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王国 第352章

作者:一二32

第500章 怪花

  劳伦斯没有过份紧逼这些山民,毕竟最大的依靠并不是能打,而是能跑。

  穿鞋,尤其是穿跑鞋的,肯定比穿兽皮鞋子,或者是光脚的人跑得快。

  不是下半身的力量,这次的登山不会那么容易。

  成为山民的朋友比较难,劳伦斯和这个时代的各国人都打过招呼,也很清楚原始山民的性格。

  如果真的有实力,那么表现出实力更容易得到这些人的配合,一旦想要和对方成为朋友来获取情报,那么首先就要接受对方的考验。

  对打算今天就回家的劳伦斯来说,没时间浪费在这里。

  “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就可以,这里距离绿森王国有多久。”

  通过和绿森王国的距离,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出距离橡树城的距离,而询问这些没有计量单位的山民有多远,他们很难给出具体数据,不如询问多久。

  阿曼达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们没有去过精灵王国。”

  劳伦斯也不意外,山民们的情报有限。

  封建和原始时代的居民里,只有极少数人对外界有过一些了解,大部分人除了自己生活的村庄外,连隔壁村子都不去,一辈子都没有走出生活的土地。

  也只有年少和孩童时期才会往外跑,一旦成年后就肩负着家庭的重任,活个十几年就死了。

  “这里有大地暴熊吗?之前有一只大地暴熊闯入我的庄园,我杀了之后觉得很不错,现在我正在狩猎大地暴熊。”劳伦斯随意的编造了一个任务。

  听到劳伦斯要狩猎大地暴熊,而且还是如此自信的说出这个事情,阿曼达的眼神瞬间就变了。

  阿曼达很快和身边的几个人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话,很快其余人再看向这个拿着长矛的男人时,也更加敬畏了。

  有实力的人,有资格嚣张。

  阿曼达很快从附近几个年长的猎手那里得到了一些情报,并且转述给劳伦斯。

  “大地暴熊一直都在三层的位置,只有秋天的时候才会来我们这里二层,精灵们在一层。”

  劳伦斯露出错愕的神色,皱着眉头看了一下天空,这里可不是什么地下城。

  “一层和三层在哪里?怎么去?”

  阿曼达指向一个方向,“那边天空的尽头下面就是一层。”

  劳伦斯对比了一下位置,确定是西方。

  很快阿曼达又指向相反的方向,也是寒冰之地的方向。

  “那里是三层。”阿曼达介绍道:“我们二层这里有小河水潭和森林,三层那里有很多山,都是石头。”

  劳伦斯很快确定了自己的位置,在阿加玛山脉的一面是传统的山地地形。

  因为雪山积水从北方和南方的河流里出去,并未对东方的山地造成冲刷,导致这里长期处于原始的山地环境,陡峭的山路下面就是平地。

  西方这里则是从雪山地区往下流淌出多条河流,在雪山脚下有一座高山平原地区,这个高山平原地区又有一个瀑布之类的泄水口,将肥沃的营养物质冲刷到了下游地区。

  从对精灵族的地盘了解,以及对经历走过的大山距离进行对比。

  劳伦斯大致有了一个想象图。

  就像是人坐的马桶一样,大雪山就是身后最后的地区,二层就是马桶盖地区,三层就是地面。

  陡峭的高山水流应该是和环绕过来的北方水流汇合,在精灵王国下方的女巫沼泽和传统农业强国科嘉科王国的南方农业区那里,冲击出了大片的平原沃土。

  也就是说这个二层的溪水走向应该是由北向南,但绝对不是正上正下,应该是朝着八点钟左右的方向,然后冲击到平原地区后,又蜿蜒的进入女巫沼泽,然后分成多道支流进入大海。

  二层的地区不会太大,最大的是三层。

  山民理解的三层地区和另外一边的阿加玛山脉地区加起来,整座阿加玛大山应该相当于两个省的面积,至少比现在星辰之国的实际管理地区更大一些。

  几句话搞清楚了大致的位置后,劳伦斯就不多做耽搁。

  这一次主要是对雪山的探索,也只探索了一小部分,实际上三层的山脉里有很多未知之地,还有这里的平原地区也有很多值得探索的事情。

  阿曼达看着劳伦斯,“还有什么问题?”

  “可以了。”劳伦斯拿起长矛,“这只大野猪是你们的了,如果精灵找你们麻烦的话,可以告诉他们,有一位自称是鸦羽先知的男人来过这里。”

  劳伦斯转过身,朝着大山的方向走去。

  阿曼达见状,提议道:“勇士,我们的村子就在不远处,请让我们招待你。”

  大地暴熊对整个部落都有威胁,如果这个人能杀了大地暴熊,那么山猪的数量就不会减少的那么快,部落的人也没有了别的威胁。

  劳伦斯并未答应,安静的离开这里。

  阿曼达见状,很快失落的转过身,和同伴们一起打扫战场,将大山猪的尸体切成碎块扛回村子里。

  在确定了安全后,几个猎手开始分散出去放哨,不久之后就过来了十几位老人和女人,这些人一起扛着切好的肉块骨头,像是蚂蚁一样返回居住点。

  血腥味很容易引来野兽,不管是小型野兽还是鸟都比较麻烦,因为熊的嗅觉比这些小型动物更加敏锐,这些动物能够发现,熊也会。

  ……

  这段时间劳伦斯经常要停下来调整方向,就像是海上航行时掌管船只方向的舵手一样,需要不断地调整,而不是一条路走到黑。

  “本来是打算吃点饭再走的,但是万一遇到埋伏也不好,我这一身装备既是威慑,也是贪心的麻烦。”

  劳伦斯不相信那些山民,山民们都对毒物有所了解,一开始可能没有想到这一点,但是在对方邀请吃饭时,果断的就拒绝了。

  “我现在的体力足够安全到家,没必要多事。”

  冬天养出来的脂肪,让劳伦斯忍受饥饿和寒冷的能力更强了一些,身上又携带了一些高热量物质。

  尤其是现在离家也就五六天,路上也都有食物吃,现在饿一两天并不是问题。

  两天的时间,差不多可以穿过山脉返回庄园附近。

  而且算算时间的话,凯瑟琳等人也应该出来寻找自己了,有疾风和乌鸦的搜索,自己只要进入阿加玛山脉的另外一边,就能和那些人汇合。

  所以不管是遇到巨猪还是巨鹿,再或者是路边的野果和奇怪植物,都没必要停下来思考能不能吃。

  攀登上险峻的高山,翻越一座又一座的山峰,劳伦斯脚踩着泥泞的冰雪,很快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峡谷附近。

  这里的地面被血染成红色,明明气候比二层的位置寒冷很多,但四周都长着巨型的花朵,数量至少有十朵以上。

  这些花朵像是瓶子一样立在地面,每个花朵都和其余的花朵有着十几米的距离。

  地面铺满了古老的血液,在山谷两边三四十米高的峭壁旁边还堆积着大量的骨头。

  有野猪的,也有鹿的,还有一些巨蛇和巨熊的骨头。

  劳伦斯正奇怪这里是什么地方时,十几米外的一朵巨型花朵很快鼓动起来。

  劳伦斯见势不妙,下意识的朝着相反的方向跑了出去。

  等跑了十几秒钟,转身再看向几百米外的山谷时,就看到一阵雾气从那座山谷里冒了出来,周围开始像是处于大雾天气一样,被完全笼罩在白色的气体之中。

  劳伦斯赶紧又离开了一些,回头时只觉得更加恐怖,那些雾气依旧在不断地扩散!

  意识到不妙的劳伦斯跑的更快了,没有任何停下来探究的意思。

  这一次并不是探索这种没准备的事情,劳伦斯现在只想回家,不想被卷入各种离奇事件里。

  雾气很快到了极限,然后又收缩了回去。

  峡谷内外的雾气像是一阵烟一样,重新回到了那些巨型花朵的身体内。

  劳伦斯很快听到了大地暴熊的吼叫,也记住了这个地方。

第501章 传道

  从怪异的山谷附近逃离后,劳伦斯继续赶路,拿着长矛一步步的沿着下山的道路走去。

  有的道路是在山坡下面,有的则是山与山之间,更多的还是需要翻越的峭壁和山峰,只有翻越这些障碍物才能顺利往山下的地方前进。

  在山体的阻碍下,劳伦斯不得不绕了一些路,因为绕路和奔走的关系,方向感又像是在大海里转圈的船只一样遗忘了东西南北。

  劳伦斯疲惫的抬起头,看着天上的阴云。

  “这里肯定是阿加玛山脉附近,毕竟这里即使是春天也很少有晴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这种看不到太阳的发霉天气。”

  “唉!”劳伦斯叹了口气,继续朝着溪流的方向前进。

  不管如何,脚步都不能停,趁着身体还处于健康状态就要多走一些路。

  现在最麻烦的还是没有找到前来的道路,必须要尽可能的走回原来的路,这样就能节省大部分力气,也能更容易和部下们汇合。

  “唉!问题是这才几天的时间,河水就开始融化了,地上全都是泥浆和雪水形成的土路,路上差点摔死。”

  “还是说我偏离了原来的路线,现在不是在北方的雪原地区,而是在阿加玛南方森林的地区?”

  劳伦斯无法确定自己的猜测。

  思考了许久,脚下的步伐并未因为思考而停歇,因为只要继续走下去,就能到终点。

  不管是在南方还是北方,北到渡姆港,南到蝰蛇部落,这长达几天路线的地区自己都记得,所以只要走下去就能找到熟悉的道路,遇到熟悉的人。

  劳伦斯的目标更加坚定,以鸦羽先知之名征服大山,也以鸦羽先知之名返回殿堂。

  “对啊,我这几年做了很多事情,但是都不怎么快乐,也不怎么在乎。”

  劳伦斯一边拿着长矛当法杖继续踩着青草前进,一边思考着这些年来的事情。

  “征服格兰也好,征服艾欧也好,大部分事情我其实都不关心。”

  “相比起征服这些地方,我更应该把关于未来的道路和理想传播出去。”

  “不管是超凡者还是凡人,都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想要探索世界之外的存在,就应该一起合作,一起让世界变得美好。”

  “多劳多得,付出带来回报,这里并不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也不提倡科技优于巫术的理论,各展所长才是这里的特色,作为文明人,我应该有那样的包容性。”

  “我应该号召巫师们聚集起来,也号召所有凡人们凝聚所有人的力量,从吃饱喝足开始,逐渐形成属于我的星辰文明。”

  “我应该是传道者。”

  走出舒适的城堡窝棚后,劳伦斯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一个更高的期望。

  以前的想法是带领身边人过上好日子,这个目标已经达成了,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显得很无所谓。

  这一次爬上雪山,又在山林和雪地里度过好几个夜晚后,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应该是有意义的。

  在思考事情的时候,劳伦斯很快听到了说话的声音。

  是一种没有听过的语言,有点像是野人的声音。

  劳伦斯很快靠近过去,悄悄地隐藏住了脚步声。

  从山坡下走到三四米高的平缓山坡上,站在山坡上的劳伦斯很快看到了下方倾斜的草地,也看到了远处的石滩河流,以及七八个正在河边洗衣服的男女。

  劳伦斯见状就走了过去,将自己的长矛对着身后的位置,单手拿着长矛中间段的位置。

  这在野蛮人的复杂规矩里,属于没有进攻意图的意思。

  “主人!那里有个人过来了!”

  河边的男人看到劳伦斯后有些害怕的站了起来,站在溪水中的大石头上对着附近的男女说话。

  附近的男女很快站起来看向那边,也看到了穿着熊皮大衣的强壮男人。

  劳伦斯很快停在这些人五六米外的地方,看着这些人。

  除了两个像是夫妇的体面人穿着衣服之外,其余的穷人穿着的是绑紧的宽松长裤和脏旧的羊皮坎肩,露出大片被晒黑的粗糙手臂。

  男人穿着三四层的衣服,有羊毛衫和亚麻外套,女人穿着的是羊毛衫和毛衣。

  不论男女都很爱打扮,男人的脖子上挂着黑色白色木头石头制作的珠串,女人的脖子上带着三层铁项链,手上带着六个手串,耳朵和头上也都带着挂坠。

  “你好,强大的战士,你来这里做什么?”

  木扎斯看着劳伦斯,温和的询问这个战士的来意。

  劳伦斯听不懂这个男人的话,也感觉不到女巫的痕迹,于是说道:“我是洛芬人,来自星辰之国。”

  木扎斯听到后高兴地说道:“星辰之国?你是商人还是佣兵?”

  劳伦斯只能听懂星辰之国这个词语,点头说道:“是的,星辰之国。”

  木扎斯得不到具体的回答,不过知道这个人是星辰之国的战士就可以了。

  “这是我的妻子乌米拉,这些都是我的奴隶,请到我的村子里,我会好好招待你。”

  木扎斯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尽管不会洛芬语,不过这些年和那边的商人交换了很多东西,那里也会派战士过来杀死熊和巨蛇,和这边村子的关系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