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是马里奥
婚礼现场被夏洛搞得一片混乱之际,秋雅跑到楼下,径直往停车场走去。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夏洛这么混蛋,不仅当着众人的面搞砸了林跃向她的求婚,还把高三时的事情翻出来,让她丢了一个大人,事到如今,韩大春和马冬梅的婚礼走向何方她已经不关心了,眼下唯一的念头就是尽快离开这个让她委屈愤怒的地方。
“秋雅,秋雅,秋雅……”
常明霞下楼梯的时候踩空了,险些崴到脚,直至脱了高跟鞋,赤着脚丫追下来,终于在通往停车场,被葡萄藤遮蔽的走廊里追上了好朋友。
“你等等,等等……”
她气喘吁吁地喊道。
秋雅置若罔闻,继续往前面走。
“王秋雅!”
常明霞说道:“你再继续任性,信不信我让你后悔。”
秋雅停下脚步,回过头去,一脸不解看着她。
“这事儿是韩大春和夏洛的错,跟林跃有什么关系?”
“我没生他的气。”
“那你一声不吭地走了,这样做合适吗?”
“……”秋雅的表情慢慢软化:“我就是想找个地方冷静一下。”
“跟我来吧,我知道后面有个景观湖不错。”
常明霞转身往后面走去,秋雅把手放在胸口想了差不多三秒钟,选择快步跟上。
后面不仅有一个不大的湖,湖心还有一座凉亭,绕湖的塑胶跑道两侧是盛开的鲜花和修剪过的景观树。
两人在面湖的一张长椅坐下,侧前方一株银杏树的树冠刚好遮住烈日的光芒。
常明霞说道:“林跃担心场面失控,留在上面照顾王老师,不然一定亲自下楼追你。”
她一面说,一面从兜里掏出刚才他用来求婚的钻戒。
“来,把这个戴上。”
秋雅怔怔地看着手里晶莹剔透的钻石戒指,脸上是悲喜交加的神色。
“戴上啊,难不成你想逼他再求一次婚?你知道他的脾气的。”
在常明霞的催促下,她把那枚戒指带到左手无名指上。
“你以为他不知道你这两三年怎么过的吗?人心都是肉长的,发生了那种事,总得给他一个调整生活态度的过程吧。”
常明霞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要不是知道你对他的感情有多深,付出了多少时间和精力,我必然要跟你争一争的。”
秋雅看着象征婚姻的戒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林跃已经跟他爸妈谈过了,要我找个黄道吉日,邀请两方家长一起吃个饭,把婚期订下来。”常明霞说完看着她手上的婚戒,眼里闪过一抹嫉色。
秋雅点点头,道了一个“好”字。
她自认为是一个理性的人,懂得审时度势,权衡利弊,或者说她是个功利的人。
蓦然回首,却发现在他身上投入了一十五年青春。
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五年?女人最好的年华又有几个十五年?
叮叮咚~
这时常明霞的手机响了,她拿起来一看。
“是林跃打来的。”
说完按下接通键放到耳边。
两人说了几句话后她把电话挂断。
“林跃说大春和夏洛打起来了,冬梅在地上摔了一跤,有可能动了胎气,现在医院已经派救护车把人拉走了。”说完这句话她拿起手提包就要离开。
“等等我,我跟你去。”
秋雅听说马冬梅受伤动了胎气,一下子急了。
“行了,你就别去添乱了,回家等信儿吧,这是林跃特意嘱咐的,说同学们都过去医院了,害怕你面对大家不自在,等医生给冬梅检查完身体,有了结果他会给你打电话的。”
常明霞拍拍她的手,把手提袋往肩膀一撸,朝着前面停车场快步走去。
秋雅想到刚才夏洛在同学们面前说的话,有感于林跃的体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站在原地目送常明霞离开。
她又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抚摸着无名指上的婚戒沉淀一下情绪,觉得不那么激动了,便拿着自己的包往前面走去。
转过一片花圃,快接近酒店前方广场的时候,一个人拦住了她。
“袁华?”
她吃了一惊,下意识停住脚步。
“秋雅……”
“你知道冬梅和夏洛被送医院的事不?”
袁华点点头:“如果不是为了找你,我可能也跟着去了。”
秋雅低着头说道:“你不会也跟夏洛一样……”
“我怎么会跟那种人学。”说起夏洛,袁华挺激动的,一副羞于混蛋为伍的样子,在他看来,夏洛就算成了明星,也掩饰不住骨子里不学无术的流氓味儿。
“我是想说……想问……我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秋雅抬头打量他一眼,慢慢抬起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钻戒在阳光下是那么刺眼。
一起被刺痛的还有袁华的心,他很清楚无名指上的钻戒意味着什么。
含在嘴角的烟掉在地上,他往后退了一步。
“我想知道为什么。”袁华说道:“为什么他那么待你,你还愿意嫁给他。”
“……”
“就因为他比我更有才华吗?”
秋雅叹了口气:“一开始是的,不过后来……”
“后来怎样?”
“你是不是听说了他大学毕业后选择齐小小,没有选择我的事?”
袁华点点头,他跟夏洛之所以认为林跃对不起她,就是因为这件事。
他打听到的情况是,秋雅上大学后跟林跃成了情侣,她把最好的青春给了那个家伙,结果呢?大学毕业没两年,那家伙扭脸儿娶了别人,没有娶她。
这是什么?
这是欺骗!这是恶毒!这是白嫖!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是秋雅,一定恨死了那个白白睡了自己六七年的男人。
“是艾朵告诉你的吧。”这时秋雅问了他一个问题:“你知道齐小小为什么喜欢《第一次亲密接触》吗?”
这个弯儿拐得有点大,袁华愣住了,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毕竟他也看过那本书,而且对齐小小的印象是咖啡色的毛线衣,咖啡色的休闲鞋,咖啡色的小喇叭裤,咖啡色的书包,还有挑染成咖啡色的头发……完全就是轻舞飞扬的翻板。
秋雅又问道:“知道她爸为什么早早地离开人世吗?知道她妈为什么义无反顾地跟别人跑了吗?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跟班里的同学一样好好学习,追求考一个好大学,有一个好的前途吗?”
她问话的内容,问话的语气,眼睛里的光,让袁华有了一个猜测,一个非常不好的猜测。
“没错,因为她的时间比我们少很多很多,她不愿意像个笼中鸟一样被困在学校里,想让自己短暂的生命活得更精彩些。”她顿了一顿又道:“分手那天,林跃告诉我一句话,《轻舞飞扬》的结局引来一片声讨,甚至有人跑到咱们学校找他麻烦,只有齐小小说谢谢他,开始他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知道了,因为齐小小觉得自己就是现实版的轻舞飞扬,她很高兴在相比普通人短暂的生命里能收到这样的礼物。”
袁华的猜测应验了,回想起第一次见到齐小小时的场景,不由得感慨万千。
当初他就觉得那个女孩儿……怎么说呢,跟那些不学无术,染上坏习惯的学渣不一样,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子灵动劲儿。
“所以,这就是林跃跟你分手,选择娶她的原因?”
秋雅摇摇头:“不,不是他跟我提的分手,是我跟他提的分手。”
第1591章 林跃的人品最好了
袁华皱了皱眉:“是可怜她吗?”
“是,也不是。”秋雅解释道:“我不想他夹在我们中间为难,为了他,也为了我自己,我决定放弃。”
“只是嘴上的放弃吧?”
在袁华看来,选择放弃了却一直不找男朋友,这叫什么?这叫自欺欺人。
不对……
他像只斗败的公鸡一样看着她。
“我没想到你居然爱他到了可以牺牲自己的地步。”
秋雅叹了口气:“我也没想到,或许这就是网络上说的,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吧。”
“你说他人品好?”
“他人品不好吗?”秋雅反问:“他们结婚两年,齐小小病重两年,她离世后明霞找到了我,说他有些意志消沉,这点从《暮光之城》的字里行间就能感受出,明霞担心他这样下去会出问题,恳请我去照顾他,于是我回到了他的身边,但是一直像好朋友一样相处,他从未越雷池一步,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说心里还想着谁,直到两年后他终于走出阴霾,重拾信心,我觉得自己该走了,给他一些时间,也给自己一些空间,期间我们断断续续地联络,不过很有分寸,倒是明霞挺急得,用她的话讲这叫入洞房的不急听墙根儿的急,再后来,你都看到了,袁华,正如你刚才的问话,你觉得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你和夏洛在我这里还有机会吗?”
“没机会了。”袁华轻轻摇头:“这一次我输得心服口服。论才华,我不及他,论努力,我不及他,论浪漫,我不及他,论深情,我也不及他……所以,祝你幸福。”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离去,一边走还一边哼着周杰仑在礼台上唱的那首《说好不哭》。
“没有了联络。”
“后来的生活。”
“我都是听别人说。”
“说你怎么了,说你怎么过。”
“放不下的人是我。”
“人多的时候,就待在角落。”
“……”
起码这首歌的前半部分很适合他。
秋雅站在原地,目送他钻进一辆宝马X5的驾驶室,驶离停车场。
叮叮咚~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从包里拿出来,按下接通键放到耳边。
“冬梅没事了?”
“……”
“嗯。”
“……”
“嗯。”
“……”
“好,我等你。”
……
当天晚上,夏洛参加同学婚礼出了大丑的录像就在网上传开了。
一开始是打选秀歌手,然后在喝喜酒的时候掀桌子,险些把新娘同学肚子里的孩子给整没,这则消息在网上掀起一道舆论风暴,不断地被各种娱乐自媒体和小报翻炒,经纪人使出吃奶的劲儿公关也没用,最后干脆撒手躺平,静看事情发展,毕竟他也很生气。
这个夏洛除了有才华这个优点,那真是……其他方面说是废物点心吧,挺过分的,要说也有可取之处吧,又是违心之言,而且超级难伺候,动不动就训人。
“太过分了,别人好心好意请你去参加婚礼,结果差点把喜事变成丧事。”
“就这还大明星呢?有才无德啊,有才无德啊。”
“得,这骚操作,简直败尽路人缘。”
“上次他打周杰仑的时候我就路人转黑了,现在属于黑的发亮那种,下次他再发单曲,一定一踩到底,不,就算不是他演唱的,是他作曲填词什么的,起码在我这里会上黑名单。”
“这事儿总有起因吧,你们就不问个为什么?我觉得夏洛挺好,搞不好事件背后另有隐情。”
“楼上的,做个人吧。”
“有什么隐情,现场视频全网都是,你眼瞎啊,自己不会看?算了,今天心情不错,洒家给你科普一下,之前在《好嗓门》打人的事呢,大家猜测他是嫉妒那位‘大器晚成型’歌手的才华,一时没有控制住脾气,这次婚礼上掀桌子的事呢,主要是他的初恋情人接受了那位偶像作家的求婚,就是林跃,这个名字你总听过吧?这下好,把他激怒了,借着酒劲儿又是推新娘又是和新郎动手打架,你说说这是个什么玩意儿,输不起啊,还大明星,我看应该叫大混蛋。”
“你说他这是为什么呀?身为一个明星,不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万一被封杀了怎么办?退一步讲,就算没被封杀,他还想不想出专辑,接代言了?这么一搞经济利益肯定大受影响,搞不好还会被合作方追究违约责任。”
上一篇:斗罗:没有金手指我该怎么办?
下一篇:守墓人:我的分身是始皇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