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人杨建东
柳飘飘身上有着神秘的亲和力,几句话下来,我就知道她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女孩,不但人长得好看,而且性格温和,还很有才气。
虽然我不是一个天才,但是在写文章方面,我多少还是有点天赋的,而且我画画也还算可以,因此,我受到了部长的重视。
我和柳飘飘都是受到部长重视的人,于是,我们被分配在了一个小组工作,我们一起为编辑部奋斗、制作杂志栏目。在杂志制作方面,我没有经验,我就向柳飘飘请教。柳飘飘性格非常吻合,每次我询问她时,她都会很耐心地给我讲解,给于我亲和和鼓励的微笑,每次我做出了新的版面时,她都会耐心地为我审核修改。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真的是最快乐的一段日子,有一位美女愿意和你一起努力工作,甚至帮你检查你的工作结果,真的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因为有柳飘飘在,我为编辑部做出了很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
我平时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是当我心血来潮,下定决心去做的时候,我做出来的事,会绝大多数人都要好。
只为了减轻柳飘飘为我修改的压力,我反复地修改我的杂志版面,直到再无瑕疵。
只为了能够让柳飘飘在看到我做出来的美丽杂志模板时会心一笑,我肯通宵熬夜地坐在电脑前,对着电脑傻呵呵地笑着,在网上搜索女孩子喜欢的风景插图。
当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有使不完的旺盛精力,或许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感觉的。
在编辑部工作的那一段日子,真的是我这个屌丝一生中曾经最辉煌,也是最引以为傲的时光。因为我付出的心血和努力,编辑部的杂志获得了成功,喜欢的读者数量超过了往届。也因为我的创意,我们编辑部也在学生大会上得到了校领导的表演。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做什么是都会成功。
而我和柳飘飘之间,关系也变得非常密切。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感觉,或许我们只是学弟和学姐之间的关系吧,但是我们交流的话题,却真的不像是学弟和学姐。我不是一个擅长交流、口才绝佳的人,但是和学姐打电话、发短信时,我总是能够编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语,让学姐心情大好。那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的春天到了。
有时候,我还会在寝室里喜滋滋地和那些光棍室友们宣布说,我一定要向学姐告白,娶她为妻。虽然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傻得无药可救,可是那时候我对自己就是有一种莫名的信心。
我频繁地和柳飘飘发短信,我经常去她的博客浏览,看到她和她的室友在野外烧烤时的合影,我会偷偷地用右键保存下来,然后藏到我的文件夹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柳飘飘的感情也在靠拢着。打着部门活动的名义,我们一起去登山,我们一起去西塘,我们一起去野餐……
在西湖的断桥上,我们以部门纪念的借口合了影,那时候,我无意地问柳飘飘,她有没有男朋友。柳飘飘羞怯地告诉我说,她还没有……
就因为那么一句话,我下定了决心,我决心在柳飘飘10月份生日的那天,向她告白,我甚至还在网上搜了好几天女生喜欢的生日礼物,最为买了一盏LED彩灯,打算送给柳飘飘,我知道,她肯定会喜欢的。或许有人会笑话我喜欢上了自己的学姐,说我们不可能,但是那时候我真的天真的以为自己可以。
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全世界的跨栏排成山峦也阻挡不住。
因为快递来迟的缘故,那天,我在柳飘飘的生日宴会上迟到了,当我拿着散发着五彩斑斓的绚丽色彩的LED灯走进了餐厅时,我却傻眼了。
柳飘飘,正坐在座位上,和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相貌英俊的男人亲吻着,她们双唇紧贴,双臂互拥,周围的部门人员都在尖叫着,欢呼着,鼓掌着。
而我,则是站在冰冷的餐厅门口,化为了永恒。
那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一幕。直到今天也不能忘记。
后来,我知道,原来那名男生是柳飘飘的同班同学,他们从大一开始就在交往了,他们甚至还打算毕业后一起出国读硕士,他们早就策划好将来了。
部门里的人全都知道这件事,除了我这个只知道为编辑部的杂志熬夜奋斗,而从不关心部门成员内部八卦的傻瓜。
那时候我才终于明白,柳飘飘一直就没把我当一回事。
什么没有男朋友,原来柳飘飘骗了我那么久。
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
我真的是个无药可救的傻瓜。
在那之后,我也学业繁重为由,逐渐开始回避编辑部里的一些工作,直到那一学期的学期末,我退出了编辑部。
从此以后,我就很少和柳飘飘联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就再也没有和柳飘飘联系过。到大三那年,她毕业了,而我,则是依旧独自一人留在如同监狱般的冰冷大学里,整日浑浑噩噩,生活没有了重心。
而我为她买的那一盏LED灯,也就那样永远地被我放在了柜子的角落里,一直过了很久,我也没有去动它,直到最后,它逐渐被灰尘蒙蔽,再也发不出斑斓绚丽的色彩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关心什么编辑部、社团,甚至也不关心生活和学业,我开始在网上寻找我的个人世界,我开始沉迷于各种网游和单机游戏,逐渐的,因为缺少活动,我的肚子下垂了,我的屁股松弛了,我的生活懒散了,渐渐渐渐的,我变成了一个屌丝,一个宅男,到最后,变成了一个矮胖挫。
或许比起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生死爱情,我的那一段小小的情感史并不算什么,但是那一段经历,真的在我的心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永远永远也无法忘记。
那是一个屌丝和一个女神的故事。
一个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的故事。
本人杨建东说:
嘿嘿,一直没有交代过王勇的过去,现在终于可以少少地向大家展现一点王勇的过去了~~~~人家,也不是一开始就屌丝的啊!
【混迹江湖】第二百零七章 傲气十足小郡主
看到眼前的这个女孩,我不禁回想起起了我曾经暗恋过的学姐,柳飘飘,顿时失神了一刹那,而那个可恶的女贼,也趁着这一会儿功夫朝着竹林的另一头跑了。
“小偷?”浸泡在水里的女孩模样柔美,但是看到我是她的柳眉却是蹙了起来。
真的好像,甚至可以说是一模一样……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柳飘飘已经是400多年前的人了啊,可是,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女孩,和她那么的相像?
好一会儿,我才回过了神来,我没有去看浴池里的女孩,而是打开了那个女贼扔给我的钱包。
我勒个去……里面的钱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了身份证和银行卡之类的证件,不过有身份证就够了,起码我可以省了很多事,至于那被抢走的5000元大洋,只能算我自认倒霉了。
我打开钱包皱着眉头检查着,可是浴池里的那个女孩,却是忽然用手划着水面,飞快地朝我跑了过来!
哗啦啦,樱粉色长发的女孩娇躯在水中快速游动,当我听到水声抬起头时,我惊讶地看到那女孩居然已经跳出了水面!
“可恶的臭贼,还不快把东西交出来!”粉发女孩怒视着我,居然一丝不挂地就朝我冲了过来,那并不饱满的裸露酥胸看得我鼻中充血。
“喂,等等你误——啊!”
我还来不及解释,粉发女孩忽然一个起跳,接着她高高地抬起了右脚丫,对着我的脑袋就是一记狠劈!
整个过程中女孩都没有穿衣服,她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暴露在了我的视野之中,包括有毛的和没毛的地方,奈何她的动作实在是太过迅速,导致我才刚抬起手打算抵挡,脑袋就被她的后脚跟给劈中了!
我勒个去,高抬腿啊,这个女人练过体操还是柔术,脚居然能够抬得这么高!
“败类!臭贼!人渣!我让你偷东西!我让你偷东西!哼!”踢了我一脑门还不够,粉发女居然还不停地抬起脚来,对着我胸口连续踢了几脚。擦,好痛啊,这个女人要我的命啊。
“小姐,这是个误会……唔……”人家误会了我,我又不好反抗,要是反抗的话反而更加容易造成误会,更何况,人家的长相和我曾经喜欢过的女神柳飘飘又这样相似,而且,人家还是个女的……所以一开始我也就隐忍着,没有还手,可是看到我没有还手后,这个女人居然更加不停手了,对着我的身体连续一顿狂踢,把我踢得连连后退。
“败类!臭贼!哼!”
“这是个误会……”
“少废话,臭贼,偷人家东西,还打扰本郡主洗澡,看本郡主不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拆了你的骨头,哼!”
郡主?这个女人在说什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有郡主这个说法?这个女人什么来头?
“哎哟,别踢了……”我嘴上不住讨饶着,用手挡在脑袋上,“你真的误会了!”
“误会你个头!你这个臭恶贼,郡主我打死你啊!”自称小郡主的粉发女不停地用脚提着我的头,当我的目光看到她那两腿之间的毛绒绒地带时,我体内的欲火真的瞬间就点燃了。
“你疯够了!再打我真的女贼就跑了!”我伸出书,抓住了小郡主踢我的小脚丫,眼神一不小心又顺着她那曲线的小腿往前行进,定格在了她的两腿之间。
我勒个去,这个自称小郡主的女人要是生活在21世纪,而且知道我是个男人的话,恐怕被外婆看光了身子会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吧。她必然是以为我也是个女人,所以才敢赤裸着身体来教训我,却不知道其实她已经被我给占尽了便宜。
我抓住了小郡主高高踢起的脚踝,想要阻止她用脚踢我的攻势,可是就在我抓住了这个女人的右脚脚踝时,小郡主那纤细柔软的身体居然猛然向后一倒,如同体操员一般整个身体都变成了一轮弯月,她脑袋朝下,纤细而雪白的玉手支撑着地面,而紧接着,她的左脚也是抬了起来,居然直接就踢在了我的脖子之上!
小郡主的这一系列动作仅仅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完成了,动作过程相当熟练,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顺畅,把握给吓了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