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阳小戎
循着熟悉又陌生的记忆,来到了一家露天面馆。
他丢下几粒碎银子,点了一碗面。
他柳三变下意识的左拐来到了西南角的一张油腻的桌子,没有犹豫的坐在了右侧的板凳上,静静等待。
他略微垂头,被桌对面那张凳子旁的某物吸引了目光。
那是一张盖在地上的陈旧木板。
整个露天面馆都是沙石地面,只有那儿盖了一张木板。
木板上已经肮脏不堪,遍布脚印,被不知多少个吃面的客人随意踩踏。
柳三变有些走神。
其实,当初在云水窟,得知至亲离去的那一瞬间,他并没有感到悲伤。
那只捏着信纸的手也并没有突然用力或突然松开。
没有涌心塞眼的某物要不打招呼的从那双阴鸷的眼睛里出来。
甚至浏览家书的目光也只是很平静的扫过那行通报父亲死讯的文字。
随后速度不快不慢的将信件读完。
没有疾风暴雨般的回忆,没有天昏地暗似的感官。
一切都很稀疏平常。
云水窟的风景依旧秀丽,下午的暖阳仍然悠闲。
当时,他只是低头仔细的折起了信纸,刚刚打开信件时的笑容仍旧停泊脸上。
此后,他与往常一样做着每日要做的事。
教那帮娃娃打拳,听家里小子汇报学堂学业。
吃饭,练拳,喝酒,睡觉。
吃饭,练拳,喝酒,睡觉。
吃饭,练拳,喝酒,睡觉。
……
只是后来某一天。
他午后昏昏沉沉的睡去。
又自然而然的醒来。
睁开眼,他看见了窗外随风微曳的绿箩。
忽地起身,开始收拾行囊。
他觉得,得回去看看。
……
年岁已大的面馆老板将热乎乎的面捧上了桌。
柳三变抽出两根筷子,直立轻敲桌面,随后翻转。
他冲着刚出锅的热面轻吹一口气,没有马上冲面下手,而是先将面上的牛肉挑出来吃完,再从桌上的小料中挑出两勺辣椒油,转着圈均匀的倒在面上,用筷子将面翻底的搅拌两下。
之后又是一顿忙活,才开始下嘴。
这一番娴熟的操作让一旁准备离去的面馆老板脚步一顿。
“咦,老熟客啊,客官以前是不是经常来,可老头怎么没有印象?瞧我这记性……”
柳三变闷头吃面,没有答话。
“唉,这半年来生意不好,老熟客更是很少见了,客官这种吃法,还是十几年前老头刚开业的那会,教客人的,后来很多人嫌麻烦,也就不再教了。”
柳三变依旧安静的吃面。
面馆老板抓起颈脖上的汗巾擦了擦汗,“上一个这样吃面的,还是半年前那个柳老……唉。”
面馆老板说到一半,摇了摇头,离去了。
不一会,柳三变吃完了一碗面,他又叫了一碗,继续吃。
此后,便是一碗接一碗。
仿佛要吃到面馆关门。
只是大约一时辰后,面馆所在大街的街头忽然传来一阵杂闹声。
随后又有两道敲锣声传来,仿佛是个约定成俗的暗号。
整条街顿时沸腾了。
“小祖宗来了,赶紧走,赶紧走!”
“快走快走,客人别吃了。”
“等会,你把筷子还回来!”
“哎哎,你还没付钱呢!”
街上的人就像热锅蚂蚁一般,手忙脚乱的逃去。
柳三变所在的露天面馆亦是如此。
面馆老板急忙催促客人离开。
“诸位,老规矩,赶紧走,别碰上那恶少,他每日在青楼睡到中午起来,都要路过咱们街,又正是脾气最躁的时候,别碍了他的眼,否则没好果子吃。”
面馆自从半年前那件不吉利的事后,生意就一落千丈,此时倒是有些优势,毕竟客人少。
可是面馆老板刚松口气,目光略微一扫,就眼皮一跳。
因为此时面摊西南角,一道孤零零的身影依旧在闷头吃面,对周围动静置若罔闻。
特别是他所处的那个位置,正好是半年前出事的那处地方。
面馆老板心生不妙。
他转头张望了一圈已经快变的空荡荡的大街,牙齿一咬,急忙朝那个客人跑去。
“别吃了,快跑!”
面馆老板压着嗓子吼道。
柳三变闻言放下了筷子和空了的面碗。
面馆老板悬起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对对对,赶紧……”
可是下一秒,面馆老板心里猛地一跳。
“再来一碗。”
声音平淡。
几粒碎银子在桌上蹦跳几下。
面馆老板眼睛一瞪,二话不说,转头就跑,不再逗留。
疯了,疯了。
第九十四章 黄雀在后
柳三变自己去锅里捞了碗面回来。
离开前将身上的银子全部丢在了煮面的锅旁。
他端着碗,路过那块铺在桌旁的脏黑木板时,忽然停步。
蹲下。
探手。
伸出两指。
轻轻抬起木板一角。
入目处,是一片深沉的暗红色!
就像刚刚加在面条里的辣椒油。
他微微抬目。
再往深处看去,这一摊暗红色蔓延到了木板下未有光芒占据的黑暗之中。
不知究竟盘踞了多大面积。
柳三变没有再看了,他将微微抬起一角的木板放平,收回两指。
那抹暗红色退居到了黑暗之中。
他微微低头,舔了舔嘴唇,缓缓起身。
回到桌前,五指抓起桌上的辣椒油,全部抖入碗中。
埋头吃面。
……
秦佶有两件事最引以为豪。
第一件事是他投了个好胎。
他是郎溪秦家的嫡系,他爹又是权倾大魏朝野的儒家金丹修士。
第二件事就是他的名声响亮,无人不识,无人不晓。
前者靠命,后者靠他自己。
秦佶很满意。
今日,他与往常一样在醉仙楼醒来,躺在莺莺燕燕之间。
他这几年很喜欢来青楼。
不是因为他缺女人,而是因为玩腻了。
不管是府上美妾,俊秀侍女,清白民女,官宦小姐,江湖女侠。
他都玩腻了。
甚至连前些年痴迷了好一阵子的贞烈良家,如今也觉得索然无味。
至于男风,他尝试过,但感觉也就那样了,不管是上是下……
但是秦佶觉得不能对不起他响彻大魏的“花花太岁”的名头。
不能辜负赋予给他这个称号的粱京百姓对他的殷切期盼。
所以他觉得青楼是个好去处,不仅玩的开,还能学到新知识。
其实今日起床,秦佶并不准备这么早回府的,连去街上继续“提高声望”、欺男霸女的动力都没有。
没办法,人太出名,已经名满粱京了。
特别是半年前抽死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后,整个粱京城的百姓,见到他都会退避绕道。
起初秦佶觉得很威风,很满意,只是之后时间长了就觉得索然无味了,甚至想着要不要改天去皇宫玩玩,但是他爹的学生李士达劝住了他,答应给他每天找新乐子耍。
比如今日。
他一起床就听李士达说,有个不怕死的武夫要来找他寻仇。
终于碰到了一个不仅不怕他还想要他“狗命”的好汉。
秦佶兴奋的都没来得急洗漱,衣服还没穿齐,就随便披了件锦袍,带着一帮随从跑了出来,要去亲眼见见那个英雄好汉。
好好会一会他。
记得,上一次有江湖儿女要刺杀他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
他甚是怀恋。
话说刺杀他的那些人后来怎么样了?
秦佶在路上想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