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萧思衡先把后山花卉全部铲除,然后搜出所有的“福寿膏”,最后把这些扔到水池中,用生石灰处理掉,最后让人点燃火油,把山寨彻底烧毁。
至于温良玉建造的神庙,嬉狼每日朝拜的祭坛,还有妖娆迷乱、不堪入目的祭祀,都在烈火中化为灰烬。
这家成立二十五年,培养出各式各样狼崽子的山寨,自此灰飞烟灭。
徐天宏小声说道:“公子,这是粗略整理的账簿,狼山仓库中,约有存银八万七千,黄金三万二千,丝绸百匹,粮食两千五百石,秘籍三十七卷,还有十几把神臂弩,可惜保存不当,某些零件已经朽坏,需要找工匠修理。”
这些收获看起来不多,实际上已经颇为不错,山寨哪有那么快活?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只不过是招揽入伙的口号,真以为上了山寨,每天都能喝酒吃肉?哪有这种好事啊!
酒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酒需要用粮食酿造。
肉需要百姓养殖猪羊鸡鸭。
周边就这么大点儿地方,能开垦多少良田?能养殖多少鸡鸭?
打劫,劫哪里?
普通百姓穷的吃土,富家大户背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商队多会雇佣镖局或者下山历练的大派弟子,能打劫的没什么油水,有油水的不敢劫掠。
另外,就算抢到了钱,除了必要的库存,余下的都会用最快的速度换成粮食布匹、止血药材、钢铁兵刃。
江湖鼎盛的几家黑道帮派,很大一部分生意,是在黑市中贩卖物资。
比如金钱帮主营粮食,金风细雨楼主营绢帛,权力帮主营药材,怒蛟帮贩卖私盐,六分半堂卖各种武器。
朝廷对此,向来闭一只眼,然后再闭一只眼,眼不见,心不烦。
文隆皇帝推崇黄老之学,主张无为而治,文事交给赵鼎,武略交给岳飞韩世忠,江湖事务交给六扇门。
在放权方面,堪称丧心病狂。
看似荒唐,实际文能休养生息,武能北拒满清,江湖精彩纷呈,甚至收复部分失地,反而有中兴的迹象。
萧思衡原本不懂这些,只不过这些年来萧家牧场避难的越来越多,这些豪杰各有所长,每天听他们胡扯,耳濡目染之下,三百六十行都是略懂。
优点是无论面对任何情况,都能找到应对之策,除非敌人泰山压顶,用绝对的力量,把萧思衡彻底镇压。
缺点是无论面对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散思维,时常胡思乱想,偶尔顿悟到了灵机,更是好似痴迷疯魔。
就在萧思衡胡思乱想之时,雪千寻拍了拍萧思衡的肩膀:“萧思衡,你做的很不错嘛!有资格做我姐……”
话未说完,萧思衡心有所感,左手猛地抓住雪千寻,腰腹用力,只听一声凄惨哀嚎,雪千寻被甩飞出去。
众人大惊,唯独萧思衡虽惊不乱。
身形一闪,好似离弦利箭,精准至极的卡住雪千寻的落点,双臂向着半空撑了起来,接住落下的雪千寻。
一抓、一甩、一抛、一掠、一接。
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发力,每一个反应,都可以说是“完美至极”。
雪千寻甚至没反应过来,有些迷糊的眨了眨眼,随即好似暴怒的小猫,对着萧思衡张牙舞爪:“啊!萧思衡,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徐天宏看向赵半山:老赵,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什么东西?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我最近有些眼花耳聋。
赵半山看向陆高轩:老陆,我年纪大了老眼昏花,看不清也听不清,你年轻力壮的,有没有看到什么?
陆高轩看向骆天虹:小伙子,我们三个老骨头不中用了,你最年轻,耳聪目明,肯定比我们看得清楚。
骆天虹吐出口中的牙签:我刚才正好在剔牙,什么都没看到!
众人:┐(?~?)┌
……
下午,萧思衡回到定军山寨。
练霓裳抱着刚刚缝好的披风,在山寨门口静静等待,看到萧思衡,温柔的起身,把披风披在萧思衡肩头。
“官人,辛苦了!”
“啧~小事一桩,比我想象中还要容易一些,朱五太爷已经死了。”
“怎么死的?”
朱五太爷创家立业二十五年,方圆百里的山寨,就算不听他的,也会尊称一声老前辈,表现出两分尊重。
萧思衡解释道:“毒死的,大约是在三四年前,温良玉毒死朱五太爷,谎称朱五太爷闭关、生病,只能隔着纱帘发布命令,温良玉擅长口技,能够模仿朱五太爷的声音,外人听不出来。
温良玉一边排除异己,清除不听话的狼山元老,一边装神弄鬼,利用迷幻药物和邪神祭祀引诱小狼崽子。
狼山看似繁荣昌盛,实则只有几只被打断脊梁的老狼,以及一群被掏空身子的狼崽,还有一只奸猾狐狸。
攻破狼山,轻而易举。”
练霓裳温柔的靠在肩头,满是爱意的看着萧思衡,静静的听故事,偶尔做出崇拜之色,似乎萧思衡不是攻破一处土匪山寨,而是攻破满清盛京。
“官人真厉害,我是妇道人家,再怎么凶悍,也唬不住那些恶狼,官人随意的挥挥手,便把他们镇压了。”
所有人都喜欢听夸奖,尤其喜欢听风华绝代的佳人夸奖。
如果是星宿派那种吹吹打打,乱吵乱闹的吹捧,萧思衡只会觉得吵闹,但练霓裳温言软语,眼含崇拜,从张狂霸道的大寨主,变为温柔的小娇妻,再怎么不爱名利,也有几分飘飘然。
“举手之劳,娘子谬赞了。”
“官人想要什么奖励?”
“娘子亲手做的披风,就是最好的奖励,我怎么会奢求其他?”
“是么?妾身在薛家订的罗袜,上午刚好到货哦,这次是白色的。”
萧思衡:咕嘟~咕嘟!
“娘子!”
“怎么了?”
“我火气有点儿重!”
第7章 怎么才七成啊!
“偷得浮生半日闲啊!”
萧思衡打了个呵欠,四仰八叉的躺在暖榻上,双儿坐在床边,轻轻地为萧思衡按摩,缓解萧思衡的疲惫。
“还是我家双儿最贴心。”
“少爷还是少说两句吧,如果被夫人听到,肯定会觉得伤心的。”
“说的也是,但不管怎么说,双儿就是贴心,来,给我踩踩背!”
萧思衡翻过身子。
双儿面色微微一红,但还是乖巧的脱下鞋袜,为萧思衡踩背按摩。
萧思衡主修炼体,身强体健,比较吃力气,因此,最喜欢踩背,双儿甚至练了千斤坠,就算萧思衡心血来潮,想试试二九八,双儿也能做得到!
呃~萧思衡发誓,自己的口味还没有那么重,九十八就非常不错,二九八不仅飞不起来,还容易被踩死!
距离攻破狼山已经过了三天。
狼山库存的金银珠宝、粮食布匹、食盐茶叶、酒水瓷器、武功秘籍,全都已经入库,那些朽坏的神臂弩,也被萧思衡修好,甚至找到弓弩来源。
南宋朝廷对江湖非常宽松,到处都是佩刀悬剑的武林人士,唯独对弓弩非常重视,贩卖弩箭,形同造反。
狼山这些弩箭,是温良玉从黑市购买到的,根据温良玉的账簿,还有他记录平生得意事件的日记,牵线搭桥的是青龙会,贩卖弩箭的是天命教。
按照日记中的记载,天命教在朝中很有关系,招揽数位实权人物。
至于温良玉,他不属于任何一方。
既不是青龙会的舵主,也不是天命教的使者,更不是明教的护法,与江湖各大宗派、隐世家族全无关系。
他临终遗言是青龙会的口号,只是想引导萧思衡去对付青龙会。
无论谁死了,他都觉得很欢快。
这是温良玉追求的“刺激”,他喜欢游走在各大势力之间,喜欢在悬崖上走钢丝的感觉,萧思衡甚至在他的日记中看到遗书,以及温良玉这些年,辛苦探查的有关各大隐秘势力的情报。
这些情报是给胜利者的礼物,也是给胜利者的诅咒、祸根。
青龙会、天命教、白莲教、明教等势力,绝不会允许情报透露出去。
获得这些情报的人,也很难按捺得住探查的心思,想去做更多探索。
温良玉甚至设想数条道路,包括但不限于带着情报投靠朝廷、投靠其中某一方势力,这只疯狂的嬉狼,妄图用自己的生命,导演一场江湖巨变。
萧思衡对此表示很淡定。
爱咋咋地吧!
对于萧思衡而言,温良玉留下的烂摊子,还没有雪千寻难对付。
自从那天萧思衡浑然忘我,顺手把雪千寻甩飞出去,雪千寻看到萧思衡便张牙舞爪,就连练霓裳也没办法。
明知雪千寻是借题发挥,练霓裳也只能劝慰,用好话哄着雪千寻。
为了缓解雪千寻的怒气,练霓裳从缴获的财宝中,挑选七八件比较值钱的翡翠玉石,带雪千寻去县城销赃。
销赃是最赚钱的黑道生意之一。
无论偷、抢、骗、贪、诈,赚到的财宝都需要销赃,只有通过那些手眼通天的大富豪,才能把珍珠宝贝换为可以花销的金银,再变成粮食药材。
黑市销赃是有规矩的。
店面儿需要特殊伪装,进入需要介绍人或者对切口,比如练霓裳准备去的销赃地点,表面是一家粮油店。
开店的是个老西儿。
定军山位于汉水之南,从地域而言属于汉中,本地的黑市生意,十有八九属于晋商,就算是别家势力开的,也要通过晋商开的钱庄来周转资金。
雪千寻挎着练霓裳的手臂,兴致勃勃的去销赃,满脸都是得意之色。
她自幼和练霓裳一同长大,连名字都是练霓裳取的,对她异常依恋。
在雪千寻看来,自家姐姐似乎是天命之子,总是能逢凶化吉,就算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能柳暗花明。
她知道该去哪里搞钱,知道该去哪里销赃,知道黑市切口,知道如何修整山寨,知道招揽什么样的人才。
练霓裳似乎是无所不能的!
至少,在雪千寻的认知中,练霓裳无所不能,没有什么能难住她!
就在雪千寻期待着,和姐姐在山寨逍遥快活的时候,姐姐嫁人了。
风华绝代、温柔大气、曼妙多姿、武功高强、智慧卓绝的姐姐,嫁给一个刚刚见面的小白脸,虽然这小白脸确实有些本事,却如何配得上姐姐?
“千寻,想什么呢?”
“想小白……嗯!我在想,咱们带来的财宝,能换多少金银?”
练霓裳笑道:“黑市规矩,珠宝玉器的价格,大概是三七开。”
雪千寻闻言大为不满:“怎么才给七成啊!咱们辛辛苦苦抢来的,那些脑满肠肥的奸商,凭什么拿三成?”
“七成是给他们的!”
“才三成?这是在打发叫花子!我岂不是成了跪着要饭的?”
“销赃,三成已经不少了,不知多少土匪山寨,根本找不到门路!”
练霓裳对此倒是颇为淡定。
玉石的价格本就比较“虚”,更何况这是销赃,自然是折上加折。
雪千寻握紧拳头:“姐姐,咱们能不能把他抢了,直接拿全部!”
练霓裳柔声道:“你把他抢了,下次找谁销赃?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乱打乱杀是不行的!”
“哼!姐姐也很憋屈吧!刀口舔血赚来的珠宝,被人直接拿走七成,咱们算什么土匪?他们才是真土匪!”
“现在可以抱怨两句,进了城就不要说了,免得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你姐夫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
练霓裳小声叮嘱两句。
雪千寻嘟着嘴说道:“凭什么是姐姐给他做饭?他怎么不做饭?”
练霓裳打趣道:“做饭?你姐夫确实会做饭,尤其擅长做鱼。”
“什么鱼?”
“藏着鱼肠剑的鱼!”
雪千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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