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二楼月明
雷曼手下的狮骑士们齐声高呼着。
……
图尔达要塞附近,一群黑衣人正在沉默的向西北方向行进,总数大概三百人。
‘好兄弟’拉蒙正在队伍当中。
他这支部队没有名号,也不为人所知。
因为能见到这支部队的,基本上都已经投胎转世了。
如今的辛加尔人大多都是拉蒙的‘好兄弟’,这支部队已经两三年没有大举出动过了。
事实上这些黑衣人并不是军队,他们是给拉蒙打工的,是他在辛加尔那栋将酒店、赌场、拍卖场、酒馆、妓院等等集合为一体的大型娱乐城的员工。
当然,工作内容并不算太固定,有时候要端茶送水,有时候要捏肩捶背,有时候要提刀捅人,有时候还要挖坑埋尸。
而给拉蒙打工之前,这些人还有另一个身份——他们都曾是最底层的奴隶。
就是辛加尔市场上像牲口一样被买卖的那种。
要么是失去民权的罪人,要么是无人赎回的战俘,反正就是已经彻底没前途了的那种牲口,也就是子子孙孙都只能当奴隶的‘贱民’。
不过,当他们被拉蒙买下,然后成了拉蒙的‘好兄弟’之后,就谁也不会再把他们当成奴隶了。
拉蒙给了他们新的工作和生活,并且允许他们结婚生子,甚至还让他们的孩子接受教育——即便是死去的弟兄,妻儿也一样会得到这样的照顾。
——就凭这个,就足以让他们为拉蒙而死!
只要拉蒙活着,他们的妻子和孩子就依然能得到正常平民的待遇,妻子不会沦落到辛加尔的小巷中出卖肉体,孩子也不至于去与野狗抢食。
大概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会,拉蒙虽然不是好人,但他至少是个好老板。
“拉蒙大人,弗鲁兹的车队就在前面的山谷里。”
一个黑衣骑兵到拉蒙身边报告。
“很好……去告诉他,我来接他了……”
拉蒙挥了挥手,自己一个人跟着骑兵走进山谷里。
而他身后的黑衣人很自觉的分散开来,呈圆弧状围了过去。
没多久,弗鲁兹——就是之前那个络腮胡,看到了拉蒙。
“拉蒙阁下!您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来迎接我的?啊哈哈……那可真是太荣幸了!”
弗鲁兹看起来很惊讶。
“哈,厚颜无耻的家伙,你搞到我需要的货物了吗?”
拉蒙笑了笑,骑马来到了弗鲁兹身边。
“当然,我弗鲁兹出马,什么时候让人失望过?任何奴隶我都能抓到!”
也许是认为遇到拉蒙就意味着已经安全了,弗鲁兹看起来相当得意。
“让我看看……你们没糟蹋这些贵重的货物吧?”
拉蒙径直骑马来到那几辆马车旁边,直接从弗鲁兹手下一名骑手的腰间抽出了一把剑,挑断了绑扎篷布的绳索。
弗鲁兹手下的骑手当然认得拉蒙,很配合的拉开了篷布。
前后几辆马车载着不少诺多装备,还有一个满脸是血的烈狮境戟兵。
而最中间那辆马车里,有三个被堵着嘴绑成了粽子的诺多少女游侠,并且其中一个诺多少女戴着精致的头环,还拥有紫色的眼童。
“我们可不会和第纳尔过不去……拉蒙阁下,谁都知道少女和妇女价格起码相差十倍!”
弗鲁兹笑得更得意了:“这次可是大收获,我大概可以退休享福了!那是个真正的诺多贵族少女!估计还和某个精灵王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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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好兄弟赌一把
拉蒙点了点头,认真的看了看那些诺多俘虏们,脸上有了满意的微笑:“干得不赖。不过,你真的打算退休了吗?”
“当然,我也想和你一样,每天在拍卖场和女孩们一起享受人生……我真没想到你会离开辛加尔——你要是一直呆在辛加尔,谁都不敢对付你,可你居然出来了?这可真是喜上加喜啊!”
弗鲁兹摇着头夸张的笑着,一边笑一边抽出了剑——拉蒙身边现在没有护卫。
“拉蒙,你的拍卖场我早就想要了,这些美人儿拍卖出去至少能得到三十万第纳尔吧?我也想试试成为辛加尔真正的大人……对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钱藏在哪儿?拉蒙大人?哈哈哈……”
弗鲁兹说着说着又忘形的大笑起来,因为他的剑已经闪电般的架到了拉蒙的脖子上。
随后,他转头示意身后的一名骑手去将拉蒙绑起来。
“你果然想杀我,弗鲁兹……你可真是个厚颜无耻的好兄弟啊……嘴上说绝不涉足贩卖,心里却什么都想要……”
拉蒙撇了撇嘴,脸上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真不愧是拉蒙,这时候还笑得出来……额!”
弗鲁兹得意的笑容突然像是被掐断一般僵在脸上,扭过头试图看向背后。
因为他身后的那名辛加尔骑手并没有走到拉蒙身边,而是在弗鲁兹背后突然出剑!
这是一记标准的背后穿刺。
诺多长剑捅进了弗鲁兹的后心,锋利的剑尖从他的胸口穿出,随后又被抽了出来。
鲜血洒了一地。
弗鲁兹回过头,眼里有狠厉之色,手中的长剑动了动,似乎是打算割断拉蒙的脖子同归于尽。
却他的手腕却被拉蒙伸手握住,随后,那把剑被轻易缴下,落到了拉蒙手里。
拉蒙看样子是会武艺的,而且身手应该还不错,只是大概从没表现出来。
“……为什么!为什么……”
弗鲁兹回头喃喃的问着背后那名剑刃仍在滴血的辛加尔骑手:“为什么?”
“弗鲁兹,他是你几年前在雅兴强掳的那些村民中的一员……他曾经是你卖给我的奴隶,你居然一直都没认出来……你可真是他的好兄弟……”
拉蒙脸上的微笑消失了:“弗鲁兹,你总是在抓平民为奴,结果辛加尔周边村子的村民越来越少,粮食越来越贵!你总是残害那些无辜旅客,结果来辛加尔的顾客也越来越少!你总是在欺骗那些贵族,现在敌视我们的领主越来越多——你的行为早晚会让辛加尔无路可走!既然你打算退休,那就彻底退休吧!”
“……不……那难道……难道不是因为你们要贩卖奴隶……我才捕奴的吗?”
弗鲁兹已经失去了力量,他翻身落马,躺到了地上,血泊中发出的声音痛苦而低沉。
“是啊,我在做这种可耻的生意,但我知道这是要遭报应的,我也不觉得无辜村民算是奴隶……而且你早就已经打算干掉我了对吧?你收买我的兄弟,安插奸细监视我的行踪,还和哈里发塔希尔勾结打算联手对付我,这些我可都知道……你想取代我?但你以为我的兄弟会那么容易被你收买?”
弗鲁兹的眼瞪大了,神情变得既惊恐又无奈。
他还想说什么,但他的喉咙里已经只能发出‘滋滋’的声音了。
“最重要的是,你从来都没打算做我的好兄弟……我以前可是真的把你当兄弟的。”
拉蒙俯视着他的眼睛,说了最后一句话。
弗鲁兹终于不再动弹,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天空。
他死了,死在他最志得意满的时候。
弗鲁兹的其他手下全都惊慌失措的看着,但他们却并没有为自家团长复仇,事实上他们压根没有动弹,因为他们周围已经被三百多名黑衣人团团围住。
“拉蒙大人……”
捅死弗鲁兹的那名辛加尔骑手扔下了剑,跪在了地上:“好兄弟,感谢您让我亲手复仇,但我恳求您,请给这些弟兄们一次机会!”
他指了指弗鲁兹其他的手下,那些辛加尔骑手。
“当然,只要没朝我动手,那就还是好兄弟,我当然会给他们机会——每个好兄弟都一定能得到一次公平的机会。”
拉蒙掏出了三颗颇为精致的骰子,对马车旁的辛加尔骑手们说道:“来吧,兄弟们,来和我赌一把……如果你们赢了,就可以自由的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如果输了,就要接受我为你们安排的命运……”
二十二名辛加尔骑手面面相觑,慢吞吞的一个个走到了拉蒙的面前。
拉蒙的赌局看起来似乎很公平也很简单,就是纯粹的赌大小,让这二十二个人一个个的和他赌。
几分钟后,最终的结果看起来也很公平——十一个人赢了,另外十一个人输了……
而输了的那些骑手,拉蒙给他们的命运看起来也非常的公平——他让赢了的那十一个骑手来决定他们的命运。
于是,那十一个输掉的骑手,死在了自己同僚的手下。
因为赢了的那些骑手事实上也别无选择——杀了同僚交上投名状,然后加入拉蒙手下,成为拉蒙的好兄弟,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或许这就是拉蒙的可怕之处,他没有给自己留下敌人,也没有让任何人觉得他残酷无情,甚至所有人都会认为他确实给了对方机会。
无论是他的兄弟还是敌人,都会觉得他公平守信,是值得追随的好兄弟。
不过,就在拉蒙准备带着马车返回辛加尔的时候,一支骑兵从山嵴的另一侧出现了。
弗鲁兹在七岔要塞旁边的桥头耽误了一会儿,拉蒙又因为赌局耽误了一会儿,连续的耽搁,使得领主大人总算赶在那些少女游侠被带到图尔达要塞西面之前赶到了这里。
图尔达要塞是德夏公国的边境,也是德夏公国东部最重要的军事重地,离这片山岭只有几十里,在山脉与沙漠之间扼守着通往德夏境内的通道,是易守难攻的咽喉要塞——正因为易守难攻,所以当年奥萨将军把图尔达要塞和辛加尔送给德夏公爵后,德夏公国便宣布独立了。
带着部队是很难避开要塞进入德夏公国境内的,能在这地方追上车队,算是很好的运气了。
但问题在于,领主大人原本预想当中的几十个敌人,现在竟然变成了几百个!
“还好赶上了……可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领主大人脸色相当的不好——由于一直在一人双马全速追击,前方是不可能安排什么斥候的,再加上有山嵴挡住了视线,他之前可不知道这里居然有这么多敌人!
然而他们从山嵴侧面出来之后,距离敌人已经不到两百米了,这种距离根本就来不及布置什么战术……
“李昂大人,要直接冲过去吗?”
文达蒂尔也露出了一丝紧张,她虽然武艺高强,但看着对面黑压压的几百号人马,心里当然也有点发虚……
“举旗!减速!”
李昂摇摇头,决定还是不要蛮干——对面至少三百多人,全都骑着马。
五十个打三百多,还是这种毫无防备的遭遇战,就算文达蒂尔能以一敌百,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两败俱伤。
“对面是什么人!”
拉蒙手下的黑衣人们也已经迅速集合在了一起,一个小头目开始高声喊话。
黑底金狮鹫大旗被骑兵们打了出来。
这算是李昂的部队对这个问题的回应,但拉蒙的手下给出的反应是——几支弩失飞了过来,插在了骑兵们前面的空地上。
很显然,拉蒙不认识这面旗帜。
双方距离还比较远,而且拉蒙的部队发射弩失明显也没有冲着人,这只是为了警告。
警告李昂的骑兵队不要再靠近,这是两支属于不同阵营的部队遭遇时很常见的打招呼方式。
这种招呼通常表示的意义是——我不想攻击你,但你要是想找事,我也不会客气。
既然如此,李昂决定给出一点有威慑力的回应,免得那些马车被带走。
“你们能射中他们最中间那个人吗?穿黑色贵族长袍,没有拿任何武器那个……”
领主大人低声问着身旁的两个诺多精灵。
“当然能……你觉得那是他们的首领?可看着不太像啊……”
文达蒂尔摘下了弓回答道。
里萨迪兰也点点头,表示应该没问题。
拉蒙的装束看起来确实不像是这群人的头儿,因为他也穿着黑色长袍,远看和其他的黑衣人没什么区别。
事实上拉蒙连铠甲都没穿,在场上看着并不起眼。
但是,他是场上唯一没有手持武器的人,而且那些黑衣人有意识的把他护在中间,也只有他在不断说话,像是在下达命令——领主大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还是很不错的。
“不,不能射人……要是射死了他,马车里的诺多女孩们多半也活不了……射他的马,还有他旁边那两个人的马。能不能保证每一箭都射中马的头部?”
隔着一百五十米,要精准的射中马头,李昂自己显然是做不到的,里萨迪兰也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能保证绝对命中。
只有文达蒂尔眯了眯眼,拉开了弓:“我明白你的意图了……我尽量让每一箭都射中马的额头!”
拉蒙现在有些疑惑,对面那支骑兵打出来的金狮鹫旗帜他并不认识,但能在这地方遇上的部队,按理来说应该是巴克斯帝国的部队。
可问题是,拉蒙的印象里,巴克斯没有这种枪骑兵……
对面的部队看起来更像是烈狮境的精锐骑兵。
现在拉蒙身处的这片小山谷,一面是山嵴,李昂的骑兵队刚才就是从山嵴另一侧出现的。
而山谷的另一面基本上全是平地——这是枪骑兵战斗力最强的环境,长期搞战俘交易和战士赎金经纪,拉蒙对于各个兵种都有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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