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696章

作者:孑与2

  因为,这个世上真的有非常非常愚蠢的王。

  而最愚蠢的王毫无疑问就是涪陵王愔,他竟然邀请云初与他会猎于秦岭南麓。

  仅仅是听会猎这两个字,就知道这东西不是啥善类。

  云初认真的看了一眼坐在帐篷主位上的李愔道:“会猎?”

  李愔举杯大笑道:“本王平生没啥爱好,唯有狩猎一途颇有天分,已经打遍蜀中无敌手,久闻大将军乃是我大唐罕见的猛将,不免见猎心喜。”

  听李愔这样说,云初松开攥紧的拳头道:“本帅还以为涪陵王要与本帅在这西乡开战呢。”

  李愔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瞅着云初道:“本王乃是太宗血脉,之所以喜欢狩猎,就是为了某一天可以领兵出征,只可惜,数十年来,没有这样的良机。

  如今,大将军征伐西南,不过是在崇山峻岭中绞杀一些野人罢了,在孤王看来,与狩猎无异。

  因此,孤王就想与大将军在这秦岭南麓来一场狩猎,看看强弱如何。”

  云初抬头看着李愔,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一声。

  也不知道太宗皇帝是怎么生孩子的,就他见过的那几个王,身高超过一米九的李治就不说了,这家伙配得上那句天日之表的评价,尤其是跟身高快要一米八的武媚站在一起的时候,人家真的就像是一对神人。

  俊男,美女,高大,冷峻,再加上皇权带给他们的威严感,这样的人不当皇帝云初都为他们可惜。

  曹王明虽然身体胖大,但是,人家如果减肥一百斤,也绝对是一位眉清目秀的俊朗中年人。

  纪王慎算是长得最猥琐的一位,但是,身高也超过了一米八,拿起刻刀开始琢玉的时候,人家放到后世也绝对是可以引起万千少女尖叫的人物。

  李愔,太宗皇帝曾经这样评价他说:‘禽兽经过调训,可以被人驯服;铁石经过冶炼雕琢,可以做成方圆的器具。而像李愔这样的人,还不如禽兽铁石。’

  如今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站在云初面前的时候,即便知道他不是个东西,瞅着这个家伙风神俊朗的模样,觉得即便是禽兽不如,那些禽兽也该是不如孔雀,豹子一类的禽兽,若是用乌鸦,野猪啥的来评论李愔,多少有些对不起他的外貌。

  张东海一直在盯着云初看,就等着云初爆发呢。

  云初没有爆发,反而笑吟吟地道:“涪陵王错了,本帅此次进军西南,并非是为了杀几个无知的野人,目的在于西南的长治久安。

  因此,会猎,或者狩猎一类不利于我们团结西南各部的话就不要说了。”

  李愔举起酒杯叹息一声道:“自英公薨,可怜大唐再无良将可用。”

  云初依旧笑道:“世上人谁敢与英公比肩?”

  李愔见云初不与他争辩,不知为何,刚刚还风光霁月的一张脸,立刻就变了,抓起桌案上的马鞭就狠狠的抽在了一个红袍官员的身上。

  这个人刚才介绍的时候听说是涪陵王长史,此时鞭子抽下来,这个四品长史居然选择一声不吭的硬抗,如果不是鞭子落在他的背上导致官袍破裂,血液渗出,云初几乎以为他们是在作戏。

  接连抽了七八鞭子之后,李愔这才平息了些许怒气,又对云初道:“大将军既然不愿与本王会猎,不如整军让本王一阅如何?”

  云初愣了一下,回头看一下张东海,见那个家伙眼观鼻,鼻观心的毫不在意,就知道,喜欢提出一些让别人为难的事情,是李愔这个涪陵王的日常操作。

  云初摆摆手道:“世人都说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如今,本帅就坐在这里,涪陵王可以多看看本帅,也就知晓大唐军威是如何的鼎盛了。”

  云初觉得自己放低姿态,李愔的部下们再规劝几句,就能把这件事蒙混过去了,没想到涪陵王属下,包括刚才那个挨鞭子的长史,竟然都默不作声,眼看着涪陵王自己作死。

  李愔见云初退让,越发得意的道:“如今府兵早就腐朽不堪,本王还以为大唐出动八千甲士,五万民夫,就能将西南丛林里的野人一扫而空。

  没想到,两年多三年下来,不仅寸功未立,反而被野人盛逻皮杀的屁滚尿流,尸横遍野。

  云初,大唐府兵一代不如一代,本王身为宗室,很有必要检阅一下这支大军,看看大军到底有没有能力去西南与野人交战。

  若是有,尽管前去,若是不能,孤王会上书皇帝,要求你们早早回长安去,免得丧师辱国,荼毒我大唐江山。”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就起身再一次确认了一下:“涪陵王真的要阅军?”

  可能是云初的脸色不好看的缘故,李愔怒道:“怎么,不可以吗?”

  云初再次看一眼笑逐颜开地张东海,衡量一下之后,觉得不能忍,就探手向李愔的脖子抓了过去。

  云初的动作极为凌厉,明显是奔着杀人去的,在场的涪陵王一众属官却依旧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只有那个刚刚挨过鞭子的长史,眼中闪过一丝快意。

  李愔并非废物,见云初的手抓过来,手里的鞭子就带着破风声抽向云初,对于鞭子,云初极为熟悉,抓向李愔脖子的大手稍微向上抬高半尺,软马鞭立刻如同一条青绿色的毒蛇灵活的盘在云初的手腕上。

  于此同时,李愔的左拳已经冲着云初的脸砸了下来。

  云初闪身避开,瞅着李愔道:“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李愔目眦欲裂的大吼道:“李治那颗软蛋命你来杀孤王,孤王岂能不知。”

  云初笑道:“所以,你就刻意来找死是吗?”

  李愔大叫道:“孤王乃是太宗血脉,岂能苟且偷生,既然要杀我,那就来啊,孤王若是皱皱眉头就不算是太宗子嗣。”

  瞅着李愔那张癫狂的脸,云初笑道:“我不杀太宗子嗣。”

  说罢,就抬手推开李愔,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张东海不解的道:“为啥啊。”

  云初道:“屠龙有瘾头,还是莫要开这个先例比较好。”

  李愔见云初对他不理不睬,狂性大发,却不敢继续招惹云初,挥舞着马鞭就没头没脸的抽向自己的部属。

  云初端起酒杯笑吟吟的看着李愔发狂,张东海却有些着急了,几次起身,又被云初的目光给吓得坐下来了。

  与此同时,长安军中所有人都见场面诡异,也就学云初的样子喝酒,谈笑,似乎对涪陵王愔殴打自己的下属的场面看不见。

  “你个狗球攮的下贱胚子,平日里孤王忍让你三分,你却不看老爷的恩遇,只管一个劲的向李治告老爷的黑状……今日打死你,看谁敢阻拦……”

  李愔骂的更凶了,手底下也越发的凶狠,眼看着那个长史就要被李愔活活打死了,这个家伙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突然怪叫一声拦腰抱住李愔,凶狠的将他扑倒在地上,可能真的是被打急了,口中发出一阵阵类似野狗呜咽的吼叫,一张嘴竟然凶狠的咬在李愔的胳膊上。

  云初举起酒杯回头对自己的部下们道:“以后办事情的时候多用用脑子,你看看现在的场面,不是你弄死我,就是我弄死你,任何的苟且,都将换来他们难以承受的严重后果。”

  众将一起举杯道:“大帅说的是。”

  说罢,这些将官们就一起把怜悯的目光落在了被打的很惨的涪陵王的属官们身上。

  另一个身穿红袍的王府属官凄惨的大叫一声,飞身扑过去,牢牢地压住已经翻身的涪陵王愔,手里捏着的筷子已经刺进了李愔的眼睛。

  “杀了他……”一个绿袍年轻官员扑了上去。

  “杀了他,我们才能活。”又一个黑衣王府侍卫扑了上去……

  眼看着帐篷里施展不开,云初就带着自己的部下离开了那个血肉战场,耳听着涪陵王愔的惨叫声,云初对张东海道:“这种烂事别往我的身上揽。”

第六章 总有拖后腿的

  张东海道:“一场功劳呢。”

  云初踢了张东海一脚道:“滚你娘的蛋的功劳,老子要是杀了你一个犯错的兄弟,你高兴不?”

  张东海皱眉道:“最多哀伤一些。”

  云初道:“你这样的狗东西都觉得哀伤,你觉得陛下会怎么想?无论如何,在我大唐杀了王,不论这个王如何的该死,皇帝杀得,我们杀不得。

  长孙无忌弄死了吴王恪,弄死了高阳公主,还在他们的尸体上踩上了一万只脚,结果呢,长孙无忌被活活吊死的时候,皇帝已经给吴王恪平反了,还封赠郁林王。

  我觉得过上若干年,长孙无忌估计也会被平反,当初弄死长孙无忌的人估计又会被清算一顿。

  所以说啊,一时的便宜不要沾,沾了呢,后患无穷。”

  这一番话不是说给张东海一个人听的,云初也希望自己的麾下的这些折冲都尉们能够听进去。

  皇帝,皇后,太子的权力争夺,即将蔓延到军中,这是云初自己感受到的,李治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对于大局的掌控也难免出现一些漏洞。

  此次西南之争选择自己做主将,还把关中三十六州的精锐府兵交给他统带,皇帝也有让这些大唐精锐们远离政治风波的意思在里面。

  本来今天与涪陵王愔的会面,没必要带这些折冲都尉们,云初考虑到这些军中的中层人物也应该见识一下所谓的政治斗争,这才带他们出来见识一下。

  涪陵王愔是一个身体强壮的家伙,众人都看到他将血肉模糊的上半身从帐篷里探出来,还伸手向帐篷外的云初求救。

  云初他们自然不会理睬,所以,他又被无数只手给拖回去了。

  云初指着地上残留的十道深深的抓痕对部将们道:“何其的凄惨也。”

  乾封二年,十月十三日,涪陵王愔——薨。

  涪陵王府长史上奏说是暴病而亡。

  这可不是一个好听的死因,只有那些被无数人诅咒过的人,才会暴病而亡,与好听的无疾而终是两个极端。

  这一切不关云初的事情,他的大军已然踏上了金牛道,沿着金牛道再走两千里也就到了成都。

  金牛道之险峻与子午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进入利州(广元)境内之后,这两百多里山路最是难行,其间山重水复,栈道相连,沟壑纵横,蜿蜒崎岖,极端的险峻。

  于是云初在写给李治的密奏中曰:利州者,皇后祖地也,人与山川同。

  没错,武媚生于利州,也只有利州这种穷山恶水之地,才会诞生出武媚这种性格的女人出来,这就是云初跟皇帝吐槽的话。

  利州也有花熊,不过这东西在利州就没有长安花熊那样的人畜无害,就是眉眼看着也比长安的花熊来的凶恶。

  这东西以前都是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自从皇帝十余年前颁布了不杀花熊的旨意之后,这东西的繁殖速度似乎变快了不少,以至于金牛道上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

  行走在蜀道上,云初一直没有作《蜀道难》,不是这首诗不好,而是担心自己作了这首诗之后,会影响大军征服蜀道的军心。

  云瑾他们背上的粮食口袋,空了装满,装满之后又不断地变空,以至于心思最缜密的温欢也不记得自己的背囊鼓起来了几次,又空下去了几次。

  李思的马车被拆开了,主要是过利州的时候,到处都是台阶,没办法用了。

  云瑾他们甚至在这里试验了自己的木牛流马,结果,同样是失败的,木头制作的木牛流马,在山路上颠簸一阵子之后,就立刻散架了。

  在这条山路上,最好用的搬运工具是骡子,而不是马,尤其是体型硕大的马骡,因为性情温顺吃苦耐劳的性格,成了运输货物的绝对主力。

  云瑾在一块滴水岩下寻找了一块不太湿的石头,铺上一个毡垫子之后,坐在石头上,脱下脚上的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果然,可以从这头看到那头,鞋底子漏了。

  如今,云瑾走山路脚底板已经不长水泡,血泡一类的东西了。

  温欢见云瑾的鞋子漏了,就从背囊里拿出一双新鞋道:“借你穿两天。”

  云瑾摇摇头道:“我自己有新鞋,也没有心思帮你把新鞋穿到合脚了再给你。”

  温欢道:“你这么想你的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狄光嗣道:“我上当了一次,阿瑾不要上当。”

  温欢道:“我还没有说你把我的新鞋穿的那么肥大呢。”

  李承修道:“穿这种双耳麻鞋吧,透气,凉快。”

  云瑾看了看李承修牛蹄子一样的双脚摇头道:“我还是穿鞋子吧,双耳麻鞋穿的时间长了,脚丫子会变形。”

  温欢手搭凉蓬瞅着对面山上的一群女子道:“都说蜀中出美人,这里的怎么会这么丑?”

  狄光嗣眯缝着眼睛沿着温欢的视线看了一下道:“你是怎么看出来人家丑的?”

  温欢道:“美丽的女子就算是隔着一千里,看过去也是自带风韵,是美丽的,丑陋的女子就算站在眼前,她还是丑的。”

  云瑾道:“利州能出皇后那样的美人,说这里多美人的话,应该不假。”

  此时,李思坐着一架竹子绑扎的滑杆从后面赶过来,云瑾见抬滑杆的是程式兄弟,就对李思皱眉道:“这样不好。”

  李思摆摆手道:“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用意,不涉及侮辱人。”

  刚刚放下滑杆的程龙也摆手道:“这是我们兄弟自愿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活计。”

  李思笑道:“远远的就看到你们谈笑风生的,在说啥?”

  温欢道:“在说利州女子美如画的事情。”

  李思没好气的道:“又在拿我母后作伐是不是?”

  说着话从云瑾手里拿过那双破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道:“漏了,换新的。”

  云瑾看着李思拿来的新鞋子,准备咬着牙套上去,这种千层底的鞋子底子很硬,穿这种鞋子走路就跟上刑一般。

  穿上之后双脚却觉得暄软。

  李思道:“我用木锤子砸过,穿上不磨脚,就是不经穿。”

  温欢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自觉不会有人帮自己用木槌往软里砸,也就收了起来。

  几人也就休憩了片刻,见自家的纨绔营已经慢慢的追上来,他们就继续背上背囊准备继续赶路了。

  如今的纨绔营里的子弟,到底年轻,身体底子也不是一般百姓家的子弟能比的,像他们这一代纨绔,基本上都是吃肉,喝奶长大的,经过千里跋涉之后,已经开始渐渐的习惯背负重物走山路了,也渐渐有了一些军人的气质。

  背上背囊的那一刻,温欢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快要变成骡子了。”

  李承修轻快的走在前边道:“我们一般都说自己是马,或者驴子,就不说自己是骡子的话。”

  云瑾在一边道:“说的没错,男人一定要有男人的标志才算是男人,如果没有,才是骡子。”

  话音刚落,一道鞭影就出现在云瑾的视野里,他连忙低头,鞭子带着呼啸声从他头顶掠过,马上,云瑾就愤怒的朝鞭子的方向看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边来了一支马队,马上坐着一群披着黑面红底披风的人,这些人脸上都戴着草帽,腰间有横刀。

  走在中间的一个骑士正恶狠狠的瞪着云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