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是李世民 第26章

作者:张围

  这个时候吃火锅最好。

  李玥从屋里提着一个小壶出来,壶里装着酒水,“吃羊肉怎么能没有酒。”

  小媳妇有些好酒,心情好的时候她就会喝一些酒水。

  见她已经把酒倒入了碗中。

  男人与女人喝酒不能认怂,不能说不行,除非你趴桌子上。

  一斤羊肉下肚。

  一壶酒水喝完,张阳撑着发昏的脑袋。

  李玥小脸红扑扑,若无其事的吃着羊肉。

  “……”

  见李玥又给自己倒满酒水,张阳颤颤巍巍拿起酒碗,喝之前看看李玥的神色。

  李玥倒是豪爽。

  喝完一口,她还非常痛快的长出的一口气。

  见张阳拿着酒碗没有下嘴,李玥眨了眨眼,“怎么了?”

  “没事。”

  张阳一咬牙又是猛灌一口。

  有些清冷的夜风吹过,张阳感觉到酒劲上头,大事不妙。

  眼前的景象变得模糊,手再也撑不住自己的脑袋。

  微微睁开眼,看到李玥手脚麻利地收拾碗筷。

  她的脸上还带着得意。

  随后李玥走到自己面前,扶着自己往房间走去。

  躺在床上,张阳可以感觉到李玥用热水给自己擦着脸。

  又往嘴里灌了一些热水。

  没说一句话。

  见她吹灭了油灯,似乎她也不愿意再走动了。

  李玥推了推自己,把床留出空位。

  她就在自己身边睡着了。

  尽管提不起什么力气,张阳把被褥往她身上盖。

  感觉李玥往自己的怀中靠着,张阳闻着她头发的味道沉沉睡去。

  在这个还算是吃不饱饿不死的年代。

  张阳想让自己和小媳妇尽量过得好一些。

  吐蕃,多苛木从长安赶路一个月终于到了松赞干布的面前。

  此刻松赞干布正在看着吐蕃两个勇士打架。

  见多苛木回来了,松赞干布说道:“这一次去长安收获怎么样?”

  多苛木说道;“回赞普,关中富裕,人也多,见了才知道更传闻中更富有,他们的粮食多到吃都吃不完。”

  松赞干布的目光看向东方,“真想现在就打到中原去,听说大唐的陛下还是天可汗。”

  天可汗这个称呼是大唐周边的吐谷浑,突厥,薛延陀等地封得。

  十九岁的松赞干布目光带着战意。

  “倒想试试这个天可汗有多厉害。”

  多苛木神色凝重地说道:“大唐的兵马并不弱,而且大唐尚武,但也不缺智慧。”

  “此次去中原就遇到了一个年轻人,他的智慧相当了得,甚至还解开了流传已久的分金术,就连我也输给了他。”

  “不会太久的,我一定要看看这个天可汗有多厉害。”

  从松赞干布带着部落在吐蕃扫平内乱,解决了部族之间的争斗,年仅十九岁的他已经稳坐了赞普的位置。

  更何况现在的松赞干布如此年轻。

  虽说松赞干布年轻,但李世民也年轻,如今的李世民也是三十壮年。

  松赞干布皱眉说道:“那个叫唐玄奘的中原和尚现在在哪里?”

  多苛木低声说道,“刚出敦煌不久吧,他在敦煌住了一些日子。”

  松赞干布这才缓缓点头,“也想听听中原人亲口讲述的中原是什么样子。”

  此刻吐蕃正在准备东进。

  程咬金和程处默从骊山下来,策马从蓝田县路过来到一家店。

  店内没有客人,以前没见过这家店,看起来是刚刚开张的。

  程处默跟着父亲程咬金翻身下马走入店中,“店家有吃的吗?饿了!”

  丁溜走上前说道:“客人请坐。”

  看着古怪的椅子坐下,程处默感受着,“这……”

  丁溜解释道:“这是椅子,我们店家让人坐的。”

  程咬金倒也没不在意这些,他开口说道:“来十斤羊肉,三斤酒!”

  听到这话丁溜是神色犯难说道:“客人,咱们店今日没有羊肉。”

  程咬金皱眉说道:“我们关中的店还不卖羊肉了?”

  丁溜脸上带着笑意说道:“我们店里有红烧肉,还有包子,黍米饭,是套餐。”

  此刻程咬金饥肠辘辘,“拿酒,有吃的就端上来。”

  “好嘞。”

第三十四章 那就用点智慧

  程处默观察着这家店的陈设,这家店的各种摆设倒是稀奇。

  殿内甚至还放着一些盆栽。

  酒水先端上桌,程咬金先是灌下一口酒水,紧接着热乎乎的饭菜都端来了。

  看到眼前的场面,程咬金不仅皱起了眉头。

  一个木头做的盆放在眼前,盆很大,上面最大的格子放着黍米饭,还有一些青菜,带着红色酱汁的肉,更有两个馒头样式的东西。

  盆比碗要大,分量倒是不少。

  一人一个盆,程咬金和程处默父子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下筷。

  程咬金先开口说道:“就没有像样的碗吗?”

  “店里的用度比较紧张,这也是店家吩咐的,节约了一些。”

  “节约?”

  “客人,您看这个盆是不是节约了四个碗的样子。”

  “人能用盆吃饭吗?”

  “您也可以把他当作碗。”

  ……

  程咬金和丁溜杠了一会儿,之后又是短暂的沉默。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程咬金很想揍一顿这个嬉皮笑脸的店伙计。

  看对方的笑脸,动手确实是某自己不讲理了。

  程咬金一脸纠结再看看眼前这个盆。

  见客人似乎不开心,丁溜说道:“咱们店里还有免费的汤,要不要尝尝?”

  程咬金皱眉说道;“免费?”

  丁溜点头说道:“这一份套餐是三十文钱,汤水是免费的。”

  程咬金瓮声说道:“去端来。”

  “好嘞。”

  丁溜带着僵硬的笑容回到后厨。

  “外面两个客人似乎不太高兴。”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店家是这么安排的,小张兄弟一看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咱们能省就省点。”

  “也是。”

  丁溜点头,把汤端给了程咬金和程处默。

  为了开这家店,小张兄弟也是到处节省,从食材到房子建设能省就省。

  连碗都省了。

  好不容易有两个客人,这可不能让客人走了。

  程咬金心中想着如今盛世太平,还有店能够穷扣到这种地步。

  不过好赖这家店没有开在长安城。

  这要是在长安城不得把他的店砸了。

  早就饿得不行了的程处默已经开始大口吃了,一边吃着他说道:“这里的肉怪好吃的。”

  “是吗?”

  程咬金狐疑地用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皱眉品尝着,“嗯?”

  随即又拿起一只包子咬下。

  这包子非常蓬松,一口下去里面的是肉馅。

  本来今天就是来帮陛下巡查一下骊山,准备过些日子的秋猎。

  这一趟巡山结束,父子俩饥肠辘辘。

  不得不说这里的肉还挺不错的。

  特别下饭。

  程处默说道:“店家,你们那个肉还有吗?”

  “咱们只是小买卖,一份只有这么一些肉,客人要是不够吃,可以再要一份。”

  程咬金说道:“老夫只要这个肉,你们还不卖是不?”

  丁溜想哭的心都有了,“客人,我们店小,每日能够做得也不多,再说我们店家说这是为了节约粮食。”

  “节约粮食?!”

  程咬金拍案说道:“谁要是敢浪费粮食老夫看了他的脑袋。”

  “是是是,将军说的是。”

  “你看老夫像是浪费粮食的人吗?”

  “不像一点都不像。”

  ……

  程咬金吃下最后一块红烧肉,细细品味着软烂的红烧肉。

  程处默又灌下一口酒水说道:“你们这个是什么肉。”

  丁溜回话道:“猪肉做的红烧肉。”

  程处默神情有些扭捏小声说道:“老货!这个是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