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吾名张飞
“我记得百年前,还没有察风关的时候,初代蛮皇为了攻打夜来地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损失了足足三万人马方才打进去。后来才知道,夜来寨不过两千余人。如今察风关建成,夜来洞兵精粮足,汉人想要攻进去无异于痴人说梦。
听到众人的吹捧,夜来洞主脸上洋溢着骄傲之色。
正因为夜来洞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察风关守着蛮国西南,他才得到了那么多人的支持。否则凭他的能力,谁又会真正看得起他呢。
见夜来洞主本人都不担心,二公主也就不操这个心了。
“加派人手,给本公主盯紧汉王的一举一动。”
与此同时,打洛城。
一袭长裙的乌秧趴在林默的怀中,手中端着一杯酒,尽显妖娆之姿。
在他们的面前,是一群婀娜多姿的舞女,正在翩翩起舞。独特的蛮乐,让整个大殿呈现出一片欢快的气息。
这画面乍一看像是昏君才会做的事情,但该享受的时候,林默绝对不会亏待自己。
否则辛辛苦苦打仗,是为了什么呢?
他今天心情很不错,一曲舞毕,指着身材火辣的领舞道,“你,留下。”
领舞一听,心中暗喜,连忙跪在地上听候指示。
她知道眼前坐着的,可是一位神仙。能够服侍神仙,是她的荣幸,说不定便可一日登天,连带着父母亲人都跟着享福。
其他舞女,则是失望的离开了。
“陛下,臣妾需要回避吗?”
怀中的乌秧带着微醺,醉眼迷离地看着林默。
这副模样,要多迷人有多迷人,林默又岂会放她离开,“一并留下。”
半个时辰后,领舞心满意足的躺在旁边,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她本想着荣华富贵,所以使出浑身解数让汉皇舒服,结果自己舒服的欲罢不能。
完事后她觉得,就算什么都得不到,也心甘情愿的服侍汉皇。
因为,汉皇太会了,没有那个女人能够抵挡那该死的魅力。
又过了半个小时,这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才告一段落。
领舞虽然很卖力,可论技术还得是乌秧。
【检测到宿主的家庭成员+1,奖励中型上品铁矿一座,中华田犬一只,落雷符三枚。】
【中型上品铁矿】:中型储量,可开采出品质良好的铁矿。
【中华田犬】:一种体型大,战斗力强的猎犬。
【落雷符】:可召唤一道雷电,作用范围于百米之内,威力惊人。
连续三份奖励,出现在林默的面前。
第一份奖励很不错,随着大汉的版图扩大,军队增加。铁的消耗急剧增多,原有的那两个铁矿场,已经供不应求了。最近这段时间,都是靠麒麟商会从外面高价买铁,才能勉强维持。
有了这样一座中型铁矿,短时间内可以保证自给自足。
当然,就算有多的林默也不会拿出去卖。
林默好奇的看着第二个奖励,
这是系统第二次奖励活物给他,中华田犬,应该是中华田园犬的先祖。体型庞大,而且十分凶残。在这个时代,通常用来当做猎犬。
不过系统奖励的这只,体型明显要比普通的中华田犬大许多。
它的个头,比当初林默在崃关抓到的那只狼王,还要大一些!
“以后,就叫你哮天犬吧。”
看着眼前这只黑狗,林默给它起了一个很不走心的名字,“这个赏给你。”接着便从随身空间内拿出一块筒子骨丢给他。
这是周妈给他熬制骨汤用的骨头,上面带着不少肉。
哮天犬立马接住,哼哧哼哧的摇了摇尾巴,然后走到一个角落吃了起来。
只听“咔嚓”一声,那根完整的筒子骨,居然被它从中间咬碎了!
林默暗惊:好惊人的咬合力!这一口下去,随随便便要死一个人吧。
不知道它和狼王干架,谁厉害一些。
最让林默意外的是第三份奖励。
落雷符!
这名字一听就很骚包,可惜只有三枚。
不过用来装逼应该很不错。
凭空取物,再加上雷电,谁还敢不相信他就是神仙?
“汪!”
突然,趴在门口啃骨头的哮天犬浑身毛发倒竖,龇牙咧嘴的冲着门外吼了一声。
它面色凶狠,如临大敌一般。
林默点点头,这家伙警惕性不错,人还没到门口呢,就已经察觉了。
“哮天犬,趴下。”
林默喊了一声,哮天犬立刻乖巧的爬了下来,继续啃骨头。
不过这一嗓子把门外之人吓了一跳,
“主人?”
是廿九的声音,带着一些疑惑:主人的房间里面,怎么会有一条狗?
她可是主人的贴身护卫啊,这条狗什么时候出现的?
带着满腹疑问,廿九站在门口等待回应。
“进来吧。”
廿九推开房门走了进来,看到门口的大黑狗,着实有些吃惊。
因为她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狗。
看起来好吓人。
哮天犬此刻也看着她,因为是第一次见,所以本能的露出了敌意。一对大黑眼睛,有些不善。即便是在战场上从不畏惧的廿九,被它盯着也有一些发毛。
“哮天犬,不得无礼。”
林默提醒道。
哮天犬是系统奖励的灵宠,灵智不比小虎差,能听得懂林默的话。
“呜”了一声,然后继续爬下来啃骨头。
“主人,最后一批已经出城了。城内城外的眼线,没有任何察觉。”
廿九来到林默跟前,目光看着林默的脚下。
虽然她是女孩,但床上的风光,她不敢多看一眼。
林默点点头,“嗯,我知道了。”
表面上,他什么都没做,六万大军全部驻扎在打洛城内。可早在应战之时,林默便让陷阵营和一千无当军扮做佣兵,分批出城了。
最近这段时间,佣兵进进出出十分频繁,自然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七百陷阵营,外加一千无当军,外加三百黑蟒军。
此刻全部聚集在城外的林子里,等待指示。
蛮国丛林密布,藏一千多人太容易了。而且这些人有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他们想要在丛林中隐藏自己,别人根本找不到。
“獠族呢,他们到了吗?”
林默接着问道。
第307章 獠族,狼群!
“回主人,獠人已经抵达滴水洞,还有半日,便可到千巫山。”
廿九回道。
千巫山,是陷阵营他们驻扎的地方,距离打洛城不过三十里。
林默站了起来,道了一句,“看来,我也该出发了。”
接着对廿九说道,“你去通知楼穹乌戈,让他们集结军队,准备朝马圭谷进发。”
战术早就商量好了,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马圭谷的时候,林默亲自带人去偷袭夜来洞。而楼穹和花子虚二人,则带着主力部队,去马圭谷牵制敌人,为林默创造机会。
吴平和乌戈留守打洛城,保证后勤供给,以及后方稳定。
虽说这一个月,北方的蛮民吃到了大汉政策的福利,大家都积极拥戴林默为蛮州之主。可几十万百姓,难保会有一些极端分子,不得不防。
稳定的后方,才是打胜仗的前提保障。
廿九走后,领舞玛玛温充满不舍的拉着林默的胳膊,“陛下,您这就要走了吗?”
她才刚刚享受到做女人的快乐,不愿让林默离开。
不过,乌秧比她懂事。
她拿起林默的衣服,为林默更衣,“妹妹,你我能服侍陛下已是天赐的荣幸,应当祈祷陛下早日凯旋。”
“陛下,请让臣妾为您更衣。”
毕竟是当过蛮后的人,格局就是要比一般的舞女大。
玛玛温连忙收回手,和乌秧一起伺候林默穿衣。
她虽然也被林默宠幸了,可身份地位,都与乌秧天差地别,自然不敢和乌秧争宠。
乌秧的大局观,也是林默喜爱她的原因之一。
等林默到达千巫山,獠族也已经到了。他们走的都是小道,而且速度很快,一路上并没有引起当地百姓的注意。
“主人!”
看到林默,带队的千樾和詹侬连忙行礼。
这一次,他们不光带来了狼群,而且还有三百獠族勇士。
“你也来了。”
林默对詹侬说道。
这半年多的时间,詹侬的表现非常出色,是征服僰族的第一功臣。
而且半年不见,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也变强了许多。显然,他进步不小。
詹侬道,“主人有需要,詹侬万死不辞!”
自从效忠林默后,不光他,整个獠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他们处于刀耕火种时代,靠着打猎为生。很多人家甚至连衣服都没得穿,日子过的那是相当的苦。
而现在,獠地的道路已经修好了,四通八达,十分便利。
他们可以拿着山货,去拓木市集与汉人交换物资,也可以去汉地找活干,养家糊口。
拓木铁矿场,獠族盐场这两个地方,给不少獠人提供了工作岗位。
还有那尊神像非常灵验,小病祈福可消,猎人祈福基本上都有收获。
自从神像出现后,整个獠地基本上没有出现灾难。连最艰难的寒冬,都挺了过来。
獠族跟着大汉之后,是真的在变好,所以整个獠族都很感激林默。
而詹侬,自从获得了林默赐予的淬体汤后,实力突飞猛进,如今,他已成为獠族第一猛将。从一个小族族长,变成了全族的大英雄,他的名声甚至已经传播到了广柔、汶山郡!
这一切,都是拜林默所赐,所以在他的心中,林默是神,是唯一的主!
当得知林默需要獠族的时候,他义无反顾的赶了过来。
“狼群呢,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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