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踏雪真人
刚才斩杀的众多妖族,其精血已经有一部分被刀柄上血龙布吸收。
普通人使用刀剑,其实都会在刀柄剑柄上缠上剑衣刀衣防滑。
真正用来实战的剑器,都会如此。
马原送的血龙布卷,就被高谦拿来缠在刀柄上作为刀衣。
其实他力量强横,原本不需要刀衣。只是看上血龙布卷的吸血反哺能力。
血龙布卷吸收的这一点点精血,对龙鳞刀的影响微乎其微。
不过,积少成多,刀衣这样不断吸收精血反哺龙鳞刀,总有一天能提升龙鳞刀的品质。
高谦对妖族尸体毫不在意,侯小毛却不淡定了,他颠颠跑过来说道:“老大,我帮你收拾……”
高谦虽然看不上这些妖怪,却也不会阻止侯小毛。
妖怪都习惯了带上所有身家,就算这些小妖穷的要死,捡尸总能有些收获。
侯小毛得到了默许,兴致勃勃在破碎血肉中挑挑拣拣。
他经常当小偷,眼睛很毒,很擅长搜刮东西。
没一会功夫,已经把尸体翻了个遍。
“老大,这些都是精血,还有丹药……”
侯小毛捧上一堆东西,其中赤红如枣的精血最多。
高谦随手挑了几个品质好收下,剩下的就不要了。
这也大大超乎侯小毛的预料,他有些不能置信的问道:“老大、这些都给我了?”
高谦没理会侯小毛,他提着刀转身就走。
侯小毛却大喜过望,他毫不客气连吞了两团精血。
作为一个小妖,他日子过的非常艰难。这些精血品质虽然不高,他也很少能吃到。
两颗精血下肚,侯小毛小脸涨的通红,青筋都蹦起老高,眼睛更是溢出血来。
他修为太差了,猛然吞服两颗精血,差点把他撑爆了。
就是这么惨,侯小毛还是很高兴。有了这么多精血吞服下去,修为怎么也能提升一两成。
在血祭大典上能提高一点修为,就增加一分活下去机会!
高谦两个离开没多久,一伙妖怪就闻着血腥味赶到了。
看着一地的散碎血肉,这伙妖怪也吓了一大跳。
有个满身白毛形若老猿的家伙凑在地上看了一会,他连连摇头:“都是被一个家伙杀的,好快的刀,是谁这么厉害!”
老猿看着树林深处,里面树荫蔽日野草丛生,只有惊鸟在天上哇哇乱叫。
他犹豫了下说道:“这种高手太危险了,我们换个地方……”
第497章 沧海月明珠有泪
长长如剑的草叶慢慢弯下去,挂在上面一滩血顺着草叶滴落到地面。
随着血的滴落,草叶又慢慢恢复了挺直的状态。
侯小毛正开心在旁边捡尸,根本没注意一根野草的小小变化。
在这片野草丛中,至少有十五具妖怪尸体。
老大的刀太快了,一刀下去必然是身体断裂,死状凄惨。
侯小毛不是害怕,只是这样尸体翻找起来很是麻烦,总是沾了一手的血腥。
另外,有些好东西都会被快刀斩断,很是可惜。
他又没胆子劝说老大,总不能让老大动手的时候小心点别砍到好东西吧!
侯小毛翻了半天,他听到了草丛里有甲叶摩擦的声音,知道老大已经有些不耐烦的站起来了。
这就意味着老大不想再等了。
他急忙在血糊糊衣袋里掏了两把,摸出两团圆滚滚精血。
“穷妖!”侯小毛啐了口吐沫,他急匆匆把精血收好,抓起旁边草叶擦了擦手上血污,就急匆匆去找高谦了。
看到高谦还站在那没动,侯小毛松口气。
他现在对高谦是崇拜的五体投地,也为自己当初选择了对方而庆幸不已。
这样的高手,居然能让他抱大腿,真是运气逆天。
而且,这个老大还特别大方。对于低阶精血毫不在意,对于一些丹药、灵物也没都兴趣不大。
跟着老大一路走过来,对方已经杀了六七十名妖怪,除了身上迸了一些血外,毫发无损。
侯小毛就是远远看热闹,身上连血都没沾。只有捡尸的时候免不了弄了一手血污。
大典还没两天,他已经捡了一袋子东西。
他也知道背着一袋子东西多碍事,可是,他真舍不得扔啊。
袋子里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是他平时可望不可得的好东西。
这两天他就疯狂的吸精血,两天下来,他身高硬生生拔高了一寸多。
因为精血多的难以消化,他皮肤已经变成赤红色,还整天都是头昏脑胀,走路都有点不稳当。
就是如此,侯小毛也觉得这日子是他最大胆的梦都不敢想的。
侯小毛赔笑着凑到高谦身前,把袋子敞开给高谦:“老大,东西都在这。”
高谦随意扫了眼,他其实不用看,就凭着龙鳞刀的感应,就知道里面有没有好东西。
在人界的时候,他就达到了以刀为眼观天视地的的层次。
现在这个身体远不及他那时候,可是刀法纯凝之极。
经过几次杀戮,居然生出刀意,达到了以刀为眼的层次。
对此,高谦当然很惊喜。
同样的已刀为眼,他以前是仗着金刚神力经强横,神魂坚凝强大,以神御刀才达到这种境界。
这次却不一样,是他从根基入手练刀,渐渐由浅入深。
到了这一步,证明他刀法已经登堂入室,达到了一定的境界。
这样下去,以刀证道也不是没有可能……
高谦在意的武道成就,对于妖怪身上那点零碎毫无兴趣。
侯小毛层次太低,自然不能理解高谦的追求,只以为高谦眼高于顶,看不上这些东西。
“老大,我们接下来去哪?”侯小毛小心翼翼的问道。
“就在这吧。”
这片密林离海边不太远,四通八达,不论是进是退都很方便。
满地的野草比人还高,在这里藏起来也方便。
距离大典的高台又不远,方便对付往来的妖怪。
几天下来,妖怪们已经遍布双叶岛各处。想要凑够人头数,必须要主动一点。
不过,高谦对此也没那么在意。一两百人头,总能凑够数量。
接下来的几天,高谦再没遇到大群妖怪。
有两个独行妖怪从林间穿过,可他们快疾如风,一发现不对就跑没影了。
高谦带着五百斤长刀,凭着这个身体,很难追得上对方。
要是距离近一些,凭着刀意对气息的交感,还能把对方留下。
得了这几天的空隙,侯小毛也终于能安静修炼,把吞服精血消化掉。
不过,消停了几天,侯小毛又有些忍不住了。
他喜欢看别的妖怪在森然冷冽刀光中四分五裂,更喜欢在四分五裂尸体上捡东西。
“老大,距离大典结束没几天了,我们是不是该行动了?”
侯小毛在高谦耳边低声叨咕,想劝说高谦继续动手。
高谦瞥了眼侯小毛,“双叶岛这么小,五万妖族散布各方,这几天过去,至少死了一半了。
“现在各处都有妖族团伙盘踞,我是不怕,你跟着我乱走,你能活么?”
这个问题一下难住了侯小毛,他脸色连变,却说不出话来。
的确,高谦可以乱杀,可他遇到别的妖怪怎么办?
侯小毛想了半天才干笑道:“老大,我这不是为你着急么。”
“管好你自己。”
高谦扔下一句话,自顾穿出密林来到海边。
此时明月当空,如水月光下大海却异常幽深,只有沙滩上一重重白浪翻滚起伏。
不知怎么的,高谦想到了一句诗:沧海月明珠有泪。
这句蓝星老家古人诗句,意义晦涩难明,却又异常华美,美到直击人心。
高谦望着深沉沧海,他忍不住回忆起蓝星上的种种。
他在蓝星上生活不过三四十年,在他生命历程中,这三四十年占比非常小。
但是,这三四十年却塑造了他的性格,塑造了他的三观,对他人生有着无比重要意义。
穿越以来,他很少回忆蓝星上种种。因为他回不去,想这些不过是徒然伤感,甚至会引发自恋自伤。
在人界的日子,他都忙着修炼,忙着战斗,忙着解决麻烦,忙着摆弄三个弟子。
到了太皇天,更没时间去考虑这些。
妖族的血祭大典上,周围都是残酷的血腥战斗,高谦反而生出的思乡之情。
由这句唯美诗句,他想到了亲人,故友,还有女友……
高谦默默看着起伏翻腾的浪潮,思绪也如这浪潮般起伏难定。
躲在密林深处的侯小毛,正在偷偷观望高谦。
老大是他活下去的根本,他怎么能不关注。
这个位置看过去,只能看到老大的背影。
侯小毛不知道老大在干什么,妖怪可没有悲春伤秋对月吟歌的习惯。
他觉得老大可能是在参悟神通,也可能是在冥想。
可在开阔的海滩上,数里外都能轻易看到老大的身影。在这地方参悟秘法,可太不聪明了。
另外,侯小毛总觉得老大这背影看起来很孤独,很是萧瑟……
他也不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老大这么牛逼,想杀谁就杀,有什么难过的!
高谦这也是对于自己人生的一种审视。
武功到了他这一步,就是要明白本心,明照本我,这才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就在高谦沉浸在自己情绪中的时候,一伙妖怪盯上了高谦。
“这家伙看起来有两下子!”
“他的刀好像不错……”
“有点龙族的味道,他的血肉一定很好吃!”
一群妖怪聚在一起低声念叨,很快就达成了一致,弄死这家伙。
不说别的,这妖怪身上的龙族血脉就足够了。
妖怪血脉也是分等级的,龙族血脉永远都是最高级的血脉。
妖怪可以通过吞噬精血提升力量。有着龙族血脉的妖怪,自然最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