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辅助系统 第121章

作者:流萤飘雪

道火是修道之人修道一定程度之后用一身修为点绕的求道之火,其威力除了跟持有者的实力有关外,还跟修出的道火品种,凝聚程度等等有关,向太上老君的三味真火就是道火修成的。

叶云的道火自然还远无法跟太上老君的三味真火相比,但也不是普通的凡火,而这骨灵冷火是天地间的异火,应天地造化而生,于道火而言是难得的滋补品,因此叶云一将道火召出来,那道火便本能的蠢蠢欲动了。

感受这道火传来的淡淡渴望,叶云微微一笑,低声说道:“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想要炼化这异火,还得慢慢来。”说罢,叶云闭上的双眼,而那团道火亦恢复了平静。

大概一分钟之后,叶云豁然挣开了双眼,手中法诀迅速变幻,如浮光掠影般将道道光华打入漂浮在他面前的骨灵冷火上,而随着那道道光华的打入,原本平静的骨灵冷火亦变得活跃起来,房间内顿时结出了一层寒霜。

几息之后,原本只有拳头大小的骨灵冷火暴涨道半米多高,而也就在此时,叶云手中不停掐动的法诀突然一顿,轻喝了一声,一掌将漂浮在骨灵冷火旁边上的道火拍到了骨灵冷火之中,随后再次打出道道法诀,让两者融为一体。

骨灵冷火本就是得天地造化而生的异火,虽然还未诞生灵智,但又怎会甘愿让叶云的道火将他吞噬,融合,因此本能的反抗起来,眼看着就要将叶云的道火排斥出去,叶云见状,手中的法诀掐动得更快了,只见道道幻影闪过,连续不断的金光密密麻麻的落到两团火当中,让骨灵冷火的反抗慢慢弱了下来。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叶云终于停下了手中的法诀,而此时,叶云的道火跟骨灵冷火已经初步融合为了一体,现在只能慢慢等,毕竟道火想要完全吞噬融合了骨灵冷火,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团原本半米多高的火焰渐渐缩小,颜色也从原本的苍白色变成了银白色,最后当火焰缩小到拳头大小的时候,火焰的颜色已经变成了银白,不过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其中还夹杂着丝丝金色。

“终于大功告成了。”叶云仔细端详了一会眼前这朵变成银白色的道火,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他知道系统不会骗他,但这毕竟是异火,能不能成功叶云心中也没底,不过好在他最终还是成功了。

仔细感受了一下道火的变化,叶云这才挥手将道火收回,既然事实证明系统所说的是可行的,那他也就没有再呆在萧家的必要了,毕竟这个世界,异火可不止一朵。

第三百零二章 寻找异火

异火是得天地造化,在机缘巧合之下诞生的神异火焰,他们一般不需要燃料,也不遵循物理定律,在虚空中也依然可以燃烧,原著中斗气大陆萧炎之前的最后一位斗帝陀舍古帝本体就是地心的一缕异火,后来靠着吞噬其他异火成为了斗帝。

原著中,萧炎收服的第一朵异火并不是骨灵冷火,而是青莲地心火,此火存在于地心熔岩之中的火焰,生于大地深处,历经大地之火的无数次锤炼,融合,压缩,雕制……十年成灵,百年成形,千年成莲,大成之时,由莲心生出。

由于此火其色偏青,兼又是从莲心诞生,故名青莲地心火,而这青莲地心火威力莫测,在临近火山地带之处,甚至能够引发火山喷发!形成大自然的毁灭力量!

原著中,青莲地心火是出现在美杜莎所在的大沙漠中,被近水楼台的美杜莎得到,并用以进化成为七彩通天蟒,不过在美杜莎利用这朵异火进化成功之后却被紧随而来的萧炎取走,就连进化成功意识陷入沉思当中的美杜莎也被萧炎顺走了。

虽然现在这电视剧被改的面目全非,但青莲地心火依然还是被美杜莎得到,现在萧炎也还未离开萧家独自去修行,因此叶云也不知道这青莲地心火现在是不是在美杜莎的手上,不过就算在美杜莎的手上叶云也不打算放过,因为在他看来,就算是他不来取走,日后萧炎还是会来的,因此与其留给萧炎,还不如自己拿走呢,这样说不定还能“挽救”美杜莎的清白。

离开萧家之后,叶云买了一匹马,没错,你们看错,叶云确实买了一匹马,而叶云为什么要买马呢?因为这是斗气大陆最为普遍也是最为常用的交通工具,你说为什么不用飞的?拜托,做人要低调,在斗气大陆,连斗帝平日出行都是骑马,你连斗帝都不是,能有马骑就不错了,居然还嫌这嫌那的。

或许又有人说了,这斗气大陆魔兽众多,随便找个魔兽做坐骑也比骑马好啊!

错,又错了,魔兽虽然跑得快,耐久了也够强,但是它吃得也多啊,那用马儿来的实惠,一把草料就能日行几百里,如果再用上传说中的神技“斗气化马”加持,那日行千里根本就是小意思,厉害一点的,连斗帝都追不上,因此江湖上经常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一个斗者却能在斗尊强者的追杀之下依然活蹦乱跳的,究其原因就是那斗者的马快,斗尊强者的马追不上,所以在斗气大陆,拥有一匹宝马,那时天阶斗技都不换的。

嗯,回归正题,离开萧家之后,叶云买了一匹据说是日行千里的宝马,然后骑着它往塔戈尔沙漠而去,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才出城不到二百里,那匹据说能日行千里的宝马就…死了,是累死的。

“啧,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人是怎么想的,明明有飞行斗技,也有各自魔兽,为什么偏偏要选择骑马呢,简直是脑子有坑。马儿啊,虽然我还是没能领悟斗气化马的神技,不过你带着我跑了这么远,也算是辛苦你了,我会厚葬你的,阿门!”

絮絮叨叨的对着已经气绝身亡的马儿念叨了一下,叶云便挖了个大坑,将这匹可怜的马儿给埋了,然后从人种袋中取出一辆越野型的机车,飞驰而去。

其实以叶云的实力,完全可以御剑飞行直奔塔戈尔沙漠,不用半天便能到达,但是为什么叶云还是选择骑着机车前往呢,原因其实很简单,这个世界虽然只是被大改过的低配版斗破苍穹世界,但许多东西都是相通的,比如斗气的形态性质,比如异火,因此叶云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以便他了解这个世界,为日后前往真正的斗破苍穹世界做准备。

叶云的机车还是非常的拉风的,那酷炫的外形,那发动机低沉的咆哮声以及那风驰电掣的速度,让叶云一路出尽了风头;当然,凡事都有两面,在出尽风头的同时,也惹来了不少的麻烦,许多人都想出高价要买下叶云的机车,也有许多人想做些无本的买卖,不过可惜他们找错了对象,因此当叶云来到塔戈尔沙漠外围的时候,他的纳戒当中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遥望这远处那一片在阳光下散发着逼人光芒的金色沙漠,叶云走下了机车,这辆陪伴了他一个多月的机车,现在已经派不上用场,它的轮胎比较小,在沙漠当中很容易陷到沙子当中,因此叶云挥手将其收进了纳戒当中。

据叶云所知,这塔戈尔沙漠当中是有城市的,原著当中萧炎就是在城中遇到冰皇海波东,不过叶云对海波东可不感兴趣,毕竟他手里那张对萧炎而言充满致命吸引力的地图对叶云而言几乎一点用都没有,因为各种异火的所在地,他早已经熟烂于心,毕竟他可是熟知剧情的男人。

虽然不需要接触海波东,但叶云还是决定低调一点,毕竟他可是一个很讨厌麻烦的人,而且这沙漠阳光太亮了,明晃晃的只晃人眼,再加上温度也比较高,因此收起机车之后,叶云直接御剑而起,分辨了一下方向之后破空而去。

这座沙漠当中的城市虽然说是城市,但其实并不大,城墙也只是低矮的土墙,城中人数也不算多,毕竟沙漠当中生活物资并不算多,水资源更是短缺。

在城市上空逛了一圈大致的了解了一下这座沙漠当中的城市之后叶云才找个地方降落,进入了城市当中,而原著当中,青莲地心火是在石漠城也就是叶云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之外的地底,不过这沙漠当中是最难分辨方位的,毕竟这沙丘不像大山,千百年依然傲然屹立,沙漠当中,一夜过后可能整片沙丘消失不见这样的事情都不少见,因此想要找到进入地底的洞口可不容易,不过这可难不倒叶云。

这些日子以来,他除了赶路了解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遍尝这个世界的美食以及学习这个世界的知识外,这一路他还收获了不少的战利品,其中又以各种财物最多,他完全可以花钱请城中的佣兵团帮忙找啊!

ps:看过原著的,飘雪建议千万不要去看电视剧,作为一个原著党,飘雪咬着牙看完第一集就看不下去了。然鹅,后面的剧情更毒,看完一些b站上的视频,飘雪弄死导演跟编剧的心都有了。

第三百零三章 石漠城

“唉,你听说了吗?我们石漠城最近来了一个出手阔绰的年轻人,城中的佣兵团几乎都被他雇佣了。”

“听说了啊,我早就听说了,我还听说啊,现在不止是佣兵团,就连城中熟悉地形的老练猎手都被雇佣,而且出售阔绰,一天就能拿到二十枚银币。”

“真的假的?这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好事?要不我们也去凑凑热闹?”

“这是确实是真的,不过你们的消息都过时了,据最新消息,那年轻人想要找的东西已经被一个走了狗屎运的普通佣兵找到了,据说那人当场就给了那佣兵一百枚金币。”

“一百枚金币?真是走了狗屎运了,不过那人如此大张旗鼓就不怕被抢吗?我们石漠城可是有不少硬茬呢。”

“怎么没有?据说当时城中的血煞佣兵团就盯上了人家,跟着出城了,然而不到半个小时之后,一个从外面回来的佣兵却在城外不远的沙丘背面发现了血煞佣兵团全团的尸体,据说全部都是一击致命,发现血煞佣兵团的小子还捡到了不少的好东西,发了一笔小横财。”

……

此时的石漠城中,到处都是类似的议论,而他们议论的主人,自然就是我们的主角叶云了。

这事其实要从五天前说起,五天前叶云进到了石漠城住下,稍微了解了一下这里的情况之后便找到了一个城中名声不错的佣兵团,用两千金币给他们发布了一个寻找地底入口的雇佣任务。

那佣兵团一听,居然还有这样轻松的任务?当即接下了,不过对这茫茫的大沙漠而以,他们佣兵团那百十号人根本就是沧海一粟,即便现在他们搜寻的范围只是石漠城周围,但人手依然相形见绌,于是叶云让这个名叫青木的佣兵团出面,帮他雇佣城中的其他佣兵团一同寻找入口。

效果是显著的,相比于原本青木佣兵团一天搜索的范围,现在几乎增大了近百倍,不过相对的,叶云口袋中的金币也在飞速的减少,但是叶云却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他的纳戒当中别的不多,就是钱特别多,在来石漠城的路上,他不知干掉了多少对他不怀好意的家伙,也因此积累了海量的财富,毕竟,山贼,横行一地的豪强还是很富有的。

正所谓财不露白,叶云拥有如此多的财富,再加上他看上去年纪并不大,只有十七八岁,于是城中的许多佣兵团就生出了一些小心思,毕竟他们过得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活,于是在一个散人佣兵找到叶云想要找的入口,付清所有人的钱财出城之后,作风本就不怎么好的血煞佣兵团便急匆匆的跟了上去,而结果嘛,叶云的道火刚跟骨灵冷火融合完毕,正好拿他们试了下新招式,一招之下,血煞佣兵团,扑街。

要说那血煞佣兵团也是倒霉,在等待消息的这段时间里,叶云正好受电视剧的启发,利用骨灵冷火奇寒的特性,结合御剑术研究出了一招冰翼,也就是先用骨灵冷火奇寒的特性凝聚冰刃,然后利用驭剑术将冰刃聚拢成巨大的冰刃翅膀,然后一次全部爆射出去。

这招别的先不说,单就说聚刃成翅这一点就帅爆了,在这个颜值即正义的年代,光凭这一点就能引起众多的追捧,更不要说聚刃成翅之时冰刃也在蓄力,能爆发出比单纯的一柄冰刃更加强大的威力,于是在遇到血煞佣兵团的围攻之后,叶云当即就将这招尚不成熟的招式用了出来,结果就是,血煞佣兵团团灭,并且由于这招尚不够完善,叶云对冰刃的控制不够强,有些倒霉的家伙甚至直接被扎成了刺猬,那场面,简直是惨不忍睹,也正是因为如此,自血煞佣兵团之后,再没有佣兵团敢打叶云的主意。

没有了佣兵团的打扰,叶云顺利的来到了入口当中,而且随着他越来越深入,里面的温度也越来越高,并且叶云还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硫磺味,最终,叶云在通道的尽头看到了一个流淌着橘红色沸腾岩浆,几乎望不到边际的岩浆世界。

看着眼前这片不停翻滚沸腾的岩浆湖,叶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找对了地方,不过当叶云感觉到岩浆之下潜藏着的一道精神力时,顿时明白自己没有找错地方。

青莲地心火是诞生于石漠城外底下的一片岩浆海之中,而在那片岩浆海当中还生活着一头斗灵级别,依靠吞噬岩浆为生的异兽,双头火灵蛇,因此在察觉到岩浆之下那道精神力时叶云便明白,自己没有来错地方。

大自然中,很多生物都拥有极强的领地意识,岩浆底下的双头火灵蛇也是如此,因此当叶云来到这个地方之后,察觉到有生人气息的双头火灵蛇从岩浆湖中缓缓向叶云所在的方向游动。

如果是其他人恐怕还真的难以发现岩浆当中的双头火灵蛇,不过可惜叶云不但看过原著,而且他的精神力在吞噬了陀舍古帝遗留下来的一道无主精神力之后,强大了不少,虽然还未达到凝聚神识的程度,但亦是非常的敏锐,在来到通道口的瞬间就察觉到了它的气息,现在岩浆当中的双头火灵蛇在他的眼中,简直跟黑夜中的月亮一样,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了。

感觉到双头火灵蛇越来越靠近,叶云嘴角微翘,暗道:“还想偷袭我?看我给你来个大惊喜,冰翼!”

叶云心中话落,周围的温度瞬间急速下降,而他的背后则在眨眼之间凝聚出了众多的冰柱聚集道一起,随后冰柱砰的一声碎开,而当他漫天的冰屑散开,一对宽近四米,晶莹华丽的翅膀出现在叶云的后背,微微煽动。

岩浆当中的双头火灵蛇感觉到了上面的变化,明白自己已经被发现,顿时不在掩藏身形,嘶吼一声,伴随着道道冲天而起的火柱,露出了自己的身形。

那是一头约四五丈长,长着两个狰狞的脑袋,通体火红,浑身上下巴掌大小的红色鳞片密布其上,远远看去,犹如是一块浑圆的火玉一般的蛇形魔兽。

看着这条原著中差点干掉萧炎的双头火灵蛇,叶云微微一笑,道:“双头火灵蛇你好,双头火灵蛇再见!”

话落,叶云身后的冰翼突然一震,密密麻麻的排列在一起构成冰翼的冰刃爆射而出,将双头火灵蛇完全笼罩其中。

第三百零四章 下海

漫天的冰刃呼啸而出,直奔双头火灵蛇而去,眨眼之间就要落到双头火灵蛇的身上,不过双头火灵蛇已经拥有一定的灵智,它可不会傻傻的站在那挨打。

“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