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今天不上班 第270章

作者:魔性沧月

  没有袖子就已然极为不适,感觉半果,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那鞋子,几根绳子缠着,玉趾皆露。

  “非要……露趾头么……”沈乐陵饶是见过很多世面,也不禁脸颊发红。

  “你不会故意弄个风尘女子的形象给我吧?”

  紫尘听这话一阵错愕,直呼冤枉道:“我都几百岁了,你胡说什么呢!”

  “我给你的,乃是当地贵族服饰,若觉不妥,可以换一套底层服饰……倒是反而严实一些……”

  沈乐陵急忙道:“好好好!给我看看。”

  紫尘挥手呈现出几套服饰。

  沈乐陵脸色一囧:“怎么都是这样的鞋?”

  紫尘无奈道:“此海沿岸暖风袭人,风俗与中原有别,男女服饰皆清凉。”

  “当然,你非要穿靴子也可以,但会大异于常人……”

  “好吧好吧……”沈乐陵乃天地所生的妖怪,纠结片刻,也不矫情了。

  两人准备齐全,紫尘造了个小船,亲手载着她划向海岸。

  “不能水行过去么?”沈乐陵道。

  “不可,海里也有神,一旦入水,所有人都逃不过海神的耳目。”紫尘连忙道。

  沈乐陵问道:“那上了岸呢?岂不是还有土神?”

  紫尘一笑:“别说土神了,商人之神都有。”

  “甚至还有风尘女子的神,铁匠的神,乞丐的神……”

  沈乐陵懵了,她开始理解紫尘口中,‘海外诸神众多’这句话的含义了。

  “乞丐的神都有?莫不是还有奴隶的神……”

  紫尘一愣,想了想后,摇头道:“还别说……唯独没有奴隶之神。”

  “总之这里到处是神域覆盖,我们这样,都要小心被发现。”

  沈乐陵点头,他们要做的很简单,就是藏好。

  等魔道跟诸神交手后退走,也就无忧了。

  很快,他们靠了岸,沿岸是一座座充满异域风情的城市,港口繁盛,无数海船停泊、穿梭。

  他们登上港口,沈乐陵一看,果然这里的服饰异于中原。

  她信步走着,两旁脏污之人见她衣裙洁净华丽,纷纷让开道路。

  紫尘跟在她后面,穿过港口,进入城市:“我没骗你吧,你这就是贵族服饰。”

  沈乐陵点点头,马上展现出傲人气质,露出白皙的脖颈,散发一股贵气。

  她过去跟世家子接触多了,常年出入贵族雅集。

  装成贵族,是她拿手好戏。

  她迈步在城中,这里有庄严的神殿,有美丽的花园,有大理石铺就的广场,有人头耸动的集市……

  “身为贵族女,我可以这样满城乱逛吗?”

  紫尘跟在后面:“有侍从就行,如果你只是一个人,会很奇怪的。”

  “哦……”沈乐陵走着,忽然闻到妖气,这吓了她一跳。

  还以为是自己泄露了,仔细察觉,才发现不是自己的。

  “竟然有妖气?不对,这妖气怎么如此混杂?”沈乐陵问道。

  顺着味道,她就来到一座巨大的圆形露天建筑。

  里面坐满了人,声嘶力竭地观看着场中人与怪兽的厮杀。

  喊叫声,都穿透出老远。

  “这是当地的风俗,喜欢看奴隶自相残杀,或者与怪兽搏杀。”

  “如你所感,这里也有妖兽,但与中原不同,它们不是凝结妖骨,而是也生出一种血脉。”

  “甚至从一开始就或多或少地具备一点神灵血脉,属于修神的妖物……”

  沈乐陵走进去,正见到一头三丈高的巨狮,眼神极具灵性。

  其浑身血迹斑斑,脖子拴着粗壮的金刚锁链,控制在场地中央。

  周围好几名赤膊上身的肌肉男,也戴着镣铐,手持剑盾,畏畏缩缩不敢靠近。

  而地上,已经散落着无数新鲜尸体。

  四面八方,都是激动的人群,他们挥舞着票据或是饮品,脸红脖子粗,大声催促着奴隶上前。

  就连贵族乃至女性,都没有任何矜持,大呼小叫着沈乐陵听不懂的语言。

第232章 献祭之火

  沈乐陵找了个位置坐好,由于是贵族装扮,角斗场的人没有拦她。

  而是在她坐下之后,才走到她身边,笑脸卖票。

  沈乐陵听不懂他的叽里呱啦,看向紫尘。

  紫尘随手拿出了一小块黄金,递给那人,后者激动万分,说得更起劲。

  但紫尘只是摆摆手,于是那人悻悻然退下。

  “他说什么呢?”沈乐陵问道。

  紫尘指着巨狮:“他问你要不要押注,亦或者手下有没有勇猛的奴隶,想要挑战巨狮。”

  “现在击杀巨狮的赔率,已经达到了一赔三百五十。”

  沈乐陵皱着眉头:“凡人怎么可能击败这样的妖兽?”

  “奴隶中也可能有强者的,某些贵族会专门培养一些特别强大的奴隶,我们不要节外生枝,默默看着就是了。”紫尘说道。

  他对罗马有些了解,以前和挚友冒险在这里游历过一小段时间。

  毕竟有传送云,不像其他修士那样,容易被神灵抓住,所以不仅懂得罗马的语言,还了解这里的一些风俗和体系。

  两人默默看着,只见奴隶们在威胁下,被迫上前,然而巨狮皮糙肉厚,且力大无穷,很快他们尽数丧命于巨狮爪下。

  这样差距悬殊的战斗,沈乐陵看得直皱眉头,虽然这些奴隶有些勇武,可对手是妖怪啊,从气息来看,大约是神识期,这根本没法打。

  可是现场的气氛却极为热烈,许多人开心地大叫欢呼。

  “他们激动什么呢?这样无趣的战斗,他们也觉得好看?”沈乐陵低声道。

  紫尘耸肩道:“他们押了巨狮获胜啊,虽然赔率很低,可毕竟赚钱了不是?还顺带看了一场血腥的屠杀,当然亢奋。”

  沈乐陵恍然,下了注的人,赢了钱就开心,管它过程精不精彩。

  “真是残忍而无聊……”沈乐陵不想再看下去,站起身来。

  紫尘劝道:“我们没有地方可以去,毕竟你是假贵族,连罗马话都不懂,开口就会露馅儿。”

  “魔道不出所料的话,很快就会找到这里。而罗马城除了皇宫与神殿外,最好的避难所就是角斗场。”

  “因为这里全是贵族,其中不乏强者,甚至还有神灵守护。”

  “最关键的是,没人会在乎你的身份真假。”

  沈乐陵心想也是,只得耐心地坐回去,继续观看着厮杀。

  只见决斗场内一场厮杀结束后,接着又是一场厮杀。

  丧失自由的角斗士,被驱使杀向巨狮,他们血肉横飞倒在血泊中,发出阵阵刺人肺腑的惨叫,在垂死的痛苦中抽搐。

  看台上的罗马贵族与人民欣赏这一场场杀人游戏,就像欣赏一场有趣的乐剧。

  成千上万个人在血腥气息中狂欢,他们发疯似地鼓掌,哄笑!

  这里的文化,是以赤果果的肉欲和感官刺激为乐趣的。

  不过,上场的奴隶,也并非全都是普通人。

  很多贵族都养了角斗士,他们会派出自己的强大奴隶出战,想要夺取斩杀巨狮的荣耀,以及战胜巨狮后的巨额奖金。

  有些具备神灵血脉的人,也因为种种原因,沦为奴隶。

  这些人从自身血脉中汲取力量,战斗之前还要跪在地上祈祷。

  “这人在干嘛?”

  “祈祷,向战神马尔斯祈祷,这会令他获得马尔斯的赐福,获得神力强化。”

  沈乐陵一愣:“那之前的奴隶,为何不祈祷?”

  紫尘说道:“神灵不会理会奴隶的祈祷,除非他有某个神的血脉。”

  “罗马的贵族,体内或多或少都拥有神灵的血,只是大部分没有觉醒。”

  “若是觉醒就可以成为祭司或者英雄,拥有神力或神术。”

  沈乐陵问道:“就纯粹靠神灵赐予吗?”

  紫尘解释道:“嗯,基本是这样,修行方式只分两种,一种是献祭,将珍贵的活物或死物奉献给神,换取力量或神物,日积月累会越来越强,最终会成为某种属神。”

  “还有一种是信奉自己,通过极度专一而顽强的意志,诞生一种信仰自己的香火之力,强化自己的神灵血脉。”

  “如果还能让别人崇拜信仰自己,成长得会更快,最终让自己成为新神。”

  “后面一种修炼方式,是近三百年才出现的,从一个叫奥古斯都的人开始,罗马帝国之后好几代元首,都借此完成了神化。”

  “说起来这个奥古斯都,还是和光武帝同一时期的人。”

  沈乐陵了然道:“中原沟通天道以修仙,这里的文明沟通神灵以修神,他们完全不知道天道的存在吗?”

  紫尘想了想说道:“唔……文化差异吧,他们认知中创造了整个世界的是混沌之神。可没有一个人能沟通到这个神灵,所以他们更崇拜一个叫众神之王的存在。”

  “哪怕这个神王,在传说中是混沌之神创造物的子嗣的子嗣……辈分极低。”

  “可他却封印、放逐、杀死了许多古老的父辈神、祖辈神,统治了现有的神族。”

  沈乐陵惊愕:“弑父上位的神王?”

  紫尘摊手道:“嗯,包括他的父亲,当初也是弑父上位的……这已成传统……人们还传说着一则预言,说他的儿子也会杀死他,成为新的神王。”

  “还有没有伦理纲常了……竟然崇拜这样的神。”沈乐陵面色古怪。

  紫尘斜眼看她:“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两人说着,角斗场中又结束了一场战斗。

  那名拥有神之血脉的奴隶,一度战力飙到了堪比惊世武者的程度,将巨狮重创,可最终还是败在巨狮手下。

  “这可是狻猊妖兽,而且实力堪比神识期了,就连我都不一定是它对手,怎么可能有奴隶赢他嘛。”沈乐陵说道。

  果不其然,随着这名奴隶落败,没有贵族再派出挑战者。

  毕竟拥有神之血脉的奴隶,是极为昂贵的,培养起来更费劲,没有人愿意再派角斗士送死了。

  主办方见气氛消退,施展神术,让自己的声音传遍全场。

  他说了些什么,很快现场又狂热躁动起来,人们声嘶力竭,纷纷押注。

  紫尘翻译道:“他要派出自己麾下所有的角斗士,共同挑战巨狮。”

  “这很不寻常。”

  “哪里不寻常?”沈乐陵不懂。

  紫尘向她解释,原来主办方的盈利,主要就是依靠观众的押注,所以这其实是个赌场。

  入场费极为便宜,有的时候甚至是免费观赏的。

  当然,无论输赢,主办方都不会亏,因为他们会调整赔率,总有人押注角斗士赢的。无非是将一方的钱赔给另一方,而剩下的就是利润。

  “可是连续几场下来,已经证明巨狮的强悍,现在还押注普通角斗士的人,不多了,甚至可能都没有。”

  “何必这时候把自己养的所有角斗士,都拿出来送死?主办方很可能会亏损,因为任何一名角斗士都不便宜。”

  “站在主办方的角度,这最后一场,完全没有必要,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