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第四,上诉人一直在进行融资,而且房地产行业边干变融资的情况很普遍,没有那家开发商开发楼盘全部用自有资金的,所以从主观上来讲,上诉人是希望施工合同能够履行,并通过开发该项目获利的。
至于项目未审批等情况,对于联达公司来说属于商业风险,作为一个专业的施工单位,联达公司应有注意义务。
第五,上诉人得到联达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后虽然有挪用行为,但主要围绕着项目花费,并未挥霍,非法占有目的不明确。
完毕。”方轶道。
第126章 针锋相对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道。
“本院认为,上诉人曹月山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理由如下:
一、红海公司未按期交纳高家庄村新民居项目五千万元启动资金,项目开发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曹月山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告知联达公司相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二、根据调查,红海公司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在预付高家庄三百万元保证金后账户上已无资金。
虽然房地产开发边建设边融资的情况比较普遍,但应结合上诉人曹月山和红海公司的融资能力综合考量其履约能力,很显然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像红海这种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社会上融资的能力很弱。
红海公司缺乏可靠的融资渠道,客观上截止案发时其也没有筹到任何资金,基本上可认定其没有履行合同能力。
三、在此情况下,将收取施工单位的保证金部分用于返还其他公司交纳的保证金和公司日常开支,可认定曹月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上诉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女检察员道。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道。
“好的,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发表观点如下:
一、虽然新民居项目确实存在,但是红海公司因为未能支付项目启动资金,根据合同约定高家庄村有权选择其他合作方,因此,红海公司的项目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也可以说项目已经脱离了红海公司的掌控。
二、虽然房地产领域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但是并不能说该等行为合法,如果买不上票,或者根本就不具备买票的资格,那么后续的行为将涉嫌诈骗。红海公司的行为便是如此。
三、联达公司多次上门要求退还保证金,但上诉人无力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上诉人以融资为借口逃往京城,企图躲避债务,可见上诉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其行为具有欺诈性……
完毕!”女检察员道。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审判长道。
方轶停下正在急速书写的签字笔,针对女检察员的意见回应道:“好的,审判长。
一、红海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真实存在。
红海公司与高家庄村委会签订了新民居项目意向书,并交纳了保证金,这是事实。虽然未能按期交纳后续五千万元启动资金,但红海公司在临建用地上进行土地平整、道路修建,并搭建了工人住房,做了前期准备工作。
高家庄村委会并未制止红海公司的上述行为,也未终止与红海公司的合同,或者与其他人商议项目的开发工作。
因此,我们认为双方的合作协议实际上一直在履行,即使红海公司未告知联达公司业主方有权终止协议,也不能据此推断出红海公司有隐瞒真相的行为。
虽然红海公司只提供了项目效果图,但由于“边干边批、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在房地产行业普遍存在,且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曹月山在与联达公司签约时曾告知对方项目是新民居建设,项目手续正在办理中,马上就下来。作为从事建筑工程的专业单位,联达公司在签约时对项目手续未办或不全的情况,应当是知情的。
二、认定曹月山非法占有联达公司三百万保证金的证据不足。
从一审时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来看,红海公司在新民居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而且从联达公司处取得的保证金大部分用于项目正常开支(退还城建集团下属子公司的保证金也是为了项目的正常开发)。
红海公司在临建用地上的前期投入形成了相关的财产权益,其收取的联达公司的保证金均被用于归还项目欠款、工程费用及公司的日常开支,曹月山没有将保证金占为己有或挥霍,主观上想将项目运作成功并通过项目盈利。
融资行为虽然是判断曹月山履约意愿的重要参考,但本案中关于曹月山融资行为的证据有限且无法辨别真伪,也无从认定。
从整个案件上看,曹月山一直在努力地做新民居项目,尽管在与联达公司签约时其存在一些隐瞒行为,但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红海公司虽然自身实力不足,但如果融资得当,不能排除其最终盈利的可能性。
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当综合考虑项目背景、曹月山为项目开发所作努力、保证金的去向和用途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曹月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不能简单地认为曹月山涉嫌欺骗行为,直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结论。
三、本案联达公司的损失完全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截至案发时,红海公司在高家庄村委会账户上还有三百万元保证金,而且在临建项目上也形成了相关的财产权益。
本案不同于常见的合同诈骗犯罪,曹月山从城建集团下属子公司和联达公司等处收取的保证金均用于新民居项目的临建设施、公司正常开支或者归还此前收取的保证金,不存在挥霍的情况。
案发时红海公司无法偿还联达公司的保证金,但鑫海公司此前在新民居项目上已完成的临建设施上仍有一定的财产权益,再加上其支付给高家庄村委会的三百万元保证金,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问题不是很突出。如处理得当,联达公司的三百万元损失可以得到弥补。
辩护人认为,虽然曹月山在签署协议过程中有一定的欺骗行为,但并不影响被害人联达公司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因此,一审判决书认为曹月山构成合同诈骗罪,是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的。
综上,曹月山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完毕。”方轶道。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第127章 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现在由上诉人做最后陈述。上诉人曹月山做最后陈述。”审判长道。
“尊敬的合议庭……”曹月山感觉自己的辩护人说的比公诉人有水平,具体那些地方有水平,他不知道,只知道方轶说的内容比公诉人多。
“现在休庭十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再进行当庭宣判。请法警把被告人带出法庭。”随着法槌的落下,三位法官退出了法庭。
方轶靠在椅子上松了一口气,庭审总算是结束了。
刚才开庭时,他的脑袋和手上的笔一直就没停,不断的记着女检察员的发言,思考着对策,现在一放松下来,突然感觉大脑有点转不动了,浑身乏力。
当肚子咕噜咕噜的叫起来时,方轶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一点五十分了,整整开了近五个小时的庭,中午饭都没吃。
方轶站起身准备舒展下筋骨,这时钱琳琳快步走了过来。
“方律师,辛苦了!您看这案子有没有胜算?”钱琳琳一脸期盼,急切的问道。
“现在还不好说,不过我觉得机会还是有的,一会儿法官会当庭宣判,在等等。”方轶道。
这话让方轶怎么接,庭审开完了,法官是最后敲锤定音的人,律师只是尽了全力,现在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不过方轶还是有些信心的。
此时方轶表现出来的沉稳,比他说的话,更让钱琳琳感觉踏实。见方轶如此说,钱琳琳再次表示感谢后,退回到了旁听席等待判决。
在众人焦急的等待中,书记员突然起身道:“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随着合议庭人员入座,审判长敲响了法槌:“请坐,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把曹月山带上法庭。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上诉人曹月山在与联达公司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但红海公司的新民居建设项目真实存在且有一定的前期投人,收取的保证金主要用于归还项目经营形成的债务以及公司日常支出,认定上诉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足。
曹月山及其辩护人所提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上诉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改判曹月山无罪。”
判决宣读后,方轶心中一松,露出了微笑,二十万真不好赚啊!
曹月山被当庭释放,钱琳琳及亲朋好友围了上来。曹月山握住方轶的手:“方律师,谢啦!”他激动的手都在颤抖,眼中隐隐可见泪花。
“这是共同努力的结果,这里不是讲话的地方,回去说吧。”方轶微笑道。
“对,咱们回去,先放它一千响,去去晦气。”钱琳琳激动道。
哎!咋就没人提议先吃饭呢,这都饿的前心贴后背了!方轶腹诽道。
众人出了法院,冷静下来后,开始嚷嚷吃饭的事,他们跟方轶一样,也饿的不行了。
这么多人来给自己助阵,钱琳琳自然不能亏待了大家,急忙找到市里高档餐馆的电话打了过去,订好桌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去了饭店。
下午四点多,钱琳琳将方轶送回了律所,下车前她一再表示感谢,那叫一个感激,简直感激的五体投地,把方轶搞的都不好意思了。
看着钱琳琳的车开走,消失在大街上,方轶突然发现好像有什么事忘了说了,对啦,那剩下的二十万啥时候给啊!
一周过去了,方轶曾给钱琳琳发微信,询问后期律师费的事,但是对方并未回信。因为没有协议,双方是君子协议,方轶不好强求,只盼着钱琳琳两口子能履行承诺。
最近正义律师事务所业务蒸蒸日上,法律援助的案子基本上是褚怀和赵忠诚平分。县医院骨科的案子孙正义交给了褚怀,褚怀虽然业务能力一般,但是人际关系搞的挺好,很快就接了几个案子,虽然案子标的都比较小,律师费收不了几个钱,但吃不上肉,总算是喝上了点汤,还是可以的。
方轶最近一直在忙自己的案子,孙正义给他分配的案子比较少,更多的是让他负责接待上门的当事人和顾问单位的法律咨询。这样一来签单的机会少了很多,人却闲不住,一天到晚的接电话或者去法律顾问单位。
这一日,兰姐约方轶下班后在县里的最有名的大饭馆泰悦居吃饭,方轶欣然前往,琢磨着正好跟兰姐提下钱琳琳后续律师费的事。
包间内,只有兰姐和方轶二人,点完菜后,方轶见兰姐犹犹豫豫欲言又止的样子,心中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兄弟,本来这次要约你出来的人不是我,是钱琳琳他们两口子。但是她觉得没脸见你,就委托我跟你谈下后续律师费的事。”兰姐脸色有些不自然,那个处事果断、老练的女强人突然一下子变得如此优柔寡断,让方轶更确定了心中的猜测。
“兰姐,是不是钱女士觉得给二十万律师费太多了,没关系,如果她觉得多,可以开个数,好商量。”方轶虽然心中不爽,但是事都做完了,双方又是君子之约,不管多少有总比没有强,或许货到地头死就是这个感觉。
“钱琳琳不是这个意思,她家最近遇到麻烦了。想缓一缓再给你后续的费用。”兰姐道。
“遇到麻烦了?难道是联达公司又起诉他老公了?”方轶想了想道。
“比这个麻烦,她老公当初为了做新民居项目,在外面借了不少钱。大约有二百多万吧,现在对方来要账,她家拿不出来钱,人家把她老公给起诉了,公司的账户和个人账户全部被封了。
她家的车也被开走抵账了。不满你说,她家的房子都准备卖了,两口子现在已经搬到琳琳爸妈家去住了。”兰姐道。
第128章 别想的那么龌龊
“这……行吧!既然兰姐您都说了,他们什么时候有钱了给我就行。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方轶表现的很大度。
不大度也不行啊,人家托兰姐说情,就算不给钱琳琳面子,兰姐的面子总要给的,在社会上混,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既然人家说了缓一缓再给钱,那就等等吧,即便不知道缓到何年何月,方轶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真闹翻了,他手里可没有任何证据,这哑巴亏算是吃定了。
不过好在钱琳琳还有些契约精神,特意托兰姐说一声,这也说明对方不是提起裤子不认账的人,这种人说不定日后还能再起来。
“痛快!我就知道兄弟你不是那种扣扣索索的人,日后有什么事给姐说一声,也算姐欠你一个人情。”兰姐见方轶如此好说话,笑道。
“兰姐,咱不说这个了。上次您让我打听的事,现在进展如何,有没有影响到盛丰集团与德发建筑的合作?”方轶换了个话题道。
“还真跟你那个师兄说的一样,我们双方的合作没受影响,倒是有几家供货商被撤换了。前段时间又有两家监理公司和三家建筑公司退出了。”兰姐道。
“这说明盛丰集团的实力德发集团是认可的,后续继续合作的机会很大啊!恭喜啦!”方轶笑道。
“还不是有兄弟你相助,之前若不是你帮忙问了问,让我们吃了定心丸,我们的心还不知道要悬多久呢。”兰姐笑呵呵道。
这顿饭吃的很开心,一个半小时后,方轶回了住处。兰姐开车回家。
一进别墅的大门,兰姐正看到老公于满堂翘着二郎腿,靠在客厅的沙发上吸烟,一副老神自在的样子。
“你那边的事怎么样了?”于满堂见媳妇进门,急忙掐灭烟头,扔入烟灰缸内问道。
“没问题了,方律师没说什么。”兰姐将驴包仍在沙发上,整个人如同一个肉山似得坐在沙发上,沙发立刻被压下去了一个大坑:“钱琳琳托我办事,他怎么也得给个面啊,你那边谈的怎么样?”
“还行,他们两口子现在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按照咱们画出来的路线走。股权和施工协议明天签署。钱都预备好了。”于满堂呲着发黄的大牙笑道,一副小人得志的表情。
“德行!签完合同,一定要分批支付款项,让曹月山配合咱们的工作。”兰姐道。
“好,你放心,这都在合同里写的明明白白的,他不配合就别想拿钱。”于满堂笑呵呵道:“没想到那个方律师还真有两下子,居然把曹月山给弄出来了。”
“嗯,我也没想到,这个项目如果曹月山不出来牵头,高家庄那帮人根本就不会配合咱们,所以他出来了是好事。只有他出来了,这盘棋才能走活。”兰姐眯着眼道。
“哦,我说你不让我一脚把曹月山踢出公司呢,原来你是想给他一点甜头,用他的人脉,配合咱们把项目拿下,运作完啊!”于满堂笑呵呵道:“高,实在是高,要说还是我媳妇厉害。”
“这也不能怪咱们,谁赶上这好事不想插一脚啊。再说了,如果不进资金,他曹月山这个项目就得黄摊。到时候还不一定便宜了谁呢。咱们这是在帮他。别想的那么龌龊。”说完,兰姐扭搭扭搭的上楼去了。
于满堂的笑容随着兰姐的上楼渐渐消失了,家里有这么一位既有头脑,又有手段的母老虎,他不得不忍气吞声。有时候一想到这些年媳妇的手段,他都觉得浑身发冷,不过这些年家里的财富确实积累了不少。
哎!这年头,没有手段难成大事!
方轶回到住处,躺在床上,侧脸看着窗外的星空发呆。他本想拿到剩下的二十万律师费,有了底气后,跟孙正义谈改做提成律师的事,可现在看来改做提成律师的时间要延后了。
次日一早,一位穿着时髦,浓妆艳抹,身材苗条的年轻女子,扭搭扭搭的走进正义律师事务所的大门。
“您好,您什么事?”听到门口有嗒嗒的高跟鞋的声音,前台放下言情小说,抬头上下打量年轻女子问道。
“我想找律师咨询点法律问题。”年轻女子道。
“方律师,有当事人咨询。”前台颠颠的跑到办公区,喊了一嗓子。
早上褚怀和赵忠诚都出去开庭了,只有方轶在,来人咨询,前台自然只能找方轶。
一般情况下,如果前台发现来的当事人很有钱,或者案子标的比较大,谈案的肯定就不是方轶了,而是赵忠诚。
为什呢?因为赵忠诚比较会做人,平时没少投喂前台,前台见有肥活自然要想着他。今天赵忠诚不在所里,所以前台也懒得多问,直接将案子甩给了方轶。
方轶将年轻女子请进了会议室。
“您好,我是方律师。您贵姓,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方轶道。
“我姓柴,叫柴瑶瑶。我想咨询赠与的事。”柴瑶瑶一脸认真道。
“赠与?是您家人要赠与您财物吗?”方轶问道。
“不是,是我朋友赠给我钱。”柴瑶瑶道。
“你朋友赠给您钱?多少?是否已经实际交付,说的直白点钱到您手里了吗?”方轶问道。
“一共十五万三千元,已经到我手里了,但是他老婆不同意,把我起诉了。”柴瑶瑶一脸认真道。
“能问下为什么您朋友向你赠与金钱吗?”方轶疑惑道。
“这个很重要吗?”柴瑶瑶有些犹豫。
“嗯,这个很重要,我要判断您朋友赠与您金钱的正当性。如果这个赠与行为是违反法律或者违反伦理道德的,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判您返还。
现在能告诉我为什么了吧?”方轶正色道。
“我跟他是……那个关系。”柴瑶瑶低声道。
“是朋友关系?”方轶愣了一下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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