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218章

作者:雪映红梅

“这案子……有希望吗?”周颖转过头看向副驾驶座上的方轶。

“你觉得呢?”方轶反问道。

“难!除非赶上特赦。”周颖道。

“不过我觉得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有些问题。可能不构成投毒罪。”方轶想了想道。

“我就是知道您肯定有办法,是不是有希望……”周颖一脸惊喜的看向方轶。

“希望渺茫,只是换个罪名而已。死了两个人,伤了七个人,怎么可能。

虽然判决结果可能是一样的,但是检察机关指控错误的地方,咱们该说还是要说的,这是咱们的工作。”方轶打断了周颖的话。

刚过正月十五没多久,聂圣萍的案子开庭了。中院第十二法庭内,旁听席上坐着几个人,估计是受害者的家属。聂圣伟与他们隔着几个位置,坐在角落里眼神复杂的听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告席上的聂圣萍目光呆滞,不知道在想什么,又或者什么都没想,只是等待着判决。

审判席上坐着的三位男法官如三位金刚一般,面无表情,或静静的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或翻看案卷材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聂圣萍,因与婆婆成慧霞有矛盾而采用投毒的手段杀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投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聂圣萍犯罪行为次数多,并造成二人死亡、七人中毒受伤的严重后果,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建议对其处以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男检察员放下起诉书,看向审判长。

“被告人聂圣萍,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眼神如炬,看向被告席上的聂圣萍。

“没有异议。我为杀婆婆成慧霞下毒,害了其他人……”聂圣萍低下了头,用手背不断擦拭着眼泪。

接下来公诉人就案件事实对被告人聂圣萍进行了讯问。聂圣萍如实说了双方的矛盾和自己毒杀婆婆成慧霞的经过。她说的与之前方轶了解的没有多少出入,基本一致。

接下来由辩护人方轶发问。

“被告人聂圣萍,三次投毒,你目标是谁?换句话说,你想毒死谁?”方轶看向被告人席。

“我想毒死成慧霞,因为我恨她。”聂圣萍眼中含着泪,恨恨道。

“为达到目的,你怎么投放的老鼠药?”方轶接着问道。

“第一次放到了药锅子里,第二次放到了她让我煮的粥里,第三次放到了她经常喝水的茶壶内。”聂圣萍看向方轶。

“几次投毒,你有没有想过会毒死其他人?”方轶问道。

“没想过,药锅子我婆婆一个,我公公一个,可惜那次我记错了位置,把毒投到了我公公的药锅子里,否则就不会有后面的事。

第二次我婆婆想喝粥,家里没有其他人,我是为她煮的粥,可惜粥太烫,她只吃了几嘴就被邻居叫走了。

第三次我把老鼠药放在她常用的茶壶里,家里人没有人会去动她的茶壶,只是我没想到她会把茶壶里的茶水给串门的邻居们喝……”聂圣萍的语气很冷。

方轶听的出来,她有些后悔,不是后悔犯罪,而是后悔再次失手,没有毒死婆婆。她心里的怨气太重,根本无法化解。

旁听席上有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说完,看向公诉人席。

“……被告人聂圣萍因与成慧霞存在婆媳矛盾,遂产生杀人恶念,先后三次投放含有氟乙酰胺剧毒的老鼠药杀害成慧霞,其犯罪行为已危害到不特定人员,并造成两人死亡、七人中毒受伤的严重后果,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构成投毒罪,建议判处死刑!完毕。”检察员语气非常坚决,如宣判一般。

审判长让被告人自行辩护,聂圣萍将其在孙家的不公待遇又叙述了一遍。可能是自知命不久矣,也可能是早就麻木了,聂圣萍表现的非常镇定,就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待聂圣萍说完后,审判长看向方轶。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聂圣萍不构成投毒罪,其以成慧霞为侵害对象,多次投毒致二人死亡多人受伤,应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被告人投毒的目标为特定人成慧霞。

投毒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其侵犯的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

故意杀人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其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即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换句话说,投毒罪指向不特定多数人,而故意杀人罪以特定的人为对象。本案中,被告人毒杀的目标一直是成慧霞,其目标属于特定人。

二、被告人主观上并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投毒罪的行为人须具有危害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故意,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仅具有剥夺特定人生命的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以投毒的方式谋害特定人的生命而不危及公共安全时,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聂圣萍主观上想毒杀的人为成慧霞,并不是不特定多数人。聂圣萍数次投放老鼠药均是在成慧霞家中,并不是在公共场所。老鼠药也仅仅投在被害人成慧霞所用的食具、茶具、中药内,并非公共所用器具内。

虽然导致了多人误食、误饮了聂圣萍投有鼠药的中药、食物和茶水,但这些被害人并非是聂圣萍追求杀害的不特定对象。因此,辩护人认为,聂圣萍采用投毒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被告人系因在家中受到不公平待遇后,才起杀心,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完毕。”

方轶知道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些单薄、无力,依被告人所作所为和造成的恶劣后果,其归案后的表现不足以从轻处罚,但是作为辩护人他总得做点什么。

……

庭审结束后,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评议之后审判长当庭宣布了判决。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聂圣萍因与婆婆成慧霞有矛盾而采用投毒的手段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行为次数多,并造成二人死亡、七人中毒受伤的严重后果,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聂圣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聂圣萍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抗诉,刑事判决生效。随后中院依法将该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复核,最高院核准了死刑。

这一日,周颖敲门后走进了方轶的办公室。

“方律师,聂圣萍案的结案小结已经发您了,您看下是否需要修改。”周颖见方轶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发呆,提醒道。

“好,一会儿我看下。”方轶回过神来,看向周颖:“聂圣萍这案子,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村里打谷场公审的事。”

“公审?”周颖疑惑的看向方轶,显然不太了解他说的公审是啥。

“我小的时候,每周都有人到村里放电影,每当放电影的时候,村里人都会拿着板凳、椅子去生产队的打谷场,就跟现在看演唱会似的,天一黑电影开播,不管老少都看的津津乐道。

当然现在村里也会来放电影的,只不过看的人少了,只有上了岁数的老人会去看,放的也都是一些老掉牙的戏曲和老电影。

我记得有一年,村里人都往打谷场跑,我以为又要放电影,便跟着跑去了。结果是开公审大会。

土台子上,两名公安,押着一个年轻女人,旁边有法院的人拿着话筒,当着村里人的面宣读判决书。

我记得,那女人也是因为婆媳关系不好,给婆婆的饭里放老鼠药,后来被判的死刑。当时村里人看着台上的女人,有的骂,有的恨,还有的说风凉话。据说那女人和婆婆在村里都非常霸道,两人属于针尖对麦芒。”

“方律师,你们那经常开公审大会吗?”周颖眨眨眼问道。

“这话说的,好像我们村里天天有人犯罪似的。”方轶一脸不满的看向周颖。

“没,我不是这意思……”周颖一脸的尴尬。

“能被拉去村里公审的案子都是在当地影响特别大的案子,不是年年都有。要是年年都有那还了得!”方轶笑道。

“哦,这样啊。”周颖点点头。

“你的实习律师证什么时候到期?”方轶岔开了话题。

“快了,今年四月份到期,然后申请红本(律师证)。”一提起转正的事,周颖一脸的兴奋。

“怎么样?转正的条件都达到了吗?”方轶问道。

“没问题,我去年可做了不少案子,都是实打实跟着律师办的,不是挂名。我听说,其他律所有的实习律师干了一年,也没摸到几个案子,有的实习律师只是挂个名,根本就没进过法院,也没做过非诉项目。”周颖一脸得意道。

“这只是第一步,律师圈不好混,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以后就靠你自己了。

其实你跟着师父做一百个案子,也不如你自己独自办一个案子,只有自己办过案子,你才算是真正的完成角色的转换,才能快速成长。

所以我给你个建议,拿到律师证后,多做案子,自己做,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们,但是一定要独立思考后再问。”方轶郑重其事的说道。

“嗯,您放心,我已经想好了,等拿到律师证,先做一阵子法援,练练手,然后再找点简单的案子做一做,慢慢来。

黄律师说,做律师就跟学开车似的,得多练多做,时间长了就好了。”周颖笑道。

过完正月后,团队的案子渐渐多了起来,万可法团队诉讼部门的律师走了三个,有两个是因为业务能力不行,有一个是因为品行不行,向当事人额外收费。

万可法并未急着招聘律师,方轶猜测他是在等实习律师转正,想从这批实习律师中选人。

办完聂圣萍的案子后,方轶又接了两个会见的活儿,赚了些零花钱。

第577章 误杀

这一日,方轶刚从看守所会见回来,诉讼部律师助理便给他发来了信息,律所来了一位当事人,指名道姓的要求方轶办理她老公的案子,据说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谈案律师与当事人谈的律师费是十万元,但是对方要与方轶谈过后才会签约。谈案律师不得不联系律师助理,让方轶到会议室见当事人。

会议室内坐着一位四十多岁,穿戴普通的女人,她的两腮发红,皮肤粗糙,身体壮实,一看就知道经常下地干活。她叫吴才英,正是方轶要见的当事人。

“吴女士,您好,我是方轶。”方轶坐下后看向吴才英:“我同事说您要找我委托案件?”

“是。方律师,我老公杀了人,现在被关在看守所,检察院指控我老公犯故意伤害罪……”吴才英心里着急,语速更急。

“吴女士,您慢点说,别急。您是怎么找过来的?”方轶要控制谈话节奏,否则由着对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自己听不明白,也浪费时间。

周颖拿着笔和纸,坐在一旁准备做记录。

“不好意思哈,方律师。我太着急了。我是从网上看到关于您的报道后,找过来的。我给你从头说哈……”吴才英拿起面前的纸杯,喝了口茶水,稳了稳心神后,将案发经过讲了一遍。

吴才英的丈夫叫单广全,两口子在村边承包了一片果园,他们老两口负责果园管理,儿子负责线上销售,一家人头脑灵活会经营,线上线下同时销售,最近四五年生意做的火爆,赚了些钱。前年的时候,两口子全款在县里为儿子买了一栋大三室准备结婚用。

平日里,单广全两口子就住在果园里,一是方便看管果园;二是在村外住惯了,觉得清净,不愿意回村里住。

去年九月的一天晚上九点多,单广全夫妻入睡后,忽听见果园里的狗叫,随后狗惨叫起来,像是被人打了。

单广全刚要起来出去查看,就听有人在屋外叫他们夫妻的名字。单广全没有答应,急忙穿上衣服,到外屋查看,只见一个人影站在屋门前,把窗户上的纱窗扯开了,正伸手进来要开窗子。

情急之下,单广全拿起顶门用的杠子,上去就打,结果因为紧张一下砸在了窗户上,把对方惊走了。

里屋的吴才英听到动静后,披着衣服拿着剪刀跑了出来,待单广全提着顶门杠追出屋,人早就跑没影了。

因为果园比较偏僻,手机信号时有时断,无法报警,安全起见,单广全回屋带上一把自制的匕首,与妻子吴才英锁上门后,去了村主任家求助,并打电话报警。随后村主任打电话叫人准备去果园现场。

吴才英和丈夫单广全先行返回果园,当夫妻二人来到自己果园大门口时发现果园内有黑影晃动。

单广全抽出匕首,走在前面进了果园,看到自家房门前确实有个人影晃来晃去。此人正是村主任打电话叫来的闫建顺,因为他距离果园比较近,所以先到了果园,见果园的大门没锁便进来了,在屋门前等待单广全回来。

由于天黑,果园内没开灯,单广全未能认出闫建顺,误以为他是刚才来的歹人。见其向自己走来,单广全误以为对方要动手,不待对方说话,便疾走几步,用手中的匕首刺向走过来的闫建顺胸部。

闫建顺被刺后倒地,就在此时村主任带人赶到,见到地上躺着的闫建顺后,大惊失色,告诉单广全闫建顺是他叫来帮忙的。此时的单广全也傻了眼。

待到众人七手八脚的将闫建顺送到县医院,他已经因失血性休克停止了呼吸。

“按照您的说法,您老公单广全是因为错把被害人闫建顺当成了之前想闯进您家的那个人所以才刺的对方?”方轶看向对方。

“是,当天晚上阴天,没有月亮,我们夫妻两个都很紧张,所以我老公才误杀了闫建顺。这段时间我已经跟闫家人谈好了,把县里的房子给她们作为补偿。这事闹的我们家日子都没法过了,村里人都劝我说这是命,我老公该有此一劫。

我问过几个律师,有的说可以往防卫过当上辩护,也有的说是故意伤害,因为死了人,很可能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方律师,您说我老公会被判无期或者死刑吗?”吴才英的眼中隐隐的出现了泪花。

“目前我没有看到案卷,所以不好做判断。按照您刚才所说,您老公肯定是构成犯罪,既然检察院将案子移送到中院,建议的刑期应该会在十年以上,我感觉法院判你老公无期或者死刑的几率不是太大。

当然前提是您所讲的都是事实,没有隐瞒真相。”方轶想了下说道。

“方律师,我说的没有半句假话。句句是实情。我知道您是刑事方面的专家,我老公的案子就麻烦您了。您可一定要帮我,否则我们家就完了。”吴才英的声音带着哭腔,看得出来她是真急。

次日一早,方轶和周颖去了看守所回见单广全,单广全身材魁梧,一脸忠厚,可能是常年管理果园的缘故,他脖子和脸上的皮肤有些黑红,皮肤粗糙。

单广全对案件事实的描述与他媳妇吴才英一致,他是出于害怕才抢先动手,用匕首刺死的闫建顺。

随后方轶和周颖又去了中院阅卷。

办公室内,周颖皱着眉头,一脸认真的看着白板上写的单广全案的关键信息。她挠挠头,看向方轶:“方律师,咱们能不能从防卫过当的角度进行辩护?”

“说说你的理由。”方轶放下茶杯,看向她。

“我是这么理解的,案发当晚,单广全家确实来了不明身份的人企图闯入他家。

单广全夫妻出去求援回到果园时,发现有人在自家的房门前晃悠,当时的天乌漆麻黑的,也看不清对方是谁,出于恐慌心理,为了保护自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单广全选择了先发制人,结果误杀了闫建顺。

被告人单广全虽有故意的心理,但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您看这么解释说的通吗?”周颖来到方轶近前,给方轶的杯子里添了些水,问道。

第578章 假想防卫

“我先不评论你说的对错,你先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说下。”方轶说完,微笑着看向她。

“正当防卫一共有五个要件:

一、必须实际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三、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四、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