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倾世大鹏
何应求拍着胸脯道:“交给我了,最多一个星期这批装备就能做出来,正好我那里还有些存货。”
何应求那里是有破魔军火存货的,原剧情中去四国大厦打贞子时,他就拿出来过一批,那火力可是一点都不比飞虎队弱。
他需要现做的,也就是带阴阳眼镜的头盔、防弹衣、辅助装备这些东西。
而且如今他已经不是一个人,马丹娜也可以帮忙,他们两口子做十套装备,三五天就能搞定。
见何应求的事已经谈妥,马小玲好奇的问道:“我们的报酬是多少?”
李飞好整以暇的反问道:“你先告诉我,有多少才肯做?”
马小玲略一沉吟,道:“怎么也不能低于五十万。”
李飞这才施施然掏出那张一百万的支票,呵呵笑道:“看来你还不够贪心,五十万连正中都请不到,最多只能算是定金而已。”
看到有一百万,马小玲也眉开眼笑,道:“OK,这份工作我们接了。”
如今的马小玲其实已经不缺钱花,不过赚钱的乐趣,最主要的是享受过程,结果反而没那么重要。
就像章鱼,他本来就已经很有钱,可如今依旧在炒股票、玩期货之类的赚钱。
以他的超高智商加IT技术,可以掌握许多普通人掌握不了的资讯信息,甚至直接暗中成为一个操盘手。
所以他搞这些投资,几乎就没亏过,账户里的资金每天都在涨。
钱对他来说就是一组数字,他享受的是赚钱的过程。
一旁的金正中挠挠头,弱弱的道:“其实吧……五十万可以请到我了。”
小青白了他一眼,道:“瞧你那点出息,驱魔龙族传人这么没牌面吗?就值这点身价?”
金正中无语的看了她一眼,五十万不是我师父提出来的么?你这是选择性失忆?
李飞揶揄道:“请你去干什么?教他们道法?别逗了,人家军队玩的是装备和战术,不学道法。”
“对飞虎队来说,更重要的是了解各种妖魔鬼怪的知识,以及对付它们的经验,这些你有吗?”
马小玲打击道:“他有屁的经验,现在出去做生意,大部分时候都是凭修为碾压,就跟以前的小咪一样,许多常识都不懂。”
马叮当也正色道:“所以说,正中你平时也不要只知道闷头修炼,有空多看看《驱魔实录》和《茅山秘录》,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传承。”
金正中见马叮当也这样说,认真的点点头道:“知道了师姑婆,我会多看看的。”
以前小白见金正中被马小玲打击,心里还会有些不舒服。
不过时间一长,她已经了解这是属于他们师徒的相处方式,也就不甚在意了。
马小玲的刀子嘴豆腐心,是她最大的性格特点。
看似她在打击金正中,何尝又不是为他好?
“好,事情既然说定,那章鱼和小玲回去后,最好做一份训练大纲出来。”
“警方这边肯定是希望,他们能尽快形成战斗力,所以有计划性的去做最好。”
“我这边会编一套有易筋锻骨作用的动功出来,脱胎换骨篇不适合传给他们。”
“到时候我会把这套动功教给章鱼,由你负责这方面工作。”
马小玲欣然道:“没问题,我会尽快把训练大纲做出来的。”
如果是以前的马小玲,她绝不会这么轻易的答应。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练了二十年,抓鬼也不敢说十拿九稳,短短几个月又能教他们些什么?
不过现在情况却大不相同,何应求修为道行大进,他制作出来的法器,实则已经不在四百年前的李飞之下。
至少如镇魔钉那种,以前被南毛北马都当成底牌的法器,如今的何应求随手就能制作出来。
他制作的破魔子弹,威力远超当年燕赤霞的破魔箭矢。
而他做出来的防弹衣,凶灵厉鬼都很难靠近,更别说寻常怨灵了。
最后就是李飞的功法,这是最大的保障。
虽说只是易筋锻骨,而非脱胎换骨,可其效果却绝对要比飞虎队平时的体能训练,对体质的强化更高。
几个月时间,足以让他们一个个都成长为,比最精锐的特种兵更加厉害的超级士兵。
加上军队那团队合作的特殊性,他们面对灵异罪犯的战斗力,绝对不会低于除五灵仙宗和南毛北马外,任何一家驱魔师团体。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保障,她才能毫无心理障碍的去教人抓鬼,而非如原剧情中那样,只是想糊弄过去,将他们全部淘汰掉。
……
次日一早,李飞将事情通报给了陈树德,让他安排好受训人员,同时让这支队伍的长官来跟他们碰个面。
得到李飞的肯定答复,陈树德立刻从档案库中,调出马小玲和章鱼的资料,随后将受训人员的直系长官,高级督察毛忧叫到了办公室。
陈树德看着面前越发性感漂亮的毛忧,打趣道:“我明明是保送你去英国受训,不是保送你去整容,为什么你回来变得这么漂亮?”
毛忧抿嘴笑道:“别怪我不给恩师面子,口头送大礼也可以当做是贿赂,小心廉政公署找上门。”
陈树德哈哈一笑,不再多说废话,道:“好吧,那么说正经的,你觉得这些人怎么样?”
毛忧看了看桌上那堆档案,认真的道:“我觉得……如果陈sir一定要把这些人交给我的话,摆明了是在害我。”
“我看过他们的资料,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并不想带这些人,因为我不想亲手帮他们盖国旗。”
陈树德也正色道:“我知道,他们各有各的问题,但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能生存到现在?”
“八字硬嘛!”毛忧无奈的道,作为曾经的南毛传人,她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陈树德微笑颔首道:“完全正确,所以他们非常适合担任,特别行动队的成员。”
“南毛北马都是抓僵尸和抓鬼的专家,所以这个任务,最适合由你来负责。”
毛忧摇摇头,道:“没错,我是姓毛,但是我并不会抓僵尸,更不知道该怎么训练别人去抓僵尸。”
陈树德从抽屉中取出两份档案,笑道:“所以我给你找了个搭档。”
毛忧接过档案,翻开第一份一看,当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在香港除了马小玲,又还有谁够资格担任飞虎队的特殊教官?
她又翻开第二份,不由愣了愣,下意识的问道:“这个人是谁?”
陈树德道:“这是马小玲的老公,本身是一个比马小玲更厉害的驱魔师,他们是夫妻档。”
毛忧双目微微睁大,惊诧的道:“马小玲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
陈树德道:“就在2001年你去英国后的第二个月,2月14号情人节那天。”
“呵……这家伙……”毛忧神色复杂的道:“居然比我先结婚。”
[199.第五十四章 闺蜜之上 姬友未满]
毛忧通过马小玲档案中记录的地址,找到了嘉嘉大厦灵灵堂。
按响门铃后,开门的是来灵灵堂上班的金正中。
“小姐有何贵干?驱邪还是抓鬼?”
毛忧微笑道:“我来找马小玲。”
如今金正中已经恢复到僵约一时的中长发造型,一身黑色青年中山装,站在那身躯挺得笔直。
加上一身灵动巅峰的修为道行,看上去倒也有那么几分渊渟岳峙的气势。
金正中指了指上面,道:“我师父在楼上天台。”
“师父?”毛忧惊奇的打量了一下金正中,道:“你是马小玲的徒弟?”
金正中咧嘴笑道:“正宗驱魔龙族第四十一代传人,我师父现在处于半退休状态,小姐如果有这方面需要,可以直接找我。”
毛忧失笑的摇摇头,道:“不用了,我找马小玲有别的事,谢谢。”
说完径自转身往楼梯口行去,心下还在暗暗惊叹。
马小玲自己也才修炼了二十三年,想不到连她的徒弟都已经出师。
莫非她这个徒弟也是那种修道奇才?那她运气也太好了吧!
从天台门走出去,毛忧果然看到马小玲和他老公,跟一名俊朗青年坐在休闲桌旁。
桌上放着茶点,他们却是正在喝早茶。
马小玲看到她的瞬间,整个人条件反射的弹身而起,愣在了那里。
毛忧对她展颜一笑,微微偏着头道:“怎么?不认识了?”
听到她的话,马小玲下意识的走到她面前,一种难言的默契,两人不约而同的抬起了双手。
左右手互相轻拍,最后双掌齐拍,做了个high five。
“毛忧。”马小玲欢呼一声,直接扑进了毛忧怀中。
毛忧搂着马小玲,脸上笑容大了几分,柔声道:“好久不见了。”
马小玲人生中,有两个最重要的闺蜜。
一个是陪她从小一起长大的王珍珍,另一个则是在少女时代对她影响最大的毛忧。
或许是因为王珍珍一直在她身边,所以相对而言,毛忧更让马小玲刻骨铭心。
可以说,没有十年前的毛忧,就没有今天的马小玲。
反之也是一样,没有十年前的马小玲,毛忧也不会活成今天这样。
曾经,她们在比试前夕,于海边互相倾诉自己的愿望,约定败的那个人,要替另一个人完成愿望。
马小玲说如果败的是她,变成普通人后她就去当警察,不抓鬼就抓人。
所以毛忧去考了警校,如今更是成为一名警队精英。
马小玲想去希腊旅行,毛忧就去了三次。
她在过自己生活的同时,也承载着马小玲的人生。
甚至可以说,她更多的是在替马小玲活。
而马小玲同样也是处处为毛忧着想,她会因为怕毛忧伤心,默默担上了打散她前男友魂魄的误会。
马小玲始终没有说出,毛忧前男友的魂魄是毛忧自己打散的。
就算知道毛忧会怨自己,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但是为了不让毛忧自责伤心,她更宁愿毛忧伤害自己。
可事实是,毛忧就算生马小玲的气,却也不会伤害她分毫,只是默默离开,默默的去完成两个人的约定。
要知道,这件事并非一般的小矛盾,站在毛忧的立场,等于是马小玲杀了她最爱的男人。
这两个女人,都在对方的人生中,深深烙下了自己的印记。
如果说马小玲跟王珍珍,属于那种最铁的铁杆闺蜜。
那么马小玲和毛忧,就是闺蜜之上,姬友未满的关系。
……
旁边李飞此时正定定的看着毛忧,满脸惊叹之色,口中不住喃喃道:“我嘞个……去,浪费,浪费啊!”
章鱼满头雾水的看向李飞,问道:“什么浪费?”
李飞依旧盯着毛忧,头也不回的道:“你功聚双目看看。”
章鱼闻言当即将法力凝聚到双眼,随后也惊呼道:“我去,这是什么?”
两女分开后,齐齐扭头看向两人,马小玲无语的道:“你们两个,在那一惊一乍什嘛?”
毛忧则是看向正目瞪口呆望着自己的章鱼,好笑的道:“这就是你老公吗?怎么感觉呆呆的?”
马小玲莫名其妙的道:“他平时不呆啊!”
章鱼连比带划的道:“老婆,你把法力凝聚到双眼看看。”
“怎么了?”马小玲依言照做,再看向毛忧时竟忍不住连退几步,脸上也浮现出惊愕之色。
毛忧莫名觉得有些瘆得慌,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了几分勉强,因为她知道对方是些什么人,所以心里更加发怵。
“喂,你们干什么?别吓我啊!我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缠上了?”
此时在章鱼和马小玲眼中,天地灵气犹如蜜蜂见到花蜜一般,从四面八方自行汇聚而来,向着毛忧的身体灌去。
可由于没有修炼功法,灵气入体后,很快又会自行散溢出来,典型的灵满自溢。
上一篇:诸界之深渊恶魔
下一篇:求你们了,让朕当个昏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