

  钟馗家就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山坡上满是星星点点的野花,左边还有一片竹林,竹林里隐约能看到花熊在找竹笋吃,右边就是奇峰突起的金仙观,一道小溪从山涧蜿蜒而至,再配上温朝云那张散发着香味的笑脸,就连云初这么挑剔的人都觉得住在这个地方真的不错。

  云初是饿着肚子进的钟馗家,走的时候也是饿着肚子走的。

  这是没办法的一件事,蒜拌蕨菜根本就吃不饱,虽然钟馗杀了一只鸡招待他,这只鸡从头到尾云初都没有吃到,主要是钟馗的儿子老是张大嘴巴站在他身边。

  跟钟馗挥手告别的时候,云初莫名的有些愧疚,钟馗明显的已经超然物外的不想再经历红尘了,却被自己硬生生的拖进了万丈红尘中。

  朋友,有时候就是祸害。

  在即将进城的时候,云初停下马蹄,朝东边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是啥时候起来的阴云,将东边笼罩的严严实实的。

  那些忙着进城的人还不知道,云初却是知道的,去倭国的捕奴团们运送的第一批倭奴回来了,总数,超过一万三千人,其中,属于倭云氏的倭奴,就有足足六千!

第一百一十二章 暂露头角的现代文明

  倭奴在东边,儿子在曲江,云初拨转马头就去了曲江。

  都说天青色等烟雨,今天是春日里的第一场雨,也不知道这场春雨能不能帮助儿子完成那足矣璀璨万世的天青色。

  春雨飒飒的在后面追赶,枣红马在春雨前面奔跑,等跑到曲江,一人一马已经被春雨浇灌过了。

  瓷窑在曲江城的最西边,云初路过流水牌子交易大厅的时候,没有进去,反正那里面的掌柜伙计啥的比客商要多,也没有必要进去。

  再说了,春雨还在后边追赶呢。

  “阿耶,您怎么来了?”

  光头云瑾满身的灰尘不说,一张小脸上也沾染了一些油彩。

  云初解下半湿透的披风丢给云瑾,这孩子立刻就抱着披风晾晒在瓷窑边上。

  瓷窑的柴火垛上温欢跟狄光嗣正在酣睡,丝毫不受这里嘈杂的环境影响。

  云瑾小心的道:“他们两个昨晚跟着匠人一起看火,基本上没睡,刚才实在是困倦的狠了。”

  云初道:“你怎么没睡?”

  云瑾笑道:“孩儿抗的住。”

  云初找了一张长条凳子坐下来,对云瑾道:“阿耶帮你看着,你去睡一会,今晚都要跟我回家。”

  云瑾摇头道:“孩儿不累。”

  云初抬手抹掉儿子脸上的油彩道:“怎么,还在想着怎么配色吗?”

  云瑾叹口气道:“阿耶,影响颜色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尤其是温度,只要稍有差池,烧出来的颜色就天差地别的。”

  云初道:“你是怎么测量温度的?”

  云瑾道:“老工匠的经验,主要是看火的颜色。”

  “就没有想过制造一个精确的可以测量温度的仪器吗?”

  “温欢用太医院里的水银温度计做过测试,如果以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定为零度的话,水银温度计最高的测量温度大概在三百五十度左右,再高就不成立不说,玻璃还会融化。”

  “为什么不成?”

  “因为温度超过三百五十度的时候,水银就沸腾了。”

  “没试过别的介质替换掉水银吗?”

  “温欢跟光嗣两个试验过,火油温度计更加灵敏一些,不过,在测量高温上,还不如水银,不过,我们还在试验。”

  听云瑾这样说,云初就没有继续追问,只要他们还知道试验,迟早会找到合适的东西来测量高温的。

  云初当然知道拿什么东西来测量高温——红外温度探测仪,屁用不顶。

  “这些天有成品吗,带我去看看。”

  云瑾道:“这里的工匠都是从耀州窑口借过来的,这些天我们烧制了不少的瓷器,其中,以黑釉、白釉、青釉、茶叶末釉为主,这些东西还算不上阿耶说的瓷器,只能算是半瓷,我们提高了瓷窑的温度之后,实验性的得到了一些瓷器,只是颜色不正,器型不正,还需继续摸索。

  这两天呢,我们又在复原白釉绿彩、褐彩、黑彩以及三彩陶器,准备看看这些东西在高温窑里会不会有新的变化。”

  云初在云瑾的带领下又看到了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果真如同云瑾说的颜色不正,器型不正,甚至只能说得到了一堆瓷片。

  云初瞅瞅窗外的春雨,他觉得这一场春雨算是白瞎了,云瑾他们距离烧出雨过天晴云破出处的好颜色,还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

  天上在下雨,云初强行把这三个孩子带回去了,才开始,就这么拼命,以他们的小命估计是熬不到天青色出现就会夭折。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即见君子,云胡不喜?

  殷二虎再见薛长风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心情。

  只是薛长风披着蓑衣站在春雨中,隔着院门看着殷二虎笑得很是开心,却不肯踏进一步。

  殷二虎想要靠近,薛长风却后退几步道:“刚从奴隶营过来,天知道身上有没有疫病,就是许久未见,忍不住过来看看你。”

  殷二虎道:“你不必如此小心。”

  薛长风摇头道:“出发的时候两万人,到了长安只剩下一万六,路上死了四千余,在太医院的人没有确定之前,我还是不要靠近你为妙,毕竟,你现在老大一家子人呢。”

  殷二虎一个虎跳,就一把抓住薛长风的手臂道:“我们一起去太医院。”

  殷二虎的老婆柔娘抱着一个胖胖的小丫头站在院子里看,她的腿边还站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子,看到这一幕,柔娘心中莫名的升起一股酸意,自从跟了殷二虎到今天,这个男人可没有一次这样对待过她。

  “快说说,倭国是个什么样子?”

  “还能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刚刚踏上倭国的土地,我还以为自己到了孩子国,满世界都是身高不足五尺的矮个子。”

  “咦,这么矮,你弄这么多怎么干活使唤啊?”

  “人家只是腿短,力气可不小,百十斤的麻袋甩肩膀上就扛着走了,能干着呢,就是能吃的要命,只要主家不吝惜粮食,一个人能赶上一头驴子用。”

  “哦,这还差不多,不过呢,去倭国那么多的人,为什么就数你抓来的倭奴最多?”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刚刚开始抓的时候,比抓野猪还难抓,后来,我就把粮食放在陷阱里,等这些倭奴来拿,最后开动机关就能捉住一堆。

  再后来,我突然发现,我其实没必要设置什么陷阱,只要把粮食放在那里,就有倭奴过来,你也知道我弄了一些倭人当手下,他们的抓人的速度比我快多了。

  有时候,仅仅是一个晚上,他们就能带一个村子的青壮过来找我,也不说要工钱的话,给口吃的就可以了。

  这样一来,速度立刻就快起来了,比那些带着家将,高丽仆兵的世家子弟强的太多了。

  那些人都是冲着人家的城池去的,一路上还要攻城拔寨的,只有我去的是乡间,所以啊,我弄回来的全部都是健壮能干活的男倭奴。”

  殷二虎听的愣了一下道:“没有女子?”

  薛长风摇头道:“很多女子倒是想来呢,被我拒绝了,既然是拉他们来干活,就最好不要有什么负累,你想啊,女子要是也跟着过来,那是一个什么场面,几年下来岂不是要生一窝?”

  殷二虎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两人说说笑笑的就穿过街巷,来到了太医院门口,才要进去,就被一群戴着口罩的大夫给驱赶到了后院。

  哪里有无数个巨大的水缸,一些大夫正在用木棒搅拌里面的百花花的东西,殷二虎,薛长风才进来,就被为首的一个大夫喝令脱光衣服。

  殷二虎跟薛长风才要发怒,就听为首的大夫道:“衣服里可能有跳蚤,虱子,这些就是疫病之源,衣服必须烧毁。”

  听人家这么说,虽然殷二虎觉得自己身上应该没有,考虑到薛长风的颜面,就跟着把衣衫脱了一个干净。

  两个光溜溜的壮汉,在大夫的指挥下先是进了一个石灰水大缸里,按照大夫的指示,在里面足足浸泡了一炷香的时间,中间还要把头埋进石灰水里吹泡泡,等他们出来了,就有大夫拉动一个手柄,就有大股,大股的清水兜头浇下来。

  初春的天气里洗凉水澡,一瞬间就把殷二虎跟薛长风说话的欲望打消的干干净净。

  还以为结束了,两人又跳进了一个装满柳枝水的大缸继续浸泡,这一次浸泡的时间依旧是一炷香的时间,好在柳枝水不冷,两人还能坚持。

  接着,他们两人就被叫道两张窄窄的床上躺下来,而且,手脚还被锁扣给锁上了。

  薛长风转过头瞅着旁边床上的殷二虎道:“哥哥,这是为何?”

  殷二虎同样疑惑的道:“我也不知!”

  几个穿着白色衣衫,戴着白色帽子,嘴巴上糊着白色纱布口罩的大夫手里举着剃刀就过来了。

  薛长风怒道:“你们要干啥?”

  一个大夫面无表情的道:“备皮!”

  “啥叫备皮?”殷二虎也开始紧张了。

  薛长风想要动弹,却被锁扣固定的死死的,大夫见薛长风将窄床摇晃的咯吱作响,就在他的胸口,腰上,又增加了两道束缚。

  等到剃刀落在头发上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地出了一口气,原来是剃头发而已……

  随着头发被剃干净,就在两人以为已经完事的时候,大夫又开始剃他们的胡须。

  “太过分了吧?”这一次殷二虎开始咆哮起来了,他对自己一脸的络腮胡非常的珍惜。

  当薛长风咯吱窝里的毛也被剃干净之后,事情依旧在继续,眼看着大夫举着剃刀直奔下边,薛长风状若疯虎,大声咆哮道:“放开我,你们要干啥……”

  等薛长风,殷二虎两人的身体上,被均匀的喷了一遍杀毒药之后,他们两个基本上已经觉得活着没啥意思了。

  就在那些锁扣被松开的一瞬间,两条赤裸裸一根毛都不剩的壮汉从窄床上腾空而起,此时此刻,他们只想捏死这些让他们受尽屈辱的大夫。

  当为首的大夫卸掉口罩之后,两个杀人无算的壮汉,硬生生的收拢住了自己的身形。

  孙思邈皱眉瞅着两条壮汉道:“备皮的意思就是除毛,万一你们的毛发里还藏着跳蚤,虱子怎么办?”

  在寒风中打着哆嗦,双手捂着跨下的殷二虎半天才低声道:“好歹给件遮羞的衣物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 开始不要脸了

  云初现在非常的确定,流水牌子爆炸前的长安,应该就是农业社会时期能够达到的繁荣顶峰了。

  这里的农业发展指的是分散性质的以小农户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

  如果想要在农业社会领域再进一步的话,那就该是大集体,大集团的半工业化农业生产,也就是——奴隶生产。

  这里的奴隶生产与封建社会之前的奴隶社会生产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不过,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只是——后者目标更加明确吗,更有效率,更加细化。

  这个时候的奴隶,不过是工业工具的替代品,一旦工业工具出现之后,奴隶必然会被迅速的淘汰。

  大唐的工业明显还处于手工作坊的阶段,不可能强大到改变社会规则的地步。

  所以,云初想要他的长安继续繁荣下去,那就只能用奴隶的尸骨血肉来铸造长安的地基了。

  就大唐目前的社会状况来说,没有比压榨奴隶的剩余价值更好的原始积累了。

  千万不要以为政治家会比军事家更加的善良,世界上真正残酷的事情,一般都是出自政治家之手,而不是军事家。

  军事家一生最求的目标不过是胜利而已。

  政治家的最高追其目标却是前进……

  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堪称天差地别。

  前进……前面是啥你就让我前进?

  不管是啥都要前进……

  对于云初来说,此时的长安跟他经历过的长安差距还很大……

  之所以会动用倭国奴隶,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云初不想跟武媚进行低层次的交锋,更加不愿意被武媚拖进她自己非常熟悉的低层次领域里,最后被武媚利用自己层次低的优势击败他。

  高层次的交锋就不一样了,这里的状况云初比武媚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