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超常发挥,把敲锤的送进去了 第71章

作者:楚天雨

“法官,我的logo图标剪影之人,拿的不是篮球,而是兵兵球拍。”

“至于侧身的姿势,虽然和打篮球运球姿势很像,但打兵兵球,也可以做出这一个动作来。”

“而且不限年龄,哪怕是老人,也可以做出这一个姿势。”

“这是我在相机店里面,打印出来的照片。”

“上面的老人正在拿着兵兵球拍打兵兵球,而打兵兵球的姿势,也和logo图标一致。”

“所以我的委托人,并没有构成侵权。”

“至于我们的商标球王,更不是篮球之王的简写球王,而是兵兵球王的简写球王。”

“只不过是对方没有理解清楚。”

张三之前在公园找老人拍照,然后拿去相馆洗照片出来。

真正的目标,就是为了证明,logo图标并不是在打篮球,而是在打兵兵球。

“被告方辩词有效。”

“请原告方继续出示有效的证据,或者提出有效的辩词。”

法官听到张三的辩词。

整个人都懵逼了。

logo图标的人,拿的明明是篮球,但到了张三的嘴里,就变成了兵兵球拍。

最最最重要的事。

这拿着兵兵球拍做出来的姿势,还和打篮球一模一样。

“我草。”

“还能这样辩论?”

原告方方球王听到对方的话。

也被对方的辩护词给震惊到。

好好的一个打篮球形象,到了对方的嘴里,竟然变成了打兵兵球的形象。

“请原告方继续出示有效的证据,或者提出有效的辩护词。”

法官见原告方还没有从震惊之中反应过来。

看向原告方,再次开口。

“他的辩护律师都说他们在打兵兵球了。”

“我哪里还能有证据?”

原告方球王听到法官的话。

满脸无语的表情回话。

“既然没有证据。”

“请问被告方,你们还有什么要陈述的没有?”

“要是没有的话,本案件到此结束。”

法官听到方球王的话。

对于他的说话语气表示很同情。

因为准备了这么久的证据,都不如对方一个我的logo图标是在打兵兵球,不是打篮球。

但对方各方面的证据都齐全,连商标也使用比你早。

只是对方不懂商标法,不知道注册。

现在证据确凿,方球王不认栽,也得认栽。

“我要起诉对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要求法院宣告对方商标无效,并且对我的委托人牛先生作出100万的经济赔偿和登报澄清事实。”

“否则我将起诉对方诽谤,因为对方虚构不良谣言,故意在网络平台诽谤我的委托人抢夺商标,让我委托人的商标声誉和信誉被造成极其之大的经济影响。”

“这是我的证据。”

“全部都是在网络平台截图打印出来的。”

“请法官过目。”

方球王是一名网红球王。

他的粉丝量极其之大。

一句抢夺他的商标,就导致了无数人喷牛大新,抹黑牛大新。

现在对方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侵权商标,自然得索要一点经济赔偿。

要是他不肯赔偿经济损失,还喊着要上诉,自己就认真一点打官司,争取今日能正常发挥。

第062章 张三快要乐上天了,竟然还有给自己增加罪名的人

“证据有效。”

“请原告方为自己辩护。”

看完证据上的内容后。

法官把复印件传给原告方。

“法官,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对方的商标用的比我早。”

“所以我才会觉得对方侵犯了我的合法利益,利用网络手段曝光对方。”

“如果知道的话,我并不会这样做。”

“因此,我曝光他,也是有原因的。”

“请法官驳回他的索赔请求。”

尼玛的。

我的代言费一年才100万。

开口就索要100万,你怎么不去抢呢?

“法官,我反对。”

“法律上不存在所谓的知道和不知道的说法。”

“只存在犯法和不犯法两个说法。”

“就好像一个文盲,他没有学过法律,不知道吃野鸡是犯法的,但不知道能作为不犯法的理由吗?”

“不能。”

“还请法官判决对方赔偿我委托人100万的经济损失。”

“并且追究相应的诽谤罪责任。”

“因为对方在网络上造谣的不良事实,有我委托人的名字。”

张三听到对方的话,马上反驳回去。

“反对有效。”

“法律上确实不存在知道和不知道的说法。”

“请原告方辩护。”

法官说完,很是无语。

因为被告方各种证据确凿,已经能百分百证明他没有侵权。

可这一个时候,方球王还在废话不断不说。

还让对方找到更多的罪名。

换做是自己,马上认罪,起码这样的话,还能少一点罪名。

“那一些造谣的事,不是我发布的。”

“是我未满14周岁,13周岁多一点的儿子发布的。”

“你不能对我起诉诽谤罪。”

之前去找张跑跑律师的时候,他和别人说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法,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奶奶个熊的。

老子说不过你张三,我直接不说。

让我未满13周岁的儿子出来当替罪羊,看你能把我怎样。

反正那一些文字,全部都是我儿子打的。

我是一个不会拼音的人,压根就不会用电脑打字来造谣。

“理由不成立。”

“请出示能证明是你儿子发布的证据。”

“如果不能的话。”

“罪名依然成立。”

法官听到方球王的话。

见对方想要钻法律漏洞,马上驳回他的辩词。

“当然能。”

“我这里有一个U盘,里面不仅存有我带来的侵权证明视频。”

“还存有我平时和儿子在一起的视频资料。”

“请法官过目。”

“在U盘里面写着和儿子一起的时光页面,亲爱的儿子帮爸爸打字的栏目,打开就可以看到。”

原本我录视频的目的,是为了记下儿子第一次帮我打字的记忆。

没想到,这一次还能当证据用。

实在是太好了。

【侵权证据、和儿子一起的时光、苍老师上课资料、七夕和手机的秘密、和老婆一起开车的视频。】

书记员刚把U盘打开,弹出了5个分类。

看到屏幕上的分类,书记员摸了摸鼻子,似乎在思考什么。

大概思考了几秒,快速点了一下复制粘贴,马上点进对方所说的资料页,把对方的证据视频打开播放。

视频之中。

坐在电脑面前的13岁小男孩,扭头看一眼手机。

对自己的爸爸说,读慢一点,我的打字速度有点慢。

拿着手机的人,把手机翻转一下,对着自己的脸拍一下后,重新把手机对着自己的儿子,然后说出自己要儿子打的内容。

打完后,13岁男孩马上发布到网上。

发完之后。

男人对着自己的儿子说,才13岁就能帮到爸爸曝光别人,太厉害了。

然后视频到此结束。

“视频有效。”

“能证明那诽谤内容不是你发布的。”

法官也在看。

看完后,忍不住偷笑。

因为等一会,张三肯定会再给他一个罪名。

而且这一个罪名,百分百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