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虚空圣堂
这天下只有两种科学。
一种是讲道理的,一种是不讲道理的。
只要是讲道理的科学,就一定得接受辩论。
双方只要接受一个共同的基准,那么最后一定就会分出对和错。
这就是辩论的意义。
李奇维一时间觉得挺有意思的。
在大清,他不可能看到这些东西。
开玩笑,官老爷还用得着和你辩论?
不揍你一顿,你就得谢天谢地了,还敢出言反驳。
当然,也不要把此时的英国想的太好。
当初赫胥黎和主教辩论时,即便他掌握了科学真理,也依然说服不了对方。
说白了,人是不可能被说服的。
他如果可以被说服,那他就不会需要你去说服他,他自己就能想明白。
他之所以不被说服,是因为他辩论的目的不是为了真理,而是为了整你。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所以,李奇维对于这种辩论兴致缺缺。
如果是两人单独坐下来讨论,他还有点兴趣,从理论上证明自己。
但是这种公众场合,观众需要的不是精确,而是劲爆。
谁的观点越劲爆,谁就能收到最多的掌声。
这和后世的大学辩论一样,已经失去了辩论的本意,转而为取悦观众。
毕竟你说了一句话,台下一点反应没有;而对方一句话,观众掌声雷鸣。
不要管人家对不对,从气势上就输了。
这时,正在胡思乱想的李奇维,忽然听到了观众传来的欢呼声。
他朝台上看去,发现是一位老者,但看起来精神矍铄,中气十足。
李奇维只隐约听到什么“进化”,然后就引起了场内的轰动。
于是,他问威尔逊,“那个老者是谁?”
威尔逊吃惊地看着他,笑道:“布鲁斯,你没开玩笑吧,你在剑桥大学几年了,连他都不认识?”
李奇维懵逼了,对方很牛逼吗,我为啥要认识他。
威尔逊说道:“他叫费朗西斯,目前是剑桥大学的植物学教授。”
“他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查尔斯·达尔文。”
李奇维惊讶了一声,怪不得威尔逊奇怪。
原来对方是达尔文的儿子,那确实有牛逼的资本。
不过,他之前一直关注的都是物理学,所以还真不知道其他学科的事情。
所以,即便费朗西斯也在剑桥,李奇维也从未见过对方。
而对方也从未找过李奇维。
显然,李奇维虽然在物理学领域天资纵横,被誉为第一天才。
但要和达尔文比,可能还稍逊一筹。
毕竟某位已故大佬曾言,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进化论。
由此可见达尔文的地位。
李奇维来了好奇心,他想看看在这个时代,进化论的地位是什么样的。
第232章 进化论与基因论
第79届英国科学促进会上,李奇维首次见到了达尔文的三儿子,费朗西斯教授。
今年62岁的费朗西斯白胡白发,说话时一抖一抖,显得非常有威严。
他虽然是植物学教授,但显然家学渊源,各种科学知识信手拈来。
尤其是对于父亲的进化论,那更是如数家珍,书上的每个词他都记得。
他的研究方向,就是进化论在植物中的应用。
费朗西斯在年轻时就随父亲做研究,后来还整理了达尔文的部分信件。
可以说,达尔文的思想对他影响很深。
此刻,他正站在演讲台上,宣传父亲的理论:进化论。
而台下的观众则听的如痴如醉。
并不是因为进化论本身多么牛逼,而是因为它推翻了神创论。
这种科学与宗教的碰撞才是普通民众喜闻乐见的。
1859年,达尔文集各家之所长,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
该书一经发表,立刻在世界上引起轰动。
所有人都被它其中的理论给震惊了。
进化论的核心观点有两条:
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
后来,进化论的超级粉丝,赫胥黎竭力传播进化论,并提出了著名的人类起源问题。
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
这句话对于宗教的杀伤力,比哥白尼的日心说,要巨大无数倍。
一时间,所有宗教人士都对进化论口诛笔伐,认为它是异端学说。
当然,达尔文和赫胥黎生活在了好时代,这个时代的宗教已经失去了其威严,只能打打嘴炮了。
于是,双方在往后的岁月,不停地爆发多次辩论。
一方坚持神创说,认为是上帝创造了人类。
而另一方则坚持进化论,认为人类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不是什么“万灵之长”。
进化论的伟大之处也正是在此。
尽管目前它有种种的缺陷。
但它把人类从神创论中解放出来。
人不再是神的附庸!
李奇维想到这里,心想要是给我披上红衣,我保证把进化论反驳的体无完肤。
甚至要是让我当教皇,我能证明神创论的正确性。
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
这一条后来被华夏的严复翻译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也就是所谓的天择理论。
形象来说就是,可能本来长颈鹿的脖子没有那么长,但是如果它的脖子不长,就会因为吃不到食物而饿死。
所以脖子长的长颈鹿活了下来,而脖子短的死去了。
经过了很长时间之后,所有的长颈鹿都是长脖子了。
注意,进化前短脖子的长颈鹿和进化后长脖子的长颈鹿,已经不是一个物种了。
那些短脖子鹿都被自然淘汰了。
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变异不断积累,最终成为显著的差异。
由此导致亚种和新种的形成。
再比如,某个动物突然长了一颗牙齿。
有了牙齿,它进食的效率就更高了。
它获得了巨大的生存优势,繁衍的后代也更多了。
于是牙齿就一点一点进化,传递下去。
有牙齿的动物,和之前没牙齿的动物,也不是一个物种了。
进化论,进化论,是指一个动物进化成另一种动物,而不是单纯多个器官,多个功能。
这和所谓的“用进废退”不是一个概念。
值得一提的是,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并不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而是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中的一部分。
天择理论的核心是渐变。
达尔文认为生物的进化过程是渐变的,是经过了长期的自然选择。
这里的长期是很长很长的时间。
比如长颈鹿的脖子,不是一年,十年进化来的,而是需要数亿年。
就因为这一条,当初的开尔文勋爵,曾反对过进化论。
因为他通过热力学的方法,计算出地球的年龄只有一亿年。
对于物理学家的挑战,达尔文无法反击,因为他数学物理太差,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他只说早晚有一天,人们会发现地球的年龄比开尔文勋爵计算的,要大的多。
达尔文是对的。
现代地质学家早已测算出,地球的年龄和历史,足足有四十五亿年之久,足够支撑进化需要的时间了。
达尔文在提出进化论后,当世的科学家大多数都是认同的,他们认为生物确实是在进化。
只不过在第二点上,存在分歧。
达尔文认为生物进化是因为自然选择,大自然就像一个筛子,筛选出它想要的物种。
而其他科学家则有不同的观点。
有的认为进化的动力是物种内在,物种自己有想要变好的能力。
还有的认为进化是物种突变的结果,即一次跳跃式的变化,就能完成物种之间的改变。
此外,还有灾变论,即认为是自然灾难推动了物种的进化。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之所以不能压倒其他理论,是因为他解释不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用来供自然选择的差异性性状的来源是什么。
比如长颈鹿为什么会长出长脖子,动物为什么会出现牙齿,等等。
这些需要另外一个概念的加入。
从后世的观点看,19世纪的生命科学领域有两位绝代双雄。
一位是提出进化论的达尔文,而另一位就是提出基因论的孟德尔。
“一些他妈的豌豆!”
让后世所有理科生头昏脑涨的豌豆杂交实验,就是这位大佬的杰作。
李奇维现在想起来,依然瑟瑟发抖。
但是真实历史上,孟德尔却非常地憋屈。
1859年,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
仅仅7年之后,1866年,孟德尔就发表了《植物杂交实验》,并首次提出了遗传因子的概念和遗传学两大规律。
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在其《精密遗传学原理》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基因”的概念,取代遗传因子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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