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标瑰夏
哪天等我把杀与草之歌搬运来。
那就不是死男主、死女主的问题了,动不动就死一户口本!
许多读者,最开始以为狼家是主角家族吧。
结果看到奈德死,狼家被屠戮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接下来好不容易看到萝卜像天命之子一样崛起,“北境之王!”的怒吼让多少人心荡神驰!
纵马南下,东征西讨,未尝一败!
越来越有天命之子的气势了!
然后就是染血的婚礼。
天命之子萝卜打出了GG。
第86章 可以被毁灭,不会被打败
好吧,在萝卜GG后,广大读者接下来发现,或许囧恩才是冰与火真正的主角。
囧恩也够惨了吧?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似爱,似怨。
那一头像鲜红的火焰一样的红发,就此消散。
有一个身为公爵的老爹,自身却没有继承权,只能去外面发展;有一个胖胖的好基友;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爱人死去。这是标准的主角模板啊。
终于成长了,成为总司令了。甚至与好基友产生了隔阂,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付出了那么多代价,很快就要走上人生巅峰,迎娶龙女王了。
囧恩打出了GG原著。
如果冰与火之歌还不够劲爆,或者哪天心情好把银河英雄传搬运来。
还记得银河英雄传的作者是谁么,田中芳树,外号叫做“杀人的田中”。给你们一个眼神好好自己体会!
地球上那些看过银英传的朋友们,记不记,那一头红发的少年死在友人的怀抱里?
记不记得,一次简单的出行,然而魔术师杨一去不返?
记不记得金银妖瞳苦涩的微笑,疾风之狼无声的哽咽。帝国双璧终究拔剑相向,因剑而生、因剑而亡?
先寇布说,“我的墓碑不需要墓志铭,只有美女的眼泪才能安抚我的灵魂”,他的女儿却只能和墓碑和解?
又是否记得,皇帝莱因哈特逝去,“于是,贝尔赛底就成为圣墓了”?
凡人们啊,你们该不会忘记这些浓墨重彩的角色先后死去的悲哀和无奈,被田中老贼支配的恐怖?
杜采歌已经明悟了。
作为作家,杀的重要角色不够多的话,是难以被读者记住的!
没有杀过一两个主角的作者,不是好作者!
只要将这些角色塑造得成功,然后杀得凄美,就能让人长久地记住!
这就是悲剧之美!
以后他说什么也要搬运几本杀主角的小说过来。
搬运经典小说,真的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
杜采歌乐此不疲。
看着沙雕读者们的书评,让他有时能若有所得,有时能笑出猪叫声。
不过他也渐渐有些不满足了。
他想要加入更多原创的东西。
本质上,他是一个创作者。
虽然是拍电影的。习惯于用镜头语言讲故事。
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是讲故事给别人听的人。
有时讲讲从别的地方听来的故事是挺有意思。
但也会有自我表达的欲望。
想自己创作一些故事来讲。
当然在搬运鬼吹灯时,杜采歌并没有完全放飞自我。
他基本上还是遵照了原本的剧情线和语言风格。
只是在一些细节上,他借鉴了别的盗墓小说,做出了修改和调整,务求使小说更加紧凑,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盗墓的过程更加惊悚。
所以现在回过头来看,他搬运的鬼吹灯,与天下霸唱的原版相比,主线不变,但是支线剧情和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与原著有了一些细微的差别。
做出这样的修改,并非多此一举,更不是不尊重原著。
而是杜采歌脑海里已经在构思着未来的影视作品,为了更方便改编而做出的调整。
对自己的笔,杜采歌也有着自信。
算不上很好,但也还过得去。
比起那些举世闻名的豪自然有着难以丈量的差距;比起网络小说作者中的佼佼者,比如乌贼,猫腻,香蕉等,也有着不小的差距。
但和一般的白金、大神相比,只论笔的话,他应该是半斤八两的。
过目不忘的记忆,庞大的阅读量,过得去的笔,让他在对鬼吹灯进行调整修改的过程中,渐渐得心应手,越来越有感觉了。
他现在已经搬运到龙岭迷窟的开头部分,写到在鱼骨庙附近寻找盗洞。
又搬运了一万字后,杜采歌发布了今日的诛仙更新,然后抽空看了一会他加入的那些群。
盟主群还是1个,全订群则从14个增加到了16个。
之所以没有增加太多,是因为之前的14个群就没有全满。
看着群的数量只增加了两个,其实粉丝的数量已经增加了很多。
杜采歌看了一阵,群里讨论很热烈。
有时会讨论书里的剧情,有时也会说些家长里短,讨论娱乐明星。比如这两天最火热的话题“天后的神秘情人”,在每个群里都掀起了一些波澜。
毕竟段天后算是国民偶像级别的,每个群里都有她的粉丝,大半国人都熟悉她的名字。
群里偶尔会有人开车,但管理得还挺严格,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对一些污言秽语的人也会及时制止。
乱打广告的也会被禁言。
看来李喆团队没少下功夫,找了不错的群管理,而且肯定也安排了一些托。
杜采歌又看了看自己的微博等社交软件。
自从招揽了李喆之后,这些都是由李喆的团队负责打理,当然他也可以自己更新状态,只不过他只是条咸鱼啊,这种事当然能不做就不做。
李喆的团队还是有两把刷子,微博等社交软件经常有更新,往往会是一两句金句,心灵鸡汤,有时也会家常式地唠嗑几句。
杜采歌提出过,不允许运营团队针对时事表明态度。
观点、态度只能由他本人来发表。
这一点得到了严格的遵守。
顺便,杜采歌所有的社交账号,原本的名字都叫做“云出岫”,而不是林可。
否则他早就有联想了。
至于为什么原主在车祸事件之后隐退,然后改名叫“云出岫”?
杜采歌猜测,原主或许是想借用陶渊明那句“云无心以出岫”,来表达他希望不受俗世的拘束,心灵能重新变得自由自在吧。
不过杜采歌将这些社交账号的昵称全部改成了“海明威”。
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出自于老人与海,“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他一直以这句话来激励自己。
尽管,写下老人与海的海明威自己都吞枪自尽了。
可杜采歌相信,这种精神,绝不会因为海明威一时的脆弱,而失去意义。
原主自杀身亡,让自己穿越了过来。
考虑到原主的经历,原主曾经辉煌,却遭遇社会性死亡,最后选择自杀。
可以说,原主其实是既被毁灭了,又被打败了。
可是在外人眼中,“杜采歌”这个人还没有败,只要自己还没认输,就还没有败。
浴火重生的自己,选择了“海明威”这个名号,是否冥冥中也有着某种注定?
第87章 是男人就上一百层
杜采歌继续进入搬运状态。
正当他聚精会神工作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进来,却是姜佑曦打来的,语气熟络地说:“哥,中午一起吃个饭呗!有事想拜托你。对了,明明姐也会来。”
杜采歌没有拒绝。上次程明明提出了合作,他正想和小姜谈谈。
“行啊。地方你定,弄两瓶好酒来。”
“哈,保证让你满意。哥你会带女伴来么?”
“不带了。”
过了一阵,姜佑曦将地址发来,是在某个小区里面。
杜采歌上网查了一下,在网上没查到信息,应该是比较隐蔽的私房菜馆。
然后他埋头继续搬运。
“哥,这里!”
当杜采歌踏进那个简单直白命名为“鑫鑫家常菜”的私房菜馆时,就看到小鲜肉姜佑曦站起来挥手。
杜采歌甩了甩雨伞上的水,踩着湿滑的地板砖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程明明也起身迎接他。
客套了两句后,大家入座。
杜采歌心知肚明,这两人都清楚自己就是天才音乐人林可。
可笑自己之前还一直疑神疑鬼,不知道为什么姜佑曦会崇拜自己。
桌上放了一瓶五粮液,杜采歌对酒没有研究,不知道这瓶在五粮液中属于哪个系列,哪种档次。
他喜欢喝点小酒,但从不喝多。对酒的味道稍微有点挑剔,但比起那些饮酒的行家就差远了。
这时菜还没上桌,姜佑曦把酒倒好,给杜采歌和他自己都倒了二两左右,给程明明则到了一两多一点。
杜采歌端起酒杯,嗅了嗅酒香。
姜佑曦笑道:“哥,我还以为你不喝酒了呢。”
杜采歌猜测,估计是因为原主酒驾那件事后,宣布不再喝酒了吧?
他笑了笑:“没这回事。”
姜佑曦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哥,段天后那个神秘情人,该不会是你吧?”
就连程明明也露出很感兴趣的表情,伸长了耳朵听。
杜采歌有点尴尬,喝了一口茶水掩饰,轻咳道:“不该你关心的事,别瞎操心好吗?”
“卧槽!”姜佑曦兴奋得俊俏的脸蛋都变形了,“哥,我服气啊!你太厉害了!你是这个!”他挑起大拇指。
“哥,你会不会段天后再次合作?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期望着再听到你给她写的歌!天籁之音和音乐鬼才的组合,你们两简直是珠联璧合好吧!”
“可惜自从2002年之后,你们就再也没合作过了。”
杜采歌心里有点虚,段晓晨那幽怨的声音还在他脑海里回荡。
“把我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但是事后,他却对我不冷不热。”
“不是我不找你合作了,是你突然就不与我合作了。”
他摇摇头把那声音赶出脑海,说道:“别瞎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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