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剑无云
吕裳对诗词歌赋也挺感兴趣,只可惜,她看了几眼之后,便没了兴趣。
“这也叫对联,基本的押韵都没有。”
“这也叫诗?也太难读了吧?”
“你画的到底是我还是画的鬼?”
吕裳虽然喜欢诗词歌赋,喜欢文化人,但不代表她脾气好,这几个公子哥质量还不如昨天几个,肚子里都没什么墨水还想泡她?
吕裳现在只想对他们说呵呵。
这时候,吕裳眼角一瞥,注意到了苏小兰和王重。
之前吕裳远远见过一次王重,知道他就是苏三,好几次他在父亲口中说起过王重,说这个小伙子人不错,在他的办法下,他们已经解决了好几个山头的匪徒。
这次一结束,朝廷肯定会对他大赏。
到时候,他们吕家在这里的地位绝对会再次水涨船高,而这一切,都拜这个苏三所赐。
遥想一个多月前,因为一直对付不了这些匪徒,朝廷已经下了几次通牒,若是再解决不了,就撤了她父亲的职位,不仅如此,为了以儆效尤,吕白身为城主肯定会被朝廷当做出气筒,搞不好来个抄家。
那时候的父亲,真的是愁白了头啊。
而现在,匪患终于结束了。
她心中其实也是很佩服王重的,但是好几次听了父亲对他的夸赞之后,她心中隐隐有些不服气了。
看到王重在这,她眼珠子一转,主动走了过去。
“苏小姐,苏公子。”
“吕小姐。”苏小兰不好意思的起身。
王重处事不惊,淡淡点头说:“吕小姐有事?”
“也没什么事,只是想到这次苏公子帮了我父亲这么大忙,所以过来敬一杯罢了。”
这么一说,一下公子哥都涌起羡慕之色,能让吕小姐敬酒,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但,王重不能喝酒。
他是妖,而且是小妖,本来基础就不稳,喝酒之后,不能很好控制妖术,很容易现行。
这就好像白蛇传小白和小青,就因为喝酒了才会现行。
“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
王重说话很客气,也觉得很正常,但是在外人看来,天呐,你居然拒绝吕小姐的敬酒。
一些舔狗眼睛都红了,恨不得冲过来自己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吕裳也是一愣,心中暗暗惊讶,这男的,居然拒绝自己!
紧接着,她心中轻笑,恐怕这小子是被自己的美貌给镇住了吧?
也是,自己的容貌天下无双,多少公子哥见了自己都是当场呆住啊。
这小子只是一个乡巴佬罢了,肯定是被自己的搭讪给弄懵逼了吧。
哎,长得好看就是愁人呢,和人聊天都不能好好聊天了。
心中虽然这么想的,但吕裳也是要面子的,所以温婉道:“苏公子不用害羞,你只需意思一下即可,算是给小女子一个面子。”
王重还没说话,苏小兰想了想,主动接过酒杯:“吕小姐,我哥真的不会喝,我替他吧!”
苏小兰是知道王重底细的,知道他喝了酒就要原形毕露了,所以主动请缨。
这也是苏小兰不懂事,人家敬酒的是王重,王重真的不能喝他会委婉拒绝,你主动请缨,岂不是不给吕小姐面子。
果然,吕裳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苏公子,吕小姐是诚心敬酒呢,这点面子都不给?”
有舔狗出头了。
吕裳没说话,在她眼中,王重虽然是帮了他们,但说到底,也只不过是乡下人罢了。
第530章 ??来自于吕裳的崇拜
王重这时候挺无语的,自己好端端和苏小兰吃着饭,怎么这都能躺枪?
在自己没有绝对踩死别人的实力之前,王重其实不想和人有什么冲突。
因此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低调,朝那边一桌拱手道:“对不住了,不是我不给吕小姐面子,而是我确实不能喝。”
“是啊是啊,我哥他喝酒后身体不舒服的。”苏小兰连忙替王重说话。
吕裳眼眸闪烁,男的不喝酒,她见过,但被她敬酒还不喝的,那没见过。
不过事已至此,她也不准备强求,否则大家都闹得不好看。
她的性格其实和她父亲吕白一样,都是比较内敛的。
只是她不准备说什么了,之前的舔狗忍不住轻哼说:“两个乡巴佬,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来来,我们喝……”
苏小兰被说的面红耳赤,心中很不舒服。
吕裳朝王重歉意一笑,道:“不好意思苏公子,我也不想闹成这样。”
王重无所谓道:“一个不入流自诩是文人墨客的人罢了,不值一提。”
他可以低调,但不意味着被人指着鼻子骂他还能好脾气。
因此他根本就没有小点声的意思,一下子被之前的舔狗听到了。
“你说我是不入流的文人墨客?”舔狗皱眉扭头。
王重品着茶,淡淡道:“我是实话实说罢了。”
旁边的吕裳眉头一抬,这家伙果然有几分本事,就冲这处事不惊的样子,明显比那个舔狗来的强了。
她一下子感兴趣起来,很想看看王重接下来怎么做,于是故意不打圆场。
“哈哈哈,我不入流,有趣,说的好像你会作诗似的。”
这个人,刚刚就做了一首关于吕裳的诗,诗句是这样的:
名花倾国惊吓人,常得我等笑呵呵。
忽然春风无限恨,恰那丽人是吕氏。
这首诗的含义其实很简单,倾国,自然指的是美丽。
说的是这里有个美女,常让他们思念,忽然春风来了,他们回头一看,是他们思念的人。
吕氏,也就是吕裳。
这首诗等于是表白的意思。
光看前两句,尚可,可是后面两句,明显有拼凑的嫌疑,因为不是很看得懂。
关键是这种看不懂的,就越受看不懂的人追捧。
周围人都说好,你总归不能说坏吧?
但是真的看得懂的,其实还是看得懂的。
王重朝那人说道:“我还真的会作诗。”
“好哇,我倒要听听。”这舔狗不死心,自己喜欢的人就在旁边看着呢,自己可不能认怂!
王重站了起来,淡淡道: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首诗句,是当初上学时候所学,王重一直记得。
这首诗描写的是女子之美,但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把女子和桃花相比喻,借此表达了女子倾国倾城,花容月貌的意思。
这首诗挺著名的,而且寓意深刻,美妙非凡,否则当初在学校里,这首诗也不会被人拿出来说,拿这首诗做情书十拿九稳!
当然了,现在不行了,因为…………大人,时代变了…………
可是在这里,大家都没听过。
因此吕裳一听,顿时愣住。
‘好美的诗句啊……’
吕裳感觉自己心都跳快了不少,美眸一眨不眨的盯着王重,问道:“苏公子以前学过私塾?”
“略懂略懂。”
“哦,这首诗挺美的,谢谢写给我,我回去后会写起来做纪念。”
吕裳是敢爱敢恨的人,遇到自己喜欢的诗词都会这么做,同时这么说,也是暗示对王重有兴趣。
她这么一说,旁边的苏小兰脸色有些黯淡,果然,所有男生都是喜欢吕裳这种大家闺秀的,哪怕苏三是只小老鼠,但也不例外。
“那个……不好意思,我这首诗,送给的是苏小兰!”
苏小兰这么好,他可不忍心让她委屈,至于这个吕裳,虽然漂亮,但刚刚明显有拿他当枪使的嫌疑,对于这种他可不会给好脸色!
因为没必要!
吕裳愣住了,因为羞恼,她脸色涨的通红。
头一次,她被一个女的,还是普通的农家女子给比下去!
不过她涵养很好,挤出笑容轻笑,以此掩饰自己羞恼,道:“还以为是给我的呢!”
王重不想和她说话,于是对她表示‘呵呵。’
可惜吕裳不知道‘呵呵’是啥意思,王重这时候吃好了,摸了摸嘴巴,想了想,指着桌子上的一盘红烧肉说道:“城内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王重又吟诗了,这句诗,是他通过自己以前的记忆,花费了一部分的经验值购买来的。
之所以买这句诗,就是要让周边的人看看,什么叫做真的文化,免得这些人再敢在他面前装逼。
“小兰,我们走吧。”
“哦。”
两人正要走,吕裳拦在了王重面前。
“吕小姐有事?”王重皱眉,这个女人有点不识相啊,三番五次过来找麻烦。
“没有。”看着王重目光灼灼的眼神,吕裳脸颊一烫,心突兀的跳的更快了。
“哦,没事的话我们先休息去了。”
“这个…………是这样的,今晚是我吕家开在城东的一家客栈开业的日子,二位若是有兴趣,可以过去一赏。”
吕裳从丫鬟手里接过请帖,递了过去。
王重很高傲的没接,开玩笑,这种高傲的女的就不该给脸,否则她会蹬鼻子上脸。
反而,你越是对她霸气,她越是把你惊为天人!
苏小兰接了请帖,施了一礼道:“谢谢吕小姐。”
“嗯,若是我和小兰有空的话会过来的。”
没理睬吕裳,王重挥了挥衣袖,没留下一片云彩。
“这人,真的好文采啊!”
丫鬟看着王重的背影,忍不住感慨。
客栈其他人也是议论起来,均都是对王重佩服至极。
倒是之前舔狗那一桌,早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灰溜溜走了。
吕裳现在也忍不住感慨,这个苏三没想到真的有几分本事,父亲的眼光果然一点都没错。
关键是,那个苏三真有脾气。
从小到大,她吕裳就是天之娇女,受尽万般宠爱。
长大后,凭借着出众的容貌,显赫的家室,以及文武双全的本事,她身边不知道有多少舔狗。
有人垂涎她的容貌,有人羡慕她的家室,也有人欣赏她的本事,这些人无一例外,对她展开了极为猛烈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