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贡吴彦祖
程处默骂的那叫一个浑身舒爽,而其余的士兵们也都听得哈哈大笑,城主捂着胸口,两眼直瞪,跟在他身边的翻译让他不要气恼,却被他一把推开。
城主将鞋子脱下,朝程处默扔去,可他哪里有力气,鞋子还没飞过护城河。他指着程处默叽哩哇啦的骂了一大通,将心底里所有的怒气全部都给骂了出来,终于舒缓了一些,感觉不是那么的气了。
哪知程处默立刻来了句:“勿聒噪,乱试听。井蛙不可语海,夏虫不可语冰。”
当城主得知程处默所说的意思,这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他仰天倒下去,被身边的翻译和侍卫扶住。
“哎,周达你看见没,那老小子吐血了!”程处默指着城楼上说道,“大哥就是大哥,真厉害啊,这玩意我得好好珍藏着,以后跟别人对骂就有话说了。”
周达白了他一眼说:“珍藏这个?难不成你天天就想着跟人找骂?我看还是给我来研究一下,这上面有几句诗文,倒是挺有意思。”
“不给,想要的话问我大哥要去,这可是大哥给我的呢!”程处默将纸往怀里一揣,就像是保护宝贝一样,不肯让周达多打多看一眼。
周达碰碰他的胳膊:“哎哎,那边没声了,你赶紧再骂两句啊!要不然人跑了咋整?”
“好嘞!”程处默攒足了力气,大吼道:“尊母登楼盼夜深,一对玉臂千人枕。遥望情郎今不在,半点朱唇万人亲。”
浔城城主问城下那人说的什么,翻译支支吾吾不敢说,后来被训斥一通之后,才断断续续的翻译,等城主听完之后,再次喷出一口老血,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响,他紧抓着翻译衣服,两只眼睛瞪如铜铃,最后两腿一伸就这么嗝屁了。
只听城楼上传来一阵哭声哀嚎,程处默嘿嘿一笑:“不是吧,难不成被骂死了?这人的心理承受力也太差了!唉,我还没骂够呢,让我再瞧瞧里面还有啥玩意儿”
周达此时高声呼喊:“上次给我听着,我数三下,你们若是还不开城门,但我等进去之后,必将屠你满城。”
“一!”
众军将士一同呼喊:“一”一道声浪扩散开来,吓得站在城楼上的士兵们都双腿一颤,脖子一缩。
“二!”
几千名唐军将士再次高声喊:“二!”
翻译吓得直哆嗦,现在城主已经死了,整个浔城等于说是群龙无首,只有他听得出下面人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而且他也自知浔城里的视频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要是下面的那些人真的攻破了城门,那城中的百姓们可就全都要遭殃,包括他自己也活不下来。
于是他心一横,立刻站起来高喊道:“别打了,我们投降!我马上打开城门!”
然后他从城主的腰间拿下令牌,赶紧跑下城楼假传城主命令打开城门。
程处默遥望不远处的浔城大门,猜疑的说:“我看啊,他们肯定不会开门的,他们又不是傻子,那咱们就算是骂死几个人,哪会就乖乖的把大门给打开呢,要真是这么好攻城的话,一天攻他十座八座城都没啥问题!”
话刚一说完,浔城大门就缓缓的打开,并且吊桥也都放了下来,有一人快步的跑出来双手拱合,对程处默等人行了一个大礼,“惊闻唐军临至,我等大开城门,特此迎接,请唐军诸位壮士进城歇息!”
“我去,还真的自己把城门给打开了,他们这会不会有诈呀!”程处默惊讶的说道,“周达,咱们到底要不要进去!还说直接把这家伙给揪住当人质?”
周达回应:“拿他当人质也没啥作用,要是里面的人真想袭击我们,你觉得一条命换我们几千条命,值不值?”
“好像是挺值得哈!”
“那不就行了,赶快进去吧,如果出了问题的话,我想少爷一定会想办法救我们的!”周达说完便领先一步朝前走去。程处默紧跟其后,其余的将士们都不乏整齐划一的踏上了吊桥。
不多时,九千名将士全部都进到城中,林雨站在不远处的密林里,看着那几千名大军马上要进去完的时候,他挥挥手,让袭击完西城并回来的那一千名士兵不断的摇晃森林里的树木,并且用砍下的树枝制造沙尘。
翻译一看不远处的密林里,好像有很大的动静,立刻想到之前唐军的将领喊着说他们有30万军马,顿时面色剧变,心想还好早早打开了城门,不然的话余下的29万军马一旦攻打过来,那浔城顷刻间便可被攻破,到那个时候,他就成了整个浔城的罪人了。
第七百九十三章,全是胖子
第七百九十三章,全是胖子
拿下浔城之后,林雨将浔城中的所有文官武将全部都聚集起来一并杀了,留下这些人终究是个祸患,唯又有无首的群龙,才是最容易被收回。
后来林雨让程勇带领3000唐军从浔城士兵之中招人,可谁知,当程勇到军营之中一看,差一点崩溃。
那军营里面的士兵一个比一个胖,长得膘肥体壮的,往那里一站,一个浔城的士兵都能顶上两个唐军,别说打仗了,就是跑起来都费劲儿。
此外林雨在城中也看到所谓的乞丐和穷人,一个个吃的都跟猪似的,哪怕是要饭的人,碗里也是盛着大块大块的肥肉,走一路吃一路。
“这里的人真……真把吃当成了唯一的生存目标啊?”林雨不由得惊叹道。
王孝杰说,“没错,这里人每天最大乐趣就是吃,有钱的人吃饱了后,就想办法赚更多的钱,而没钱的人则是吃饱了就开始睡觉。而且浔城中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大量的鸡鸭猪羊,人家根本就不缺吃的。”
“天天除了睡就是吃,没一点追求,这活着还有意思吗?”
“少爷,我们平民老百姓也就是想着吃饱穿暖就可以了。追求这一说法,在我们这根本就行不通!”
“唉,说的也是!”林雨叹了口气,又瞅了眼的路边跪着的乞丐,这是正好有一个看起来挺富裕的人打开门,拿出了一大块煮熟的肉皮扔到了乞丐的碗里。那乞丐一看到熟肉皮就赶紧往嘴里塞着吃。
一路走来林雨几乎没有发现任何长得瘦的人,他走在路上,与城中的老百姓成了最大的反比。
无论老百姓吃没吃,只要与他不产生利益冲突,就没关系,他只是来征伐骠国的,而不是为了征伐骠国的百姓,只要骠国军肯向大唐俯首称臣,或者是归入大唐,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大哥,前面就城南了,你还是不要去了,我刚才去那边转了一圈,隔夜饭都快要吐出来了。”程处默抬头一看,发现他们快走到了城南,便拦着林雨说道。
林雨不禁心生疑惑,之前王孝杰跟他说过南城的景象,现在程处默也这样说,莫非南城真有不同寻常之处?
“走吧,反正都快要到了,去转一转,也没啥事儿。”
“可是大哥……”
“哎呀,咱们东征西战的啥样恶心的东西没见过?去看看去,如果以后这地方变成咱们通过境内的话,还得派人到这儿整理政务呢 。咱们也算是提前了解一下。”
说完,林雨便强势的向前走去,程处默暗叹一声,但又阻止不住林雨便只能与其一同前往。
走了大概有五分钟左右,林雨忽然感觉空气中飘来一股腥臭味儿,他捂着鼻子微微的皱起眉头说:“这啥味儿?真难闻,厕所爆炸了吗?”
跟随他一同来的人也都忍不住捂着鼻子,还有几个直接弯腰呕吐起来。
王孝杰解释说:“少爷,这是南城特有的气味,其实都是那些人死在街上以后,时间长没人管,尸体腐烂,再加上天气热,自然就会散发出这种恶心的味道。”
“是啊大哥,咱们快走吧,我刚才在路上看见一具尸体,身上肉都快要烂透了,都没人管,还有狗吃他的尸体,一般人真受不了那景象。”程处默跟着说道。
“哦?南城这边难道就没人管吗?就算穷人也是人啊!”林雨疑问道。他一路走来,看着这浔城之中老百姓的生活过得似乎都很好,不说现在了,就单单放在唐朝时期,无论是在哪一个国家里,浔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都说得上是最高的一批。
“这个我不太我清楚,反正他们都说是传染病,可我以前在这呆过一段时间却没有被染上病,估计是以讹传讹。不过少爷咱们还是回去吧,这儿也没啥看的,要是碰上让人恶心的东西,那多晦气?”
最后在王孝杰的劝说下,林雨决定回城主府,可刚一回头,就看到一个体重约有250多斤的胖乞丐摇摇晃晃的朝前走着,一只手还扶着墙,另一只手捂着胸口,脸色变得很难看。
林雨并没有注意到他,因为在一路上看到的胖子多了去了,比这个还要胖的人也有好些个,甚至有一个估计得达到450斤,走路都走不成了,只能坐在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可当那胖乞丐即将来到林雨跟前,这是突然倒了下去,脸蹭着墙,向下滑了一长道,半边脸都被摩擦得血肉模糊。
“咦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有病?”林雨自言自语的说着,上前两步蹲下来,伸手摸着那乞丐的鼻息,这是程处默和王杰,还有其他几个随从想要拦阻林雨,但是都被拒绝了。
“不用担心,我现在体质还算不错,普通的传染病也不容易染上。”林雨说这话也是在打赌,虽然他现在体质确实增强了,但是传染病这东西可从来不挑起宿主,管理体制强不强,一不小心就会染上。
林雨以为那胖乞丐大致的检查一下后,发现这帮乞丐的心脏好像有很大的问题,他从空间仓库里拿出了一小瓶的硝酸甘油,然后拿出一片再到那胖子的舌头下面。
仅仅是过了一分钟左右,那胖子就缓缓的睁开眼睛,感激的看向林雨,然后抓住林雨的手千恩万谢,但他说的话林雨却听不懂,最后那胖子跪在地上拜别林雨。
目击这一切的程处默很惊讶林雨竟然会治病,他询问之后才得知林雨给胖子吃的药名叫做硝酸甘油,是可以治疗心绞痛,缓解心脏压迫力的药,林雨之所以会取出硝酸甘油的原因就是他在给这个胖子做检查的时候,发现其心脏波动的速率有些不正常。所以就赌对方可能是有心脏病,结果还真被他给赌对了。
回到城主府之后,林雨立刻将翻译叫过来,用枪口对着翻译的脑袋,对其进行了一番询问。
后来才得知,浔城的百姓不知道为什么生来就特别喜欢吃,而且一天吃不到一定的饭量,身体就会感到很难受,如果长时间都处于饥饿状态的话,人就会浑身抽搐,心脏剧痛。
所以城里面几乎都是胖子,而那些想要瘦的,或者是吃不起饭的人都早早的饿死了,根本就没机会活到现在。
至于南城的那些乞丐以及穷苦人在达官贵族的眼里,就是一群低下卑贱的奴隶。这些人身上还有传染病,所以几乎没有人愿意与他们进行过多的交流,他们也只能呆在南城自生自灭。
当林雨问出关于传染病的事情的时候,那翻译回答说,传染病是非常可怕的,甚至比瘟疫还要害怕,人一旦过到了一定年岁的时候,这病就会经常让人处于一种十分痛苦的状态中。生病的人的生命也是很短,一不小心就会步入死亡。
听到对方的讲述,林雨便恍然大悟,他大概的猜测出这些人之所以会吃这么胖,完全是因为遗传基因,在现代中也有类似这样的人,那就是先天遗传性肥胖症患者。
这类患者如果不吃东西的话,会感觉非常的难受,会出现心慌发闷等异样的状况。而至于过胖的话,会因为自身的肥胖还生发出许多胖人的疾病,比如说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或者是心脏病脑梗塞等。
人过于肥胖的话,对身体的伤害是很大的。而对于浔城的人们,林雨也表示很无奈,毕竟他不是医生,而且先天遗传那肥胖症哪怕是现在医疗技术也无法根治。最多也就是在以后往这边运送一些硝酸甘油,至少可以快速的治疗突发性心脏病。
第二天,林雨带领众人离开了浔城,继续向骠国皇城进军。
第七百九十四章,费城
第七百九十四章,费城
“大哥,你有没有发现最近二哥好像变了很多呀!”程处默坐在副驾驶上对林雨说道,说这话的时候程处默还特意的向四方看了看,虽然这样做没有多大作用,但还是表露出其心虚。
林雨原本还是全神贯注的开着车,但是被他这么一问,思绪忽然乱了,沉默片刻后,他回答说:“人都是会变的,哪有人能一成不变啊。就比如你那一身肉,好像又多长了几斤吧。”
“你别拿我身上的肉说事儿好不好?你没听过一句老话吗?人胖三分财,不富也镇宅。我这好不容易吃这么胖容易吗嘛我”程处默说着,拍拍自己那高高隆起的肚皮,接着他又说:“哎哎 你先别转移话题啊,二哥到底是不是变化很大?”
林雨舔舐了下嘴唇,目光毫不斜视的望着前方,在程处默期待的眼神中,他点了点头。
程处默又追问:“哎,我就说嘛,肯定不是我一个人这样想。之前我看二哥还是平易近人,虽然他是皇子,但好歹跟咱们哥几个那是掏心掏肺的。可是现在呀……啧啧,他当了皇帝之后,就好像跟我们疏远了一样,连以前二哥的影子都没有。”他的一支胳膊架在车窗上,怅然的说道。
“你这样说皇上,难道就不怕有人告你密吗?你要知道,这也能算是欺君啊。”
“这算哪门子的是欺君?我就不是说他两句吗?可别吓唬我啊,大哥。”程处默正色的看向林雨,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还是发虚。
林雨笑了笑,看他一眼,“瞧你的怂样,咱们这山高皇帝远的,你还怕啥?再说了,这车里面咱俩说话也就你和我能听到,其他还能有谁啊?”
听了这话之后,程处默才算是稍稍的放定了心,他拍着胸脯说,“嗐,我就假装一下,这路途实在太过遥远,我光坐在车上都觉得脑袋发昏发沉,你开这么长时间车也该累了,所以我给你提供点乐子嘛。”
“那我倒是应该好好谢谢你了!”
“咱们哥俩谁跟谁呀,谢字不需要说,回去给我弄点好吃的就行。对了,很久以前你让我吃的那个什么鱿鱼烧烤还有没有?我这几天嘴巴正馋得慌,好想吃那东西。”程处默光说着,嘴巴就流出了口水,他吸溜一下,那模样别提多馋了。
林雨被他那憨厚而又可爱的样子,给逗乐了,“行,等回去以后你想吃多少,就给你吃多少。对了,我还有一块鲸鱼肉,你吃不吃?”
“鲸鱼?那是什么鱼啊?”
“鲸鱼不是鱼,鲸鱼是一种哺乳动物。”
“哺乳动物是什么动物?吃奶长大的吗?”程处默问道。
林雨尴尬的笑了笑,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具体的跟程处默解释哺乳动物这个名词,毕竟古人的思想和现代人的思想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于是他就顺着程处默的自问自答点点头,“差不多吧,而且鲸鱼是一种非常非常大的动物,真正的成年鲸一头就可以顶得上两个到三个房子那么大。也是目前情况下地球上已知最大的动物”
“真的啊?大哥你别骗我读书少啊,我还从没见过那么大的活物呢。你说的鲸鱼在哪里养着?有机会的话,我想去看看。”
“在大海里,” 林雨回答说:“额……海外仙山就在大海上你要是想去的话……还真不大可能,毕竟那里路途遥远而且十分的艰险。”
“那你想当初咋过去的?”
“我自己有我自己的方法,但是你却不适用,所以啊,你就老老实实的在长安城里呆着,想要什么我去给你取就行了。”林雨这么一说,程处默也自己知趣的不再问下去。最后他又返回到李泰的身上。
“我听说二哥最近与那几个老大臣商议着变法,好像是比较针对于商人,大哥,你对这事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用眼看呗!就算是针对,也不会针对在我的身上,毕竟我们可是兄弟,当初我帮他也不少,难不成他会卸磨杀驴?”
当林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程处默真的很想说一句:说不定。但是话语刚一到嘴边,他又将话生生的咽了下去。
林雨说完之后,陷入了沉默,因为他心里也明白,如果他继续这样下去,估计不久以后,李泰就会出手对付他,到那时候他该何去何从?
像收拾其他大臣那样的收拾李泰?似乎不太可能,毕竟两人都兄弟一场,怎么可能反目成仇?可若是忍气吞声,又不是他的性格。总之现在林雨是万分的纠结,他正身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
过了不多时,众人又看到了一座城,林雨用对讲机命令其他几辆车停下来,众多将士也是一同停止脚步。
“大哥,这个应该就是费城了吧?看起来好像很繁荣啊,你看进进出出的都是拉货的商人。咱们是直接攻打还是先进去探索一番?”程处默指着远处的那一座城问道。
“你跟我一起下车,先过去看看再说。”
林雨吩咐所有人先驻扎在原地,而他和程处默两人则是装作买卖货物的商人前往费城。
刚走到城门口,他们就遇到了两个把守城门的士兵。林雨一边说一边比划着,表示自己是一名商人,在这里买卖东西,然后又让程处默拿出背筐给人检查,框子里面放的全部都是压缩饼干。
然而出乎林雨意料的是,这两名看门的竟然能够听懂他的话,而且还会说上两句汉语。
从这两名士兵的口里得知,费城是骠国的最大交通枢纽,这里每天来来往往的商人不仅仅只是来自骠国各个城池,还有其他国家的,大唐的商人在外国商人之中占比例是最多的。所以城内的人多少都会说一些汉语。
如此一来,林雨和程处默不管做什么事儿也便利了许多。
走进费城之后,因为眼帘的是十分繁华的街道和肤色各异的人群。
林雨和程处默走在人群之中,后者四处的张望,好像是看到了什么惊奇的手一样,当然他的目光总是落在那些长相不同人的身上。
“大哥,你看那个人怎么黑黢黢的,看着就像是掉进墨水缸里似的。估计晚上都找不到人。”程处默指着一个肤色黝黑的人说。
林雨暗地里拽了一下程处默的衣服:“小声点,也不要随便用手指指别人。”
“为啥?”程处默表示很不理解。
“因为有些国家的民俗就是用手指指人,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而有的则是不能在大街上随便盯着一个人看太久,不然的话他们会以为你想挑事儿。”
“还有这种说法?我咋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呢?”
“那是因为你除了呆在长安城之外,就是去江南地区,根本就没有出过大唐。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都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我们既然来到这了,就应该入乡随俗,不要惹人厌烦。”
在林雨的淳淳教导之下,程处默低下头,紧跟在其身后,生怕一不小心触犯了路上的行人。
走了一会儿后,程处默肚子饿得咕咕响,“大哥,咱们先找个地方吃顿饭吧,然后再进行探查!”
“吃啥饭啊?你背篓不是有压缩饼干吗?先用那个垫垫肚子。咱们再多转一会就开始走。”
程处默哭丧着脸,从背篓里拿出两块,将一块递给林雨。他看着手里的那一块,感觉实在是咽不下去,因为他们为了减轻负重,带的全是压缩饼干,没有带一瓶水,要是光吃这玩意儿不喝水的话,很容易被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