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448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江山代有才人出!

  一代新人换旧人!

  曾经的江湖是十年换一代,如今是五年换一代,甚至三年换一代。

  更新换代的速度,超出老一辈江湖人的想象,他们要么跟着改变,要么只能成为年轻一代的踏脚石。

  就连邀月这种天赋异禀、拥有高深传承的宅女,也必须出门历练。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闭关五年,江湖哪有你的位置?

  你原本的武功很强吗?

  你是登峰造极的绝代高人吗?

  如果不是,隐居五年后,不如继续隐居下去,这样能够舒适许多。

  躺平一念起,刹那天地宽!

  江湖很难混,躺平就很舒服了!

  ……

  九重霄,山门外。

  地狱镖局总镖头向绝,看着远处奋勇厮杀的九重霄弟子,心知庄帅那里肯定出了问题,暗骂一声废物蛋。

  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要你何用!

  却不知,庄帅也是这么想的。

  把那么多高手毫无价值的送掉,你这家伙的脑子简直是被驴踢了!

  司马血和卫空空围攻庄帅。

  邀月激战凌落石。

  萧思衡、龙城壁、唐竹权,三人包围住地狱镖局的高手,地狱镖局精心培养的诸多杀手,随着一波波送命,如今剩下不足十个,都是顶尖杀手。

  首先是花如珠,明面上的头牌。

  其次是贫富双杀手,富杀手喜欢奢华享受,赚的钱全都用于享乐,贫杀手喜欢蹭饭,一两银子能用半年。

  贫杀手擅长用枪。

  富杀手擅长用飞刀。

  花如珠擅长刀法、飞针。

  除此之外,还有数次保住性命,却每次都被抓壮丁的高巨人,以及五六个戴着鬼脸面具的一流杀手。

  萧思衡沉声道:“地狱镖局总镖头的真实身份是‘黑心老祖’向绝,与风雪老祖积怨数十年,擅长刀法,龙兄继承风雪之刀,也该继承这份恩怨。”

  龙城壁道:“正是此理!”

  “所以,我不与你抢了!”

  “多谢萧兄!”

  萧思衡转头看向唐竹权:“胖子,咱俩已经很久没有联手了吧?”

  唐竹权嘟囔道:“确实很久,已经过了足足十一个时辰!”

  萧思衡:( ̄ω ̄;)

  我特么不是这个意思!

  你这话很容易让人误会啊!

  向绝沉声道:“话说完了吗?”

  萧思衡龙城壁点头表示说完了。

  唐竹权表示只要我还能喘气,那就绝不可能闭嘴,除非把嘴缝上。

  “刷!”

  向绝从身后拔出“黑心刀”。

  这是黑心一脉传承八十年的魔刀,能把战意、血气、杀气、戾气,转化为嗜血刀芒,一刀斩中敌人,哪怕只是划破皮肤,必然会导致戾气入体。

  轻则大病一场,体质虚弱。

  重则五脏衰竭,瘫痪在床。

  黑心刀不是用于杀人的。

  这把刀最初的作用是——刑罚!

  “嗡~~”

  风雪之刀传出清脆的刀鸣。

  时隔数十年,风雪一脉和黑心一脉再次相遇,这次究竟谁胜谁负?

  龙城壁不关心这个问题。

  他的心完全沉浸在刀意之中。

  “铛!”

  电光火石间,两把刀轰然对撞。

  没有半招试探,出手便是绝杀。

  一黑一白两把刀轰然对撞,在夜空中闪烁出璀璨的光辉,地面被刀气割出道道沟壑,稍有不慎必死无疑。

  生死决斗,胜负在毫厘之间。

  谁能争取到这份“毫厘”?

  龙城壁不知道。

  向绝同样不知道。

  双方都是当世顶尖的刀客,在生死决斗时,绝不容许有半点分心。

  ……

  萧思衡和唐竹权背靠背,周围是地狱镖局最后一批精锐,萧思衡对面是贫富杀手,唐竹权对面是花如珠。

  萧思衡手中持握双锏。

  唐竹权竖起右手食指。

  萧思衡心中略微有些不爽。

  凭啥唐竹权面前是美人儿,我才是江湖有名的风流浪子啊!

  难道花如珠不想试试色诱术?

  花如珠还真就没有这个心思。

  地狱镖局调查过萧思衡,心知萧思衡喜好女色只是表象,或者说,萧思衡不是看到美人儿就腿软的色鬼!

  如果世上有一种刺杀技法,对萧思衡的效果接近于零,那一定是女色,用美色诱惑萧思衡,是作死行为。

  花如珠不想作死。

  否则她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给我上!”

  花如珠爆喝一声,富杀手丁兆贵射出十六把飞刀,他是暗器名家,擅长七十二路魔鬼掌法,最擅长偷袭。

  生死决斗,全神贯注,这种情况下被人偷袭,只能说明灵觉太差。

  萧思衡左手履霜锏回旋而过,如同孔雀开屏,把飞刀尽数击飞,亢龙锏迎着脑门打下,同时张开大嘴,呼喝出一声嘹亮龙吟,迸发出无相音罡。

  有形有质的声波冲击而至,丁兆贵对此早有防御,耳朵塞了棉花,但面对天龙吟的冲击,如何抵挡得住?

  萧思衡轰出的是内劲、是罡气,只不过以声音的形式激射出去,如果能被棉花挡住,音波功又有何意义?

  再者说了。

  声波的本质是——震荡!

  “轰!”

  丁兆贵猝不及防,被震退数步,嘴角溢出鲜血,眼见亢龙锏轰来,却不见丝毫恐惧,反而收招导气归元。

  “嗖!”

  一杆长枪刺向萧思衡肋下。

  贫杀手夏侯一邦。

  这家伙为人极度吝啬,能花一分钱决不会花两文,做了几十年杀手,赚取巨量佣金,却靠蹭饭活着,衣食住行全都蹭丁兆贵,花钱像是在割肉。

  能蹭别人的,绝不用自己的。

  他的钱用在何处?

  难道全都存起来欣赏吗?

  当然不是!

  夏侯一邦有一桩巨大的花销,那就是在武道方面,让他花三文钱去早点摊吃馄饨,比杀了他还难,让他花一万两买人参灵芝,绝不皱半下眉头。

  他穿的是丁兆贵送他的旧衣服,衣服裤子满是补丁,但衣裤里面,是包裹全身的金丝甲,足下是鹿皮快靴,靴底藏着铁板,手中长枪亦是神兵。

  他像是最标准的苦修者。

  衣食住行全都不挑,随便有件遮羞的破衣服,有口残羹冷炙,有个马棚柴房睡觉,夏侯一邦便心满意足。

  所有的钱,全都用于练武资源。

  他求的不是奢华享受,是武功,是高深武功带来的名望,他要的是名,是让人记住自己,记住自己的枪。

  萧思衡非常符合夏侯一邦的胃口。

  杀掉萧思衡,能获得巨量的名誉。

  他不在乎会不会被人报复,他只想要巨大的名声,哪怕只有一瞬。

  “铛!”

  萧思衡挥锏打断夏侯一邦的幻想。

  夏侯一邦并不着急,手腕一晃,三道险之又险的枪芒刺向萧思衡。

  这是……灵蛇枪!

  枪如灵蛇,诡异多变,多是用柔软枪杆施展,比如雪千寻的软藤枪,如夏侯一邦这般用钢铁枪杆的,整个江湖独他一份,非常符合杀手的特征。

  ——出奇制胜!

  杀手追求的从来都不是武道!

  他们的职责是用最快速度,把目标送入地狱,堂堂正正完全不适用,他们需要出奇制胜,需要打初见杀。

  若非此刻是众人围攻,还有总镖头亲自盯着,出手一招之后,夏侯一邦早就跑路了,怎么可能继续交手?

  萧思衡左手三环套月,履霜锏快速划了三个圆弧,收束三道枪芒,右手亢龙锏斜劈,打向冲上来的丁兆贵,唐竹权反手弹指,剑气射向左前方。

  “啪!”

  一个想捡便宜的杀手被剑气穿心。

  “嗖!”

  萧思衡凌空飞腿,恰好卡住花如珠落地的身位,花如珠大惊失色,慌忙后退两步,恰好撞上五绝追魂指。

  粗大的手指点向太阳穴。

  花如珠挥刀还击,以命换命!

第367章 初升的刀意,凌落石的克星

  以伤换伤,以命换命!

  花如珠做了这么多年杀手,自然有一股凶悍之气,挥刀还击,对唐竹权的指力不管不顾,纯粹以命相搏。

  花如珠不怕,唐竹权更加不怕!

  五绝追魂指刺向太阳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