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第54章

作者:七洞

“对了,你们已经认识了么?”哈斯看着艾达摇了摇的头,连忙介绍。

“这位是我的师弟,我导师最得意的弟子,美国最有希望拿诺贝尔文学奖的青年作家领军人物,和我最亲密的,李斯科,他现在住在大申克区加里森,是一个牧场主,下次我们可以去他们那里做客。”

看着艾达看过来,李斯科连忙挥手招呼。

哈斯说完,转过身对着李斯科介绍。

“这位是我的女朋友,我的爱人,艾达,是一个画家,我们是在画廊认识的,她是罗马尼亚最有名气的青年女作家,作品创意十足,我们被彼此的才华和艺术修养所吸引,现在已经在一起半个月了,所以把你邀请过来介绍一下。”

李斯科也站起来跟她打招呼。

看着艾达笑吟吟的看着哈斯吹牛,也不反驳,李斯科就觉得俩人有点般配,只有互补的感情才是长久的,两个同样个性的人在一起,必然生活中会有很多的矛盾。

艾达能忍受哈斯天马行空的想法,和不靠谱的生活习惯,就一定能和他走到最后。

李斯科心里也为自己的老光棍师兄感到开心,他一直是一个对感情比较笨拙的人,女人缘全靠在宴会上摆出自己的作家身份,才能吸引到人。

按道理来说,哈斯是写爱情小说的,应该很擅长这个才对,可恰恰相反,他是一个言语上的巨人,经常能把自己笔下的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写的淋漓尽致,波澜起伏,让吸引所有的女性读者落泪,为剧情欢呼。

可是他、交往女朋友时却一直显得很笨拙。

李斯科一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直到有次聚会,一个师兄解开了李斯科的疑问。

“哈斯是什么都懂的,只是他把自己世界的爱情写的太美好,太纯粹了,他给了所有女人一个完美无瑕的爱情梦,可是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样的感情出现,所以他才会不知道怎么去谈恋爱,显得和所有女人都格格不入,因为他笔下的女主人公根本不存在。”

从那之后,李斯科就跟佩服这个有些没心没肺的胖子师兄,也跟他的关系越来越好了。

“来,尝尝,我做的都是东欧菜,”艾达招呼着俩人都开始用餐,

哈斯打开了那瓶水果酒,艾达看到这个,也是眼睛一亮,看得出来,也是懂得生活的人。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维也纳烤排骨,肋排,配以烤得焦黄的土豆和沙拉、蘸酱。是我们东欧最棒的西餐。”

“这是捷克烤鸭,将整只鸭子放入烤箱烘烤,再佐以酸甜甘蓝菜和馒头片,味道鲜美,”

“这个饼是在整个欧洲都十分出名的,卡罗维发利温泉饼,在卡罗维发利共有17个泉眼,这是第八号泉眼做的饼,含有40种以上丰富矿物质,饼烤得薄薄脆脆的,两片饼中间夹着甜的馅,口味类似法兰酥夹心饼。这是我前段时间回东欧带的伴手礼,很不错的食物。”

“还有这个,饺子。”

“嗯?你说这是什么?饺子?”李斯科看着面前的食物,怎么也无法跟饺子联系到一起。

他吃过中国的饺子,朝鲜,俄罗斯,印度,墨西哥,墨西哥,匈牙利,日本,哈萨克斯。各种各样的饺子他都尝试过,可是最起码别人的饺子在奇怪,那也是带着肉馅的,哪跟这个一样,李斯科就算再傻,也看的出来,这是中国的馒头片。

“你误会了,这是全麦面粉加鸡蛋、牛奶,发酵后在热水中煮熟的,我们那里都叫它Dumpling。”艾达笑着解释。

李斯科这个时候才有些理解,原来在捷克,所有的面粉做的食物都叫,Knedliky,翻译成英文就是Dumpling饺子。

后面还有道菜,烧猪手,这道菜李斯科有所耳闻,一个师兄在宴会上讲的,。猪肘经过腌制后,再由厨师用木火烤熟。表皮金黄中透出浓浓的橘红,通体闪烁着晶莹的油光。厚厚的猪皮层次分明,最外一层大约半毫米,是直接与火接触到部分,但却丝毫不糊不焦,酥脆有嚼头。

不过今天好像是因为条件不够,这个是用烤箱做的,没有传说的那么精彩,不过也适合李斯科的胃口了。

吃了点东西,李斯科打开了话匣子。

“师兄,你俩怎么恋爱的?”

“不是说了么。在画廊。”

哈斯回答了一句。

“哎呀,问你的是怎么在一起的。”李斯科有点八卦的追问。

“我们见过几次,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最后是我开口的。”艾达摇晃着酒杯,金黄色的松子酒在杯子里打着转。

“哇,师兄,你有点弱。”李斯科的目光里满是嫌弃。

“对了,艾达,”聊起天来要整桌的人都要顾及到,李斯科也开始和艾达也聊起来。

“你们东欧有种很棒的酒,叫贵腐酒,对么?”

李斯科想起来自己听说的一种酒类,这种酒类的诞生完全是个意外,结果确成了很多人眼中的名酒。

“没错,贵腐酒,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艾达回答着。

这句话是贵腐酒的宣传标语,在东欧很出名。

说起贵腐酒,它的诞生真的是太偶然了,有一年因葡萄收获得太晚了,受“贵族霉”感染的葡萄呈半腐烂的干瘪状态。通常人们只能将其遗弃了,但有位名叫托卡伊的匈牙利果农却利用它酿成了口味异乎寻常的甜酒。

托卡伊贵腐酒因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质量,被人们称之为“帝王葡萄酒”。这种高度的赞扬,可以想得出它的美味。

贵腐酒需要逐粒逐串挑选,有时—棵葡萄树或许只能出产—杯贵腐美酒,尤其珍贵。而且这种酒放得越长久越是好喝和金贵,色泽也会变得更为浓郁,它常常被称为有着的托帕石色泽,通透、金黄。

李斯科一直无缘有幸品尝,一直记挂着。

“那艾达,摆脱你下次回东欧,能不能帮我带一点,我想收藏一点这种奇特的酒水品类。”李斯科跟艾达说出自己的诉求。

“没关系,这种酒在东欧很容易买到,而且我的哥哥酒水一个酒水销售商,我晚点发邮件给他,让他邮寄点过来。”艾达的性格也很爽朗,十分爽快的就答应了。

125.哈斯的新书(次日1)

看着自己的师兄能有一个很好归宿,李斯科也是倍感欣慰。

艾达的画家职业和他的作家职业刚好搭配,相信能有很好的互补。

艾达的画作李斯科在吃完饭后也欣赏了一下,她走的是波普艺术流派。

波普艺术流派是一种表现自我,追求标新立异的艺术形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

波普风格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一致性的风格,而是各种风格的混合,他追求大众化下的、通俗的趣味,反对现代主义自命不凡的清高,在设计中强调新奇与独特,并大胆采用艳俗的色彩。

从画作中,李斯科用自己那寥寥无几的鉴赏水平看得出,艾达的造诣还是不错的,听说她现在一幅画在欧洲艺术界,能卖出八十万欧元的价格,在青年一代中是顶流的翘楚,而且还是女画家,更是凤毛麟角了。

只不过李斯科和画家圈的交涉不多,所以一直没有耳闻过,不过经常流连在各个宴会上,而且都是座上宾的哈斯,对这些东西可是了如指掌。

而哈斯最近不仅爱情上春风得意,自己的新书也是完成了。

他把自己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叫索亚的女人的艳遇故事,写进了书里,主角经过索亚的搭讪,坠入爱河,最后发现自己被欺骗,又找到了新的爱情的故事写了出来。

没错,这完全是他这一段时间的真实遭遇,怪不得很多人说文学来源于生活,果不其然。

哈斯的这本书叫《搭车的女人》,李斯科有幸提前翻阅了文稿,不仅用自己擅长的爱情文笔,把男主角的感情经历写的波澜起伏,文笔也比之前的更好了,同时兼顾了文艺性和畅销的特点,李斯科认为,哈斯这次是真正的找到了自己的一条擅长的路,以后的他的成就,一定是畅销爱情小说里荣誉拿的最多的,也是文学性小说里面最畅销的。

像李斯科这种专治严肃的人性文学的,则不在此列,毕竟他的书,大部分都被学校,老师,学生,律师,金融人士,白领,这些社会的高端人士订阅。

而哈斯走的是家庭夫人,学校女生这类女性市场,这些辗转费劲的爱情故事,是她们的最爱。

“给导师看过了么?”李斯科看完书,第一时间问的就是这个问题。

虽说导师平时最喜欢唠叨,感觉最看不上的就是哈斯,可是大家都知道,导师对哈斯寄予厚望,他始终觉得,哈斯的成就不该如此。

“发过去了,昨天发的,导师还没有给我回复。”说起导师,哈斯的语气顿时就变得有些萎缩。

“很棒,”李斯科看得出来,哈斯虽然自己认为写的还行,可是骨子里就流漏出不自信,他现在是正好转型的第一本,所以前景如何,心里还是很忐忑的。

“非常棒,”李斯科起身拍着他的肩膀,鼓励着,

“真的么?你不是在安慰我吧?”

哈斯的神情还是带着点不相信。

“我觉得,你这本走出了自己的路,如果按照你这个方向往下走,你的成就一定不会低。”李斯科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哈哈哈。”沉寂了很久的哈斯终于开始有些开心了,这本书的第一个读者就是艾达,艾达拿到手里看完之后,立刻给出了高度的赞扬。

当然,少不了事后的追问和严刑拷打,索亚这个人到底是谁,哈斯当然不能说,这可不是谎言,只是善意的欺骗,他也早早和李斯科透过气了,这么丢人的往事,就留在心底吧。

艾达看完的赞扬,他当做是爱人的看重和鼓励。

他又找了自己的文学编辑来鉴赏,文学编辑是哈斯的一个学长,也是文学专业,而且出过几本不卖座的书,才转行做了编辑,文学素养也是很高的。

他也给出了很高的赞扬和评价。

最后哈斯鼓起勇气邮给了自己的导师,可是导师迟迟没给他回复,这让性格有些急躁的他可真的是心情七上八下的。

直到李斯科给了确定的评价后,他才算真正的放下心来。

在文学这个行业上,李斯科是他最佩服的人,他觉得自己的师弟好像天生开了写作的窍门,每本书都让他叹为观止,水平是仰望的。

所以李斯科专业的评价,他才这么信服。

看着傻笑的小胖子师兄,李斯科也理解他的心情,毕竟处于他现在这个地位,已经是畅销文学首屈一指的人物,这个时候转型,如果失败,那迎面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诋毁和怀疑,心态不好的作家可能真的会一蹶不振,直接失去自己的天赋,就此沉寂下去。

哈斯能够毫不犹豫的做出转型的决定,这很显然,是一个真正热爱文学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李,我看了你最近的短篇,没想到你对这个也很擅长啊。”聊起最近的文学报,李斯科的短篇按照时间都开始一一发布了,获得了很大的反响。

“师兄,你不知道么?我没导师学习之前,是写专栏的。”李斯科点出自己的经历。

“不过你的那篇《泄密的心》,真的是出乎我的意料。”哈斯说着,还心有余悸。

“对,他当时被吓得不敢睡觉,整晚都把卧室里的灯全部开着,吓得一直到了凌晨才入睡。”艾达端着咖啡,毫不犹豫揭着哈斯的短。

有人说,如何快速的拉近两个并不是很熟悉的朋友之间的关系,答案很明显,吐槽一个你们都认识的朋友就好了,这样你们能聊很久。

《泄密的心》是李斯科的一个尝试,这是一篇偏向于恐怖向的小说,李斯科想要尝试一下市场对于这个题材的接受度,不过他不会放下严肃文学的地位的。

不过是想拿恐怖小说作为自己平日消遣的闲手信作。

而且他也有点恶趣味,看到别人被吓得惊恐大叫,有种十分开心,类似整蛊成功的乐趣。

《泄密的心》描述的是一个神经过敏、精神变态的年轻人,因为邻居老头有一只像兀鹰的眼睛而对老头产生一种病态的仇恨,这种仇恨越积越深,于是他产生了杀机。

126.第一次使用直升机(次日2)

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年轻人杀死了老头,并肢解了尸体,将支离破碎的尸体全部塞入地板中间。

在整个过程中,年轻人自认为谨慎巧妙、天衣无缝。

当警察前来盘问时,年轻人表现得镇定自若,甚至大胆地搬来椅子,坐在隐藏老头尸体的地方上,和警察们聊了起来,可是不久之后,年轻人仿佛听到了老头心跳的声音,这种声音越来越响。

最后,年轻人精神濒于崩溃,招认了杀害老人的事实。

这部作品在描写超自然的恐怖、神秘和死亡上尤其出色,是一篇压抑惊悚又疯狂的小说,甚至导师看到这篇小说之后第一时间给李斯科打来了电话,怀疑他是不是因为压力大,精神崩溃了呢。

告别了哈斯二人,李斯科就开车回了家,幸好刚才他没有喝太多的酒,而且很幸运的没有碰到交警。

清早,又到了三天一次的放牧环节,在牧场里,牛群并不是每天都要出去放牧的,经过科学的方法研究,三天放牧一次,能有效的保持牛的肉质的饱满程度,同时也解放了牧场内的工作,所以慢慢的很多牧场都沿用了这个规则。

李斯科一出门就看得出来心情不错,看到谁都是满脸笑嘻嘻的样子。

“嘿,sir。”大卫看着独自在那里傻笑的李斯科,不明白自己的老板碰到啥开心的事了。

李斯科这么兴奋当然是有原因的,他一直等候的邮件有回应了,没错,昨天他收到了回国的张黎的邮件。

俩人你来我往,发了很多封,直到张黎说要去吃午饭,而这边的时间也到了凌晨两点钟了,李斯科才依依不舍的告别。

所以今天他格外的开心。

牛仔们还是按照往常一样,已经列好了队,不过牛仔们这次领头的换了人,李斯科和大卫则是鸟枪换炮了,坐上了新买的直升飞机。

每个人的胸口上都别的有特制的大功率对讲机,买的时候推销员信誓旦旦的告诉李斯科,这款对讲机能在整个大申克区都能畅通无阻的联系。

李斯科当然用不了那么远的距离,整个牧场能够覆盖住没有延迟和干扰就行了。

所有的人都设置成了一个频道,李斯科试了试音,确认都可以收到以后,今天的工作就开始了。

虽然少了大卫一个人,但是牛仔群体里又加入了一个新成员,吉米。

没错,牧场里最年轻,最蹩脚的新手牛仔吉米,今天加入了放牧的团队,不过他的任务并不重,安排他负责策应,和收尾,毕竟他是个新手嘛。

“轰隆隆,”直升飞机的声音响起,大卫坐在主驾驶,负责操控着飞机,李斯科坐在副驾驶,手里拿着一副特制的高度望远镜,这可是在军需物品店买的高档货,毕竟在天上往下看,没有望远镜可不好操作。

俩人都带着耳麦和护耳,直升飞机的缺点就是它的噪音很大。

安全带也是绑好了的,随着大卫的操作,飞机缓慢的升起。

下面的牛仔们已经做好了准备,负责带领的人是黑人维斯,也是牧场的老员工了。

所以经验丰富,有条不紊的安排着工作。

“欧内金,你在前面领头,看好头牛,汉博左边,汉默右边,查德和我收尾,吉米,准备策应。”

牛仔们领了任务,开始一如既往的工作。

牛群被放出牛棚,在头牛的带领下,撒着欢的奔跑着,在欧内金的有意影响下,朝着远方的山脚跑去。

“在天上看这些,真的很壮观。”李斯科在飞机上,拿着望远镜看着,一千多头牛的牛群,像一道褐色的洪流,连绵不绝。

放牧的工作并不是那么难做,有经验丰富的领头带领,只要保证牛群不被树林或者其他东西分散开牛群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