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鲇鱼头
呃,不妙,非常不妙,身边这家伙比艾尔索普家的肥猪危险多了。
“我说亨利,难道你就不准备介绍一下吗?”罗克终于找到插话的机会。
“嗯哼,菲丽丝,这位是我的同事洛克,你可别因为他是华人就小看他,开普敦最美丽、最有钱的寡妇就是她的情人。”亨利不怀好意,罗克简直想破口大骂。
风度,风度,要有风度!
罗克心里念叨几遍,刚想试试能不能混到个拉手手的机会,菲丽丝就一脸厌恶:“一丘之貉!”
好吧,罗克和菲丽丝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怎么愉快。
作为一个纯正的英国人,亨利在开普敦也是有房子的,就是政府街上那种要200个英镑的木楼,这种房子看上去还不错,但是和罗克的家一比就相形见拙,没有1.5英亩的院子,没有喷泉,更没有花园和游泳池,只有房前屋后两块加起来面积大约50平方米左右的草坪。
因为没人打理,草坪凹凸不平,有些地方已经没了草,有些地方的草长势又太过旺盛,看过罗克的豪宅,再看自己的房子,亨利突然感觉有点拿不出手,好像罗克才是英国贵族,自己是布尔人。
“这就是你的家?真够丑的。”菲丽丝的审美还算正常,亨利的家确实丑。
其实不仅仅是丑,一个单身狗的家,丑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脏和乱,这些才是让人难以忍受的。
不大的客厅里,沙发上堆着亨利的脏衣服,茶几旁的地上胡乱扔着几个卷成一团的纸巾,积攒了不少灰尘的沙发靠背上有几个很明显的手印,菲丽丝可能不明白那是什么,罗克却瞬间解锁。
呃,这个姿势——
改天一定要找艾达试试!
“不,我不住在这里,这里简直就是狗窝,不,家里的狗窝都比这里干净!”菲丽丝感觉这客厅都没地方下脚,虽然现在有点落魄,但是菲丽丝生活在贵族家庭,自幼肯定也是锦衣玉食,和亨利这个糙老爷们不一样。
“到了哥哥家里,难道不应该帮哥哥打扫卫生吗?这就是你的工作,否则别想我给你钱用。”亨利坑自家妹子熟练得很,现在长得漂亮又怎样?小时候黄毛丫头时的萝卜头样子又不是没见过。
“我给你钱,你来打扫!”菲丽丝才不会屈服呢,和大手大脚的亨利不一样,女孩大多都擅长理财。
同样因为是女孩,菲丽丝的零花钱从小就比亨利更多,这一次来开普敦,菲丽丝也是做足了准备。
“你有多少钱?这家伙买了一套很棒的房子,只花了100镑,把你的钱给我,咱们把这家伙的房子买过来,我保证,你一定会很满意。”亨利不仅仅是坑自家妹子,还坑自家兄弟呢——
“喂,亨利,你不能这样,那是我的房子。”罗克强烈反对,听亨利的意思是,罗克100英镑买来的房子,要100英镑转手给亨利。
想得美哦!
第54章 吃货
需要强调的是,初来乍到的菲丽丝并不清楚开普敦的房价。
但是那并不代表菲丽丝不知道100英镑值多少钱。
“价值100镑的房子!亨利你完了,居然会认为一套价值100镑的房子很棒,居然还认为我会很满意,看看你现在堕落成什么样子?在伦敦租一套还过得去的房子,一年的租金都不止100镑。”菲丽丝的不满在于,亨利居然认为一套价值100英镑的房子就能满足她,这——
看不起人是吧?!
“我不知道你满意的房子是什么样,但是我可以保证,如果这家伙的房子是在伦敦,那么100英镑一年肯定租不到。”亨利决定带菲丽丝去看看罗克的房子。
不能忍啊不能忍,嫌弃老哥的家脏乱差也就算了,居然嫌弃老哥的审美,别拿警长不当干部。
罗克这次倒是没有阻止,房子让人看看又不会少块肉,更何况,罗克有一种预感,只要菲丽丝见到罗克的房子,那么菲丽丝肯定不会住在亨利这里。
菲丽丝也确实是这么打算的,所以出门的时候,菲丽丝没忘记请罗克帮忙拿上自己的行李箱,哪怕住旅馆,菲丽丝也不会住在亨利的猪窝里。
是的,请罗克帮忙。
见到哥哥,菲丽丝肯定是不愿意拎东西的,亨利更不愿意,其实罗克也不愿意,但是,谁让菲丽丝长那么漂亮呢——
连罗克这种二十一世纪见惯了美女的人都感觉惊艳,当然了,罗克在二十一世纪是在网络上见惯了美女,这么说吧,上辈子那几个被称为“三千年一见”、“四千年一见”的美女,和菲丽丝一比也就是村花级别。
其实罗克也能理解,之所以“三千年一见”或者“四千年一见”,纯粹是因为见得少。
和亨利一样,菲丽丝下了马车以后,也对罗克价值100英镑的豪宅感到震惊。
不过这种震惊没持续多久,因为很快菲丽丝就仿佛发现了一个事实:“亨利哥哥你是混的有多惨?100镑就能买到这么棒的房子,你连100镑都没有?”
嗯,真香!
“这房子卖100镑是有原因的——走开大块头,不要靠近我——这房子是凶宅,房子里死过人的,所以拍卖了好几次都没有卖出去——你好,贝拉——我也不知道这房子这么好,那些人大概和我一样,听到这是凶宅,根本就不知道这房子是什么样,所以说这家伙命好。”亨利絮絮叨叨,比安东的嘴都碎。
“凶宅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怕,我有加斯帕主教给的护身符!”菲丽丝信誓旦旦,反手从衣领里拽出来一个银白色的十字架。
真白!
嗯,十字架白,和菲丽丝的脖子没关系。
“现在你当然不用怕,罗克已经使用了来自东方的神秘巫术,破除了这栋房子里的诅咒,贝拉一家都住在这里,他们也没事。”亨利单纯的很,罗克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客厅里的“泰山石敢当”在熠熠生辉,虽然亨利不知道这几个方块字是什么意思,但是那并不影响这东西给亨利的信心。
和亨利的家相比,罗克的家就太奢侈了,一个客厅的面积,就有亨利的整栋房子大。
这房子确实是不错,客厅的挑高大概在五米左右,既没有教堂那么高,又不会矮到给人压抑感,毕竟客厅的空间足够大,天花板上绘有《圣母升天》组图,三米高的落地窗顶部是半圆形,内侧的大理石墙壁上雕刻着云纹,暗金色的窗帘用金线绣着精美的图案,洁白的纱帘并没有收起,微风吹过洋洋洒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温暖的阳光透过窗纱照射在菲丽丝身上,菲丽丝顿时昏昏欲睡,只用了一分钟,菲丽丝就爱上了这里。
这里给菲丽丝的感觉,就像是她在英国的家。
“菲丽丝,别睡在客厅里,我让贝拉给你收拾个房间,你去房间里好好睡。”亨利突然心疼起来,毕竟菲丽丝还不到20岁,在海上又连续飘荡了半个多月,天知道菲丽丝是怎么熬过来的,这年头的旅途可不太平。
“别吵我,让我好好睡一觉,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好好睡一觉了。”菲丽丝已经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的向亨利挥挥手。
亨利无奈,和罗克面面相觑,两脸懵逼。
“怎么办?洛克,菲丽丝已经爱上了这里。”亨利无奈摊手,就算菲丽丝没有爱上这里,她也已经打算赖在这里了。
更何况,亨利也不想菲丽丝住在自己的狗窝里,虽然狗不嫌家贫,亨利自己住在那样的房子里怡然自得,并不意味着亨利也愿意让菲丽丝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别看亨利和菲丽丝经常互相伤害,但那只是他们之间相处的方式,亨利毫无疑问是爱菲丽丝的。
“嗯,如果菲丽丝要住在这里,那也不是不可以。”罗克的表情有点为难,只住菲丽丝当然没问题,如果再加上一个亨利就太多了,家里地方小,住不下太多人。
“做梦!”亨利一脸鄙视,大家都是大猪蹄子,谁都别算计谁。
“得了亨利,我对菲丽丝没兴趣,我更喜欢艾达那样的成熟女性,菲丽丝还是个孩子,别把我想的太不堪。”罗克一脸正气,更难听的话还在后面呢:“干巴枯瘦柴火妞,也就你亨利当宝。”
只是罗克千算万算,都没有想到他的话刚刚出口,菲丽丝的眼睫毛就动了下,开玩笑,只是昏昏欲睡而已,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怎么可能睡得着哦。
“滚蛋吧你,我要是信了你才是见了鬼,不管你怎么想,从现在开始,这栋房子就是我的了,你花了一百镑是吧?我给你两百?”亨利大方,一转手就翻倍,这下满意了吧!
“放屁!两百英镑就想买?我从买下来之后,为了改造花的钱就不止两百了,两百英镑,只能把咱们昨天喝下午茶时用的那套艾瑞斯骨瓷卖给你。”罗克才不傻呢,这房子别说两百,一千也不卖。
“下午茶——什么下午茶?”菲丽丝好像在睡梦中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也是个吃货。
第55章 你的男人
英国人对于下午茶的执着,就像华人过年时的饺子,也不是不吃不行,但是如果没有的话,就会感觉缺少点什么,人生不够圆满。
菲丽丝刚刚抵达开普敦,之前在海上漂了半个多月,饿估计是不会饿着,下午茶就别想了,商船也用不起艾瑞斯骨瓷,所以这会儿听到下午茶,菲丽丝马上就像听到下课铃的学渣一样,精神抖擞。
“现在还早上呢,下午茶早了点吧。”罗克简直无语,早晨七八点钟,难道不应该精神焕发开始一天的工作么,下午茶是啥?
“不早了,十点一刻,你还是伤员呢,不用那么勤奋。”亨利大模大样的给罗克放假,顺带着自己也歇两天。
菲丽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向罗克的目光有点怀疑,伤员?这么活蹦乱跳的怎么看都不像。
顶头上司都这么说了,罗克也找不到反对的理由,那就歇两天,罗克一边吩咐安娜去准备下午茶,一边让贝拉去给菲丽丝收拾出来一个房间,这就是人多的好处,要是家里就扎克一个仆人,累死不他也要忙死他。
一顿丰盛但是味道不佳却让菲丽丝和亨利都很满意的下午茶之后,菲丽丝终于困意上涌,这回就算是世界末日也拦不住菲丽丝睡觉,或许是因为终于找到亨利有了依靠的缘故,菲丽丝并没有感觉贸然住在陌生人家里有什么失礼。
好吧,或许在菲丽丝看来,住在亨利家那样的房子里才是真正的失礼。
开普敦警察局有些时候效率还是很高的,第二天中午,开普敦警察局就公布了对亨利和罗克的奖励措施,亨利依旧担任突击队队长,警衔从警长提升为督查,罗克依旧担任突击队副队长,警衔——
罗克的警衔不变,还是警长,但是有100英镑的奖金,作为对罗克的奖励。
对于这个结果,罗克早有预料。
这也是罗克决定实行“长官养成计划”的原因,作为华裔警员,罗克表现出色,英国人会给罗克适当奖励,但是这个奖励肯定有个限度,英国人对待罗克,不会像对待亨利那样不加限制,如果没有意外,警长——就是罗克这辈子的上限。
“抱歉洛克,我已经尽力为你争取了,但是我没有能力改变什么,连个见习督察都没有为你争取到。”亨利很内疚,晚上在桌山酒吧喝得酩酊大醉。
“没关系亨利,我还有100英镑呢,你知道我买的那套房子也才100英镑,所以我也不是没有收获。”罗克想得开,必须想开点,想不开也没办法,这就是时代特色。
也不算是时代特色,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玻璃天花板”这种东西依然存在,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获得配得上付出的收获。
“呵呵呵,好吧洛克,我原谅你了,你这个好运的家伙,只花了100镑就买到那么好的房子,真让人嫉妒。”亨利语无伦次,上一次是原谅罗克勾搭上了艾达,这一次是原谅罗克捡到了便宜,但是,这是罗克的事,和亨利又有什么关系?
也不能说没关系,不管是同事还是朋友,如果罗克一直好运不断,亨利却一无所获,那亨利免不了要羡慕嫉妒恨,这些情绪累积的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到亨利和罗克之间的关系。
现在这样最好,罗克有美人相伴,亨利升官发财,两个人都有进步,各展所长,这样亨利才能找到平衡。
“你才让人嫉妒,还记不记得咱们前几天说过,可能咱们要二十年之后才能当上督查,现在你就已经是督查了,这才几天啊!”罗克也有点醉意,亨利羡慕罗克,罗克又何尝不羡慕亨利呢。
所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可见“权”比“钱”更重要,想成为大丈夫,没有“权”是不行的,而“钱”再多也最多就是个小丈夫,如果把“权”和“钱”同时摆在罗克面前,罗克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权”,有了“权”也就有了“钱”,没有“权”,“钱”再多也不一定是自己的。
当然罗克也相信,迟早有一天,罗克会打破自己的“玻璃天花板”,在打破“玻璃天花板”的过程中,亨利的作用非常重要,所以罗克要确保,自己和亨利之间不会出现隔阂。
“放心吧洛克,总有一天,我会当上警察局长的,到时候你就是我的副警察局长。”亨利信誓旦旦,如果说以前亨利对罗克的话还会有所怀疑,那么现在,亨利可以给予罗克完全的信任。
晚上,罗克和亨利再一次留宿桌山旅馆。
还是熟悉的房间,还是熟悉的味道。
擦,擦,擦——嘭。
黑暗中终于亮起一团火焰,艾达把剪过的雪茄递到罗克嘴边,然后把雪茄点燃,这才蜷伏在罗克身边,看着罗克吞云吐雾,大多数女人都不喜欢事后烟,艾达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真难以想象,你受伤的时候,我就在你身边,这才短短两天,你的伤口居然彻底痊愈,连个疤痕都没留,你是怎么做到的?”艾达对罗克好奇极了,如果说第一次艾达和罗克发生关系只是一时冲动,现在艾达已经彻底沦陷,女人的沦陷,往往就是从好奇开始。
“这是上帝给我的奖励,因为警察局没有给我应该得到的。”罗克也没办法解释,只能把话题岔开。
大概是感受到罗克的郁闷,艾达趴在罗克胸口“吭吭吭”的笑,赶在罗克恼羞成怒之前抬起头:“我在总督府还有点关系,要不要我去帮你争取一下?”
罗克也抬了头,轻轻给了艾达一巴掌,霸气十足:“我要是靠你升官发财,那我不成了吃软饭的小白脸?等着瞧吧,你的男人还没堕落到那种地步!”
嗯,这个话确实是够霸气,艾达瞬间被“你的男人”这几个字刺激到。
打住,只能到这种程度——
第56章 打火机
当事后烟再一次燃起,罗克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个时代是没有打火机的。
当然不是那种气体打火机,气体打火机使用的是可燃性气体,现在技术还没有进不到那种程度,罗克指的是使用火石的煤油打火机,这种打火机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一个齿轮,几块火石,再加上一截浸泡了煤油的灯芯,罗克要是愿意的话,自己动手就能做出来。
“打火机?那是什么?火柴不是很方便吗?”艾达挺了解男人的生理需求,其他方面就不够了解。
“火柴会受潮,打火机却不会,而且打火机携带方便,可以单手使用,如果制作精美的话,甚至可能成为男人的装饰品,就像怀表一样。”罗克非常擅长发掘一种产品的周边价值,这是做外贸时养成的习惯。
“听上去挺不错,你准备当成生意做吗?”艾达大概能理解打火机的用途,但是并没有当回事。
“不,不是我做,我也做不来,只是个想法,如果你感兴趣的话,那你就找人研究下,对于你来说打火机可能没用,但是对于——那些前线的士兵们来说,打火机就很有用,你不是在总督府有些关系吗?想想看现在开普有多少军人。”罗克只提供思路,并不涉及经营,上辈子做生意做够了,这辈子罗克要追逐权力。
作为开普敦最有钱的女人,艾达也不是傻子,稍一思索,艾达马上就看到了打火机的前景,确实就像罗克说的,前线的士兵最需要打火机,关键是,这是个独门生意,全世界都没有人生产打火机。
“我明天就找人试试,如果能挣钱,算是咱们两个的。”艾达很开心,对罗克又有了新的了解。
那就——再深入了解一下。
……
突击队的队长高配督查,也意味着突击队的规模必须扩大,这方面罗克没有决定权,甚至亨利都没有决定权,权利都在警察局长奥古斯特·罗素手中,亨利只能提出建议,是否采纳是奥古斯特·罗素的问题。
恢复上班之后,罗克又有了两名新同事,一个是叫斯坦利的英国人,一个是叫拉胡尔的印度人,他们的警衔都是警长,和罗克一样,分别负责一个人数不等的小队。
三个小队中,罗克这部分是规模最大的,达到18人之多,这部分也是战斗力最强的,除了一名叫帕特里克的布尔裔警员以外,其他都是华人。
“我还以为你会全部挑选华裔呢。”亨利有点意外,罗克不喜欢印度裔警察和布尔裔警察,这不是秘密,罗克在亨利面前从来不掩饰这一点。
“如果布尔人和印度人表现出色,我当然也不会无视他们。”罗克自己就是玻璃天花板的受害者,当然反对这种现象。
“罗伯茨爵士要向布尔人发动新的进攻,军队开始分批调离开普敦奔赴前线,突击队要向码头和火车站派驻两个分队,你选哪一个?”亨利让罗克优先选择,罗克不想选也没关系,斯坦利和拉胡尔每人负责一个方向。
晋升为督查后,亨利成了奥古斯特·罗素跟前的红人,前几天奥古斯特·罗素去面见总督时还带上了亨利,给了亨利一个在总督面前刷脸的机会,所以亨利知道很多罗克不知道的消息。
“这还用挑吗?当然是码头。”罗克毫不犹豫的选择码头,既然短时间内没有升职的机会,那就干脆去码头找点钱。
如果罗克要升职的话,那么罗克要留在警察局内,待在领导身边才能获得机会,但是现在明摆着罗克已经摸到了玻璃天花板,那么想升职就需要一些机缘,除非罗克能拉下脸让艾达去跑关系。
罗克能拉的下脸吗?
不能!
所以罗克干脆选择油水更丰厚的码头,就算短时间内找不到升职的机会,也要先为升职做好准备。
“聪明的选择,别担心,局里有我。”亨利最担心的是罗克会一蹶不振,不是谁都能承受得住这样的打击,亨利扪心自问,如果把罗克换成自己,那么自己肯定会心灰意冷。
“没关系,我等着你当上警察局长的那一天。”罗克才不会心灰意冷呢,这点打击不算什么,罗克上辈子做业务时,早就被打击的百炼成钢了。
“对了,还有个好消息,局长先生向华勇营发了电报,要求雇佣更多的华勇到开普来,还有你想要的厨子。”亨利眨巴着眼睛,好像是刚刚想起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