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琅骑竹马
上千骑兵的怒吼陡然响起,战马轰然奔驰而出,犹如轰然决堤的洪水,以排山倒海之势,朝前方碾压过去。
下一刻,人影疯狂的举着兵器,或骑马、或汹涌狂奔,一边是士气正旺,另一边带着哀兵之势,双方士兵都没有摆出任何的阵势,只是歇斯底里的呐喊着,凶猛的撞了上去。
兵器与兵器,呯呯呯呯的撞击声,擦出片片火花闪烁;兵器戳入血肉,噗噗噗鲜血四溅,挥舞刀刃的身影交织、杀戮着,朝着对方奋力推进。
匈奴人是没有兵书战策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打仗的本领全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大自然,因为他们有最好的战术指导老师---狼。
所以,他们将目标,很快盯上了,汉人当中表现最突出的那员白甲将军身上。
正在激烈厮杀中的高郅,瞬间警觉,轻轻一偏头先是躲过了斜劈来的马刀,然后再侧步闪过战马的冲撞。
战马的威力可不只是它那的前蹄,如果被它那近千斤重的身体以极高的速度撞上,就是全身重甲的士兵也会被撞的骨断筋折,所以与骑兵作战,死在马刀下的并不多,更多的是先被战马撞到,而后再被无数双铁蹄踏为肉泥的……
当然了,再强大的兵种也有它的弱点,而战马的弱点恰恰就是它那双几乎无坚不摧的铁蹄。
闪过战马冲撞的一瞬间,高郅猛然伸出了自己的一条腿,目标就是战马的后腿,‘别马腿’,象棋盘上经常出现的一招,在真实的战场上也是有他的原形的。
当战马前蹄跃起,后蹄着地,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候,只要看准时机,用巧力在战马的后腿着力处轻轻一勾。
这个庞然大物就会因为重心不稳轰然倒地,当然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极难。
这一招对时机,眼力,速度,力量,胆量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也不敢轻易尝试,一个不好被别断的就是自己的腿了。
“护住将军!”
有了一个缓冲的时间,西凉铁骑方面也是很快反应过来,簇拥在高郅的身旁,竖起长矛,为其护阵。
然而执行战术的匈奴铁骑,却连抬头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冷冰冰的面甲下,眼眸中似有熊熊火光,一心只盯着眼前的对手。
他们直接发动了强攻。
毫不犹豫,如扑火的飞蛾一般。一个接一个撞到了蓄势以久的长矛丛林之中。
生命,璀璨如传说中的昙花。瞬间绽放,又在瞬间凋零。
最先冲入战阵的数十名名骑手当场和坐骑一道被刺穿,鲜血瀑布般喷涌出来,热血,浸透了这片深沉的土壤。
二百九十三 狂刀
“既然你们不怕死,那就最好,都给我...去死吧!”
高郅望着前面仍然在继续不断挥洒鲜血的匈奴士兵,目光继续闪烁一抹寒光,冷笑的下达命令道。
“全军听令,给我横扫了,眼前这帮野蛮的匈奴!”
“杀光匈奴!”
“杀光匈奴!”
随着高郅他的右臂持握长枪,左臂伸掌,并且高高的举起,于其身后的西凉士兵们,所有的手紧紧的握在了兵刃之上,他们的眼中闪烁着疯狂般的光芒。
他们西凉军,本就不惧战,不畏战,甚至于他们都时刻在渴望着战斗、厮杀与疯狂的杀戮。
对于他们而言,本应该为正常人所畏惧抵触的战场,其实却是他们获得功勋的最好的场所。
作为一路追随于董卓,从西凉那等偏僻地区,他们西凉军,可是完全以最为低等的身份,凭借厮杀征伐,生生打出来的地位!
对于这些西凉士兵们来说,很多时候,杀人,都已经不再是什么抵触了,而往往是会演变成一种另类的享受。
至少,在他们没有完全面临九死一生的绝境的时候,在他们崩溃的时候,死战并不是稀罕的事情,甚至令人甘之如饴!
瞥视一眼那些疯狂冲拥而来的匈奴士兵,高郅示意让前排的士兵让看开道路。
一枪在手,下一刻,恐怖的枪光八方迸射,下定了杀心的高郅,顿时迸发猛烈的杀意。
“轰!”
下一刻,高郅一马当先,率先杀出,马背上寒枪点缀,漫天枪光席卷而出。
整个人连人带马,宛若合为一体,似白龙出水,苍龙咆哮,无匹威势。
所掠之处,枪出若雨,刺若奔极,方圆七米内,没有一块人体能保持完整,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一瞬间,周围所有人都被枪光撕成粉碎。
但见高郅手中长枪抖擞,手中的寒光长枪,突然又洒出一片枪光。
迎面而至的十数骑兵,咽喉处顿时高高的喷起一阵血雾,在十几个人喷出的血雾中,视线都有些模糊。
血雾中穿梭,高郅那张本来还带着杀意的脸在血雾中变得模糊不清,仿佛隐隐的都蒙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
一抹幽光仿佛来自虚无,当刘豹刚刚被青年的心狠手辣震的微微一愣神的功夫,眼膜上突然映出一抹光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派出去的亲卫士兵,已然全数被斩杀。
漫天枪光敛去,一地碎尸中,白甲染成血红,持枪少年昂然而立,持枪握马,弹枪长吟。
“可...可恶!”刘豹吞咽了一口唾沫,取出马背旁的淬铁大刀。
大刀厚重,约一米多长,还真别说,看看倒也是寒光闪闪,颇有威慑力。
“你就是此处汉人的领兵人?”
刘豹打量了一番高郅,双眼眯成了一条缝隙,在眼帘的缝隙中,诡异的绿色精芒,似乎要从眼皮下面溢了出来。
“正是!”高郅勒马提缰,昂头应道。
“那好,且看某来战你!”刘豹点了点头,感受着对面那名白甲骑将身上所传递出来的强悍气势与汹汹煞气,目光同时变得灼热了起来。
这是一个,值得他全力以赴的一战!
“我能够感应到,在你的身上,蕴含着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会全力以赴,还望多多指教!”刘豹双目泛光,与此同时,他的气劲缓缓提聚而起。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夹杂着强大的气势骤然,于他的身上,沸腾了起来。
“来!战!吃我一刀!”
说完,刘豹闷哼了一声,有一阵雷声滚滚而发,似乎不只是从鼻子里发出的声音,而是全身上下,同时共振响起一般。
于此同时,他双手握刀,由下而上轻飘飘的一刀撩起,而当这一刀达到最高点的时候,刘豹霍然上前半步,整个身体前压,这一刀猛然回转下斩,带着凄厉的破风嘶鸣,狠狠斩来。
对于草原勇士而言,他们往往更注重攻击力和破甲能力,对于轻巧变幻的刀法已经不太重视。
“仄!”一声厉喝,刘豹向前跨出半步,扭腰送胯,同时用腰部送顶,催马上前。
借着这跨前半步和腰部送顶的力量,胯下马匹,顿时以惊人的速度顺势一刀挥出,从面前的虚空之上一掠而过。
手臂像弹弓一样弯曲着,随着刀锋完全离去,这一部分势能在瞬间爆发出来,导致这一刀比平时挥砍的速度,要更快一些。
结果,让他骇然的是,高郅居然单臂持枪而挡;关键还稳稳的架住了刘豹的双手刀力,这份腕力简直骇人听闻。
反正刘豹清楚的知道,他自己是肯定没本事用这么单薄的一把枪把大刀挡下来的。