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辅助系统 第128章

作者:流萤飘雪

这个纪中,元星的人类科技还未足够发达,只是将它当成精神的信仰,就这样懵懵懂懂的又过了几百年,当人类的科技足够发达之后他们开始研究这艘飞船,发现了“以太结晶”的能源使用价值,人类迎来了一个科技爆发的时代,也是这个时代,基因改造人出现。“亚人”这个称呼也由批评家首次提出,并被世人接受,而这个科技爆炸式发展的时代也被称之为启蒙纪。

亚人虽然是被人以科技改造出来的,但他们也是由人类的胚胎细胞发育而成,也一样拥有人类的感情,而且他们还拥有理论上近乎无穷的生命,自然不甘平庸,于是亚人阶层开始走向政治舞台,成为世界新的主宰,并称自己为“阿萨”,自此革新纪到来,而主角就是阿萨中的一员。

琥珀纪,也就是现在这一纪,这一纪的一千一百三十三年,“石英城惨案”发生,石英城底下的以太结晶因为意外发生了剧烈的爆炸,造成了石英城中数十万人丧生,但真相被亚人所掩盖,外界的人无从得知石英城的真相,被误传为了亚人“屠城”,随后,“盖洛斯”和“变种人”相继在紫雾流萤里出现,形成紫雾危机。而石英城事件亦成为人类反抗者与亚人战争的引爆点。

石英城惨案之后,人类第一次公然武装反抗,大量阿萨人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被屠杀,但紧接着,反应过来的亚人暴力镇压了人类反抗军,并依靠其远超人类社会的科技,建造了移动的城市阿斯嘉特,悬浮在元星轨道外。阿萨人阶层至此基本脱离人类社会,在阿斯嘉特建立了一个完全由阿萨人构成的政治体系。

随着时光的推移,真相被掩盖在时光的长河当中,亚人也跟人类分离成了两个群体,跟两个敌对的国家有点类似,而在战争中,亚人因为人数稀少(每个都是活了百年以上的社会精英)损失不起,开始专注于研究全机械化部队,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过随着战斗的长时间接触,人类反抗军掌握了机械兵团的弱点。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于是,金宫的长老“加斯”向赫瓦格机关递交了“纳米尖兵”的计划。

“纳米尖兵计划”表面性质为结合了ai系统的有人操作单兵武器系统,只是搭载有模拟“圣柜”的能量提取原件“纳米核心”,使得尖兵更加厉害,但其实真正的计划是培养拥有独立意识的全机械形态兵器。

纳米尖兵分为培植型跟植入型两种,培植型尖兵是从人工受精阶段就开始介入,从第一次细胞分裂开始就进行细胞和基因的改造,整个过程就受到最严格和最精密的控制。随着被改造者的成长,细胞被完全替换成定制的纳米细胞。被改造者本身会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纳米生化人。

植入型:

与培植型不同,使用者是被后期“改造”的战士。由于身体的细胞没被完全替换,只是用一种高强度且灵活的纳米细胞来代替宿主本身的皮肤细胞,再利用该细胞的重组形成装甲表面,因此一些功能受到了限制,而且在使用过后,会在亚人自身的细胞留下毒素,需要维护团队进行维护和清理(有别于用于延长亚人寿命的维护)。

纳米尖兵整个计划的负责人是“帕克斯”的学生“赫雅·埃达斯”院士,她在基因工程学的基础上开发出了纳米细胞,纳米细胞除了能够取代人类的生物细胞维持新陈代谢外,还能够在短时间内强化线粒体,进而利用纳米机械人对宿主进行重组成为尖兵。但经过十七年的研究后,真正成功的是ga-17这一个案列,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瑞”。

纳米核心的整个故事其实很简单,第一季就是人类跟亚人为了抢夺一个神秘武器ga-17(也叫巴德尔)也就是瑞发生的一系列斗争,而瑞在他“母亲”赫雅的教导下,有别于其他的亚人,并不是亦服从命令为天职,他更像是一个人,因此在亚人前来“回收”他的时候,他选择了反抗,想要找到赫雅,而因为赫雅抹除了他身上的各种控制程序,让他成功逃脱了亚人的追捕,最后更是跟反抗军一起摧毁了阿斯嘉特,不过之前因为违反了规定,祛除了留在巴德尔身上的控制程序被逮捕的赫雅也随同阿斯嘉特一同陨落了。

这部番剧情还算可以,但主角并不是那种热血型的,也不是龙傲天型的,不过可惜,男女主角长大后都有点长残了,没小时候那么可爱了,而叶云之所以迫不及待的进入这个世界除了纳米核心之外,他还想带走一个人,赫雅。

虽然叶云修炼了万界宝典,身体的防御能力也算是很强了,但是谁会嫌自己更强?更何况,纳米盔甲是真的帅气,核心不但拥有强大的能源,而且还能直接转化人体身上的能量进行战斗,在某些方面来讲,纳米尖兵要比钢铁侠的盔甲更加厉害。

当然,叶云是不会直接利用纳米细胞代替自己身上的细胞的,也不会将核心植入体内,毕竟他的主修第万界宝典,所以这纳米盔甲就只能是类似于钢铁侠的盔甲,而在叶云的构想当中,这纳米盔甲平时会变成衣服穿着身上,战斗时立即就可以重组为盔甲,可比钢铁侠的盔甲方便多了,几乎眨眼之间就能完成转换。

当然,现在说这些还有点远,从两天前他被系统扔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两天的时间里就只有后面的那只盖洛斯陪着他,所以他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找到故事发生的地点,商都。

第三百一十八章 小心眼的系统

盖洛斯是紫雾带的变异生物,非常的狂暴,会疯狂的攻击进入他们范围的其他生物,叶云身后跟着的那只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时所在那片区域的最后一只盖洛斯,它之所以能留下了是因为叶云在大肆斩杀围攻他的盖洛斯时这只盖洛斯居然藏了起来,让叶云非常的好奇,于是留下了它。

这只盖洛斯也是神奇,它发现叶云没有杀它的想法之后居然从藏身的洞穴跑了出来,一直跟着叶云,叶云觉得有趣就让它跟着自己,让它带路看看能不能找到变种人,他对受辐射变异而拥有了超能力的变种人还是挺感兴趣的。

然而,仅仅一天之后叶云就发现自己错了,他本以为盖洛斯应该对人类的气息非常敏感,能轻易的找到人类所在的聚集地,所以才会让它带路,但是一天之后叶云发现,这货不止是对人类的气息非常敏感,它对其他生物的气息也非常敏感,仅一天的时间它就带着叶云找到了六种不同的生物族群,于是开头的那一幕就出现了。

其实叶云也可以直接御剑或者利用魔幻手机的飞行功能寻找附近的人类居住地,不过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还会挺高的,他也不能保证这样做会不会北鼻发现,而且按照系统的尿性,一般都会将他放到剧情发生地点的附近,时间一般也会在剧情开始之前,因此叶云也不急,一边体会大荒漠的风景一边寻找人类的聚集地。

再次翻过一座丘陵,叶云看了一下天上的太阳哦不对,应该叫尚,发现已经中午时分了,找了个阴凉的地方,从储物空间取了点食物当做午餐,那只盖洛斯见状低鸣了一声,往远处走去,它要自己前去猎食了。

这两天他们都是这样,叶云吃饭的时候盖洛斯就会自己离开前去猎食,因此叶云也不在意,不过让叶云意外的是,以往大半个小时就会回来的盖洛斯这次居然已经将近一个小时了还未回来。

刚开始叶云还以为是因为附近没有猎物才会耽搁这么久,但叶云又等了大半个小时依然没有看到它回来,此时叶云确定,肯定是发生什么意外了,于是他跟着盖洛斯的脚印一路前行,小半个小时之后就看到了一个破旧的村庄。

远远的叶云就看到一个紫色的身影躺在村庄的外面,早已经没有了气息,而村庄的人正在紧张的收拾家当,叶云还看到,村口位置的其中一间房子被破开了一个大洞,从洞口看去还依稀能看到屋内的点点血迹,自此,一切真相大白。

这只盖洛斯虽然被叶云的强大吓住了,选择了臣服于叶云,但它毕竟只是一直没有灵智的野兽,它害怕叶云但却不代表着它也害怕其他的人类,在它眼中,人类依然只是一种可以猎杀的食物,因此看到村庄的瞬间,本能战胜了它仅有了一点理智,它冲向了村庄,破开了房子,试图猎杀里面的人类,最终它或许成功了,也或许失败了,但最终它还是死了。

“野兽终究是野兽,即便暂时被震服,但依然野性难驯,看在你帮我找到了村庄的份上,就让你入土为安吧。”

叶云看着那只盖洛斯的尸体,感叹了一声,手中一动,一道金光没入地下,随后那只盖洛斯尸体所在位置的泥土就像流沙一样,一点点将它吞噬,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做完这一切,叶云迈开双腿往村庄中走去。

叶云的到来让本就惊慌的村民更加紧张了,他还未进到村子就被几个手持武器的强壮男子拦住了,那些男子看到他额间没有亚人的符号,手上也没有变种人的神秘图案虽然依然对他充满戒备,但神色却轻松了不少。

看到叶云在他们大概五六米的地方站定,一个手里拿着枪,身高一米八几,有着古铜色皮肤的男子开口向叶云问道:“你是什么人?来我们村子做什么?”

叶云知道这些人之所以会急着要收拾东西搬走就是因为那只盖洛斯,而那只盖洛斯说到底还是他带来的,可以说他就是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因此这些村民虽然态度不够友好,但叶云却并不生气。

“别紧张,你们先把枪放下,我对你们没有恶意的,其实我是一个探险家,本想着到野外捞点好处的,不过运气不太好,中途遇到了盖洛斯,虽然成功的逃了出来,但是装备也全部丢失了,我对你们没有威胁的。”

说话的时候叶云脸上一直都挂着微笑,在说到自己对他们没有威胁时,叶云还举起了双手在原地转了一圈,让他们看到自己确实没有带有武器,而叶云的这个举动也让这些人初步相信了他,放下了手中的枪械。

看到这些人放下枪,叶云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些人不相信他呢,要是那样他就只能悄悄的跟在这些人的身后,让这些人带他去找其他的村落或者城市了,不过好在这些人暂时接纳了他,这样他打听道路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在解除警告之后,那些人中只留下了那个刚才开口的男子看着叶云,其他的男子则离开了,在那些人离开之后,叶云开口说道:“你们这是要迁移吗?”

或许是叶云刚才的举动赢得了这个男子的好感,男子先是看了叶云一眼,然后叹气道:“对啊!附近出现了盖洛斯,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我们只能迁移到更安全的地方去。”

“盖洛斯?不应该啊,这里离紫雾区应该还挺远的啊,怎么会出现盖洛斯?是不是搞错了?而且我来的时候也没发现这附近有盖洛斯啊!”

叶云是知道事情的真相的,不过他只能装傻,毕竟就算他说出真相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男子闻言,再次叹了口气,道:“我也希望是搞错了,不过这却是事实,而且就算盖洛斯不来我们这里也快要住不下去了,这里的土地太贫瘠了,也有什么水源,迁走了也好。”

……

男子的警惕心不算是很高,再加上叶云问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因此很快就打听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此时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在商都东面大概五千公里的地方,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叶云瞬间就无语了,这系统也太小心眼了,居然将他扔到了这么偏远的地方来,不过好在以他的速度,五千公里不算什么。

第三百一十九章 到达目的地

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叶云不在停留,用一包巧克力跟男子换了张通往商都的地图,再放了块刻画着收敛气息阵法的玉石在村长的行李当中,让他们不会被盖洛斯轻易发现,算是对他们补偿,随后叶云就离开了。

离开村子一段距离之后,叶云从人种袋当中取出一辆越野车,驾驶着它飞速往商都赶去,等到了晚上,叶云收起了越野车,先是利用魔幻手机的隐身功能隐身,然后才御剑低空飞行,直奔商都而去,等到凌晨时分,已经换乘越野车的叶云终于出现在商都的贫民区外。

这里说是贫民区,但其实除了极少数的人之外,其他住在这里的人都是金蝰蛇的人,而金蝰蛇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实力强大的组织,有点类似于生化的保护伞,在这个世界拥有极强的科技实力,虽然还比不上亚人,但在人类中已经算是最顶尖的一拨了,剧中他们一直试图破解亚人的尖兵技术,而最后他们也确实成功,在主角瑞跟反抗军摧毁阿斯嘉特之后,他们仅用了五年的时间就仿制出了尖兵盔甲,并成为了这个世界最大的组织,基本上控制了整个世界。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情,不过现在叶云已经来了,所以以后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毕竟说不定叶云一时兴起就出手灭了金蝰蛇也说不定。

看着漆黑一片的贫民区,叶云将车熄了火,关了灯走下了车然后径直往贫民区走去,哪辆越野车的油已经不多了,再加上他人种袋里面这样的车还有好几辆,而且相比于从生化世界得到的越野车,叶云对这个世界的车更感兴趣,因为这个世界已经初步进入星际文明,各种宇宙飞船到处乱飞不说,就连枪械都是用能量弹而不是实体子弹,所以叶云已经看不上烧油的越野车了,他打算将这个世界的科技给打包了,而这也是叶云为什么想要带走赫雅的原因。

要知道赫雅可是纳米细胞的缔造者,对纳米技术肯定非常精通,而复联当中的奥创身上的细胞可都是由艾德曼合金制造出来的,如果叶云让赫雅制造出艾德曼合金纳米细胞或者比震金更加厉害的金属细胞,然后用这些纳米细胞制造尖兵盔甲,别说绿胖了,就是灭霸叶云都敢上前刚一波,当然,这是电影里面的那个还没收集完无限宝石的灭霸。

不过纳米盔甲虽然厉害,但他再厉害也只是一件盔甲,强也强的有限,如果遇到神秘系比如修真者,魔法师之类的,那效果肯定会打不少的折扣,毕竟这类强者诡异的手段层出不穷,不是一套盔甲就能抵挡的,但也非常的厉害了。

言归正传,虽然叶云很想现在就将赫雅带回来,让她为自己工作,但现在他连剧情发展到哪一步都不知道,自然也就无从下手,而这也是他来商都的原因。

纳米核心的剧情开始是在一艘亚人的飞船上,而这艘飞船上运送的就是因为没有达到预想水平而被回收运送回阿斯嘉特的武器ga-17(巴德尔)也就是故事的主角瑞。

这样一件强大甚至是能彻底颠覆双方实力水平的武器,自然不管是亚人还是人类都非常的重视,于是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到了这件被命名为巴德尔的“武器”上,金蝰蛇自然也在其中,而非常巧合的是,运送巴德尔的飞船居然正好要从商都附近经过,于是金蝰蛇忍不住出手。

金蝰蛇得手了,也失手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确实攻陷了亚人的飞船,但运送巴德尔那艘飞船的船长在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完成任务之后,直接炸毁了飞船的驾驶舱,要跟金蝰蛇的人同归于尽,最后质量非常好的飞船坠落到了商都。

然而也就是这么巧,就在他们准备前去飞船坠落地点收回巴德尔的时候,在飞船的坠落地点一对变种人兄妹正在这个类应该是仓库的地方找吃的。

飞船坠落之后,他们为了躲避金蝰蛇部队,躲进了飞船内,并意外的将主角瑞救了出去,让金蝰蛇的计划落空了,所以说他们也失手了,他们没有预料到,巴德尔居然是一个小男孩。

叶云来商都之外的贫民区就是为了找到那两个住在这里的变种人小孩,只要找到了他们,叶云就能掌握剧情的动向,进而掌握主动权。

现在天还未亮,因此叶云也不急,随便找个没人的房子暂时将就一晚,而在叶云休息的时候,万米高空之中,一队银色的飞船正一点点往商都这个方向飞来。

第二天早上,叶云起床洗漱之后悠哉悠哉的开始做早餐,虽然他要找人,但他却一点都不急,因为这里虽然是贫民区,但实际上真正的居民并没有几个,这里的人绝大部分都是金蝰蛇的人伪装的,原因就是这里的地底就是金蝰蛇的一个秘密基地,而且他要找到的人叫米娅·芬迪斯、诺瓦·芬迪斯,是两个变种人,因此想要找到他们还是很简单的。

叶云的早餐很简单,一小锅白粥,两碟小菜,不过由于这些早餐的材料都是从斗破带回来的,蕴含有丰富的灵气,因此还未开锅一股诱人的香味便传了出来,也就在此时,叶云心中一动,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抹笑意,暗道:“看来已经不用去找了呢。”

叶云的话才落,窗口就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脑袋,这一男一女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男的长着一头火红的头发,就连眼睛都是红的,女孩则是长着一头粉紫色的头发,眼睛也是粉紫色的,看上去非常的可爱,而两人正是叶云想要找的人。

“大哥,你是新搬来的吗?我们怎么没见过你?”叶云还未开口,那个男孩子就已经先行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