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二32
劳伦斯不太明白萨丽尔为什么想要学习知识,这肯定不是安德鲁的想法。
应该是刚才自己和索菲亚在房间里谈话的时候被听到了,两人并没有压低声音说话,萨丽尔那时候可能是在屋子里坐着。
木屋的隔音效果很不好,劳伦斯特别要特别想要一个不需要在意别人的屋子,可以大声的吵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吃完饭后就天黑了,劳伦斯约好的学习时间是每天傍晚的那段时间,或者午后有时间的话也可以一起学习。
清晨,大家开始为吃饭而忙碌。
萨丽尔和索菲亚去看望牲口。
劳伦斯刚起床打算制作工具,索菲亚就走进来。
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闷闷不乐的。
“主人,我们的鸡死了一只。”
劳伦斯现在一共有三头小猪,两只羊,五只鸡。
死了一只的话,就剩下四只鸡了。
等冬天过后,四只鸡可能会存活两三只,也可能一只都不剩。
“这种事情很正常,要习惯接受这些。”劳伦斯安慰道:“死了的鸡就不要吃了,找个地方埋下,希望剩下的小鸡能够长大。”
索菲亚抬起头看着劳伦斯,现在的劳伦斯不仅在萨丽尔那里有了一个智慧的形象,在索菲亚眼中同样如此。
“这样做就可以了吗?”索菲亚有些不确定。
劳伦斯还有事情要忙,随口敷衍道:“这样就可以了。”
说完他就出去忙活今天的事情,今天要去打水给两个女孩子洗澡,也要抽出时间做一些陷阱。
目前的食物储备并不多,和安德鲁一家虽然加深了关系,但也要有自己的存粮。
还有自己买的那几头小猪小羊和小鸡,也都需要食物喂养,不能光顾着占便宜了。
劳伦斯心想:也许可以在山上搞个牧场。
再养几天吧!等这些猪羊适应了山上的气候再转移,不然贸然就带去山头散养,问题一大堆。
陷阱要准备很多,还有盖房子用的绳子也要准备。
后期还要准备泥土干草,以及木头、木板、木钉等材料工具。
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可是吃过饭不久后就忙着去河边打水,等两个姑娘在中午时候洗完澡后,就到了快下午的时候。
安德鲁负责做饭,山里的规矩是男女不在一天洗澡,烧水的柴火也顺带着做饭,没有浪费。
劳伦斯下午的时候去山上布置了一些简单的陷阱,比如用石头和木棍搭建的倾斜陷阱。
这种陷阱制作简单,但是稍微风吹草动也容易自己触发,只能通过数量来获取成功的机会。
诱饵是必须的,劳伦斯放置了煮过的豌豆。
炒过的会更好,不过那样太浪费了。
油炸食品在这个时代属于非常昂贵的奢侈品,虽然家家户户其实都可以办到,但是大家可不会将油脂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就像是在七八十年代把家里养的其中一只鸡做成香喷喷的炸鸡腿,晚上得到的必定会是高血压父母的毒打。
平静的一天过去了,晚上的时候劳伦斯吃着萨丽尔给的煮鸡蛋,眼睛和脑袋里浮现的却是快要遗忘的各种美食。
美食以稀缺和昂贵为主,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都没有发现“美食”的勇气和想法,只有劳伦斯才每天想着什么时候能吃上炸鸡腿,酱猪蹄。
用一锅油去做炸鸡腿,想想都流口水。
劳伦斯吃着鸡蛋,想着的却是鸡腿鸡肉。
唉,这种贫穷的日子还要忍受多久呢?
劳伦斯尽管非常想吃炸鸡腿,可他是没有勇气和萨丽尔说的,这种事情他自己也知道非常离谱,根本说不出口。
本来每天躺在床上很快就能睡过去的,可是今天吃着鸡蛋想着炸鸡后,脑子就清醒的厉害,根本无法入睡。
辗转难眠的劳伦斯想到了自己死掉的那只小鸡,鸡的问题并不难,主要是一锅油的难度太大。
劳伦斯很快拿出匕首,走到窗户边上的椅子上坐下,在身前的木箱上找了一个块木头,开始记录今天这个日子。
【今天是劳伦斯14岁249天的日子】
【劳伦斯决定将明年的今天设置为炸鸡节,那一天一定要让自己吃上炸鸡腿!】
第25章 美腿,养成
清早,劳伦斯睁开双眼就开始想着一天的工作。
索菲亚已经起床去忙了,因为在奴隶所的习惯,索菲亚每天都起的很早。
简单的穿好衣服,劳伦斯正在穿鞋的时候安德鲁直接走了进来。
安德鲁会在进女儿的房间时敲门,但仅限对待他的宝贝女儿那样。
对劳伦斯时就和对待其余认识的人一样,直接进。
“劳伦斯,我就猜到你醒了,今天我要去检查陷阱,我们一起去。”
强壮的安德鲁抱着粗壮的胳膊,哈哈笑着说道:“回来后我们一起洗澡,正好我够不到自己的背。”
劳伦斯实在是无法像是平常那般微笑着回应,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是存在着一丝格格不入的奢侈自尊。
劳伦斯自己也明白,自己的那些隐私和追求要比许多南方贵族更加矫情。
可这不仅是矫情那么简单,更是劳伦斯认为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区别。
若是连这些妄想都失去了,那么自己就是一个习惯了这个时代的凡人。
安静的隐私,一些小小的享受,这是劳伦斯在生命没有受威胁之前,非常非常注重的事情。
和男人一起洗澡其实没什么,被人推门而入也没有什么,帮人搓背其实也不算什么。
让劳伦斯心里不舒服的,是自己没办法改变这些,没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规矩和屋舍。
“好的。”劳伦斯抬起头,安静的答应,随后又沉默的低下头继续穿鞋。
安德鲁高兴道:“要是天热的时候可以直接去河里洗澡,不过现在这个天气还是在屋子里洗澡好一些,对了劳伦斯,你腿上这个是什么?”
安德鲁好奇的看着劳伦斯的双腿。
劳伦斯的双腿上绑着一圈又一圈的东西,让他的双腿看起来就像是穿了一双靴子。
劳伦斯站起来说道:“是绑腿,就是用长布条在腿上缠绕一圈又一圈,这样可以防止走路过后腿脚酸痛,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防止被虫子咬到腿。”
劳伦斯抬起腿拍了拍自己的小腿,“你知道的,不管是草地农场还是山林赶路的时候,都会有很多危险的虫子,被咬到后可不是好事情。”
“而且每次到了天热的时候,我家里那些人的腿上都会被咬出一个个的红点疙瘩,用这个绑腿虽然会不舒服,不过对腿脚还是很好的,关键时刻也可以把这东西解开当绳子用。”
劳伦斯用绑腿的最大理由还是防蚊虫,这个世界的蚊虫极其危险!!
哪怕是在王都那种相对平坦的地区,也会有人下地干活的时候被寄生虫咬到,然后发烧暴毙。
腿脚可以说是重灾区,不管男女,甚至是家里的贵族男爵腿上也有许多被叮咬出来的密集红点。
劳伦斯平时根本不会脱下绑腿,在山林里赶路的时候也会经常检查自己的手臂和身体,防止被寄生虫黏上。
安德鲁激动的说道:“劳伦斯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呢?对啊,我可以用这个保护我的腿!!”
明明是很简单的东西,可安德鲁之前完全没有想过,也没有发现这种事情。
劳伦斯笑道:“你们平时不都是用兽皮包着的吗?没有多少区别。”
安德鲁认真的摇头,“并不!我夏天的时候都是光着腿,冬天的时候是穿着包着兽皮的靴子。”
劳伦斯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来进行装扮,这个时代的人则是更多遵循古来的传统,朝着统一的风格去靠近。
野蛮人的服装看起来是奇装异服,但实际上都是一种风格。
劳伦斯自己则是以实用为准,不在当前这个社会氛围的框架约束内。
劳伦斯提议道:“材料也很简单,用些亚麻布就可以做了,安德鲁你和萨丽尔都可以用这种绑腿来保护腿脚。”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裤子,城里的贵族多半都是穿着类似古代袍子的贵族衣服,然后里面要么是不穿,要么就是多穿一件亚麻长衫或者裤子。
蛮人王国这里没有那么多花哨的东西,很多人过冬就是依靠兽皮大衣,以及烈酒!
再有就是寒冬的时候,大部分人会去抢劫,发动战争,留下来的食物和燃料足够剩下的人使用了。
劳伦斯的提议很快被安德鲁和萨丽尔接受,萨丽尔的腿上也存在一些被叮咬遗留的疤痕,所以很快动手做了四条绑腿。
除非是大雪弥漫的时候没有虫子,其余只要天气稍微暖和一些,就能遇到各种虫子。
不光是萨丽尔的腿上有咬痕,索菲亚的腿上同样也有,她之前生活在奴隶所里,那里的环境非常的不好。
很多看起来漂亮的奴隶,也都需要长裙来遮掩腿上的虫痕。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女性,如果腿上洁白无瑕,一点蚊虫叮咬的痕迹都没有,那么要么是因为刚过了冬天,要么就是这女人生活在王室城堡,而且必定是一位尊贵的女贵族。
萨丽尔满脸喜悦的看着劳伦斯。
“劳伦斯!你有太多我们不知道的神奇智慧,我要感谢你的智慧!”
劳伦斯客气的说道:“好的,那请帮我多准备一些绳子和木头。”
萨丽尔笑眯眯的看着劳伦斯,“这个没有问题,但是你不想喝点酒吗?地窖里有一桶酒可以打开了!”
安德鲁迅速凑过来,“劳伦斯!你运气不错,今天我们可以喝酒了!”
家里的酒平时都在萨丽尔的管控下,今天萨丽尔非常的高兴,才肯拿出来一些感谢劳伦斯。
商品的价值不在价目表上,就像是这个时代的物价一样,更多还是看各自的需求和心里接受程度。
毫无疑问,萨丽尔对劳伦斯拿出来的护腿神器非常满意。
以前萨丽尔是依靠裙子和裤子来避免蚊虫的叮咬,但有时候也习惯了这些事情,麻木的接受了腿上会被叮咬的现实。
每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慢慢也就觉得没必要改变什么。
可是劳伦斯的出现,让萨丽尔发现她其实还是不习惯这种难受事情,不喜欢被蚊虫叮咬吸血!
改变这一切的不是绑腿,不是一块布条,而是劳伦斯带来的冲击和指引。
第26章 豌豆发芽 1
早饭过后,劳伦斯主动到厨房找到了萨丽尔。
安德鲁通常负责体力劳动,比如提水、砍柴、搬运箱子、耕地等事情。
如果安德鲁做饭的话,通常都会更好吃一些,萨丽尔不论是烤面包的手艺还煮汤的技术都不如安德鲁。
父女之间没有明确的分工。
谁去做,另外一个人就闲着,或者做别的,因为性格的关系都不会多余的客套。
因为亲情的存在,这种稳定关系天然就比别的关系更加牢靠一些。
劳伦斯赞美这种演化出来的人伦关系,但是自己的话,也找到了别的纽带关系。
毕竟亲情这种血缘关系无法自己去选择,羡慕也羡慕不来。
刚进屋,索菲亚就高兴地过来站在他身旁,仰着头喊道:“主人!”
在最初的小心和磨合阶段过后,索菲亚已经适应了和劳伦斯的特殊关系,也因为感激和曾经的过往,变得非常主动。
劳伦斯对索菲亚也很不错,重体力的劳动都是自己做,吃的喝的都会分享给索菲亚,并且给了索菲亚在奴隶所时没有的自由。
她可以随意跑动,可以随意做事情,不过早已经没有了逃跑的想法,也因为习惯待在劳伦斯身边而失去了回家的想法。
“正好有点时间,我来教你们几个简单的数字。”
劳伦斯从火堆里拿出一个树枝熄灭,然后用黑头的地方在自己准备的木板上写上了一个数字。
“这是一,一颗石头,一只羊,一把勺子,一个人。”
索菲亚高兴地抓着劳伦斯的胳膊,“这个我会!主人有一个女奴,三头猪,两只羊,四只鸡!”
会数数已经是这个时期的文人了,大概是小农阶段。
文盲不代表没有概念,普通农民能够记得自家有多少牲口和东西,但也就是一个大致的概念。
他们能够清楚的观察出羊群数量变化,就是被问起来有多少的时候,就说不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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