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最强大捞家 第223章

作者:背锅大虾

报案台里面坐着两军装警员,他们连头都没抬,很是随意道:

“坐那儿等着吧,一会儿安排你见面,你才能见面。”

“不是啊,阿Sir,我女儿胆子很小的,她会害怕的。”

“她才7岁,怎么会犯法。”

“阿Sir,你让我先见她吧。”

江世孝急了,拍打着报案台。

特别见俩漫不经心的警员,话语音量越大。

“喊什么喊,阿Sir有阿Sir的规矩,案子都没查完,见什么。”

“愿意坐就坐,不愿意坐就滚,别没事找事。”

警员可不再客气了,这个年代也确实如此。

金钱帝国虽过,可港岛警员其实还是那批人。

从上到下的习气,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变的。

当然,这已经算不错了。

要前些年,江世孝敢这么大声叫。

遇到个脾气不好的,直接拖进去开打了。

这,亦是何文耀要找律师的原因。

第252章 背锅侠,就是你了。

“不是啊,阿Sir。”

就在江世孝无比着急,还打算说点什么之际。

在他身后,两个身穿小西服,都市丽人打扮的女生小跑而来。

离得老远,已经喊道:

“何先生!”

“丁律师!”

看到两人,何文耀也迎接上前,伸手与前者握了握。

丁柔,时年二十五岁,港岛律政界人士,是一位事务律师。

她与何文耀合作过很多次,荃湾的花船租赁合同,大多都是她搞定的。

其他一些厂房,吉米仔也大多是找她。

倒不是请不起明星律师,又或者大状。

而是规矩就这样。

港岛律师分事务律师,以及大律师。

两者业务是完全不同的。

事务律师看似处理杂事,如合同拟定、法律顾问、财产转移、寻常纠纷,什么都是他们的事儿。

而且地位不高,不能上庭。

可他们,才是何文耀真正需要的。

大律师,也就是所谓的大状,那是出庭律师。

不上庭打官司,压根儿用不上。

比如此时,找丁柔来,就非常的合适。

“丁律师,这位是?”

“这是刚刚加入我们律所的,方家琪,我徒弟,见习律师。”

丁柔简单介绍,倒是那方家琪,双手伸出,热情递出名片道:

“何先生你好,我是新人,以后请多多关照啊。”

“呃………”

何文耀接过名片,觉得这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儿有点傻乎乎。

自己又不是她的前辈同行,关照什么鬼。

丁柔或许也觉得自己这小徒弟丢人,脸色一正,立即道:

“何先生,我们先做正事吧。”

“好!”

说着,一群人浩浩荡荡,走近了报案台。

“我是杨佐铭律所事务律师丁柔。”

“我有两位当事人,被你们警方无理由扣押。”

“请马上带我去见她们!“

“另外,我要见办案警员,负责案子的警官。”

丁柔非常直接,走到报案台后。

名片拍上,一幅强势姿态。

比起之前江世孝,她就好像高层警务人员,在这儿招呼小弟呢。

“啊?”

报案台内,本来漫不经心坐在里面的军装听得,立即站了起来。

要说这个年代的警察最怕什么,第一是上头,第二就是律师,第三才是富豪。

上头很容易理解。

而律师呢,一直同警方打擂台。

这些人动不动就会投诉,把事情往无法收拾的方向去搞。

就去年来说,至少有两百名警员。

就是因律师投诉,投到去守水塘,前途全无。

两人对视一眼,站起的同时,笑容满面,比饭店服务生还要客气:

“各位请稍等,我们马上上报,不知道丁律师的当事人是?”

“高小琴、高小凤,她们只有七岁。”

何文耀等人倒也不急在一时,等着两人打电话。

反倒是旁边的江世孝急了。

他其实早就看到何文耀等人,只是不认识对方,也没理由招呼啊。

没曾想对方也是为两个小女孩儿而来。

两个加一个,不正好是三个嘛。

江世孝几乎肯定其中还有自己女儿,赶忙向何文耀等人哀求道:

“先生,小姐,你们说的是不是三个女孩儿?”

“里面还有一个是我女儿啊。”

“先生,可不可以帮帮我。”

“带我一起去见我女儿?”

江世孝无疑是个聪明人,那么多人里,他精准看出谁是主事的人。

他的话,也全程是冲着何文耀说的。

“丁律师,没问题吧?”

何文耀倒是愿意做一个顺水人情,话语道。

“没问题。”

丁柔答得那叫一个自信。

“谢谢,谢谢先生。”

江世孝连连鞠躬,也没有更多的话语,甚至都没问何文耀一行的身份。

很快,就见警局内出来几名便衣,招呼着众人往内部走去。

丁柔走在最前面,与其中一名便衣并排。

而那便衣也讲解话道:

“丁律师,我们警方在你的两位当事人的书包里,搜出了超过四百克白面。”

“另外,还有过十万港币,两把开锋匕首。”

“当然,我们警方倒不会怀疑两个七八岁的女孩儿,会做毒品买卖。”

“但东西的来源,总要有个说法吧!”

“可无论我们怎么问。“

“两个小女孩儿除了承认钱和匕首是她们的之外,并不承认白面。”

“所以,我们这才会将她们暂时扣押,并通知监护人。”

“嗯?”

丁柔听得这些话,不由回头看了眼何文耀。

而何文耀此时脸色阴沉,根本没看前面,而是偏头看向菲菲。

再看菲菲,已经低着头,不发一言。

妈蛋,高家姐妹承认钱和匕首,换言之那就是她们带身上的。

钱就算了,何文耀也不以为意。

可匕首是什么鬼?

两个七岁小女孩儿,书包里还放武器。

这还用问嘛,妥妥是她们的大姐头,也就是菲菲的教导了。

见习律师方家琪可不知道何文耀这里的复杂。

听说当事人承认匕首,立马嚷嚷道:

“我们的当事人只有七岁,还都是女孩儿,她们怎么会带匕首的?”

“是不是你们警方逼供,威胁我们当事人了。”

“当然没有!”

带头的警员赶忙反驳,话语道:

“我们不仅没逼供,还好吃好喝招待她们。”

“要是不信的话,这位律师等一下可以当面问。”

“哼,最好没有!”

方家琪看起来还真就不信。

毕竟她只是一个见习律师,今晚第一次跟师傅出门办事。

平时大多在律所整理文件。

她对港岛警方的印象可不好,停留在金钱帝国时期。

什么好吃好喝招待,她是一点不信。

与此同时,跟在后面江世孝急了。

特别一直在说高家姐妹,没提到他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