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最白
“越听羡鱼越是能够感觉到羡鱼对各种曲风的驾熟就轻,他写得出广场舞神曲,同时也写得了缠绵悱恻又伤感动人的情歌,或许这就是羡鱼最迷人的地方。”
“传统乐器,编曲和旋律格外简单,却也格外动人。”
“羡鱼这首歌将失恋者那种缘尽而情未了的不舍与纠葛表现得淋漓尽致,它唱响的那一刻我们就该明白,二月的赛季榜冠军名花有主。”
“羡鱼的《吻别》是一首感染性极强的情歌,吟唱者与听众会随着歌手演唱而一步步掉进陷阱,更会情不自禁中对那个隐藏在音乐间的失恋者寄予一种特别的同情。”
“如果你喜欢羡鱼,《吻别》是你不可错过的经典。”
“如果有人说《吻别》是诸神之战中出现的歌曲,我不会怀疑,它值得这个待遇。”
“继《十年》之后,羡鱼又一首顶尖情歌,甚至略有超出。”
“……”
媒体和乐评人对《吻别》的评价极高。
相比之下,网友们就言简意赅了许多:
“好听的一笔!”
“单曲循环不嫌腻!”
“主歌和高潮都好听!”
“有些歌曲就高潮能听,这首歌是从头到尾都非常抓耳。”
“果然还是要赛季榜才能看鱼爹拿出真本事,《我们的歌》里鱼爹啥歌都敢写,魏好运也啥歌都敢唱。”
“鱼爹的情歌从不让人失望!”
“用这首歌打韩人,重视算是给到了。”
“歌单加一。”
“……”
而在网友们也纷纷认可《吻别》这首歌的同时,网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帖子。
帖子叫《韩人和羡鱼的差距,其实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大》。
帖子开篇就直接阐述论点:
“韩人其实是吃了个亏。”
“秦齐楚燕韩五洲,大多各有各的方言,但普罗大众最容易接受的歌曲,其实还得是普通话歌曲。”
“大家应该都听了杰克的歌曲吧?”
“不得不承认,韩洲音乐有点自成一脉的意思,同样是一首情歌,但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算得上是一首非常优秀的歌曲,可惜英文歌放在秦齐楚燕韩五洲受众面前,还是小众了,大家并非全部都能接受这种完全陌生的语言。”
“相比之下,齐语也是方言,但起码和普通话有很多共通处。”
“我没有贬低《吻别》的意思,但如果不占语言的便宜,这首歌还能赢韩洲吗,就算能赢得话,应该不会和现在一样轻松的赢吧,相信这也是韩洲曲爹们没有选择二月发歌的原因。”
“他们在给秦齐楚燕时间。”
“他们在等待大家对英文歌的接受程度更高,等大家可以平等对待英文歌和普通话歌曲的时候,或许他们就会雷霆出击!”
“……”
这帖子一出,不少韩人都精神一震!
说的好!
他们纷纷支持!
对!
就是英语吃亏了!
大家一听《吻别》就知道唱的什么,普通话谁都会说。
再一听韩洲这些歌,都是叽里呱啦的英语,不看歌词翻译的话,听都听不懂!
这样一比,《吻别》赢也正常啊!
韩人输给羡鱼,其实已经非常服气了。
但这不妨碍韩人给他们本土音乐挽尊一波:
“英文歌还是受众不行,羡鱼的新歌是普通话,语言来说天生就更让人觉得亲近。”
对比就知道!
一个是官方正统,整个蓝星都在说的语言;
一个是只有韩洲人才懂的英语,后者输了也并非不可理解嘛。
看到这个帖子。
不仅仅韩人,就算秦齐楚燕,支持这种说法的人也蛮多的。
这些人自认很客观。
他们一边承认《吻别》的音乐更好听,一边也觉得英语歌因为语种的关系吃亏了,两首歌的差距不应该太大。
对于这种说法。
很快就有人不满的站出来反驳:
“那些说《吻别》占便宜的朋友们不妨想想,鱼爹这波没让吗?”
“我查询了一下资料,赛季榜第二名这个杰克是韩洲双奖歌王,歌王中的歌王!”
“再看看《吻别》的演唱者是谁?”
“孙耀火!”
“一线歌手!”
“鱼爹带着一线歌手跟你们韩人打,你们还觉得自己吃亏?”
“鱼爹真想欺负你们,都不用找蓝颜费扬之类的歌王,歌手直接上江葵这种级别你们都没得玩。”
“都让成这样了,还能找理由?”
“我听不懂英语,但我听懂旋律。”
“音乐听的,主要就是旋律,旋律真的够好,英文歌我也照样欣赏,你们韩洲加入合并后,我歌单里收藏了十二首英文歌。”
“……”
因为这个帖子的忽然出现,两边开始为赛季榜是否因为英语歌小众而导致韩洲惨败的事情争论起来。
而林渊并不知道网上的动静。
发完《吻别》之后,林渊总感觉还差点什么。
思前想后,林渊终于知道差什么了。
张学友的《吻别》,还有个英文版呢!
这部作品可是地球上天朝第一首被英文翻唱且大火的歌曲!
现在普通话版《吻别》出来了,而且广受欢迎,那干嘛不趁热把英文版搞出来?
翻唱后那种带着点小摇滚的感觉,特别迷人,和原曲展现出了完全不同的味道,是地球上很多人的宝藏曲目来着。
“就这个月发。”
“下个月发的话,拿冠军,把握不大,因为《吻别》的旋律大家已经非常熟悉了。”
“而且赛季榜的难度,确实越来越高了。”
“一曲两词的歌,第二个版本再怎么变,旋律还是一样的。”
想明白这些,林渊直接开始找人录歌!
他要用英文版的《吻别》,作为自己的一块儿敲门砖!
以后,他还会有其他英文歌。
至于小众不小众的问题,林渊倒不担心,蓝星的音乐鉴赏能力很高,楚语歌曲大家都能听的津津有味,更何况在地球上大行其道的英文歌?
没有小众的歌曲。
无非就是有多好听罢了。
还是那句话。
谁还没几首情有独钟的外国歌啊。
这个世界的英文歌,就从《Take Me To Your Heart》开始!
第六百二十一章 羡鱼要写英文歌
没错,林渊要拿出的歌曲是《Take Me To Your Heart》。
这是《吻别》的英文版歌名。
英文改编版,由地球丹麦男子组合迈克学摇滚演唱,走抒情摇滚的风格。
正是此曲使该乐队成为最受天朝歌迷欢迎的海外乐队。
也是因为这首歌,他们在零四年的天朝缔造了二十五万唱片销量以及数百万次网络下载的神话!
在那个年代,这个数据相当恐怖!
念及此,林渊开始写英文版的歌词。
英文版和普通话版的旋律是一样的,不用修改。
编曲倒是可以进行一些技术性调整。
至于演唱……
林渊本来是想让孙耀火演唱英文版《吻别》的。
但仔细一想,林渊感觉陈志宇也可以试试。
陈志宇的声音条件其实挺不错的,但他的风格有些局限,或许可以趁机让陈志宇多尝试不同的曲风。
上次测试,陈志宇也证明了他的英文还不错。
鱼王朝的歌手中,陈志宇和孙耀火对英文掌控的最快也最好。
“那就让陈志宇试试吧。”
林渊写完歌词,直接让顾冬联系陈志宇。
林渊今年打算冲击十二连冠的歌曲,尽量和鱼王朝的歌手们合作。
以鱼王朝歌手们覆盖的音乐风格来看——
绝大多数歌曲,林渊都是可以保证内部消化的。
是的。
内部消化。
林渊现在已经认可了鱼王朝的概念。
他觉得自己和鱼王朝,算是伙伴关系。
伙伴之间,就是要相互合作,相互帮助。
另一边。
陈志宇正在家中给心爱的金龙鱼投喂食物。
旁边的经纪人感慨道:“孙耀火又得了一首好歌,还借《吻别》之威击败了韩洲的双奖歌王,羡鱼老师对孙耀火还真是偏爱啊。”
陈志宇动作一顿,酸溜溜道:“这歌我也能唱。”
经纪人笑了:“鱼王朝的内部竞争,孙耀火明显独占鳌头。”
陈志宇撇嘴。
就在这时,经纪人的手机响了。
他接通之后,不知道对面讲了什么,脸色突然变得兴奋起来。
“怎么了?”
陈志宇随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