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吃货胖子龙
纨绔们一听这话,纷纷围聚了过来。
“刘奉御,此话当真?处默兄可是有救了?”
“宝藏先生,你,你没骗我等吧?程处默他当真有救?”
“快,快派人去卢国公府,速去通知卢国公此事!”
协和医院之中,顿时因为刘神威与张宝藏的话语,变得乱哄哄的,众人七嘴八舌的好一阵忙乎,又打发卢国公府的那些管事,赶紧回去报信。
李忘忧没去理会纨绔们,伸手将苏长卿招到了自己身旁,小声询问道:“长卿,你刚才编的那些什么狩猎血型的,还挺像回事情啊。嘿嘿,你再给我说说,我记下来,回头去忽悠神威兄他们。”
苏长卿轻啐了他一口,捂嘴笑道:“呸,你以为我和你一样不学无术吗?我说的可是真的。”
“啥?你确定?真不是你自己瞎编的?”李忘忧无语了,这什么ABO型血,居然还能被称为什么狩猎农耕血型?他可从来没有听说过。
“嘻嘻,当然是真的,瞧你这张无知的脸。我记得是某次在杂志上看来的,O型血是最古老的血型,因此被称为狩猎血型,古人类几乎都是O型血。后来人体不断适应新食物带来的身体的变化,出现了A型血,因此被称为农耕血型。一部分古人类身体逐步适应环境变化,产生了B型血,这种血型的人多是游牧民族如蒙古等北方少数民族,所以B型血被称为游牧血型。而AB型出现最晚,据说唐朝以前是没有AB型血的。”
苏长卿的这番话,倒是让李忘忧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后世就听说过ABO型血,并不知道其由来。
“厉害,不愧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
“哼,现在知道自己为什么是学渣了吧?”
“是、是,要不怎么你是我领导呢。”
李忘忧与美女上司在旁小声相互打趣,等待输血完成。
虽然他们两人谁也没输过血,却也知道应该和输液也差不多,速度肯定不能快了。李忘忧还专门让刘神威在鸡肠中间,用细绳子扎了一下,就是为了限制血液流淌的速度。
美女上司扭头看了眼一旁用来测量输血量的水桶,那里面一滴滴落下的清水,才仅仅铺了一个桶底而已。距离五百毫升,也就是后世一瓶矿泉水的容量,她估计至少还需要半个小时左右。
张宝藏与刘神威二人,一直不断给程处默诊脉。
只看两人脸上那兴奋之色,便能瞧出,程处默的状况是越来越好了。
纨绔们此刻也终于将心中的石头放了下去,李忘忧这会才想起询问纨绔们,程处默他到底怎么受的伤,为何会伤的这般严重?
只看纨绔们那一身血迹早已干涸的衣物,上面大片大片的血污痕迹,便能看出程处默当时留了多少血。
“遗爱兄,今日究竟发生了何事?何人那么大胆,居然敢射伤处默兄?”
听李忘忧提起此事,一众纨绔面上表情顿时变得精彩起来,有尴尬之色,有愤怒也有些憋屈。
房遗爱长叹口气:“子忧,今日是哥哥们栽了,说起来丢脸啊!先动手的其实反而是处默兄……”
741 这事还是得怪你
房遗爱话说一半,取过一支染满鲜血的羽箭,递给李忘忧:“处默兄便是伤在这支羽箭下的,子忧,你看看这羽箭。”
李忘忧躺在病床上单手接过,仔细打量一番,没觉得有何特殊之处,他不明白,房遗爱为何要将这支羽箭拿给自己看。
不过但他的目光落到箭羽后方时,却猛地瞳孔微缩。
这箭羽的尾部,赫然刻着一个“程”字!
“这……这是处默哥自己的箭?”李忘忧不敢置信的问道。
房遗爱与一众纨绔点头:“不错,正是处默兄自己的箭羽。”
李忘忧懵逼了,程处默自己的箭羽将他自己射伤?难道这箭羽还会自动拐弯不成?
程处默受的是箭伤,被箭羽直接射穿了腹部。
李忘忧在穿越来大唐之前,始终有种误解,觉得弓箭的威力是远远不如子弹,这其实并不正确。
后世的电视剧中,经常有猛将兄,身中十余箭,还能继续作战。
其实与子弹比起来,百步之内,弓箭的威力比起后世的手枪步枪子弹而言,只强不弱。
子弹速度快,只能产生贯穿性伤口,不是命中要害部位,就不会造成很严重的后遗症。
但弓箭不同,箭矢的箭头,比之子弹要大上许多。
箭头形状各异,有带脊两翼箭,有三叉箭,有飞虻箭……这些箭矢,都是出于最大威力杀伤敌人而设计出来的。
以两翼箭为例,箭头两侧为带脊两翼,开有锋利的锋刃。
一旦射入人体内,不仅仅会造成贯穿伤,而且两翼锋利的翼刃,还会划开血脉,异常凶狠。
程处默中的便是这两翼箭,锋利的箭翼直接划开他腹部内的血管,造成大量出血。
若不是李忘忧给他输血,恐怕卢国公府此时已经可以开始办丧事了。
也幸亏如今无论是张宝藏还是刘神威,都掌握了创口缝合技术,否则即便李忘忧能想出办法给程处默输血,恐怕他也坚持不到李忘忧赶来协和医院。
李忘忧看看手中的箭羽,又扭头看看躺在自己身旁,依旧昏迷不醒的程处默,一脸的不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之前你们不是说,是高句丽使团中人,射伤了处默哥吗?为何会是处默哥的箭羽射中了他自己?”
纨绔互相看看,还是房遗爱开了口:“哎,此事说来话长。今日我等闲来无事,便打算去城外狩猎,打发时间。却不料在城外遇见了高句丽的使团,他们今日也是出城狩猎。子忧你也知道的,那些前隋将士的头骨,被高句丽人垒成了京观,还立于辽河以东。这是前隋的耻辱,又何尝不是我大唐的耻辱?此次那些高句丽使团来长安城,便是圣人修书与那高句丽王,要求他们拆除京观,送还骸骨,那些高句丽使臣便是为此而来。”
李忘忧微微颔首:“此事我自然知道。”
隋炀帝发动百万大军,征伐高句丽失败,上百万人葬身辽东。高句丽将这些尸骨的头颅筑成京观,以显耀自己的军威。
所谓京观,便是战死的将士尸骨累积成土丘的样子。
李忘忧还依稀记得,历史上,李二便是在贞观二三年间,与高丽王交涉,并派出大臣去辽东查看,毁掉了高句丽所立的京观。
想来那些高句丽的使臣,便是来长安城与李二商议此事的。
可那高句丽使团,怎么有那么大的胆子,居然敢射伤程处默?双方又是为何发生冲突?
李忘忧也懒得费脑子,直接询问道:“诸位兄长,又是因何与那高句丽使团发生冲突?”
房遗爱瞥他一眼:“此事说来还与子忧有关。”
李忘忧被说懵逼了,和自己有关?
这特喵的关他毛事?
今日他都在国子监,为学校招聘老师,怎么纨绔们在长安城外出了事,也能与他扯上关系?
见李忘忧不解,房遗爱解释道:“子忧,上次在台狱之中,你拔刀杀了三名东瀛人,可还记得?”
李忘忧当然忘不了自己杀人那事,至今想起来还觉得恶心反胃。
听房遗爱这样说,他倒是想起来,当日在台狱里,纨绔们可是帮着他,将那东瀛使团的人都给暴打了一顿,之后才发生了那使团中的东瀛人,挟持佩兰之事,逼得他暴起杀人,才将佩兰给救了下来。
不过他还是不明白,这与高句丽人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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