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乐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我仍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
但威尔逊不同意纳吉尼的说法,他拍了拍纳吉尼的肩膀:“你会改变想法的,因为我只帮你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期,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纳吉尼楞了一下,随即有些气恼的瞪了威尔逊一眼,以他的智慧,当然明白威尔逊的意思。
对方帮自己,不代表对方放弃报仇。
他之所以帮纳吉尼,是因为怕纳吉尼死了。而导致纳吉尼死亡的原因只能是黑帮火拼,可如果威尔逊将黑帮解决,纳吉尼找谁火拼?找谁为欧文和萨曼莎夫人报仇?
这一个星期的假期是威尔逊给纳吉尼的时间。潜台词是不管纳吉尼做了什么,一个星期之后,害死萨曼莎夫人和欧文的人都会付出代价!
眉头一皱,纳吉尼眼里闪过一抹烦躁:“你要阻止我?”
威尔逊摇摇头:“不,我只是想加快一下进程,况且你我的目标一样,区别就在于死在你手里,还是死在我手里。”
“吱~~”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威尔逊在一处偏僻的仓库前停下,他扭头看着纳吉尼,嘴角微微上翘:“选择吧,是选择接受我的帮助。还是让我放手一搏,在你之前将一切麻烦解决。我个人倾向你选择第二种,虽然有些晚,但我还是能保证在上午第二课结束之前送你回学校。”
纳吉尼沉默了片刻,他拉开了车门,冲着威尔逊竖起中指:“威尔逊,我本以为你是一个死胖子,但现在我发现你是一只狡猾的死胖子。”
说着,他狠狠的关上车门,头也不回的向仓库走去。
别问为什么去仓库,纳吉尼的听觉很一般,但他的嗅觉很敏锐,他已经闻到了仓库周围弥漫的那股枪油和火药的味道。
第23章 惊人的天赋
洛杉矶,位于码头的一处仓库。
这里本来是一处制作洗衣粉的窝点,属于巴奈特的私人作坊,但后来巴奈特被纳吉尼杀死,因为他的失踪,原本巴奈特的手下直接带着洗衣粉跑了。
而后来威尔逊知道了这里,便将这里改造成射击场。
仓库内的器械很完善,除了必要的枪械之外,还有很多其他器材,比如那个巨大的,一看就知道是威尔逊专用的沙袋,而在仓库的角落,能看到七八个崭新的,但已经被打爆的巨型沙袋散落在那里。
纳吉尼仿佛看到昨夜两人分开之后,威尔逊在月色下对着沙袋疯狂发泄的样子。
整个仓库呈双层结构的“宫”字形,第一层是健身器材和一个巨大的擂台,以及很多的巨型沙袋。
第二层则是一个铺满了隔音板的射击场。
这里有很多装备,从弹弓到弓箭,然后到枪械火炮,纳吉尼甚至在角落里看到几枚单人式火箭筒的弹头。
说句不夸张的话,这里的武器足以武装一个精锐特种小队。
威尔逊从旁边的架子上拿出一个银白色合金弹弓扔了过来,纳吉尼接过弹弓,眼里闪过一抹古怪:“你确定这是射击,而不是玩具?”
但面对纳吉尼的质问,威尔逊摇摇头,他从货架上拿出另一个弹弓,和纳吉尼手里的这个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他那个更大一些。
他打开一个迷彩色的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枚钢制弹珠,随即张开臂膀。
“嘭!”的一声,纳吉尼闻声望了过去,在威尔逊十米之外,那个人型靶子的脑袋被打烂。
威尔逊收回弹弓,他酷酷的说到:“不要小看这里的任何一种武器,哪怕是一个弹弓,也足以打爆人的脑袋,你可能不知道,10米以内,弹弓和手枪对人的伤害是相同的。”
“那十米之外呢?”
“30-50米手枪的威力最大,50-80米弓箭是最好的选择。80-300米突击步枪性价比最高,超过300米这里有狙击枪让你练习。至于1000米以上的距离?那不在你考虑的范围内,洛杉矶不允许出现那种级别的武器,事实上狙击枪都很少出现。”
“手枪和弓箭有什么好的推荐?”
“我建议你从弹弓开始,你才六岁,手枪的反震力会影响你的骨骼发育。”
威尔逊眉头微皱,他严肃的告诫纳吉尼,要知道这是枪械,这里任何一件武器都拥有杀死人的能力,他不喜欢纳吉尼这种好高骛远,以及毫不在意的模样。
但纳吉尼没有理会,他已经从货架上拿到了心仪的物品。
这是一把沙漠之鹰,纳吉尼只在cs和cf中使用过,纯黑色的外观,入手的第一感觉是沉重,空枪状态的沙漠之鹰便有两公斤重,不过那冰冷的触感和狰狞夸张的外形,真的让人很着迷。
而威尔逊见纳吉尼选择了沙漠之鹰,他不由的眉头一皱:“我不建议你选择这把枪,后坐力太强,你的手臂……”
“轰!”
一声巨大的轰鸣,不远处那个人型靶子的下半身,被打出一个巨大的豁口。
纳吉尼拍了拍因为声音震的有些耳鸣的耳朵,疑惑的看着威尔逊:“你刚才说什么,我我没听清,这枪的声音太大。”
威尔逊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强行压制住心中的震惊,神色平静的摇摇头:“没什么,我只是想要告诉你这枪声音很大。”
纳吉尼翻了个白眼:“那你不早告诉我?死胖子,你是不是想要看我出丑?”
威尔逊眼里闪过一抹无语:“首先我不胖,这是强壮,我的体脂率从没超过10。其次不要叫我死胖子。”
纳吉尼撇撇嘴,他没有继续和威尔逊争论的想法:“算了,我不跟你争论这个话题,我感觉这枪不错,什么时候开始?”
威尔逊张了张嘴,最终摇摇头,从一旁的货架拿出另一把沙漠之鹰,随即开始教导纳吉尼如何射击,以及在什么时候,什么状态下射击的效果最佳。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关于弹道的问题,威尔逊懂得不是很多,但也一股脑的交给了纳吉尼。
只不过在接下来数小时的教导中,威尔逊整个人有些懵逼。
一般来说,初学者在选择手枪的时候,会选择小口径的手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勃朗宁,斯图姆这类大品牌的民用运动手枪。
没什么后坐力,口径以022英寸为主,整体轻便,适合随身携带。
而沙漠之鹰不同,先不说2公斤的重量是否适合随身携带,单说沙漠之鹰的口径。
这款枪有三种口径,分别是0357英寸小口径,044英寸大口径和050英寸超大口径。而纳吉尼手里这把因为是威尔逊使用的,所以是050的超大口径。
口径大,子弹就大,威力自然也就更加凶猛。
在世界上所有的手枪中,论上手难度,沙漠之鹰绝对是排得上名号的,别说是初学者,就算是五年以上的美利坚大兵,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熟练掌握这把枪的特性。
难点主要有三个,一个是沙漠之鹰的重量问题,这需要足够的臂力,毕竟空枪状态下的沙漠之鹰,就有2公斤的装量。
其次是惊人的后坐力,曾经有试枪员戏称只有超过80公斤的人,才能正常使用这把枪,可见沙漠之鹰的后坐力。
最后则是沙漠之鹰的结构复杂,一个好的神枪手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敢说自己不再是菜鸟的,至少也要打过千发子弹。
沙漠之鹰的威力和结构,注定这把枪的寿命不会太长。
这也是为什么当年无比惊艳的沙漠之鹰,最终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愿意下订单的原因,因为成本太高。
不过对于威尔逊来说,他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第三个问题,而前两个问题,他同样不需要担心,因为那是纳吉尼的事情。
但真的让两人开始练习后,威尔逊发现自己自闭了。
他实在不明白六岁的纳吉尼,是如何抵挡沙漠之鹰这种手炮级枪械的后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