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南丶
秦轲不知道怎么回答,而后他听见了无数人的脚步声响起,火光在夜空中闪烁飘忽不定。
跟随着高长恭往那脚步声和火光的方向走近,他们看清了那营寨的模样。
营寨很简陋,由木头搭建起来的围墙并不高,甚至可以让他轻轻一跃就穿越过去。里面的房子倒是挺整齐,但也仅仅只是整齐,土坯堆砌的墙壁、茅草覆盖的屋顶寒酸尽显,相比较建邺城,想来就算是最老旧的街区,也能甩这地方十几条街。
当然秦轲也觉得自己这种想法很没道理,这种山野之间,哪里会有那种高大房舍?或许这就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吧。吃惯了肉包子,他现在都不怎么愿意啃那又干又硬的大饼了。
“站住!”当先举着火把身穿麻布衣服满脸横肉的壮汉瞪大眼睛,对着几人厉声喝道:“是合字上的朋友?”
“合字上?”秦轲呆了呆,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应该是土匪的黑话吧?他望向阿布,与他面面相觑,显然阿布对于这句话也毫无概念,但他低声猜测道,“应该是……道上的朋友?”
高长恭上前一步,夜色晦暗,他那张英俊的脸半边隐没在黑暗中,可秦轲总觉得他的眼睛里有一把刀子:“并肩子,听说大哥今日抓了个新鲜豆儿,咱是来蹭口错齿子的。”
听到这句话,壮汉原本凶恶的表情放松了些许,但眼神仍然警惕,他高声喊道:“此地何时说过容得人化锅?扯!”
高长恭哈哈笑了起来:“并肩子!同是合字上的,一口山都喝不得么?我又不是佛爷,能荣你家什么东西?再说了,我可不是空手来的……”他抬手,掌心里一块金锭在火光中闪闪发亮,“这是我家大哥要我送来的,你说我是进还是不进?”
尽管荆吴富庶,可现如今建邺城中流通的主要是铜板和碎银,金锭这种物什少之又少,何况这块金锭放在明眼人的眼皮底下一看,便可知这金子的成色着实不错,掂在手里一定会比市面上的金子要重上几分的。
火光下,那块金锭的橙色光芒让举着火把的众人晃了眼睛,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
然而那名大汉却更加警惕起来:“这成色的金子……哪儿来的?你大哥是谁?”
高长恭面色不变,笑道:“呵,少见吧,也是前些日路过一个海翅子,叫咱给剪了,才能得来这份礼。至于我大哥,他姓眯眯万,你知道不?”
听见“眯眯万”这三个字,大汉的神情终于松懈下来,他大笑起来,懊恼着道:“嗨,原来是杨大哥的人呀。也不早说,你看你弄得着麻烦劲儿。来来来,今天大哥大喜……”
他迎了上去,看清了高长恭火光映照下半张俊俏的脸,呆了呆,咕哝道,“一个山贼……长这么漂亮。”
但他并未多想,毕竟也不是好男色之人,于是拍了拍高长恭的肩膀,乐呵呵地道:“走,进去喝酒!”
说着,持着火把的人让开了一条路,汉子一人领头,带着高长恭等人,高长恭歪头看着一脸呆滞表情的秦珂,笑道:“怎么了?”
秦轲咳嗽一声,有些不情愿地发问道:“你说的那些,都是什么意思?”
高长恭折下路边一根草叶,叼在嘴里轻声道:“并肩儿,是兄弟,新鲜豆儿,是小娘子的意思,蹭错齿子,是说我来蹭口肉吃。”
大概是觉得一个个词解释过于麻烦,他干脆直接道:“听说他大哥今天抓了个小娘子要成亲,特来蹭口肉吃。他说这里不要要饭的,让我走。我说都是道上的,一口酒都喝不得么?我又不是贼,能偷你家什么东西?我拿金锭,他问我哪儿来的,我说是前些天路过的一个大官儿,被我给劫了。至于姓眯眯万,眯眯万是‘杨’。”
秦轲又不是傻子,当然很快明白过来,可这世上怎么还能有这么古怪的话?而且这种话,刚刚居然是从荆吴的大将军嘴里说出来的……
木兰这时候嘴角微翘,猜到他的想法,叹道:“你们这位大将军呢,可不是什么善茬。当年翘了家,浪迹江湖,听说还当过几天山大王,如此会说几句黑话又有什么出奇?”
“山大王……”秦轲和阿布两人各自失语,山大王高长恭?
这一称呼在荆吴人面前一脱口,只怕会被打得半身不遂吧。
毕竟荆吴百姓的眼里,高长恭身上永远披着万丈光芒,他当年领着八千青州鬼骑力挽狂澜的壮举早已经深入人心,谁会相信他以前还当过山大王?
高长恭无奈地看了木兰一眼,小声道:“那会儿年少不懂事,你就别揭我老底了成么?”
说话间,几人已经走过了几间土坯房,大汉举着火把,带着众人走近了那间最大的房子,透过大开的房门,能看见里面的火光闪耀,以及无数人端酒共饮,陶土酒碗举过头顶,酒香四溢。
山贼毕竟是不通音律的,但当他们蹩脚地敲着皮鼓,加上刀鞘敲击木柱,竟然还真被他们营造出了几分出了几分喜庆气氛来。
而坐在正当中的那位,身着一套不大合身的土红色新郎喜袍,却怎么看怎么觉得怪里怪气的,想来,这就是寨子的寨主了。
第一百二十章 蠢货
“今天大哥正高兴,本来也要请杨大哥一起喝碗喜酒的,只是这些日子风声紧了,嘿,我就说,杨大哥是什么人,怎么会错过这大喜的日子?等会儿多喝几杯酒,就当代我们这些弟兄们一同敬一敬杨大哥!”壮汉哈哈笑道。
高长恭微笑了一下,问道:“你不一起喝?”
“倒是想。不过大哥说这些天不太平,非得让我们这些人看好门。兄弟,等咱换了防,再好好地喝他一场!”
高长恭点了点头,轻笑着道:“不必了。应该没机会了。”
壮汉微微一愣:“兄弟你急着要走?别介,总该多喝几碗……”
然而正当壮汉还说着话时,却奇怪地发现自己似乎距离面前这个过分英俊的“兄弟”越来越远,而后,他的视线不由自主地上移,看见了那阴沉的夜色,以及摇摇欲坠的乌云。
这是怎么了?壮汉奇怪地想到。
而后他感觉到脖子一疼,伸手想要去摸摸自己的脖子,却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完全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
高长恭神色平静,看着壮汉的头颅缓缓落地,无头尸体也跟着倒了下去,他从怀中摸出一方手帕,缓缓地擦了擦右手的手掌。
秦轲和阿布两人惊骇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怎么也没想到,高长恭竟然会突然出手,而且竟是以一记手刀,直接斩断了这名壮汉的头颅!
“你……你这是做什么?”刚才的一瞬秦轲几乎忘记了呼吸,这时才重重地缓了一口气,可心中仍然是翻江倒海,而那无头尸身距离自己竟然如此之近,想到刚刚还在跟自己说话的壮汉就这般简简单单地死去,他忍不住低头干呕了几下。
“做什么?当然是杀人了……”
高长恭嘴角的微笑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逼人的冷冽,“这里距离建邺城距离不过是十几里,就算林木繁茂,山路复杂,可如果官府真的下定决心清理,又怎会闹匪患?”
阿布帮秦轲拍着后背,抬头忧愁地道:“不是说这些年朝廷并没有把重心放在剿匪之上吗?”
“剿匪?”高长恭冷声道,“你何以认定这些都是匪患?”
秦轲其实也没呕出什么东西来,不过一同干呕之后胸口稍微舒服了一些,他吐了口唾沫抬起头来问道:“不是匪患?那还能是什么人?”
“我执掌兵权以来,虽然也用了不少士族出身的人为将,但毕竟荆吴军已经不同当年,现在的荆吴军,不是他们能轻易插手的地方。之所以士族这些年与宛陵相安无事,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手上没兵,哪怕掌握着半个朝堂,这腰杆子还是硬不起来。于是,他们总得想些别的办法……”
高长恭眼神中露出嘲讽,“此处可是荆吴腹地,纵有流寇,也不可能聚拢成团。可偏偏这事儿就这么发生了……与其说这些山贼是盗匪,倒不如说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养在此处的私兵……”
秦轲瞪大眼睛:“你是说,这些山贼其实是朝中之人供养的?可他们要这些山贼做什么用?”
高长恭冷笑一声:“什么用?现在当然是没什么用的,毕竟这些山贼缺乏足够的训练,在荆吴军面前,说不堪一击都算是抬举,一群臭鱼烂虾,然而……”他话锋一转,“如果有合适的时机,这些人距离建邺城不过半日路程,只要他们掌握了城中防务,里应外合,这些山贼就是他们的生力军,加上他们保留下来的精锐私军,便……足可以抢攻宫门,改天换日了。”
说到这里,高长恭低下头,看着秦轲有些玩味地微笑,既然诸葛宛陵说要赌上一把,让他不得不出离建邺大都,可他即便是离开了,也总得再做点什么“有趣”的事情才对。
“知道我为什么要混进来么?”高长恭把沾满了鲜血的丝帕随意扔掉,问秦轲道。
“嗯?”秦轲被问得有些莫名,被他刚才徒手斩人头颅的行径吓得也有些莫名,只能是发出一声奇怪的质疑。
高长恭眨了眨眼,道:“这就是我和木兰将军的赌约了。只是不知道你们和长城的苏定方,哪边会胜出。”
说完,他弯腰拾起掉在地上的火把,顺势就扔上了一间茅草房的屋顶,大火顿时熊熊蔓延,火光冲天。
建邺城,孙家老宅。
“你这么多天都躲着我,是不想见到爷爷么?”孙钟并没有起身,但原本闭着的眼睛已经完全睁开了,看着对面而站的最心爱的孙辈,目光和蔼。
孙青摇了摇头,轻声道:“是没脸……没脸来见爷爷。”
孙钟微笑道:“还在为放走那两个太学堂的孩子耿耿于怀?”
孙青咬了咬嘴唇,在孙钟面前猛然下跪,低着头道:“如果早知道那个秦轲身上有着那样重要的一份名单,我就不会放走他。但这终究是我自己的愚蠢,那么多士族惨遭屠戮,这都是我一人之罪,爷爷,你责罚我吧。”
“起来起来……”孙钟淡淡地道。
孙青没有起身,但抬起了头。
孙钟依然躺着,也没有如那些宠溺孙儿的老人一般急急忙忙地起身搀扶,在他看来,孙青就像是一把好刀,只是太快太锋利,反而容易折断,让他跪一跪,也不是没有好处,他缓缓道:“责罚,就不必了,但你知道,我为何不会罚你吗?”
“是……爷爷疼我。”
孙钟摇了摇头:“不,你不懂……”老人的声音好似傍晚江边沉闷的钟声,显得悠远而宁静,他说道:“那份名单,有也罢,没有也罢……我们和诸葛宛陵斗了这些年头,彼此之间是个什么样子,难道还能不清楚么?受灾百姓多达万人,仅仅只是那么几个底下的官员,谁敢?那么,这背后定然就有士族中人的主导,诸葛宛陵不是蠢货,甚至,他是我平生见过,最深不可测之人,即便没有名单,他也一样可以在心中默念出那些人的名字。”
“可这一次,不仅仅是那些参与过的官员,就连一些本没有参与,只是被波及的人也一同下了牢狱……”
“你啊,还是太年轻……”孙钟叹息道:“待人看事,如果只是看见一人一事,那就是管中窥豹,一叶障目。你得把目光再放长远一些,长远到……”老人突然眼神深邃,似乎想要用自己锐利的目光穿透孙青。
“你得看清这荆吴一国的朝堂,乃至于……天下。”
“天下?”孙青抬起头,看着孙钟,只感觉胸口的心脏莫名地停了一瞬。
“诸葛宛陵要的是什么?当然不仅仅只是想处置毁堤淹田案的官员,而是……削弱士族的力量。”孙钟道。
如今的荆吴虽已大治,可诸葛宛陵手里的权力却仍然处处受到士族掣肘。他用高长恭扶持那些新生代将领,又在建邺城立太学堂,都是为了防止士族继续做大最终影响到他手中的权力。
此次不论有没有毁堤淹田一案,有没有朝堂刺杀一事,他该做什么,还是会一如既往去做,只是一个迟早的问题。
孙钟的声音渐渐冷了下来,话中的寒意像是根本不符合他这个年纪的老者所有,他道:“我并不认为诸葛宛陵这些举动有错,尽管这些日子……他确实已经越过了士族的底线。可说到底,如果士族内部不是腐朽不堪,又怎会把这根底线露给诸葛宛陵?自家人做事情出了纰漏,也就怪不得别人趁虚而入了。”
孙青心里一颤,带着哭腔道:“叔叔……他也……也死了啊!”
“呵,那个蠢货……”孙钟的话中没有夹杂任何情感,仿佛说的不是自己的家人,而只是路边的一条野狗,“早些年我就告诉过他,要安分,只把分内之事做好足矣。他不听劝,非要把自己的脖子送到诸葛宛陵的刀口之下,既然如此,与其死在外人手上,不如死在自家人手里……是我,派人结果了他。”
第一百二十一章 孙宅的会面,寨中的杀戮
孙青沉默不语,事实上他也说不出更好的话来反驳,尽管他至今还能回忆起叔叔在他少年时每一次回老宅的场景,他把自己高高地举起来,冲着自己大笑:“看看,孙家的男子汉又长高了。”
他十岁时候收到第一把短剑是叔叔重金从一名落魄商人手里得来的,此后每一年生日,他都会收到叔叔给自己的礼物,有时候是新的剑,有时候则是玛瑙或者翡翠,他至今还把这些珍贵的东西好好地收藏在房间里。
那些长短不一的宝剑则一一安放在花梨木的刀架上,静静地闪着寒芒。
叔叔是爷爷最小儿子,由那样一个老者亲自下达这样一个命令,想必他远比自己悲伤。
血肉至亲之间的联系牢不可破,何况他听说过世的奶奶从来都宠爱这位小儿子,爷爷爱屋及乌,也向来把好的东西都留给他。
他有着比自己更多的流泪理由和权力。
但他一滴眼泪也没流,神情平静深邃,好像一场永远也不会结束的夜。
“你难过?”孙钟突然道。
孙青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眼前有些模糊,那些泪珠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地钻出了眼角,湿润了他的眼眶,在月光照耀下,想来他那发红的眼眶已经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孙钟面前。
“是应该难过。”孙钟又道,“毕竟他是你叔叔,又对你不错……”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骤然低沉,“但孙青。你该明白,士族传承,远比个人的生死重要得多。没有这样的传承,你不可能如现在一般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更不可能有梅先生专门教你习武,你的一切都来自家里,自然你也得为家里担一份担子。而将来……你还会承担更重要的责任。不管是我,还是你父亲……都不可能永世长存。”
“我知道,爷爷。你很早就对我说过。”孙青回答,但原本冷漠的表情就好像坚冰碎裂,他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哽咽起来。
孙钟欣慰地伸手,抚摸着孙青的头发,感慨道:“是啊。我是跟你说过。那时候你才几岁来着?五岁?六岁?不过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能记得,这倒是很难得。”
这时候,院子外传来几声脚步声,白发苍苍的老宅的管家谦卑地低着头,从院子门口走了过来,保持着十几步的距离,低声道:
“老爷,外面有客人。”
孙青脸上一贯的冷漠又回来了,他微微低头,用袖口在眼角微微一抹,吸干了眼角的水分,站了起来:“早在年前,爷爷就已经对外宣布身体不佳,不再见客,外面估计又是个什么指望爷爷给他们做主的臭鱼烂虾,拿这种事情来烦扰爷爷?”
“孙少爷……可……来人的身份……”
孙青冷哼一声:“身份?别说这建邺城,就算整个荆吴,也没有人敢逼我爷爷见上一面,他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
“让他说完。”孙钟躺在椅子上,叹息道,“孙青,你性子就是太躁。得好好磨一磨,否则,一把刀锋利虽是好事,可过于锋利却容易折断,不能持久。我让你去太学堂,不是为了让你去做什么事情,只是为了磨一磨你的性子。你明不明白?”
孙青低下头,轻轻点头:“孙儿知道了。”
孙钟点了点头,表示满意,而后转过头,看向老管家,轻声问:“是诸葛丞相吧?”
孙青猛然地看向老管家,双目如蕴含着火焰,仿佛要把老管家烧穿一个洞出来。
老管家视若无睹,微微点头,道:“是。”
孙钟闭上眼睛,手上握着紫砂茶壶轻轻地晃了晃,里面的茶水已经空了,时间正好。
“请他进来吧。”
“是……”
建邺城外,山匪寨中。
斧头与长剑在空中砰然相交,发出叮当的响声,火星在夜空微微迸溅,而秦轲握着抢来的斧头,调转了一个斧刃,一个敲击,握着长剑的山贼手腕发出一声可怕的碎裂声,而后是山贼一声痛呼,长剑脱手。
秦轲握住半空中的长剑,现在他手上有两把武器了,斧头是伐木用的斧头,庞大而沉重,实在不太适合他,所以他把斧头扔给了尚且两手空空的阿布,阿布接过它,顺利地架住两把从侧面企图斩断他肋骨的阔刀,而后他飞起一脚,把两人踹得不住退去。
但更多山贼冲了上来。
“人太多了!”阿布大声喊。
秦轲同样喊回去:“我知道。”
火,四周都是火。在高长恭扔出火把之后,身侧的屋顶在一瞬间被点燃了,明亮的火光照亮了他和那被迫中断了欢庆而握着各式武器冲出来的山贼。
他的眼角看见苏定方,他的出手干脆利落,长城的武术本不用于对人,而是对付饕餮,自然力求每一刀都足够沉重。
仅仅只是一记自下而上的瞬劈,势大力沉的战刀狠狠地嵌入了那名山贼的血肉,把再把他的整个胸腔给剖开,肠子内脏和鲜血洒落一地。
他觉得自己要吐了。但很快又有山贼向着他冲了过来,他听见空气中有破空声。他避开迎面而来的刀锋,而后出剑斜斜地向上,正好挑中那支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箭矢。最后用手肘击打山贼的胸口,山贼吃痛,却仍然握着倒想要把他砍倒。
秦轲只能是再顺势起了一脚,正好踢在山贼的裆下。山贼捂着下体疼痛因为疼痛而佝偻,像是一条狗一般颤抖着倒了下去。很快就被他的兄弟们向后拖了出去。
这座宅子的山贼都已经聚拢到了这里,足足有两百余位健壮的汉子把他们的逃生之路围得水泄不通。尽管他们三人是修行者,可以他们当前的修为,又不是如高长恭这般的战神,怎么可能一次性对付这么多人?
好在他的身侧是那燃烧的房舍,山贼不愿意靠近,所以山贼们只是围了个半圆,至少他们不至于同时承受四面八方而来的攻击。
三人肩膀贴肩膀地靠在了一起,秦轲闻到那股来自苏定方刀上的血腥味,但后来他才发现苏定方的肩膀上正粘着一小片大概是内脏的碎片,他的肚子里又是一阵翻腾。
山贼中有一个声音在低吼,是那个山贼头子,也就是领他们到这里的壮汉的大哥:“压上去,三个小娃娃而已,就算有些修为,对上我们又有什么胜算?”
虽说山贼看似讲究义气,但其实充其量不过只是一群各怀心思的白眼狼,有钱有女人的时候一拥而上,有危险的时候则一哄而散。
就算山贼头子仍然是他们的大哥,但在这种时候,所有的山贼都免不了腹诽:说得好听,你躲在后面不必要跟修行者正面交锋,当然不知道这三个年轻人都不是什么善茬。就算这其中两人看起来是怂了一些,至今没敢杀人,但这个手持战刀的家伙下手可是利落之极,手起刀落,就是一条人命,而且那柄战刀上的力量实在太大,刚才的事实证明了任何被那柄战刀劈中的人,连一具全尸都留不下来,谁还敢上去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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