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标瑰夏
他掏出手机看了看,是个陌生号码。
杜采歌皱皱眉,忖度了片刻,按掉了,没有接。
“我们继续”
刚说了两句,手机又振动起来。他看了看,还是之前那个号码。
“不好意思,叔叔阿姨们,我接个电话。”
“去吧,有事你就先忙。”
杜采歌拿着手机快步走开,才按下接听:“喂?”
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女孩的啜泣声响起:“粑粑,安安死了!我好难过!”
注1:按照设定,红楼梦应该被蝴蝶效应给弄没了的。但如此伟大的作品,杜采歌不敢搬运,不敢往脸上贴金。而又不忍心这样伟大的作品消失。所以就让红楼梦顽强地扛过蝴蝶效应,继续出现在蔚蓝星吧。名著不朽。
第199章 粑粑,我香菇蓝瘦
杜采歌刚要说,小妹妹,你打错了。
却猛地醒起,他前两天不是刚得知自己有个女儿么?
名字叫做对了,名字叫“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
这首诗,时常被用来表达思念之情。
当时和颜颖臻结束通话后,杜采歌曾觉得莫名其妙,我不就提了一句段晓晨,你和我发什么火?
后来反复念了几遍女儿的名字,他才领悟了一点点。
或许他和颜颖臻的关系已经结束了,他们现在只是“前男友、前女友”,不再是男女朋友关系,更不是夫妻关系。
但是就凭“采薇”这个名字,他们之间的故事肯定还没完。
“采薇啊,”杜采歌清了清嗓子,还好刚穿越来的时候他以为杜媃琦是自己女儿,已经模拟过当父亲的感觉了,这时并不觉得太紧张、狼狈,“你还好么?”
“我不好,我好难过,”小姑娘吸着鼻子,可以想象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她的小脸滑落,“我想要安安活过来。”
安安是谁啊?
应该不是一个人,或许是她的宠物吧,杜采歌猜测,他柔声说:“你告诉你妈妈了吗?”
“还没有,麻麻在工作啊。而且安安是粑粑送给我的,我想先告诉你。”
原来如此。还好自己没乱说话。虽然其实一直想要一个可爱的,10岁以下的小女孩当女儿,但真的有了个这样年纪的女儿,杜采歌发现自己还是不知道怎么和对方交流。
杜采歌绞尽脑汁,“你今天不上课么?”
“今天放假啊。”
“你拿的谁的手机给我打电话?”
“这是小陈姨的手机啊。”
可能是保姆吧。
“哦。”接着杜采歌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倒是小姑娘叽里呱啦又说了一大堆,杜采歌听了半天,终于听明白了中心意思:“我很香菇,蓝瘦,粑粑你带我去吃冰激凌,抚慰我受伤的幼小心灵,还不准告诉麻麻,因为麻麻不准采薇吃冰激凌。”
“冰激凌啊?”杜采歌有点为难。
因为呢,显然颜颖臻不可能是因为买不起冰激凌而不准采薇吃,而是担心她的身体。
这是小孩子父母的拳拳爱护之心,杜采歌觉得自己不太适合为了讨这小孩子的欢心,就违背她父母的意愿吧。
等等
说到采薇的父母
貌似我才是她的正牌父亲吧?
额,那行。冰激凌可以有。
肯老爹的奥翅也可以安排一对。
还想吃点什么?巧克力要不要?
冰糖葫芦也得来一串吧?
,小糖人,都安排上。
“谢谢粑粑,粑粑最好了!我爱你粑粑!”小采薇立刻破涕为笑,甜甜地说。
杜采歌觉得心都要化了。
原来这就是当爸爸的感觉啊。爱了爱了。
和小采薇约定了一个小时后见面,杜采歌挂掉电话,回到老头老太面前,继续分享自己的理念:“我觉得吧,音乐是有时代性的。最纯正、最传统的民乐,已经跟不上我们现在的时代发展了,注定会被边缘化。就算没被完全淘汰,那也只是将之作为一门传统艺术,一门化遗产,继承下来。但是想要发扬光大?抱歉,现在的时代,并没有适合它们生存的土壤。就像是大熊猫,现在只能生活中动物园里,把它们放生到野外,它们很快就会被灭绝。”
听到他这么说,老头老太们一个个阴沉着脸,不过却没有口出恶言,只是静静地听他说。
“我觉得,民乐想要吸引年轻一代的听众,想要不断地扩大受众、发展新鲜血液,就得不断求新,求变。以更新颖的形式,甚至用一些贴近流行的音乐元素,来吸引人们注意到传统艺术之美,学会欣赏经典之美。”杜采歌阐述着地球上关于国风歌曲的理念。
“换句话说,你要让人欣赏民乐,你首先得把人领进门吧?人家如果连门槛都不愿意迈进来,都不愿意去深入了解你们的民乐是什么东西,你怎么让人家欣赏?”
一众老头老太露出深思的表情。
霍彦英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支老式的碧玉烟斗,不过里面并没有放烟丝,就这么含着吧唧吧唧吮吸了几口,说道:“臭小子,这些问题呢,我们也不是没想过。不过,民乐改革,该怎么改?与现代流行音乐元素结合,该怎么结合?你倒是给说个明白啊。”
杜采歌笑着摇头,他心里有点得意,看我把你们给忽悠瘸了,谁让你们欺负我的。
“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先听听我写的这两首给葬花吟的配乐吧。”
“行,那就先听听。”
杜采歌事先没准备,现场把曲子给写了出来。
这些老音乐家都是有极深厚功底的,只是大致看了看,心里就有数了。
“这两首曲子风格完全不一样啊。”
“是啊,前面这首还好,后面这首是什么玩意啊!这也叫民乐?”
杜采歌搬运的这两个版本呢,一个是87红楼梦版里陈力老师演唱的版本,王立平老师作曲。
另一个呢,则是网络歌手双笙为了推广“青春版红楼梦”所演唱的版本,由古风音乐人itterzy作曲。
两个版本,配乐的目的都不同一个是为了在现代再现经典,尽量遵循古法,遵循原作意境。
一个是为了推广“青春版红楼梦”,所谓青春版,大家都知道,就是为了把年轻人吸引过来,自然会有更多的流行元素,这些老头老太们感觉看不惯也很能理解。
至于要说哪个版本更好,杜采歌也无法评价,他只能说,对他个人而言,觉得87版更经典、更凄美,双笙新版更现代化,乐理更符合现代人审美。
考虑了片刻,他笑着开口:“我也不知道怎样改良的民乐更受欢迎。要不,我们把两个版本都录制出来,找人唱,放到网上,看看那些年轻人的评价?摸着石头过河,看看怎样才能把年轻人吸引来听民乐,好不好?”
“这主意倒是不错。”
“那叔叔阿姨们,你们先玩着,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啊。对了,再次感谢你们给我录的配乐,我会在短片字幕里感谢你们的。”
“感谢倒不用了,等上映了请我们去看吧。”
杜采歌笑道:“这种十分钟的短片是不会上映的,等后期全部做好了我给各位都拷贝一份,叔叔阿姨们如果给面子呢,就收藏一份。不给面子呢,等我走了偷偷删掉就好,不占硬盘空间。”
“哈哈,你这孩子真逗,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杜采歌走后,老头老太们仍然兴致勃勃,不想散场,要先把这两个版本的葬花吟都排练两遍,听听成曲的效果。
反正这录音棚是某人的学生开的,就算占用一整天,那学生也不敢炸毛啊。
他们退休后常年在一起玩音乐,配合默契,各自也都有绝活,稍稍演练一下,就演奏得似模似样。
很快就把两个版本都完整地演奏了一遍。
然后就开始交头接耳地讨论。
“其实还挺有意思的,对吧?”
“我觉得,前一个版本很符合我心目中葬花吟该有的意思,后一个版本,怎么说呢,我孙子、孙女可能会喜欢。”
“对,我觉得后面这个版本太活泼了,太吵闹了,没有那种忧思入骨,悲观凄凉的感觉,很不红楼梦。但是,可能这种风格,会更容易被年轻人接受吧。”
“其实细品小杜刚说的话,也还有点意思。你们说,要是我们用这个流行风格的葬花吟吸引年轻人来关注民乐,关注经典。然后再告诉他们,其实还有更好听的版本哦,这时再放出前面这个版本,嘿!”
也有人逮着霍彦英一顿臭骂:“你说你这个老不修,凭什么能有这么好的干儿子!我呸!你这是误人子弟!”
霍彦英得意洋洋:“因为我跟他亲爹杜知秋关系好啊,早早地就得到了认可,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懂么?而且早些年,他亲爹都不待见他,不喜欢他去写流行音乐,是我劝杜知秋,年轻人就应该出去多见识见识,阅遍了世间繁华,找到心灵归处,这样才能写出动人的音乐。”
“听我劝了几回,杜知秋才和他儿子和好。后来杜知秋临死的时候,知道他那老婆不靠谱,也是托孤给我,让我替他多看顾看顾几只小杜。”
“所以,我当小杜的干爹,那是不是天经地义啊?”
说到这,突然有人插嘴:“听说当年杜知秋的死,和他那个姓申的学生有关,是不是?小杜怎么还不去替他爹报仇?”
霍彦英摸了摸浓浓的眉毛,突然发作:“报什么仇?现在是法制社会,你还希望小杜和他那蠢得要死的哥哥一样,提把刀找上门,被判个几年?杜知秋绝不希望他儿子做傻事!小杜只要出息了,不断地写出好的音乐,就是告慰杜知秋的在天之灵。额,最好以后再找个漂亮媳妇,多生几个孩子。”
“话说,孙幼劼。”
“干嘛?”优雅老太白了他一眼。
霍彦英腆着脸说:“把你那宝贝孙女介绍给小杜呗。”
优雅老太孙幼劼撇撇嘴,“可是我想啊,他们的年龄相差太大了啊。小杜都34,35了吧?我那宝贝孙女还没满20岁,不是很合适哦。”
霍彦英义正辞严地说:“爱情,无关身份地位,无关年龄。”
“去!”一群人对他起哄。
第200章 这是我粑粑!
杜采歌开着车往采薇说的地址赶,一路兴冲冲地,甚至有点心神激荡。
不过车开到半路,他总算想起,出于人情世故,也应该给孩子买点礼物。
按照颜颖臻的说法,自己只有每年的6月才能和孩子相处一段时间。
算算看,这孩子已经有差不多11个月没见到父亲了?
那她肯定希望父亲给她带点小礼物。
杜采歌记得,自己小时候,父亲如果出差的话,每次回来都会带上一点小礼物。
不需要多贵重,哪怕只是一张明信片,一柄当地特色的木梳子,一串不值钱的小手链,那也代表着父亲还记挂着这个家,记挂着亲人。
于是杜采歌放慢了速度,一边开车一边张望,最后在一家看上去比较高档的精品玩具店门口停下。
挑选了半天,最终在店员的热情推荐下买了一个欧式小城堡,搭配了几个可以更换衣服的小人偶。
通常,女孩子都喜欢玩扮家家,这个玩具应该会令女儿满意吧。
至于价格上千块钱的玩具,虽然对于一般工薪家庭来说,不一定下得去手。
而且很明显有溢价,说不定就是被宰了一刀。
不过杜采歌一点也不在乎。
只要这个女儿开心就好。
要说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儿有什么感情?那肯定是在骗人。
任何感情都是需要时间、陪伴,才能滋生、增长的。
可是他能感到肩头有一股沉甸甸的责任。
哪怕他对这个孩子还没有半点感觉,他也明白,自己不能让孩子失望。
就像他年幼时,他的父亲从未让他失望一样。
明红色的“赤骥”缓缓驶入“鸿远天宫”小区。
这是一个别墅小区,杜采歌之前凑巧看到过关于这个小区的一些信息。
这个小区是鸿远集团前些年开发的一处地产,名字大气,其实不算高档。
小区里是独栋别墅和联排别墅混杂,其中一部分房产还有下沉式庭院设计、带有游泳池,甚至室内、室外双泳池。
但是不管是地理位置、房屋设计、面积、绿化、配套设施、安保等都算不上顶级。
而颜颖臻可以说是大华国女首富了,住在这个小区坦白说有点令人奇怪。
杜采歌曾想象颜颖臻住在魔都最豪华的别墅区,类似于地球上的陈汤一品小区,檀宫,紫苑之类一平米十几万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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