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恐的我,被迫闪婚了个国民女神 第42章

作者:饭桌C位

  一家人里除了见过一面的丈母娘,看起来性格很好相处,这其他几个人都让他紧张不已。

  就连码字都进不了状态。

  李烁在电脑前坐了大半天。

  就写了五个字——

第133章

  也不是没写,而是不在状态,写了一段又删掉,写一段又删,根本不对味。

  下午两点多。

  还没码出字的李烁坐在电脑前非常迷茫。

  换做以前,这个点他都已经干完两万多的更新。

  今天不仅两万多字更新没写出来,还有存稿也没写。

  他坐在电脑前,揉了揉眉心,觉得再这样下去不行。

  别真的因为要见老丈人和大舅哥的事给搞了心态,整断更就不好了。

  这时。

  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叶轩打来的电话。

  “老烁,要不出出来,一起去喝一杯冰的爽爽,今天可真热。”电话刚刚接通,叶轩就热情邀请道。

  他今天在白沁宁公司门口站了一上午,快要晒成帅气的人肉干了。

  熬到现在实在熬不住了,现在只想去空调房里吹吹空调,灌几桶冰镇的酒水饮料。

  叶轩觉得自己是富二代追妻里面,追得最辛苦的一个。

  也是没办法,谁让他追的女生不一般呢。

  李烁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又愁几天以后的修罗场,又愁码不出字,皱眉跟叶轩道:“我没时间,昨天老丈人打电话过来,再过几天他和大舅哥要来,我这边要提准备。”

  “你昨天晚上心情不好,也是因为这个?”叶轩诧异问道。

  昨天晚上跟李烁联系,就发现对方似乎心情不太好,他还以为是太晚他打扰到他跟老婆做爱做的事了。

  “也不说是心情不好,就是有点紧张,我还没见过我老丈人和我老婆几个哥哥,这是第一次。”李烁说道。

  他觉得他也需要跟朋友求助一下,主动分享自己的忧虑。

  叶轩闻言,却惊呼出声:“我的天,你……你还没见过岳父一家?”

  “没有。”

  叶轩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没见家长,你就把你老丈人女儿拐走了!不愧是我的追妻指导。”

  不像他,要不是白伯父不愿意跟李劲松家联姻,又跟叶家交好。

  他在国外也三不五时给伯父伯母寄东西,哪里有这个可以追求白沁宁的机会?

  李烁是真牛逼,一声不吭的就把老丈人女儿拐跑了。

  电话里的李烁沉默片刻,跟叶轩纠正:“准确的来说,是她拐的我,不是我拐她。”

  他就是去相一个亲,就被拉去民政局领证了。

  刚刚在公司大楼下顶着烈日晒了几个小时追妻失败的叶轩:“……”

  这天没法儿聊了。

  “也不知道你那是什么神仙老婆,不让你拐自己跟你走,我就好难,外面37度的天和热情似火的我,都融化不了她那颗冷冰冰的心!”叶轩苦哈哈感叹道。

  李烁:“……”

  ……

第64章 真正的夫妻

  跟逗比骚气的叶轩聊了会儿天,李烁心情缓解了不少。

  打完电话,也才想起来,家里冰箱里也有一些酒水饮料。

  他并不需要解暑。

  只是前阵子在群里看到过一个作者说喝了酒在微醺的状态下码字效率很快。

  反正也码不太出来字,李烁干脆死马当做活马医,尝试一下喝点酒,看在微醺的状态下能不能写出来。

  写不出来,今天真的只能断更了。

  到时候跟读者们通知一声,要见老丈人和大舅哥们,他们应该能理解。

  他来到厨房,打开冰箱,开始挑选。

  搬进来的时候,冰箱里就有一些他不认识饮料酒水。

  大多都是国外的名字,他也从来没拿出来喝过。

  不过现在既然给白沁宁付了生活费,这些可能贵一点的酒水偶尔喝一瓶也可以没有心理负担。

  在李烁眼里,自己妻子顶多就是个精英白领,喝的酒水会贵一些,也不可能贵到天价去。

  他喝得起。

  从冰箱里挑上一瓶叫做的啤酒,在橱柜里拿上玻璃杯,便回了房间。

  这是冰箱里最大的一瓶,看起来也没其它的酒水包装精致,应该是最便宜的一瓶。

  回到房间,李烁坐在电脑桌前,往杯里倒上小半杯酒水,甜美酒香味就散了出来。

  端起品尝一口。

  这酒味道很独特,入口有一种烟熏味和坚果味,细品还有一丝葡萄干的味道。

  李烁是不爱喝这些的,但这一款啤酒却要比他喝过的啤酒都要好喝,也烈。

  小半杯酒下肚,胃里就传来一阵灼热,紧绷的神经也开始得到舒缓。

  李烁感觉自己放松不少,又没达到喝醉的状态,便没再继续喝,微醺的状态上来,就立刻开始码字。

  效果也是出乎他的意料。

  在这种思绪都放松下来的状态下,脑速快了,手速自然也跟着提升。

  写了一个小时,李烁惊讶的发现他码字速度果然快了很多,从以前状态最佳的时速3000多,到现在一个小时可以写四千字出来。

  这可是有些天赋不太强还脑速慢的作者(比如饭桌)一天才能码出来的字数呢。

  一小半杯酒下肚,李烁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疯狂码字的同时,不忘两个小时来一杯酒,一直保持在微醺的状态。

  而他在这电脑前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的时间。

  为了赶出来稿子,甚至都忘记了去做晚饭吃。

  晚上七点多。

  白沁宁下班回到家里,客厅的灯竟然没开。

  她打开灯,看李烁的鞋还在鞋架上,才确认这家伙没有跑出去鬼混到现在不归家,俏脸刚刚紧绷的神色缓和下来。

  来到李烁房间门口,轻轻推开他虚掩的房门,探进去一个脑袋,才看到正坐在电脑面前,聚精会神码字的男人,从她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李烁俊朗而认真的侧颜,手速也快的吓人。

  她暗暗咂舌,心想这闷葫芦不爱说话,码字速度竟然能这么快!

  写出来的文章一个月还能挣几万块,就很离谱。

  白沁宁没有打断李烁码字。

  躺在飘窗上的大圆子刚刚发现主人,高高抬起脑袋,房间的门就被人轻轻合上。

  她去了厨房,确认李烁还没吃晚饭,便系上碎花围裙,开始做今天的晚饭。

  身为白家的千金大小姐,白沁宁并不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

  从小除了学习琴棋书画,烹饪烘焙这些兴趣班也上了不少。

  没跟李烁结婚的时候,她闲暇之余也会烹饪一些美食。

  当然,白沁宁追求是菜色的漂亮和美观,做出来的味道肯定是不如李烁做的。

  她今天已经在片场吃过了,这顿饭是做给李烁的。

  从结婚到现在吃了李烁这么多顿饭,他今天没时间,她有心情,就做一顿。

  要是下次,就叫帝乐大酒店那边直接送饭菜上门。

  把米饭下锅。

  从冰箱里挑出晚上需要的食材。

  清洗、切块、备菜有条不紊。

  她做事向来雷厉风行,在厨房里也不例外。

  一个小时不到。

  摆盘精的上海青、蒜蓉大虾、炸猪排以及一碗鲜美的西红柿虾滑汤便上了桌。

  卸下围裙,去房间里擦了一些护手霜,白沁宁揉着手,走到李烁房间门口,敲门。

  “出来吃晚饭。”

  李烁刚把耗费五个多小时码出来的稿子发布成功,听到门外传来的声音,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啊,好。”

  应了一声,又觉得有些不真实。

  白沁宁不仅到家了还叫他吃晚饭?

  李烁带着疑惑起身。

  才发现有点头重脚轻。

  一个小时前喝了一大杯,现在明显是还没代谢完。

  不过好在他喝酒不容易醉,也不会上脸。

  即便脑袋还有点迷蒙,正常的出去吃一顿饭问题不大。

  迈着有点虚浮的脚步,李烁走出房间。

  来到餐厅,看到一桌子的饭菜,满脸愕然。

  他妻子原来是会做饭的啊?

  还做得这么漂亮。

  白沁宁刚从厨房里拿上两双碗筷出来,摆放到桌上,跟李烁凑得有些近,嗅到了一丝酒气,诧异地看他一眼,问:“你喝酒了?”

  “啊,有点码不出字,就喝了一些。”他拿起桌上的碗,打上小半碗饭,递给白沁宁:“我不知道你今天晚上会回来吃饭,也没想到你还会做饭。”

  白沁宁接过饭碗,明了李烁今天怎么这么晚还在码字的原因。

  她并没提及自己已经吃过晚饭的事,坐到他对面,说道:“我又不是什么十指不沾阳春的千金大小姐,会做饭很正常。”

  她当然是十指会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至于这顿饭,要是她不跟着吃,就感觉好像是特意给李烁做的一样,有点怪怪的。

  不想吃也得吃点。

  小夫妻俩吃饭一向很沉默。

  李烁头一次吃妻子做的饭菜,虽然口感上不如他做出来的老道,外观却很有食欲。

  这一顿晚饭,他很捧场的吃了两大碗。

  吃完晚饭,他也坚持一起去厨房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