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花有罪
按照许三观的计算,连续五十七天,家里都是喝的玉米粥,连点肉星子都没。
于是乎许三观再度心生了想法:
“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
“我艹了啊!原本以为许三观的卖血是贪念,可是这几次卖血,都不是啊!”
“第一次纯属好奇,第二次为了儿子还钱,现在为了能够让家里人吃上一口好饭菜!”
“许三观并不完美,可能够做到这地步,在那个年代,绝对是一条汉子了。”
“这次连黄酒和猪肝都没有,饭店里都吃不到肉啊!”
“很难想象没有肉吃的生活……”
年轻的读者们都被文中的饥荒景象给震惊了。
他们这些比较年轻的读者虽然对于这个大饥荒时代有所耳闻,可从来没有在文学作品中细致了解过。
要不是老贼的作品,他们几乎都不怎么看这种严肃的现实主义文学。
光是这一点,意义就是不同的。
苦!
在那个生产技术落后的年代,一旦碰上了大饥荒,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可许三观即便是再善良,面对许一乐这样一个“别人家的崽”时,依旧会心存芥蒂。
这同样是正常男人会有的想法。
可许一乐是无辜的啊!
读者们又是一阵心绞痛。
许一乐的出身并不由自己定,他曾经希望自己是许三观的儿子,能够得到往常一样的父爱。
但现在的身份摆在这里,许三观的偏心,无视,让许一乐的内心之中产生了其他的想法。
不仅仅许三观嫌弃他,就连亲爹何小勇都将其赶出了门!
即便如此,到了最后,依旧是许三观对许一乐,这个不是自己儿子的儿子,张开了怀抱。
依旧是那样骂骂咧咧的刀子嘴。
可在这个世上,会说好话的人太多了,永远不要看男人说了些什么,要看男人做了些什么。
面对周围的闲言碎语,言语欺凌之时,许三观直接拽过了许一乐:
“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
“玛德!许三观这爷们算是做到位了!”
“也别寄希望于老贼不刀了,这本书太精采,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我觉得比《活着》精彩。”
“孰高孰低不好说,可能是因为《活着》篇幅字数太少了,情节转折又多,所以给读者的观感很多时候有些突兀,我就是个普通读者,一家之言。”
寻常读者们能够看到的东西,从某个程度上来说都是稍微有些浅显的。
朱夏华作为文学界大师级别的作者,却能够看出来这本书中的很多想法。
这本书没有知识分子启蒙立场所张扬的那种批判性的传统,同样没有贵族叙事所抛洒高高在上的怜悯,只有那种源自民间的人道主义的情怀和人生和现实的理解。
整部小说到现在,没有尖锐的矛盾冲突和情节线索,就是以民间的日常生活,作为小说情节推进的主题,然后再用“卖血”串联,思路不可谓不精妙。
这种现实主义题材的小说,最怕的就是没有贯穿整部小说的一条线。
要是没有卖血这条线,这本小说就会变成叙述“许三观的一生”,顿时间就从一棵大树变成飘零的叶子,形不成整体。
……
果然如同朱夏华所料的那般,小说的结构极其清晰,当多年之后,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显然是得了什么病。
现如今的许三观,早已老迈,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决定再次去卖血!
看到这段剧情的时候,万千老贼的书粉们都为许三观而攥拳!
他们几乎可以确定,许三观可能会在某一次卖血之中被老贼直接发刀子,可许三观的一次次卖血过程,却令读者们止不住的叹息。
要知道,老迈的身体再想要卖血,卖血时对于身体的伤害是巨大的。
而且不再有年轻人那般的恢复力。
可为了一乐,许三观依旧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卖血!
“卖血这件事,几乎成为了许三观面对困难时的唯一选择啊。”
朱夏华喃喃道。
每当许三观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就会去选择卖血来解决麻烦,即便这个办法的伤害越来越大!
【”你一个月就要来卖一次血,你不想活啦?你要是不想活,就找个没人的地方,找一棵树把自己吊死。”】
【“求你。”】
故事之中,一乐得了肝炎,送到上海去了,二乐同样也病了,躺在家里,里里外外都要钱,许三观实在是没有任何办法,再度踏上了卖血的道路!
……
一段段文字,一幕幕剧情。
真实的画面,让万千夏州的读者们都是满脸苦涩,体会着许三观一家的故事。
“单单是卖血的钱……”
“恐怕不够。”
要知道,一乐要去上海看病,这不是三十五块钱就能够搞定的事。
可走投无路的许三观,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病得很重,只有上海的大医院能治。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
……
看到许三观的这句话,一众读者只是低呼了一句“艹”,就陆续叹息了起来。
而且大家能够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从许三观青年时期开始到现在的老迈时期,中间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时代在改变。
许三观卖血卖到整个人倒在街上,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
可即便是醒来后,许三观脑海里依旧关心的是他的儿子们。
按照许三观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做人做了快五十年,做够了。
可自己的儿子们才二十来岁,还有着大好的人生。
不说许三观的悲惨遭遇,就单单是这份父母亲情,就令读者们有些情难自已,完全被故事中的父爱所打动。
许三观的父爱,含蓄,隐忍,深邃,且伟大,从不求回报。
事业失败可以东山再起,朋友分别可以重新结交,爱人分手可以重获新人……
唯有父母之情,无可替代。
“老贼啊老贼!”
“你这两部小说,来真的是吧!”
不少老贼的读者们都是满脸苦笑,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情绪。
无论是《活着》还是《许三观卖血记》,他们在看书的过程之中,压根就笑不出来!
如果说《哈利波特》只是区区A级的刀,那么《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就是S级的虐!
要只是那种《宝莲灯》那种纯虐,读者们或许还能够接受。
可是虐中带悲,悲中,却又带着时代的真实,让读者们就算告诉自己这是假的都不可能。
许三观用自己卖血的故事,谱写了一段夏州历史时代前进的篇章。
故事,迎来了尾声。
“许三观必死。”
“我说的!”
……
第215章 心心念念的大团圆结局?
“真的咩?”
“真的,许三观肯定要死,不死我舔你脚!”
“呵,自己想舔,还在装!”
……
《许三观卖血记》剧情推进到了这里,所有读者都意识到了这部令他们肝颤的作品,迎来了尾声。
要知道在以往老贼的作品之中,老贼可谓是展现了花式刀法,横着刀,竖着刀,斜着刀!
《活着》里的刀子不可谓不惨烈,一家人,到最后只有福贵一个人坚强的活了下来,导致诸多读者对于许三观卖血记人物角色命运的期待极低!
“以老贼的写作风格,不会有好下场!”
至少绝大多数的老贼书粉都是这么认为的。
可有一人并不这么认为,这个人就是朱夏华。
“如果许三观的命运到最后到了一个死字……”
“不……”
“不可能,不会这么写。”
朱夏华翻着书页,思索道。
如果以死来做许三观最后的结局,未免太过单薄。
《活着》里的故事可以说是极端化的存在,毕竟什么样的糟心事都到了福贵一家的身上,一家人陆续死亡。
可《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走的是真实化的路线。
而“死”字,距离读者与正常人的生活,简直是太远了,没有办法让观众们与文中的许三观共情。
“前面的基调就推到了这种地步。”
“结尾……”
“究竟会怎么收呢?”
朱夏华一时间有些想不到答案。
既然书名叫作《许三观卖血记》,那么最后的收尾,肯定要和卖血有关,这是朱夏华惟一能够肯定的事情。
……
许三观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没有波澜壮阔。
就算是文中精彩的情节,依旧不能掩盖其故事的“平凡性”,平凡到就像是发生在人们身边的一样。
到了最后,许三观年过了六十,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
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儿子都在几年前娶妻生子,生活去了,可以说是子孙满堂,一片祥和。
越是看到这样的描述,朱夏华就越是好奇,这个叫做“老贼”的作者,究竟会怎样处理结局。
难道是又突逢大难,去卖血?
朱夏华摇了摇头,暗道不可能。
毕竟第一次卖血是在五六十年代。
四十多年时间过去,时过境迁。
许三观就在路上走着,回忆着过去的一切。
直到走到了胜利饭店,闻到了里面熟悉的炒猪肝香味。
这一刻的许三观,突然间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很想去卖一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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