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暗黑茄子
这是万物规律,下到鸟兽,上到人,都一样。
在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当然,林默实际上和刘佳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儿,他俩倒是想,就是刘佳的父母盯的比较紧。
这一切都那么的真实。
慢慢的,林默已经不怀疑这里的真实性。
他开始享受生活。
高三高考完之后,刘佳约着林默到了一个小树林,然后也不知道俩人在里面干了点啥,出来的时候都是面红耳赤。
这事儿是他俩的秘密,谁也没跟谁说。
高中结束了。
属于那个时代的青春和记忆,永远留在了高中的纪念册上,而对于林默来说,人生才刚刚开始。
这话不是他说的,是毕业的时候,张老师说的。
据说之后老张哭了。
他说如果可能,他再也不想带毕业班。
教书不累,就是分别的时候贼难受。
晚上聚餐的时候,不少同学都抱着哭,包厢里尽是鬼哭狼嚎。林默也想哭,倒不是他眼窝子浅,主要是气氛烘托到那一步了。
要么说人是受周围环境影响的。有的时候不知不觉,就会被周围的人带沟里,而且还不自知。
对于考什么大学这件事,林默和刘佳商量过。
刘佳学习太好,林默虽然也不差,但要考的和刘佳同一个级别,难度的确是非常大。所以他们一路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关系,怕是很难再维持到大学了。
这件事林默挺伤感,刘佳更伤感。
这几天一直抱怨林默没有认真努力的复习。
可这事儿真由不得人。
“正所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林默撤了一句。
刘佳立刻掐他胳膊,说你早就想和我散席是不是?
林默说不不不。
“咱吃完这一桌,然后一起吃下一桌。”
听到这个刘佳才笑起来,不得不说,她笑起来真好看。
暑假的时候,刘佳冲破艰难险阻,和林默出门旅游了一趟,走了好几个地方,路上一直在感慨祖国的风光好,真希望有生之年都看一遍。
林默说没关系,以后咱们有的是时间,一年去一个地方,后半辈子肯定够了。
刘佳害臊,继续掐林默。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
暑假之后,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各奔东西。
一个南一个北。
分别的时候俩人哭的那叫一个凄惨,一盒纸巾都不够用。
终究还是分开了。
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本来林默认为自己得难受好几个月,可没想到几天他就缓过来了。
想难受居然都难受不起来。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薄情寡义之辈,狠狠的自我进行了一番批判。
不过大学生活,都知道,比在高中时期那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放了羊了,也没人约束学习,也没有人管你,整个人仿佛在这一瞬间进入了自由世界。
林默很快的就沉浸其中。
除了每天都会和刘佳打电话互述衷肠之外,其余的时间过的同样非常精彩。
偶尔林默会觉得这一切很熟悉。
他大学所在的这个城市,似乎他也很熟悉。
这里是候鸟市。
但为什么会觉得熟悉,林默想不起来了。
几年前的那一场梦,他已经忘了。
大学的生活看似空闲,自由,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但实际上真正经历过的人都知道,这段时间实际上过的非常快。
每天的日子可以看成是复制粘贴出来的,有的人在无人约束之后彻底放飞自我,然后虚度年华,等四年之后才追悔莫及。有的人依旧能保持自律,抓紧每一天,日复一日的提升自己,自然,将来的他,会感谢那个时候努力的他。
但大部分人的人生,在这四年里,会变的完全不同。有人说,大学是幼稚人们的最后一道防护线。
等毕业之后,面临的就是社会的捶打。
在这件事上,大家都是公平的,甭管是天才还是蠢材,都会被捶打,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成了百炼金刚,有的人被捶打了几下,碎成了一地的垃圾。
在大三的那一年,林默提前遭遇了人生的一次捶打。
他和刘佳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问题。
人们说,再好的感情也经受不起异地恋。
说这话的人绝对是有生活的。
因为人是会变的。
会根据环境,根据阅历发生变化。
三年时间不长不短,林默变了,刘佳也变了。
从一开始减少了联系,到后来就算打电话也变成了不咸不淡的问候,最后刘佳索性提出了分手。
林默斥责对方说你变心了。
“对,是我变心了。”
刘佳爽快的承认了。
那一瞬间,林默很想不顾一切的冲过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达到对方所在的地方,面对面的质问她。
可那样显得有点LOW。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心里翻江倒海,但表面上还是接受了这一切。
实际上这种事早有预兆。
有同学就说过,刘佳那种级别容貌的女孩子,无论走到哪儿都是男人追求的目标,一开始她可以拒绝,但随着追求者越来越优秀,就算是再意志坚定的女孩子,也会变心。
和水滴石穿是一个道理。
更何况,候鸟市和刘佳大学所在的吞鲸市,也差了好几级,一个超一线,一个是二线末尾。
怎么比?
最终林默没有去,主要他很了解刘佳,就如同刘佳很了解他一样。
属于一旦决定要做的事情,八百匹马都拉不回来。
自己去,除了自取其辱之外,就是损失来回的路费。
为爱冲锋的勇士不是谁都能当的。
林默这一次维持住了自己的体面。
电话里说祝你幸福,那边刘佳沉默了一会儿说,咱们还是朋友。
“我去他大爷的!”
林默跑到宿舍阳台骂了个痛快。
要不是现在学校锁了大门不让出,他是真想出去喝个酩酊大醉。
所以在这时候,林默体会到了,什么叫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同寝室的兄弟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这算啥,以后不如意的事情怕是还多着呢。
真是一群牲口,就知道在老子伤口上撒盐。
有研究表明,失恋这件事对一个人的打击是非常大的,有的时候,甚至改变人的性格,由此改变这个人的一生。
林默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也是同道中人。
接下来的日子,他过的浑浑噩噩,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再加上有一棒子同样堕落的室友,天天不是在网吧,就是在去网吧的路上,逐渐林默也跟他们同流合污,成了一个混子。
混呗。
谁特么不是混?
到时候考个差不多,拿个毕业证学位证就行。
考研?
傻子才考。
林默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不会有什么太大的起色,但也不至于混的太差。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条直线,懒得有起伏,也不会有什么起伏。
直到有一天他跟着同学出去撸串,不经意间看到了路边开过的一辆车。
第1161章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那是一辆黑色的轿车,同寝室的牲口说,这车不便宜,落地得三十多万。不过牲口又说,他将来肯定是豪车别墅年薪百万。
吸引林默注意力的其实不是那辆车。
而是车里的人。
准确的说,是坐在后排的一个女人。
对方的样子,林默感觉有一点眼熟,可直到车驶入远处车流,林默都没想起来在哪儿见过对方。
这时候同寝室的那帮家伙看到林默的样子,这才问起来,然后开始谈论起车子,谈论起女人,谈论起将来各自的出路。
大家的心态都很好,都觉得自己是特么的天选之子,将来一定能混出个人样。
他们还有一年毕业,这个时候已经开始考虑将来的出路了。
聊到这个,又是各抒己见。
吃完回到寝室,林默又想起那个坐在车后面的女人。
准确的说,是非常年轻的女孩,大概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哪怕只是看到个侧脸,依旧感觉到很熟悉。
“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呢?”
林默继续努力的想。
但世上大多的事情不是努力就能达成的。
大部分的努力,都特么是无用功。
最后脑仁都想疼了,依旧没想起来。
不想了。
因为林默突然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过的某种理论,心理学家指出这种“似曾相识”的体验,又称作是“既视感”,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指的是那些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在某时某刻会产生曾经经历过的感觉,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海马效应”。
根据心理学家的调查,在成年人群体之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人都经历过这种奇妙的“似曾相识”,并且,越是那些思想天马行空,想象力丰富的人,经历这种“似曾相识”的几率越大。
林默就属于天马行空,想象力非常丰富的那一类人。
简单说,这是一种思维自我虚构的现象,等到年纪大了,开始过那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时,这种现象就会消失。
这一晚,林默睡的不错。
慢慢的,他也从失恋的打击下走了出来,宿舍里那帮牲口们说的不错,人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休息的时候,林默也会跟着几个要好的同学逛逛街,溜达溜达。
候鸟市千度商业广场就是一个不错的去处。
之前林默也来过几次,就感觉这地方挺不错,主要是热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里,到处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
今天这里好像有什么活动,人格外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