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影魔禁之王
其实,靠的完全是杨守城的面子。
否则的话,比如刚刚被抓进去的那个魔都首富周公子,就曾经叫嚣着要请四大天王为他庆生。
结果呢,话是说出去了。
生日那天,四大天王却一个没来。
可见有些事,真不是你有钱就可以的。
人家作为娱乐圈的天王级人物,也是要面子的。
并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
当然,就今天在酒宴上。
包括刘得华,郭副城,张雪友,黎名都是十分识趣的。
大老板谈事的时候,他们就绝不插嘴,但是空闲的时候,四人又频繁敬酒。
好在大家都喝的都是价值不菲的红酒。
不用担心醉的问题。
说道刘天王,林轩手下的冯大炮刚刚和他拍完了《天下无贼》这部剧。
不过,因为以前华谊兄弟不拨款的原因,这部剧比历史上上映可能要晩上一个月。
按照预期,这部剧应该在一月中旬作为贺岁档上映。
刘得华这次来帝都一方面是受到邀请参加远航科技的嘉年华演唱会,
另一方面也是受到冯大炮的邀请做电影宣传。
“来,华仔,咱们喝一杯!”林轩端着红酒,笑着说道。
对于刘得华,林轩还是很认同。
从业这么多年来说,基本没有什么黑历史。
不像程龙黑历史一堆,哪怕他的成就要比刘得华大的多,
但光小龙女这件事就让林轩厌恶。
反观刘得华,演艺圈那是出了名的大好人。
曾经帮助过不少人。
所以,林轩对刘得华还是蛮欣赏的。
其实林轩这个人的性格,有一点执拗。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就拿那次美洲俱乐部的事情来说,假如他圆滑一点,即使李择铠收购不成,矛盾也不会闹得这么大。
但是就是因为林轩不喜欢李家。
天然有点厌恶李家之人,所以说话就相当不客气。
不过,对于这一点。
林轩却一点没有后悔,他对李择铠当初那高高在上语气感到厌恶........
就算时间能够回转,他依旧会那么说。
而对于林轩的敬酒,刘得华也非常尊敬,直接站起身回敬。
没办法,他虽然是大明星,可是面对如林轩这样的大老板那也是必须弯腰的。
“林生,说句不客气的话,您这么靓仔,如果不是知道你是大老板,我都想要邀请你演电影了!”
刘得华敬完酒,笑着说道。
“哈哈!”林轩闻言摇着头笑了笑。
刘得华自然知道林轩不可能跑去演电影,
实际上这个世界除了像是向家,还有川普愿意在电影中客串一下。
你见过哪个大老板愿意跑去演电影的。
那不是自贬身价吗?
说到底,还是因为演员在真正富豪眼中还是一个下九流的职业。
这种认知根深蒂固。
也就是现代,演员明星的身份才会拔高到后世那种程度。
无数人想要成名,想要赚钱而涌入影视学院。
在后世横店美女多的几乎泛滥。
其实这是一种病态。
如果有机会的话,林轩真的想要整治一下内娱的娱乐圈文化。
虽不至于说像港江TVB那样演员一个月拿几千块,连生活费都不够。
但是,想要拿几千万,上亿的片酬,
林轩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当然,想要这么做,林轩需要在娱乐圈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才行。
他一跺脚,能够震动整个娱乐圈。
这样他才有机会重新制定娱4.0乐圈规则。
否则的话,就像是后世人说的。
人都去报考影视学院了,想着怎么演电影,上综艺。
谁来搞科研研发,谁来发展国家科技。
让那些手指扎了一个小木刺,就大喊大叫疼的受不了要去医院的小鲜肉保护国家吗?
那还是洗洗睡了吧!
说到底,后世娱乐圈已经陷入了一种病态。
国家虽然也看出了问题,甚至没办法出台了限薪令,
可是娱乐圈养成那种病态早已根深蒂固,想要一朝一夕拔出已经不可能了。
所以,林轩决定在这种病态还未养成的时候,就加以遏制。
好在2005年,娱乐圈虽然也有问题,但是远不及后世那么严重。
资本的盛宴还未开始,一切都还来得及。
(PS:新书求收场,鲜花,评价票,你们的支持就是作者的动力)。
第一百零一章 四大天王同台
接着林轩又和张雪友,黎民喝了几杯酒。
这两人一个是歌神,另一个则是四大天王中最帅的。
以前在港江有一句话叫做
“最红红不过钟楚宏,最帅帅不过黎名!”
不过嘛,相对于张雪友夫妻和睦。
林轩对黎名就有点惋惜了。
这位要颜值有颜值,要演技有演技的帅哥。
但是混的却是四大天王最惨的。
没办法谁让他认识了现在的女友呢,那个四年就败光了他全部身价的模特。
可以说在2005年时,黎名的事业还算不错,并不比其他天王差。
但是等到他娶了自己现在的女友,黎名就像是掉进深渊里了一样。
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事情,他也不好说也没必要说。
一场宴会结束,林轩就离开了。
席间他倒是发现了刘加玲,关之林对他暗送秋波。
可惜这些“闻名遐迩”的老阿姨,真心不是他的菜。
抱着大蜜蜜,樊双双,辛梦瑶这样年轻的美女不香吗?
为什么要和“闻名遐迩”的老阿姨在一起。
当然了,假设这些老阿姨能够年轻二十岁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巅峰时期没经过高尔夫事件的关之林,他还是相当感兴趣的。
不过,现在敬谢不敏。
而关之林,在看到林轩这个靓仔董事长对她没有兴趣后,也只能感叹一声岁月不留人啊。
遥想当年,愿意追她的男性可以从铜锣湾排到天水围。
而现在,面前这个又有钱,又帅的年轻人却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是真想念一句: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恨君生迟.君恨我生早!”
当晩上,林轩回到四合院,就看到辛梦瑶正在主屋看着行政管理方面的书籍。
自从林轩将她调掉人力资源部HR执行副总后,她就一直在忙着充电。
说实话,辛梦瑶除了漂亮外,那是真的非常刻苦。
这几个月来,只要一有时间你就能够看到她一本一本的书籍在啃。
有时候林轩都敬佩她的决心。
至于说,一开始还有点意见的公司CEO庞圣东,汤道胜,姚小光,张小龙等人,
辛17梦瑶只用了两个月就彻底征服了这些人。
在她的管理下,整个人力资源部运转的比起以前更加高效。
所以经过这几个月,林轩那是打心眼里尊敬这个女人的。
漂亮,聪明,努力还这么温柔可人。
说实话,如果刨去系统和他继承的家产,林轩都有点自愧不如。
所以,他除了将辛梦瑶定位是自己的红颜知己外,
还准备将其培养成为未来远航科技的女总裁。
想来一个如此漂亮又有才的女总裁,肯定能够让让无数企业羡慕嫉妒吧。
一直在看书做笔记的辛梦瑶并没有发现林轩的回来,而是眉头深锁像是对书籍中的一些知识有些不懂。
不过,就在此时林轩从后面抱住了她。
辛梦瑶顿时吓了一跳,好在顷刻间她就问道了林轩身上那散发熟悉的味道。
“吓我一跳,轩哥!”辛梦瑶瞥过头道
不知何时起,辛梦瑶对他的称呼就从老板变成轩哥了
当然,如果是在公司这样的公共场合,
她一样会喊林董或者老板。
但是在私下里,她就会喊林轩为轩哥。
在这些女人中,她也是唯一一个这么叫林轩。
其实要算起来,辛梦瑶要比林轩大四岁。
毕竟人家都大学毕业了。
而如果,林轩继续上学的话,他现在则上大一。
上一篇:最弱职业?拜托只是你不会用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