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祈十弦
“我亲眼见过,那天有两只狮子、一只猎豹来找他麻烦,他们三个加起来都没打过他。
“那家伙完全无视了另外两个人,逮着那头豹子狂揍。直接把他揍到住院的程度,最后应该是骨折了六七处吧。”
“哇哦……”
听到这话,辰砂忍不住感叹了一声:“那他最后应该是被开除了吧?”
“开除?”
翠雀倒是很疑惑的看了她一样:“这种小事还不至于吧。别说没打死人,而且他下手很靠谱的。只有骨折,连残疾都没有。内脏都没有打爆。
“我上学时唯一亲眼见过被开除的,还是在我小的时候,有人以卖‘幸福药’的名义卖叶子烟的。那天我们还上着课,天恩集团的执行部就直接闯了进来、一大群人把他包围,掏出泰瑟枪对着他就是三枪。他一瞬间就倒了下去,抽搐个不停……我之所以身上一直别着两把泰瑟枪,就是在那个时候受到了某种冲击——‘这东西好厉害啊’、‘这枪好酷啊’。大概就是这种的童年印象。”
翠雀笑眯眯的说着,怀念着自己的童年:“我记得我们校长反应可快了,天恩日报的记者坐着直升机还没过来,退学声明就已经发到学校官网上了。
“可能校长室那边还有什么证据吧。那天记者刚走,我就听到有好多枪声从校长室那边的方向响起……那还是白天。应该是有佣兵团过来想要偷走什么东西、或者杀掉什么人。但枪声才刚响起没多久,他们就被蹲守在附近、一直没离开的执行部直接带走了。”
“……幸福药和叶子烟有什么区别吗?”
听着幸福岛中学的彪悍日常,罗素一时有些没绷住。
“要我来说,其实没啥区别。毕竟都有很强的成瘾性……虽然学校里还挺流行的,但我的建议一直都是最好别碰。据我所知,碰了那东西的人脑子最后都不正常了。”
翠雀耸了耸肩膀,认真的说道:“但硬要说区别的话,就是‘幸福药’在我们那边是能从药店买到的。它是一种治疗抑郁症时许可使用的药物,对‘身体’的损害被压到了最低——也就是对肠胃、肝脏等脏器的损伤,但是对大脑的损伤却更大了。
“而叶子烟是比较‘通俗’的禁忌产物。它是无码者们,从下城区工厂里面偷到了幸福药的原料之后自制成的香烟。
“它不光是对肺、肝脏、肾脏有极大的危害,只要半年就能把一个健康的人弄成三级残废。而且它最离谱的地方在于,它是以‘香烟’的形式存在的……
“……你明白吧?有种东西叫二手烟。当时执行部能发现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个二愣子直接在教室里面吸烟。当时他那个班的人,包括上课的老师都麻了。”
“幸福岛的学校不禁止吸烟吗?”
辰砂越听越感觉离谱:“上课还能吸烟?”
怎么幸福岛的民俗听起来……这么野性呢?
她觉得,自己把情人旅店的广告分发给同班同学、在教室里播放自家旅馆的宣传片,已经是很牛逼的一件事了。
但幸福岛那边的学校,怎么感觉像是开在黑区里一样呢?
“为什么要禁止吸烟?”
翠雀倒是愣了一下,随后反应了过来:“原来如此,你们的学校是禁止吸烟的吗……那喝酒呢?”
“那当然是更禁止。哪怕是在学校之外,未成年人饮酒被发现了也要退学的。”
罗素严肃而认真的答道。
“真好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升学高中吗,”翠雀有些羡慕,“我们班后排有几个酒鬼,上课的时候必定会喝酒。不光是身上的味道大的离谱,而且他们好吵……要不是我坐在前面,我根本听不到老师说什么。”
“……我倒是觉得你们那边蛮离谱的。”
辰砂对翠雀肃然起敬:“如果我在你们那边上学的话,可能我早就忍不住,拿起酒瓶揍他们的头了吧。”
“啊,那还蛮正常的。”
翠雀点了点头:“基本每天……嗯。每三天吧,总得揍一次。
“一般是我们的数学老师负责揍他们。因为他在我们班的课都是排在下午的,正好是每天的最后一节课、每周排两节。老师他急着下班跑路去兔女郎店,所以脾气就会变得很爆。
“而那三个蠢货,喝了一天酒、到下午的时候声音也是最大的。于是他们稳定就会被一人揍一瓶子。他们被揍了也是嬉皮笑脸的,反正他们头铁。当天的值日生就会收拾被打碎的酒瓶。
“后来因为有一天,他们的酒没喝干净、地上的酒干了之后变得很黏。当天的值日生就把他们揍了一顿,打断了其中一个人的两根牛角、把另外两个人打折了鼻梁骨——就是我之前说的那个大熊。在那之后,他们就老实了。”
翠雀评价道:“只能说是我们数学老师打的太温柔了。一人给一酒瓶这种程度的攻击,对他们来说不痛不痒。”
“酷哦!”
辰砂扬声赞叹道:“我有点想去幸福岛旅游了诶!”
听到她这话,罗素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那或许的确挺合适的……”
毕竟他来幸福岛办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在蜂巢夜总会。
——那种地方,通常来说就是给辰砂这种人预备的。
第三十三章 吕卡翁
听着翠雀与辰砂聊着天,罗素暗自叹了口气,一时有些失神。
——因为他和吕卡翁的关系,其实还是挺好的。
并非是罗素平日里那种“对所有人都很温柔”的,带着面具伪装出的友善。
而是关系真的挺好。
他们那个班级,只有两个人考入了崇光大学。一个是罗素,另外一个就是吕卡翁。
虽然他们不再同一个班,但却在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学院。他们都属于“信息安全与情报控制学院”,而罗素的双学位之一就来自于“信息安全与保护”专业。
他们的知识量、以及个人的文化水平终究是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也就是非常难得的,“能够追得上自己的朋友”。
想要有这样的朋友,其实是很难的。
罗素经历了两遍人生,对此更是深有体会。无论以前多么要好的朋友,如果在某个时刻开始突然追不上自己了、或者自己追不上了,友谊就会产生巨大的裂痕。
那并非是基于势利心的“抛弃”,而是因为生活环境的相悖与冲突、产生了“尴尬”。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大家所接触到的东西都是差不多的,能聊的东西是无穷的;但在毕业之后,就变成了各有各的生活。而如果朋友之间的生活差的太大,那么再度见面时就会失去共同语言。
到了那时,就只能无休止的开始“怀念学生时光”,再或者就是勉强找一下“大家都喜欢玩的东西”。要询问过好几个话题之后,才能勉强找到让大多数人凑在一起聊两句的共同话题。而哪怕只是稍微谈谈现在的生活,也很容易让心里脆弱、压力过大的同学心态失衡,再或者就是让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同学无法理解也无法代入。
喜欢努力的,不喜欢努力的;遵守规则的,习惯叛逆的;乐天派的,悲观主义的……以前相似的朋友,终究会变得不同。
哪怕是小学同学,在升到高中之后也会变得疏远;初中的朋友,等到了大学也就很难再联系。更不用说是从学校走向社会,参加不同的工作、前往不同的圈子了。
如果以前的朋友还想继续成为朋友,就总得有至少一方选择迁就——迁就对方,只谈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或者干脆想办法融入到对方的兴趣圈里。
但那也不能算是“昔日那种朋友”了。友情也终究还是变味了……从双向的、互相包容的,变成了单向的、迁就的。
哪怕是互相迁就——当两个人互相抱着“维持住这段关系”而努力交际时,那种放松自在的友情、也就变成了应酬的劳累。就像是一段已经疲劳之极、勉强到了极限,双方却都要拼命维持的、错误的婚姻一样。
然而婚姻还有孩子作为羁绊的联系,这种勉强维持的朋友关系,是真的虚幻如烟。只要一次小小的矛盾,就会彻底消失、再也不见。
罗素在大学时期,认识的这种朋友还是挺多的。毕竟在崇光岛,能考上崇光大学的没几个不是人才——大家都是人才起步,混杂着零星的天才和鬼才。但其中罗素认识最早的,就是从高中跟过来的吕卡翁。
当时的罗素还没有觉醒前世记忆,他其实也就是个才能有些异常、又莫名其妙懂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的学生。他当时真的很在乎同学之间的情谊。
所以罗素从最开始,就很看重吕卡翁。
——因为吕卡翁就是能跟得上罗素的那种人。
他本身有着“科学家”级别的才能,也有很经典的那种“学者病”。或者说,他被同学们讨厌、疏远的原因之一,就是他身上有许多那种科学家在小时候会有的毛病。他的不合群,也正是因为他太聪明了。
罗素当时有一次,担心吕卡翁会因此而抑郁。于是过去想要开导开导他。
结果吕卡翁这个真实的高中生,却说了让罗素没想到的长长一段话:“我并不恨他们,我只是发自内心的可怜他们。
“他们是如此的恐惧着自己的无能,畏惧着自己将在社会中沦为下等人的未来……他们对我的伤害,只会让我感觉到他们死期已近。不是他们要死了,而是他们未来的可能性要死了。
“虽然我自己也未必能走多远,我真进了崇光集团也未必能坚持几轮筛选。但我肯定会比他们走得远——而且是要远得多的多,至少在崇光集团内坚持到四十多岁我觉得还是没问题的。那时我已经能积累足够的钱和实力,而他们将会浑浑噩噩的活着,失去一切的光。
“我一直盯着他们看,不是在记住他们的脸,谋求报复……而是在试图通过眼神来让对方迟疑、随后开始反思。这是我对他们的施恩——如果他们能因此而意识到哪里不对劲、意识到自己的幼稚与愚昧,并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的话,他们还是有的救的。未来或许还会有点光明的前途,他们到了那时是会感谢我的。
“而假如他们仍然混沌而不清醒,那么我就是在目送他们走入毁灭。既然我知道他们已经是个死人了,又为什么要和他们计较呢?”
如果要说吕卡翁所说的话,有多么的正确、多么的成熟,那倒也未必。严格来说,还多少带点中二。
但作为一个高中生,能不只是嘴上说说、而是发自内心的明白这个道理——能够将目光看向真正的“未来”,而不仅仅只是看到“高考”、“大学”、“毕业之后”,并且能精确的判断、凭借自己的才能究竟可以走到什么程度,而不是盲目对自己的未来怀揣着无限的自信……这是非常难得的。
而且之后,在罗素与吕卡翁真的上了崇光大学后,他才意识到吕卡翁还是自谦了。
——原来崇光大学的水平也没他想的那么高,以至于自己都能在不用全力的情况下当上首席。而吕卡翁的才能,大概有罗素的七成……他未必会筛几轮就下来,甚至有机会在五十岁之前就进入赞拜会,成为一名赞拜博士。
吕卡翁或许是因为当时唯一能参考的人就是罗素,所以才过低的评价了自己。
当罗素离开崇光岛的时候,并不知道那个时候吕卡翁已经死了——因为在那之前半年,他就已经以研究生的身份加入了崇光集团开始爬天梯了。当时罗素担心影响到吕卡翁的考试、同时也是担心自己的朋友挽留自己,所以他只是留下了定时邮件就跑路了。
而到了幸福岛、加入了特别执行部之后,罗素还在想着,他好歹是晋升速度能比吕卡翁快一些了、不至于太丢脸。
这次回来,他也是想要找自己昔日的这个老朋友聊聊天的。
崇光集团的全名是“崇光科技集团”,而崇光集团的最核心的人才来源就是信息安全与情报控制学院。罗素一直都是他们学院的首席、并且同时攻读“义体配装与维护”以及“信息安全与保护”的双学位。而吕卡翁在信息安全专业里面,也可以排到稳定专业前五的水平——在第一被罗素稳定占据的情况下的专业前五。
以他的水平,研究生毕业一年了……大概在崇光集团就已经站稳脚跟了。罗素这次穿着执行部高层的制服回来,也是想要给自己这位昔日的老朋友秀上一秀。
对普通的朋友来说,这种行为多少会有些冒犯、还有些膨胀的嫌疑,是真的有可能会分离两人的关系。但对真正的朋友来说,这种炫耀所带来恼火、却仅仅只是伴随着喜悦的表象。
俗话说得好,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开路虎——可要是真心的兄弟,哪怕是真开了路虎回来,那在最开始的微酸与不平衡过后,袭上心头的也绝不会是嫉妒,而应该是“骄傲”。那是把兄弟的成绩,视为己出一般的骄傲。
可如今,罗素真的衣锦还乡了……他最想要对其炫耀的那个朋友,却已经被人杀害了。
而听辰砂的意思,似乎还不确定究竟是不是被人所害。这也就是意味着……如果吕卡翁是被杀的,那么凶手根本没有找到。
——这可是在崇光岛!
是连校园暴力都能提前预判到,被三贤者完全控制的崇光岛!
却反而破获不了一宗杀人案。
亦或是说……其实三贤者已经解开了谜题,只是他们认为不公布真相反而更好?
无论如何,罗素都要查上一查。
这次同学会,就是最好的机会……他们一定知道更多!
第三十四章 罗素的同学会
当罗素下定决心之时,他就感觉这场久违的同学会多少有点变味了——
尤其是当他上楼后发现,这次来参加同学会的人其实并不算多,算上辰砂和她的女朋友,也只有五六个人的时候……
……罗素就莫名联想到了金田一。
“我超!罗——素!”
当罗素进门时,第一个反应过来并叫嚷出声的,是一个身材很矮的小个子:“兄弟们,巨星登场!”
他的声音很嫩、很尖锐,而他的体型却小到了让翠雀感到讶异的程度——罗素的身高不算耳朵就只有169,原本就不算很高。而这小子却只到罗素身高的一半,甚至还不到一米高。
他看上去大概只有六七十厘米,坐在沙发上甚至腿都不用打弯。
如果按照正常人所得的疾病来说,这已经是侏儒症的程度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程度的侏儒。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因为这是灵亲症——显而易见的重度灵亲症。
他头上的棕褐色卷发、以及那狗头都表明了他的身份。他大概率是茶杯犬或是泰迪的灵亲持有者——也就是“茶杯贵宾犬”或“玩具贵宾犬”。
他全身都是蓬松而毛茸茸的、眼睛是黑亮的,翠雀一眼望过去的时候,还以为那是一只穿着人类衣服,坐在沙发上的狗。和狗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他的四肢与狗不同,是直立行走的。他也有分开的手指,能像是人类一样穿鞋。
而还不等罗素回应,一旁的辰砂就嚷道:“别叫罗素了,人家现在的代号叫‘群青’!”
“哦,明白!”
那只会说人话的狗笑嘻嘻的,露出了和狗一样的牙齿,抬手对着罗素打了个招呼:“好久不见,群青——我也有代号了,我现在叫刻尔柏洛斯!”
“蛮威风的代号呢。”
罗素表情有些微妙的点了点头:“行,我记住了。”
而坐在角落正拿着话筒唱歌的女孩,也停了下来、回头望了过来。
她是一只黑猫,有着黑色的及腰长发、黑色的耳朵与尾巴。身材纤细而娇小。她看着容貌像是个乖乖女,可她却画着如同埃及艳后一般夸张的黑色眼线。
她的身边紧挨着坐了另一个陌生的女孩……她有着一头亮银色的波波头短发,耳下以及锁骨处都有着蛇的鳞片,给人以优雅而冰冷的感觉。这人罗素从来没见过,应该就是辰砂的女友了。
在罗素进门之时,就是她轻轻拉了一下身边黑猫的袖口,才让黑猫向着门口望了过来。
在看清罗素的时候,正在唱歌的那只黑猫顿时眼前一亮、身后的尾巴竖了起来。
“老大!”
“……璃儿?”
罗素顿时脚步一顿,用见了鬼一样的目光看向了身边的辰砂。
辰砂同学,你是否清醒?
带着女朋友,去见前前女友在的同学会?你这是去给人下马威的吗?
但他很快就看到辰砂对着自己挤眉弄眼。
上一篇:什么叫游走型中单啊
下一篇:我怎么模拟成了大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