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剑仙人
所以还真的有“把敲锤那个送进去的方法”这样的东西吗?
法律是严格的,但是那个“严重程度”和我们一般人理解的严重程度都不太一样,最起码经过了王道仁的努力,夏紫燕和她妈仅仅是行政拘留五天。
此时此刻,律所内,王道仁看着面前的夏紫燕道:“夏小姐,我确实是收了你的费用,所以我也是全心全意在为你解决问题。”
“但前提是你必须得配合我,现在,您父亲夏先生的情况很不好,他已经被光明区公安分局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刑事拘留,您也看到了那份拘留书,相信也能理解这个事情的严重程度。”
夏紫燕的脸上还带着几分呆滞,她被关了五天,只是她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感觉所有人都在欺负自己,都在欺负她家。
“可是王律师,我爸她什么也没做啊,他就是觉得对面那个律师在胡说八道,然后想着帮我说几句话,怎么就会这么严重呢。”
王道仁无奈道:“夏小姐,你觉得什么情况下才算严重呢,你们父女三人连着两次扰乱法庭秩序,导致庭审无法继续,其实单单这个已经很严重了。”
“只是我们现在并不会轻易认定犯罪,所以夏小姐您和您的母亲才只是拘留五日,但是夏先生不同,他在法警强制带离之时还对法警动手,导致法警手上被抓伤!”
“你觉得这还不算严重?”
夏紫燕抿着嘴,事情发生的太快了,快到她感觉一切都很不真实,突然间说要把自己宠到天上的去老公要离婚,还要打官司要财产。
父亲帮着自己说话,现在又被刑事拘留了,还可能判刑。
这,这怎么就突然变成了现在这样,明明之前还好好的。
但是想了想夏紫燕还是说道:“那王律师,你看我爸这个事你有什么办法没,你们律师不是都有办法的嘛。”
王道仁摇摇头道:“这是刑事方面的事,我是个民事方面的律师,刑事不太懂,所以我建议你可以去请一位刑辩律师帮忙,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听到了这里,夏紫燕突然皱起了眉头:“王律师,你这就有点太不地道了吧,我都已经给你付钱了,怎么还要我再去请律师?”
“你这收钱的时候挺快,这咋需要干活了就不管了?”
王道仁的拳头再次握紧,勉强说道:“夏小姐,这是两个案子,我收的钱,那是要负责你的离婚案件,令尊被抓了,那是另一个案子,我没收这个案子的钱!”
“可是那有什么区别吗?什么另一个案子,那我和我妈被拘留了你也去帮忙来着,那你那个时候咋不说这是另一个案子呢!”
王律师想哭了,他真的是想哭了,这当事人早已经不是不讲道理了,她这纯粹是胡搅蛮缠,合着我免费帮忙还帮出问题了?
“不是夏小姐,咱们做人得讲良心的啊,那我确实是免费帮忙了,可我本来应该收费的,现在这还能拿来说事?”
“我不管!”夏紫燕再次说道:“你收了我的钱就得办事,你要是不管,我就去律协投诉你!”
如果说周毅的较真是有点得理不让人,那么夏紫燕就属于生活中另一种的较真,无理不让人。
就是那种把“你不咋样咋样我就去投诉”之类的话挂在嘴上的。
在过去她也经常这么说,基本上大家看在她是个年轻姑娘的份上,不想和她麻烦,所以一般能办都会办。
但是这样的后果就是,让夏紫燕感觉理所当然。
只是现在话刚刚说完,便看到对面的王道仁一下子爆发了。
“投诉我是吧?去啊,我又没拦着你,律协找不到地方是吧,我可以帮你指路,去吧,你今天要是不投诉我,我还看不起你呢!”
王律师想着过去遇到的那些当事人,都感觉委屈直往外涌,我踏马的容易嘛我,遇到个人就想着白嫖不说,还动不动就威胁说要投诉。
“我告诉你,我踏马的已经被停止执业两次了,律协和司法局的培训学习班我比谁都熟,还威胁我,去啊!”
夏紫燕愣住了,她还没见到过这位王律师发火的样子呢。
“还有,顺便和你说一下,之前那个离婚官司我也不打了,违约就违约,该赔的钱一分不会少,我这就通知律所!”
“老子现在不伺候了!”
大概是终于捕捉到了终点,夏紫燕开口道:“你还敢骂我?还自称老子?你这是什么服务态度,我要投诉你,我让你再停业!”
“去啊,我现在律师都不想当了,我转行行不行,我去工地打灰行不行,我还受你这个威胁?”
说完了,王道仁将手中的材料啪地一声摔在了桌上,直接就走。
威胁我,我都不打算从事法律行业了你威胁我要投诉,随便你,了不起吊销执照呗,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律所里王道仁的其他同事都上来询问情况,主任赶紧上来打圆场:“夏小姐,不要忙,这是怎么回事?”
“你问他啊,他一个律师收了钱不给打官司,还骂我,自称老子,还想打我,你们要是不处理,我就去律协,去司法局,我去帝都告你们!”
主任赶紧拉住王道仁道:“老王,怎么回事?”
“我不干了,够话吧,该赔钱赔钱该咋办咋办,就这样!”
有同事上前好不容易将双方劝住,很快大家都知道了情况。
正在被一个女律师劝着不要生气的夏紫燕见到了律所的主任。
“很抱歉夏小姐,现在所里决定和您解除合同,这属于我们单方面违约,所以会给您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请您另请高明吧!”
什么?夏紫燕呆住了,看着这位态度大变的主任:“你们要解除合同?可是……”
“您所说的投诉,那是您的自由也是您的权利,我们不会阻止,我只是想说一句,夏小姐,我们是律师,是服务人员,但我们也是人,就这样吧。”
辩护权是基本的权利,但是法律可没有规定说民事案件一定要有代理人,我们庙小,容不下您这位大神,这总可以了吧!
这样的当事人,就祝愿她能找到一个大冤种来打官司吧。
“我要把你们投诉到死”这句话还在耳边回荡,但是夏紫燕却发现,她现在找不下律师了。
找了几家事务所,对方只要听了她的案件,都会拒绝,或者找借口,或者直接拒绝,一个地方的律师圈子其实并没有太大。
像是她这样在法庭上扰乱法庭秩序这么严重的行为,几乎就是在当天就传遍了圈子,更不用说后面的那些事。
之前那位主任说的就是,我们只是律师,我们有权接委托,同样有权拒绝服务,这是人家的自由。
面对这样的情况,夏紫燕迷茫了,难道继续把这些律所也去投诉了?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律师没找到,一审判决已经下来,法庭认定了她的行为属于家暴,因此是过错方。
所以两人结婚后的存款有大部分都判给了王武城不说,房子的份额倒还好,但是对方还提起了家暴损害赔偿!
彩礼也需要退百分之四十多,几乎是一半。
虽然按照正常来看她还能落下一半彩礼,但这和之前想的完全不同!
可是,凭什么啊!
很快打开了大绿书,她写下了新的日记:被痛苦和疼痛包裹,这一切来得太快,为什么,我对世界报以微笑,换来的却是整个世界的恶意呢……
随后她将自己的事添油加醋地写好……不用觉得奇怪,每一个人其实都差不多,在网上发这些东西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将自己往好里说。
这是主观情绪所支配的。
大概写完了,夏紫燕发出了一个问题:主动上交工资都能算家暴?
是不是很经典,把中间的概念全部省略,反正你一眼看过去会觉得,诶这踏马的有问题啊,上交工资肯定不是家暴啊!
所以为什么我们总要讲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呢。
在这样的情况下,夏紫燕的这个问题真的是灵魂发问,很快就热度开始飙升,一些人纷纷开始讨论。
“这还能算家暴?一个身体单薄的女孩对男人还能家暴?”
“我不理解这个世界怎么了,那么多的家暴男没人管,现在居然会说一个女孩家暴,真的是服气!”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都是熟悉的论调,挑起对立的,而且很快,相关的案例就被转到了其他的各大平台,并且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这个案例,可以说对很多人都是耳目一新的,家庭暴力,这是顽疾,是存在于社会和家庭中十分严重,但是又很难去处理的问题。
原因有很多,比如在有些暴力殴打情况比较严重的案例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有时候应该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而不是简单认定为家庭暴力。
再比如,很多时候为了面子,经历了家庭暴力但是却不声张,要么就是不及时采取报警等固定证据的行为,导致诉讼家暴举证难。
所以在发现了这样一起没有动手,但却认定为家暴的案例,大家都觉得新奇,“软家庭暴力”这个词汇很快开始流行。
理不辩不明,事不理不清,除了那些带节奏想挑起对立的人之外,其他人是都很想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而在这个时候,很多带节奏的人发现,这节奏有点带不动了。
没办法,之前水军那一波抓的人太多了,尤其是那些穿着黑丝,腿毛老长的所谓仙女。
虽然有马赛克,但是周某人的视频发出去后还是让很多人吐了。
以前被影响的一些女孩也清醒了,要就事论事,动辄把个体带入群体来攻击,这本身就是一个很蠢的事。
但就算是这样,王武城也很快被扒了出来,他的个人账号已经完全沦陷,到处都是骂声,骂他根本不是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居然这么狠!
小王努力辩驳,但是根本没用,他说对方家暴,直接被怼,说一个大男人说自己老婆家暴自己,也好意思!
这里面点赞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人家姑娘究竟怎么你了,让你这么绝情,不就是对你严格了一点,钱给的少了点,至于吗?
相比起之前,网上直接骂人的情况确实少了很多,毕竟上次某个靓仔做的实在太绝了!
对于很多网友来说,将近五百多人被送了进去,还踏马的专门拍了视频来宣传,杀人诛心啊,杀人诛心!
那个被抓后痛哭流涕的模样,以及家里父母到处奔走想让孩子别坐牢的场景,都让很多人记住了,网上真的不要轻易骂人……
不单单是因为这次诉讼,还因为有了阿毅这个例子以后,很多人都好像觉醒了一样,说起诉你,真的会去起诉!
因为他们发现,其实这样的自诉案件好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麻烦。
然后又有一些键盘侠被送了进去,那些家伙还都向那个靓仔学习,都拍视频宣传,让人看的头皮发麻。
所以现在都是小心翼翼的,那种严重扰乱生活的事没几个人敢做。
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慢慢大家发现,原告的律师居然是方大状!
一时之间,“方大状就是最大的讼棍”这样的言论再次出现,也就是这仨字在网上的威慑力足够大,所以暂时来说还没人敢冲泉水。
但也有一些暗戳戳的言论表示,这里能被认定为家暴,是不是因为方大状和法院的关系呢?
而在这样的舆论之下,方大状一句话没说,周毅也没说话,终于好像某个时间过去了。
光明区法院没说话,反倒是最高法的普法账号发出了最新一期的“以案释法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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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字嘿嘿嘿,感谢一手老男人,又一个新手大哥,肥猫物语大哥,文痴大哥,感谢兄弟们的打赏,十点就开始写了,磨磨蹭蹭一直写到下午。。真的太磨蹭了。
第三百一十七章 早就有了你们自己不看
“以案释法”,方大状以前搞过的那种。
我们虽然不是判例法而是成文法,但并不代表判例对于司法判决就没有任何意义。
谁也没想到,在舆论沸腾到了这样的地步之时,光明区法院没说话,反倒是最高法会站出来发这么消息。
当然,最高法并不是单独发这一个案例的,最高法“以案释法”经典案例,每一期都会做,而且对于案例的选用,并不会拘泥于时间,像是这一期,案例就有三个之多。
其中第一个是周毅和奇异公司付费超前点播的案件,第二个则是发生在汉南那边的一个案例,同样属于对民法典新增条款的运用。
也就是在过去被很多人诟病的“不收钱让人坐车出了事故还得全额赔”这个问题。
很多人最直接最朴素的理解就是,我是出于好心,所以让他搭车呢,结果现在出了车祸,我自己损失也很大,还得全额赔他钱?
这怎么想都觉得不对。
而新的民法典里就新增了“好意同乘”的相关规定。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这条规定,从立法上直接确定了“好意同乘”发生事故后的赔偿责任。
但是这里要注意,是“应当减轻”而不是“应当不赔”,你赔还是得赔的,但是不需要都赔,可以减轻。
而这次刚好汉南那边发生了这样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第一次,所以被最高法发了出来,作为“以案释法”经典案例。
至于第三个,那就是王武城的这个离婚案件,同样也是民法典对于婚姻家庭规定修改之后的最新适用!
用最高法的话说,该案是首起“婚姻过错方赔偿案”,在过去呢,婚姻中哪怕是有过错的一方,离婚之时对于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甚至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
当然你要硬说的话其实还是有一些案例的,比如犯有重婚罪,与他人同居之类的情况之时,或许会有一些精神损害赔偿。
且不说这里面证据收集会有多难,单单就说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你真的很难说。
因为我们都知道,出轨通奸一夜情嫖娼家暴之类的,其实才是婚姻中出现问题最多的原因。
这也是让很多人诟病的一点,说古时候吧,那通奸什么的发现了要浸猪笼,现代社会,各种出轨,完了居然财产该怎么分就怎么分,这样子真的没道理!
而且注意,这里说的也是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当初的婚烟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规定过错方就会少分财产。
但是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方面就有了新规定,过错方不说净身出户,是真的会少分很多财产的。
看到这里你就能明白,最高法是不会去管你那点吵闹的,人家把这个案子拎出来当做以案释法经典案例的重点是过错方,而不是什么家暴的认定。
对于家暴的认定,那有着专门的法律,可以说这是很多把“家庭暴力”挂在嘴上的人都不怎么会去看的一部法律,也就是在几年前发布的,反家庭暴力法!
这里面对于什么是家暴有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