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暴君 第875章

作者:天煌贵胄

如今穆拉德·巴克什殿下收留了我们,他也支持殿下,可是他的手下又会向着谁?以后是不是还会像现在这样儿?

我相信,您和大皇子还有二皇子,从前也不是这样儿的,肯定是慢慢的才会因为一些原因,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那么,穆拉德·巴克什殿下呢?他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奥则朗布刚开始一怒,随即却又瘫坐了下来。

在小时候的记忆里,达罗悉乔很照顾自己和沙舒亚,不仅替两人背了很多黑锅,有好东西也不曾忘了自己两个人。

后来自己慢慢的大了,达罗悉乔又开始特别照顾更小一些的穆拉德·巴克什,自己还以为自己有一个好大哥。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现在这般模样的呢?

恍惚间,奥则朗布想明白了。

是从自己第一次领兵大胜而归之后,是从沙舒亚向着达罗悉乔发出了挑战信号之后,几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得变有些僵硬。

穆拉德·巴克什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啊!

早早的就来到了德里,反而不用留在阿格拉那里勾心斗角,更不用天天看着父亲与达罗悉乔的脸色,活的那么累。

达罗悉乔已经变了,以后,穆拉德·巴克什会不会变呢?

人一旦聪明了,就会有很多的想法,生出很多不该有的心思。

现在德里这个破地方是穷,可是当捞到了足够多的银币之后呢?自己从德里发展起来,反攻了阿格拉,穆拉德·巴克什还会像现在这样儿顺从自己吗?

奥则朗布突然发现,自己对于自己的几个亲兄弟都没有足够的了解,对人心的了解更不够,远远比不上眼前的这位先生。

或许是因为哑了,没办法开口说话,所以他才能沉下心来去思考,去学习?所以,他才会这么睿智?

沉吟了半晌之后,奥则朗布才开口道:“那么依先生之见,又该如何呢?”

奥则朗布一开口,不仅自己吓了一跳,连甲一也吓了一跳。

奥则朗布的声音里面已经充满了疲惫和沙哑,完全没有了刚开始时那股意气风发的劲头。

是不是把这孩子刺激的太过了一些?会不会把他彻底刺激成个废人?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一些?

甲一深刻的检讨了一番之后,才提笔写道:“此事如何,皆由殿下一言而决。这种事情放在大明,叫做离间天家亲情,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

我说这些,本来就已经超出了自己职责的范围之内,现在就更不能再替您做决断了。”

奥则朗布点了点头,却没有再说话。

穆拉德·巴克什现在还有用,还需要借他的手来掌控德里,弄银子,所以现在还不能够除掉他,所以要留着。

沉默了半晌后,奥则朗布突然问道:“先生要翻译的那部书,现在怎么样儿了?”

甲一摇了摇头,写道:“那部书很长,现在只翻译了前面的一部分,更多的部分都还没有翻译完成。”

奥则朗布道:“先把翻译完的送给我看可好?对于学问,哪怕是早一天能够学到也是好的。”

甲一点了点头,写道:“我现在去拿,马上就回来。”

甲一确实回去拿了,在两份一模一样的稿子之中,挑了字迹比较好的那一份拿了回来,呈给了奥则朗布。

开头的临江仙被翻译的有些不伦不类,剩下的地方倒还好一些,基本上能够看明白书里面写的是什么。

前几章的内容字数并不多,奥则朗布看的也很快,很快就看到了最后一而:“没了?”

甲一提笔写道:“后面的还没有翻译出来。”

奥则朗布急道:“那就劳烦先生了,早一些把这部书给翻译好,我觉得这本书里面的学问简直是太厉害了!”

PS:昨晚8点半到成都,然后发现行礼是下一个航班才能过来!行礼到的时候已经2点半,更该死的是充电宝被搜出去扔了,行礼箱也被弄坏了,机场赔了个新的。

但是不得不承认,川航不愧被称之为“喂猪航空”!

第六百六十七章 抄家果然会上瘾!(修)

甲一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要挑《三国演义》这部书讲给奥则朗布,更痛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说自己给他翻译。

如果当初自己说的是想办法去买一本译文版的,不是比现在好办的多?何至于每天埋头翻译这么多的文字?

还有奥则朗布那个混账东西,明明就是喜欢看书里面的故事,有必要非得装的这么好学么?

靠《三国演义》当兵书打仗,人家建奴可以,你奥则朗布也可以?想啥呢!

建奴可以,是因为建奴的情况跟《三国演义》里面的情况很像,步卒加上骑兵,基本上就是建奴的配置了,火炮那玩意当成投石机来看,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

可是你奥则朗布的手下能一样?

步兵方面跟建奴有多少的差距就不说了,反正莫卧儿的士卒肯定怼不过建奴的士卒,更怼不过大明的士卒。

骑兵方面,把战马和骆驼混掺在一起为主力的莫卧儿骑兵,跟建奴骑兵是一条水平线上的吗?

还有火铳和火炮,这玩意跟弓箭和刀枪是一样的吗?

就算你奥则朗布再能耐,也不可能通过这玩意学会火炮和火铳的应用之法吧?

但是奥则朗布明显不太在乎这么多的区别,或者说,整个人的精神已经完全放在了《三国演义》上面,至于其他的,反倒是没那么重要了,甚至于因此而赏了甲一不少好东西。

甲一不知道有网络小说这么个玩意——放在后世,奥则朗布摆明了就是一个沉迷于网络小说不可自拔,是每一个作者都又爱又恨的,每天都想着催更的优秀读者。

不过,

奥则朗布跟后世的那些网络小说读者们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不同的是,奥则朗布更多的是在学习,而不是后世的读者们一样把小说当成打发时间的一种工具——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学的。

相同的是,都喜欢催更,而且都有贤者时间。

奥则朗布在进入贤者时间之后,明显就比看《三国演义》的时候要靠谱一些,起码还知道关心一下德里城的情况,总算没到了因为《三国演义》而茶饭不思的地步。

面对着奥则朗布的询问,穆拉德·巴克什的脸上明显带着兴奋:“实在是不知道,原来德里城中的有钱人居然这么多!这次咱们发财了!”

奥则朗布斜眯着眼睛道:“发财?抄出来多少银币?”

巴克什顿时更加兴奋了:“起码一百万枚!最终的结果还没有统计出来,但是绝对不可能少于一百万枚银币!”

奥则朗布点了点头,神色却没有多大的变化。

区区一百万枚银币而已,至于兴奋成这个样子?莫卧儿哪年的税收不是按千万的数量来计算的?

巴克什没有注意到奥则朗布的神色,颇有些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自顾自的道:“一百万枚啊!去年一整年,德里的税收都只有区区的二十万枚银币不到,现在足足抄出来五倍!

果然,您请来的这位先生说的对,抄家是最快的来钱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