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59章

作者:一帆狗贼

  这种带有强烈个人风格的杀人手法。

  要么是连环杀人犯。

  要么是某些邪教,为了进行仪式,才使用的特定杀人手法。

  他准备回去查查。”

  看得出来。

  她对于这个新下属很满意。

  见状,布莱恩嘴巴更酸了。

  雷克特说~

  雷克特很厉害~

  今天之前。

  这些话,还都是夸自己的!

  呵。

  女人。

  布莱恩懒得应和苏珊的话。

  苏珊可不知道布莱恩这么小心眼。

  她还以为布莱恩刚刚没休息好,不想说话了,于是闭上了嘴,重新丢起了子弹,自娱自乐起来。

  十来分钟后。

  四辆黑色的大号改装皮卡,拉着十几个铁笼子,来到了小旅馆。

  一同过来的。

  还有六辆带挎斗的越野摩托车。

  不知道是苏珊的面子足,还是NW权势就是这么吊。

  K9行动队,直接来了两个小队,合计十个人,外带足足十五条外形精悍、披着防弹马甲的警犬,并且全副武装,不仅长枪短枪都有,还携带了两台红外线探测仪。

  这玩意,没有电影里,隔着墙壁,一样可以看到成像人影那么牛逼。

  但在荒郊野外。

  这玩意调试好后的夜视效果,堪比透视外挂!

  看着这些外援。

  苏珊感觉自己此刻就像出征的将军,跃跃欲试。

  她掏出了之前收集好的狗毛,找上带队的两名警官。

  说明情况后。

  十几条警犬,嗅过狗毛,开始在304房间下面的地面搜寻起来。

  只是过了十来分钟。

  一头德国黑背,大声叫了几句。

  其余狗子们,便齐齐涌了上去,顺着地面,开始往野外跑动。

  “跟上!”

  一名K9带队警官,坐上越野摩托,挥挥手。

  两人一车,立刻跟在狗子后面,离开了汽车旅馆。

  布莱恩正津津有味看着狗子们搜寻,想着偷学两招。

  哪里想过,这群人说走就走!

  看着苏珊坐在了一名警官的摩托挎斗上,消失的背影。

  布莱恩急了。

  他拄着拐杖,大喊道:“我没上车啊,组长,我还没上车啊”

  “布莱恩你脚不方便,就在这里看着车,等我的好消息”

  伴随苏珊渐渐远去的声音。

  布莱恩好似望夫石一样,呆愣在了原地。

  艹!

  这下自作自受了。

  他还想跟着去找狗!

  关键是。

  这起案子。

  布莱恩怀疑,凶手是个畸变者。

  如果能白捡一个畸变者的执念,收获新的变态天赋,岂不是美滋滋?

  “算了,这么多人行动,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我到时候直接捡现成的就是了”

  布莱恩自我安慰一番,重新返回了旅馆。

  二楼。

  长相像植物大战僵尸戴夫的店主,看着远去警犬小队,咧嘴一笑,脸上皮肤却随着他的动作,好似失去了皮肉的黏连,松垮了下来.

第53章 无皮怪物

  因为发生了血腥命案的缘故。

  汽车旅馆暂时休业。

  回到旅馆。

  布莱恩走到柜台,拉响了铃铛。

  片刻。

  长得像戴夫的店主,拿着个扫把从楼上走了下来:“警官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布莱恩感觉店主的白糙脸,更白了一些。

  这种白,不是肤色的白。

  而是一种皮肤失血后的苍白。

  布莱恩没有多看,打了个哈欠,懒散道:“伙计,怎么称呼?”

  店主放下扫把,慢吞吞擦了擦手,才开口道:“阿尔巴,不过我朋友都叫我迪拉姆。”

  “迪拉姆?”

  布莱恩有些拗口地重复了一句:“这个发音,似乎不是美利坚联邦语?”

  阿尔巴点点头:

  “是的,这是法兰西帝国语,意思是低能儿。

  我是法裔移民,小时候很笨,反应很慢,所以朋友们喜欢叫我迪拉姆,时间久了,我还蛮喜欢这个外号的,这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快乐时光。”

  布莱恩耸耸肩:“好吧,阿尔巴,这里太无聊了,我想去练练枪法,有合适的空旷地方吗?”

  “当然。”,阿尔巴轻笑地指向旅馆后面:“那边两千多米,有个木厂,不过荒废了好多年,平时没什么人去,我偶尔会去那边玩玩枪,有时候还可以打到一些小鸟。”

  “听起来很不错。”

  布莱恩眼前一亮:“伙计,关门吧,一起去玩玩。”

  “没问题!”

  阿尔巴走进柜台,背上自己的霰弹枪,关好门,挂上歇业的牌子,开着皮卡车,带着瘸腿的布莱恩,拐入小道,往苏珊等人追过去相反的方向驶去。

  小道还算平坦。

  但周围杂草茂盛。

  看得出来,平时没什么人往这边走。

  布莱恩看着外面越来越偏僻,抽出手枪,进行检查。

  开车的阿尔巴撇了眼,好奇道:“这枪看起来很新。”

  “是的,因为是刚配的。”,布莱恩打开保险,朝外面预瞄:“其实这是我第一次配枪,说来也奇怪,我的同事们,似乎更喜欢二手枪。”

  闻言,阿尔巴眼中闪过笑意。

  他扫过布莱恩俊俏的面容,科普道:“新枪需要磨合,二手枪弹道会更准一点。”

  “是吗?”

  布莱恩扭过头,若有所思:“可是,新枪不是一样可以杀人吗?”

  “什么?”

  阿尔巴以为自己听错了,疑惑地看向布莱恩。

  下一刻。

  砰~

  一颗子弹,精准地穿过了他的眼眶,射入了他没有头骨保护的柔软大脑组织

  阿尔巴剩余的一只眼睛瞪大,身体打摆子一样,剧烈颤抖起来。

  伴随他的颤抖。

  阿尔巴脸上的皮肤下方,居然好似有无数根肉须蠕动,将那层薄薄的皮肤顶的凹凸不平,宛若有无数肉虫在里面钻来钻去!

  这诡异一幕。

  即使布莱恩心里有预期,依旧被惊的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这到底是一头什么怪物!

  他不敢犹豫。

  砰砰砰~

  直到清空弹匣。

  布莱恩才抢过方向盘,将汽车停了下来。

  他使用的是大众款格洛克17型9毫米口径手枪,装弹量17发。

  足足十七发子弹!

  将阿尔巴的脸蛋,打成了马蜂窝。

  诡异的是。

  那些伤口,居然看不到一点血液流出,反而有密密麻麻的血红色肉芽,顺着那些弹孔,争先恐后地冒头,在空气中蠕动,看得人头皮发麻。

  “艹!”

  “这是死了还是没死啊!”布莱恩不敢靠近,抓起拐杖下了车。

  就在他下车的时候。

  叮当~

  子弹弹头砸在方向盘的清脆声响起。

  正在换弹匣的布莱恩瞳孔一缩。

  只见那些红色肉芽蠕动之际,居然将一颗颗打进脸蛋和脑袋的弹头,一颗颗推了出来。

  阿尔巴剩下的那颗眼球,重新快速转动起来。

  “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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